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經營期限
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文件
規範要求:
1、本申請表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複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並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辦事)機構的(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其隸屬企業的經營期限。
6、第5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辦事)機構(經營)期限變更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還需提交批准文件。
7、變更核准後,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註冊證)原件,以換領新的營業執照(註冊證)。
8、本表僅適用於非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
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1 |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
2 | 隸屬企業依法作出的決議 |
3 | 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
4 | 分支(辦事)機構營業執照副本(註冊證)複印件 |
5* | 其它有關文件、證件(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等) |
規範要求:
1、本申請表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
2、以上文件除標明複印件外,應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並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4、同時申請多項變更(備案)時,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辦事)機構的(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其隸屬企業的經營期限。
6、第5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辦事)機構(經營)期限變更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還需提交批准文件。
7、變更核准後,應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註冊證)原件,以換領新的營業執照(註冊證)。
8、本表僅適用於非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
原(經營)期限 | 申請變更(經營)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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