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在工廠打架致傷,工廠是否有責任
在廠里打架工廠老闆沒有責任。一般情況下打架鬥毆,應當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要如何做傷殘鑑定
提醒您,打架做傷殘鑑定步驟如下:
1.初審,由鑑定人負責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
2.審批,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聽取初審人的意見、審查鑑定材料、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3.受理,由承辦人負責決定當場受理的收取鑑定費用。
三、打架受傷怎麼賠償
打架受傷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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