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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居間合同彙編五篇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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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居間合同彙編五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居間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居間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擁有位於北京市 區 的房產,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上述房產並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剩餘房款以乙方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全證過戶代辦費:
  1. 丙方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 方按出售房屋價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大寫) 元整。委託事項完成後(以新房產證下發為準)剩餘代理費同時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乙方按延遲交付價款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遲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並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第4條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後三日內,將上述房產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履行交房義務,應將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並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戶費。
  第5條 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屋資料的真實性並符合國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託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徐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發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寫) 2. 甲乙雙方各向丙方交納權證代辦費人民幣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第6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後50個工作日(以丙方通知為準),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中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及手續費按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由 方支付。
  第7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9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備齊過戶及貸款相關資料後,有責任在50個工作日內協助甲乙雙方辦理過戶及貸款手續,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 本合同簽定後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動解除方應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戶費。
  第10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1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經紀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居間合同 篇2
  委託人:
  居間人:
  合同編號: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衛□;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朝向:□;建築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並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居間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並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
  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居間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衛□;平房為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___□;樓層:____;結構:__;朝向:___;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元 ;租期:___;房屋用途:;房屋權屬:_____其他條件:______
  第二條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__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仲裁或起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間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聯繫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用於乙方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泰州市海陵區室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1130.8M2(其中二層201--1室;472.42M2,二層201室624.52M2,一層四單元171室:33.83M2)。房屋用途為電玩,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證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租賃期限
  2.1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的使用權,自
  第三章租金
  免租期:自起租日期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金房屋的使用權.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金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實際經營發生的費用。
  3.1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房產的使用權。
  3.2該房產不含稅租金採用先繳後租的方式第一年租金人民幣伍拾萬元(20xx年 月日繳納二十五萬元,20xx年 月 日繳納二十五萬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別為陸拾陸萬元一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原定每年陸拾陸萬元的基礎上遞增8%,以上租金除第一年分兩期繳納外,其餘均按每年一次性繳納租金。
  3.3甲方在乙方租賃期滿後擬繼續出租該房產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租權。
  3.4租金以人民幣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收據,有關銀行匯款的相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賬號: 戶名:
  第四章 租金及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
  4.1乙方同意物業費、水電費、國家規定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並承辦該房屋在承租期間的相關保險。
  4.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供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經濟補償通知書,乙方收到甲方通知書10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經營,
  直到補償結束為止。這期間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3當本租約期滿拾天內,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包括乙方裝飾裝修須原樣保留依約完整交還甲方,如超過約定時間視為乙方放棄處理。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
  5.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 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5.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生效後,相關生產經營所需的手續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六章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有權根據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6.2乙方有必要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6.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6.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6.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同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由於乙方過錯而致該房屋損壞時,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表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6事前為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6.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二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6.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6.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己的所有可移動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地面、牆面、房頂、門、窗、內部線路、開關等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 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交乙方使用,乙方需國家規定按期繳納水電費用。
  7.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主要結構、排水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7.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7.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7.5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7.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7.7為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7.8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之約定租賃給乙方,若有第三人對房產主張權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張權利的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與權利主張人交涉並依法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7.9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周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第八章 不可抗力
  8.1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同時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城市規劃建設需拆遷或重建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不予補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9.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9.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甲方除了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四章第一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以外,還應當繼續履行出租房屋的義務;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承擔50萬元的經濟補償給甲方。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約期內欲提前終止合約,或到期後不再續約,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如甲方提前終止合約,需在終止合約後10日內退還乙方已交付未到期部分的房租,否則,還須按延遲退還天數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滯納金。
  9.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
  9.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3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第十章 法律適用於爭議的解決
  10.1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附則
  11.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和可執行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金其他條款。 11.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採用挂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函15日後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1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簽署後的十五日內,應由甲方負責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11.5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11.6本租約正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一份用於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
  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甲方身份複印件
  甲方授權代表委託書
  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乙方授權代表委託書
【精選房屋居間合同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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