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傳統文學經濟學研究領域分析

2023年10月19日

- txt下載

一、「陶公性檢厲」
科學的發展觀告訴我們,節約是一切經濟生活的重要原則。但建設節約型社會必須從行動開始,領導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推動形成節約辦一切事業的良好政風與民風。在這一意義上,《世說新語•政事第三》的一條記載頗值得一讀:陶公性檢厲,勤於事。作荊州時,敕船官悉錄鋸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後正會,值積雪始晴,事前除雪後猶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妨。官用竹,皆令錄厚頭,積之如山。後桓宣武伐蜀,裝船,悉以作釘。又雲,嘗發所在竹篙,有一官長連根取之,乃當足。乃超兩階用之。陶公名侃(259—334),字士行(或作士衡)。東晉廬江當陽(今江西九江)人。歷仕元、明、成三帝。初為縣吏,後為郡守,遷荊州刺史,歷官太尉,都督八州,封長沙郡公,功高望重,為時所稱。上引記事後為《晉書》陶侃本傳所采,並評曰:「其綜理微密,皆此類也。」著眼其統籌兼顧的行政能力,固然有見。但就事論事,體現的卻是其節用務實、儉省辦事的行政作風。而就事論人,則首先是其愛惜地力、物盡其用的仁者之心,其次才是其「綜理」的才幹。同時還值得稱道的是,陶侃不僅自己身體力行,率先垂範,而且以能否節儉行政作為識人用人的標準,以破格提拔,「超兩階用之」的力度,獎勸屬下,推行節儉。這就不僅是節約以行政,而且是行政以節約,使節約為本,儉樸辦事有望成為一項政策,官府衙門的風氣,其勵士敦俗的作用應該就更大了。這一則故事既是傳統文學反映古代行政經濟事務的顯例,又是古代行政節約開支,降低成本,少花錢多辦事,不花錢也辦事的文學佳話。
二、王公「賣練」
《裴子語林》:蘇峻新平,帑藏空,猶餘數千端粗練。王公謂諸公曰:「國家凋敝,貢御不致;但恐賣練不售,吾當與諸賢各制練服之。」月日間賣遂大售,端至一金。[2](P20)按王公名導(276—339),字茂弘。東晉琅琊臨沂(今屬山東)人。歷相元、明、成三帝,與堂兄王敦立朝當政,時稱「王與馬,共天下」。上引記事又見於《晉書•王導傳》:導善於因事,雖無日用之益,而歲計有餘。時帑藏空竭,庫中惟有練數千端,鬻之不售,而國用不給。導患之,乃與朝賢俱制練布單衣,於是士人翕然競服之,練遂踴貴。乃令主者出賣,端至一金。其為時所慕如此。本傳從這件事所著重褒揚的是王導「善於因事」的能力,「為時所慕」的人望,乃史家著眼其政治上的評價,誠有其理。但是,從「經濟生活」的角度看,這又何嘗不是傳統文學一個「經濟細節」?「練」為熟帛,可以製衣。但是,即使「粗練」製衣,當時平民仍買不起,而能買得起卻講究「風度」的士流又難免嫌其不上檔次。所以,這「數千端粗練」就遭遇到「鬻之不售」,更不必想能夠賣得好價錢,以解「國用不給」之急。這是「王公」這位皇帝的「大管家」所面臨的「經濟問題」。他的解決之道,即上引「吾當與諸賢各制練服之」的主張,就是親率朝官,各用「粗練」製衣穿起來,有似於現代時裝表演,自作「模特」,為推銷「粗練」做「廣告」!如果說這一「經濟細節」體現我國古人已經懂得和能夠成功運用最基本的「廣告學」原理,以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經濟問題,那該不是牽強附會的吧!然而,王導的這一做法卻可能是有來歷的。《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載齊桓公好服紫衣,官民效之,國中「五素不一紫」。結果市場紫色布料緊俏昂貴,而白色布料價格大跌,幾乎斷了銷路。「桓公患之,謂管仲曰:『寡人好服紫,貴甚,一國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為設一計,請桓公馬上換下紫色裝,並聲明「吾甚惡紫之臭」。桓公用之,「是日,郎中莫衣紫;明日,國中莫衣紫;三日,境內莫衣紫」,一國服飾大變,布匹市場復歸於常。以上《韓非子》所載桓公事與王公賣練起因雖有不同,但作為救弊的措施,都是著眼於「上之所好,下必甚焉」的世情,和政教「上以風化下」易於施行的道理,以王侯將相的「名人」效應,行商業「廣告」推銷之道,解決所面臨的社會經濟問題。其所適用原理的一致性,使我們很願意相信王公「賣練」之術,乃是受上引齊桓公「服紫」事影響而來,而中國人對「廣告學」原理的認識與應用,早在先秦就已經開始並逐漸發展起來,可謂源遠流長的了。
三、「王戎有好李」
《世說新語•儉嗇第二十九》:王戎有好李,賣之,恐人得其種,恆鑽其核。這裡王戎「恐人得其種」被視為「儉嗇」,應屬道德上的評價。但是,以今天的觀念,換一個角度看,豈不是「王戎有好李」,又很知道維護其「有好李」的「專利」嗎?即使其「恆鑽其核」的手段不夠儒雅,但是,就「市場經濟」而言,其「維權」的意識無可厚非,可謂中國人早期「智慧財產權」思想的一個典型例證。在中國專利史或專利思想史上,這個故事似不應該被忽略的。然而,拙論是否有削足適履的嫌疑而把古董現代化了呢?不然。原因有三:首先,王戎至少是對李樹品種素有研究的一位「專業人員」。《世說新語》又載:王戎七歲,嘗與諸小兒游。看道邊李樹多子折枝,諸兒競走取之,唯戎不動。人問之,答曰:「樹在道邊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雅量第六》)此事所顯示王戎「量」之「雅」,實是精於李樹品種鑑賞的雅致。因此,他為「好李」、「維權」的思想,有自覺珍惜良種的一面,不足為異。其次,當時良種選用已是社會較為普遍的觀念。如成書應不晚於魏晉的《漢武帝》載:王母……又命侍女更索桃果,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卵,形圓青色,以呈王母。母以四顆與帝,三顆自食。桃味甘美,口有盈味。帝食輒收其核,王母問帝,帝曰:「欲種之。」母曰:「此桃三千年一生實,中夏地薄,種之不生。」帝乃止。(《太平廣記•卷三•神仙三》)這裡故事雖屬荒誕,但是,由於深感「桃味甘美,口有盈味。帝食輒收其核」,所顯示《漢武帝》作者當時社會已有選用良種的觀念,應是事實。又類似如《世說新語•儉嗇第二十九》載:蘇峻之亂,庾太尉南奔見陶公。陶公雅相賞重。陶性儉吝。及食,啖薤,庾因留白。陶問:「用此何為?」庾雲:「故可種。」於是大嘆庾非唯風流,兼有治實。可知晉人重視選用良種又不限於桃李,因而有王戎為「好李」、「維權」的舉措,乃不足為異。最後,還因為當時確有故意毀壞良木事發生,如有因妒忌而「毀林」者,《世說新語•儉嗇第二十九》載:和嶠性至儉,家有好李,王武子求之,與不過數十。王武子因其上直,率將少年能食之者,持斧詣園,飽共啖畢,伐之,送一車枝與和公,問曰:「何如君李?」和既得,唯笑而已。本條注引《語林》則雲:「和嶠諸弟往園中食李,而皆計核責錢,故嶠婦弟王濟伐之也。」但無論如何,總是一園「好李」被伐毀了。又有故殺名牛者,《世說新語•汰侈第三十》:王君夫有牛名「八百里駮」,常瑩其蹄角。王武子語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賭卿牛,以千萬對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謂駿物無有殺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卻據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來!」須臾,炙至,一臠便去。所以,魏晉人有良種者,皆知加意保護,《世說新語•德行第一》載:王祥事後母朱夫人甚謹。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恆使守之。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這位著名的孝子也做過守護「好李」之事,可證王戎「恆鑽其核」以「維權」,只是當時「好李」保護一個略帶「科技含量」的措施而已,實不足為異。
四、「願郎早娶憐兒小」
明宋濂詩《鴛鴦離》:結髮成昏期白髮,誰料鴛鴦中道拆。妾身雖作水中泥,妾魂長與君同棲。娶妻只為多似(嗣)續,妾有三兒美如玉。願君勿娶全兒恩,一娶親爺是路人。又,劉基詩《病婦行》:夫妻結髮期百年,何言中路相棄捐?小兒未識死別苦,啞啞向人猶索乳。箱中探出黃金珥,付與孤兒買餰餌。不辭瞑目歸黃泥,泉下常聞兒夜啼。低聲語郎情不了,願郎早娶憐兒小。拙編《明詩選》選此二首詩,於宋濂詩下注曰:「寫夫妻死別,可與下選劉基《婦病行》對讀。劉詩寫病婦顧念兒子幼小,勸夫另娶;本詩寫病婦擔心丈夫冷遇自己的兒子,勸夫不娶。同一種母愛,兩般心思。」[3](P49-50)又於劉基詩下注云:「本詩用古題而出新意:病婦臨終,最不願意想到的是丈夫另娶。但是,為了自己死後兒子能有人撫養,她卻要勸丈夫早娶,以對夫妻結髮的忍情,成全最後的母愛,所以更加感人。」[3](P53)現在看來,兩詩寫病婦臨終「憐兒」,所囑雖異,愛心則同,卻都不免有出於經濟上的考量:「願君勿娶全兒恩」者,遺下「三(個)兒」中最小者似已斷乳,擔心的主要是「一娶親爺是路人」之後,他們長遠的經濟利益便難得保全;「願郎早娶憐兒小」者,則是因小兒尚「啞啞……索乳」,生活上亟待有後母照料,只能且顧眼前,難說將來。兩詩對照,可見出於是對兒子未來經濟生活的不同考量,詩中母愛的表現,便因人因事而異,形成文學描寫的多姿多彩。
五、「一曲清歌一束綾」
寇準侍妾蒨桃《呈寇公二首》:一曲清歌一束綾,美人猶自意嫌輕。不知織女螢窗下,幾度拋梭織得成。風勁衣單手屢呵,幽窗札札度寒梭。臘天日短不盈尺,何似妖姬一曲歌。拙編《唐宋詩選》(與人合作)注云:詩出《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四十引《翰府名談》:「公自相府出鎮北門,有善歌者,至庭下,公取金鐘獨酌,令歌數闕,公贈之束采,歌者未滿意。蒨桃自內窺之,立為詩二章呈公雲……」即此二首。詩以美人「清歌」重於織女「拋梭」為價值的顛倒,用織女寒夜拋梭的辛苦,反襯「妖姬」得綾的輕易,間接批評了寇公肆意揮霍的生活作風,可當諫章。詩歌作這類抨擊的,還可以舉出白居易的《紅線毯》。但是「一曲清歌」與「一束綾」孰為輕重,看法並不容易一致。例如還是白居易的詩《琵琶行》中就曾寫道:「五陵少年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當今名歌星的紅火也還如此。大約窮人要溫飽,富人要消遣。立場不同,看法便不一樣。所以當時寇公有和詩曰:「將相功名終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梭。人間萬事君休問,且向樽前聽艷歌。」寇公居相位,不肯以「人間萬事」易「聽艷歌」,蒨桃便拿他沒有辦法。[3](P331-332)現在看來,這一「經濟細節」單是從「窮人」、「富人」的分別講,並不全面,也不夠深入,還可以從經濟學的道理上進一步說明。按此「清歌」、「束綾」與「美人」、「織女」巨大反差的形成,除時代人為風尚的原因之外,根本上是由經濟學「稀缺性」原理,即俗說「物以稀為貴」的規律所決定的。「妖姬」即能歌善舞的美女,李延年歌雲: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稱「佳人」之難得,乃至於使有家有國者,不惜為之「傾城與傾國」,雖然經不起道德上的拷問,但其言「佳人」難得而貴重的道理,卻正是蒨桃詩中「美人」使寇準欣賞不置的根本原因。如果再加以「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的歌喉,那麼「一曲清歌一束綾」,就不僅寇準樂意一擲,而「美人猶自意嫌輕」,也無可厚非。因此,對宰相寇準來說,「且向樽前聽艷歌」是因其人性與所受」艷歌「藝術的感染而然,他樂於「一曲清歌一束綾」的饋贈,也是為「美女」、「歌星」的「稀缺性」經濟規律所左右,不得不然。從而蒨桃的詩諫可感也,不可從也。而蒨桃還應當明白的是,不僅對於不同的人(如窮人與富人)來說,「清歌」、「束綾」、「美人」價值會有所不同,而且如果「美人」扎堆而「織女」難得,更「難再得」,又仍然是織工生產力低下,「扎扎千聲不盈尺」的話,那一定是「織女」居「美人」上座,而「妖姬一曲歌」的所得,能有一方手帕,也就該感激不盡,哪裡還敢指望「一曲清歌一束綾」,更不必說「猶自意嫌輕」了。然而「美女」、「歌星」從來不曾扎堆地多,而「織女」卻不難培養出來,所以「一曲清歌一束綾」的世情,古今一轍,於今為烈。
六、「鬻技」
《莊子•內篇•逍遙遊第一》有雲: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絖,則所用之異也。這就是著名的「不龜手之藥」的故事,莊子用以說明,同一藥方,客能邀寵於吳王以取封地,宋人卻不免於漂洗布絮的勞苦,「則所用之異也」。古來學者對這一故事的意義,也只在「善用」的方向上思考它。其實,換一角度看,這豈不是一份重要的古代技術轉讓思想的史料?「不龜手之藥」是宋人的一個發明。但是宋人卻不甚曉得這項發明的意義,除了用於漂洗布絮防治凍傷之外,沒有想它還有其他的用途。客雖然不是發明者,卻知道這項新技術能有更好更大的應用價值,不惜百金購買其方,「以說吳王」,立戰功,得封地。顯然,客的成功在「善用」,即慧眼獨具,從宋人手中購買並挾「不龜手之藥」以說吳王,用之於一戰得勝,取功名富貴。所以,其「善用」說到底是善於「鬻技」,即「百金購其方」,實現了從發明者宋人手中獲得這項「智慧財產權」的技術轉讓,然後轉手倒賣於吳王,並親自應用這項當時的高新技術產品於戰爭,從而大獲成功。《莊子》一書,「寓言十九」。這個故事也不象是真事,但應該是反映了歷史的真實,即表明當時社會已經有了「鬻技」的活動和觀念;技術不僅作為生產的手段被應用,而且有了作為商品進入了流通領域的嘗試。可惜從總體上說,我國兩千餘年漫長的封建社會裡,「技」不被重視,《莊子》「鬻技」的思想更沒有得到發揚,乃至後世治古代經濟史,也很少從「經濟細節」的角度看待這一故事。其實,中國古代以知識作為商品出售的思想不止《莊子》「鬻技」一說。《論語》:「子曰:『沽之哉,沽之哉,吾其待沽者也。』」(《子罕》)就是以知識為可賣的。後世科舉,「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則是孔子「沽之」之道的發展。但是,古代帝王需要於讀書人的,主要是「為政」的知識與能力,不怎麼看重科學技術,甚至《禮記》有雲:「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王制》)從而「文武藝」只是為帝王管家護院的本事,極少科學技術的成份。而士子們因注意力主要在做官的緣故,便與《論語》「子云:『吾不試(做官),故藝(學得技藝)」(《子罕》)的情況相反,為著「帝王」一家買主,唯讀書應試,不需要也不可能學到技藝。所以,古代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受到嚴重阻礙,「鬻技」的市場更受到限制。即使《莊子》寓言,也還是說「鬻技」於「帝王家」去打仗,而不是一般民用範圍內的技術轉讓,更不可能有真正現代技術轉讓交流的思想。但是,這個「鬻技」的故事,講「客」把宋國民用的「不龜手之藥」,用於吳、越戰爭,很像火藥在世界史上的經歷:中國人發明了火藥,長時期中只用來做爆竹、煙花的娛樂;而一旦傳入西方,就有了長槍大炮,反過來打得「天朝帝國」割地賠款,百年不得開心顏。吾國古來學問人不可謂不多,更早在唐代已把《莊子》奉為《南華真經》。但是,大約世上總是崇儒求富貴利達的多,到「知其無可奈何」時才讀《莊子》,所以未見有人注意到《真經》中「鬻技」這民用轉軍用的故事和道理,可勝嘆哉!然而,與上引《禮記》「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的扼制政策相聯繫,在古代經濟生活中也時有技術封鎖的情況發生。《世說新語•汰侈第三十》:石崇為客作豆粥,咄嗟便辦。恆冬天得韭洴齏。又牛形狀氣力不勝王愷牛,而與愷出遊,極晚發,爭入洛城,崇牛數十步後,迅若飛禽,愷牛絕走不能及。每以此三事搤腕。乃密貨崇帳下都督及御車人,問所以。都督曰:「豆至難煮,唯豫作熟末,客至,作白粥以投之。韭洴齏是搗韭根,雜以麥苗爾。」復問馭人牛所以駛。馭人云:「牛本不遲,由將車人不及制之爾。急時聽偏轅,則駛矣。」愷悉從之,遂爭長。石崇後聞,皆殺告者。從技術傳播的角度來看,這一「經濟細節」所傳達古代「技術情報」的竊密與反竊密的歷史信息,又足以使治古代經濟思想史者觸目驚心。
七、「買櫝還珠」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以文害用也。這就是著名的「買櫝還珠」故事,韓非用以說明「以文害用」即只重表面好看不重實際的害處,後代則以諷刺世人捨本逐末、取捨失當的愚蠢。但是,就事論事,從「賣其珠」的目的來看,這首先是一個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即珠的包裝即櫝過於惹眼,結果鄭人大約本是要買珠的,卻為珠的包裝盒所吸引,「買其櫝而還其珠」。這在「鬻珠」來說,自然是沒有成功。但這一結果與今天商品的包裝過度卻完全不同。一是沒有造成對消費者利益的損害,二是「買櫝還珠」,楚人固然沒有能夠「賣其珠」,「未可謂善鬻珠也」,但經商取利,鄭人既「買其櫝」,楚人仍從賣珠而轉為賣櫝獲得了利潤,即使因此「未可謂善鬻珠」,但能做一個「善賣櫝」的商人,也沒有什麼不好。而且如果楚人由於鄭人喜歡「木蘭之櫃,熏以桂椒」云云之櫝,而抓住商機,不固執其「鬻珠」的本行,兼營或索性改行「賣櫝」,應該會有很好的發展。所以,這一則故事可啟經商之道。所以,這一個故事更多是具「經濟細節」的意義。而全面和深入來看,《韓非子》以「買櫝還珠」說明只重表面不重實際的害處,並不完全妥貼。反而是同篇另一個故事,於說明韓非的道理更為有利: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為之飾裝,從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這才真正是韓非所抨擊的「以文害用」。
八、妻子的「手爪」
我國大約自魏晉以降,一般女子「德、言、容、工」中的「工」,就多指「女紅」即針線活了。但在漢代以前,生產力還很不發達,男耕女織,女子紡織的技藝被看作身價的重要標誌,並影響到丈夫對妻子的看法。如《古詩五首》其一:上山采蘼蕪,下山逢故夫。長跪問故夫,新人復何如。新人雖言好,未若故人姝。顏色類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從門入,故人從閣去。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餘。將縑來比素,新人不如故。(《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漢詩卷十二》)這裡表現「故夫」似乎後悔的意識中,幾乎完全不出於感情的留戀,也不僅由於「新人雖言好,未若故人姝」,那已經忽略為「顏色類相似」了。「故夫」更為看重的是,「故人工織素」,日「織素五丈餘」,比較「新人工織縑」,「織縑日一匹」,不僅產品規格優,而且日產量也不算低。從而「新人」只相當於粗成的「縑」,而「故人」則相當於精製的「素」,「將縑來比素,新人不如故」。這「將縑來比素」之喻真是一語道破「故夫」娶妻的目的,甚至與禮教所謂「人倫」都沒有關係,而只是把妻子———無論「故人」、「新人」———作為盡「手爪」之勞的家庭奴隸!這在其他記載中少見,卻肯定是彼時風尚的一個表現。所以,至六朝乃有《採菊篇》相反對雲:月精麗草散秋株,洛陽少婦絕妍姝。相呼提筐採菊珠,朝起露濕沾羅襦。東方千騎從驪駒,更不下山逢故夫。(《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梁詩卷二十》)斷然表示再也不願見到漢詩中這樣的「故夫」,顯示了六朝女性不滿夫權壓迫,企圖擺脫家務奴隸地位的努力,以及她們思想開放的程度。
九、司馬相如的「生意」
《西京雜記》卷二:司馬相如初與卓文君還成都,居貧,愁懣,以所著鷫鸘裘就市人陽昌貰酒興文君為歡。既而文君抱頸而泣。曰我平生富足。今乃以衣裘貰酒。遂相與謀於成都賣酒。相如親著犢鼻褌,滌器以恥王孫。王孫果以為病。乃厚給文君。文君遂為富人。《史記》所載與此略同。這是我國歷史上有記載的最早「夫妻店」的故事,但相如、文君初心並不是為了做生意,而是「以恥王孫」,討回女兒、女婿的地位。所以如曇花一現,當王孫「厚給文君」以後,這「文人下海」型的「夫妻店」就關門了。然而,「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文心雕龍•時序》),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到了宋元話本,因是成書於面向市民的說話,作者是世代說話藝人或落魄於市井的文人,因而大都取材於市民的日常生活,反映市民的思想感情和審美情趣。即使寫古人古事題材的作品,也從市民的觀點作了新的處理,上引相如、文君開店的故事也被賦予了新的思想與風格。《風月瑞仙亭》(《清平山堂話本》)敷演此事寫文君與相如商議開酒店一段雲:(相如)正愁悶間,文君至曰:「我離家一年,你家業凌替,可將我首飾釵賣了,修造房屋。我見丈夫鬱鬱不樂,怕我有懊悔。我既委身於你,樂則同樂,憂則同憂;生同衾,死同穴。」相如曰:「深感小姐之恩,但小生殊無生意。俗語道:『家有千金,不如日進分文;良田萬頃,不如薄藝隨身。』我欲開一個酒肆,如何?」文君曰:「既如此說,賤妾當□。」如此寫來,才子佳人風流的相如、文君,就一改其原來士人文學形象的面目,成了滿口生意經的「下海文人」的形象,而附順了市民欣賞的趣味。然而,「文變」又不僅「染乎世情」,不僅以上引例並不多見,而且顯然是由於宋元話本出於市井文人之手的緣故。所以到了明末,「世情」肯定是又更加商業化了,但是經馮夢龍編訂的《警世通言》在把《風月瑞仙亭》的故事用作《俞仲舉題詩遇上皇》的頭回時,又把這一段描寫改回到《史記》、《西京雜記》等書的記載,表明即使與後世的擬話本相比,宋元小說話本對題材的處理也更具市民的意識和風格。古代小說中這一「經濟細節」的變遷,折射了「經濟生活與中國傳統文學」的關係不僅自身是變動不居的,而且受制於政治、思想、文化等等多方面的影響,並不可以孤立來看。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