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申請是要律師辦理嗎
取保候審申請不一定是要律師辦理,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因此,可以這麼說,取保候審並非只有律師才能辦理,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都有權申請辦理。因此,是否聘請律師,自己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當天能放人嗎
取保候審當天是否能放人要根據情況而定。提醒,辦案機關在接到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放人。只要辦完手續,一般就可以放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審需要多少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標準如下:
1.保證金的起點為1000元。
2.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等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3.取保候審保證金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統一收取和管理。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