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立案後能不能撤案,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就可以撤銷案件,如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是犯罪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期限的,就可以撤銷案件。
一、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二、
尋釁滋事罪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是:
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5.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三、
尋釁滋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結案,特別情形下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法院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結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引用法條
一、
尋釁滋事立案後能撤案嗎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二、
尋釁滋事罪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尋釁滋事罪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是:
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5.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三、
尋釁滋事多長時間結案
尋釁滋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結案,特別情形下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法院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結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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