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設立企業名稱 | 北京領先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經營場所) | 北京市海淀區(縣)_____路___號院___號樓____室(門牌號) |
房屋提供者證明 | 同意將位於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給個體工商戶使用 房屋提供單位蓋章; 房屋提供者為個人的,由本人簽字 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需要證明情況 | 證明單位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注: 1「住所(經營場所)」欄應填寫詳細地址,如「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路(街)______號_______房間。
2房屋提供者應根據房屋權屬情況,分別出具以下證明:(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產證應另附房產證複印件並在複印件上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由產權人簽字。
(2)無產權證的由產權單位的上級或房產證發放單位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說明情況,並蓋章確認;也可由當地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簽署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3)產權為軍隊房產,應提交租賃協議、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及加蓋發證機關公章的「軍隊房地產租憑許可證」複印件。
(4)產權為居委會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街道辦事處蓋章確認。
(5)產權為農村個人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村委會蓋章確認;產權為村委會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鄉、鎮政府蓋章確認。
(6)房屋為新購置的商品房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應提交購房合同複印件、購房發票複印件、加蓋房地產開發同公章的預售房許可證的複印件。
(7)房屋提供者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具有出租經營權的企業,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證明」欄內加蓋公章,同時應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
(8)房屋地處拆遷區域而近期又不拆遷,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申請企業應當出具無條件服從拆遷的承諾書
房產證複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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