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質量保修期期限為多久
根據建築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時間也不同。具體如下所述:
(一)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什麼時候算
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三、工程質量保修書怎麼寫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另根據住建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通用條款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專用條款15.4.1保修責任及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均有明確約定。
故施工單位可填寫「按****年*月**日簽訂******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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