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法律關於勞動法的法律規定已經相當完善,在涉及工傷醫療待遇方面更是有所研究。那麼,醫療工傷待遇包括的內容?相信大家對這樣一個問題十分感興趣,接下來就讓小編來為你一一解答這樣一個問題,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yi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三)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六)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就醫管理(五)工傷職工、用人單位要求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其簽字確認,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向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收取;定點醫療機構未經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同意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工傷鑑定的時候,受害人需要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工傷的鑑定,相關的部門會對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調查,了解單位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是否按照相關的規定購買工傷保險。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工傷的鑑定提供相關的材料,比如說申請表等,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一)工傷職工到規定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治療所需的挂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職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該期期滿後,需要繼續接受治療的,繼續享受1、2項的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一、醫療工傷待遇包括的內容
(一)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yi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三)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六)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二、工傷醫療待遇的部分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就醫管理(五)工傷職工、用人單位要求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其簽字確認,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向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收取;定點醫療機構未經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同意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工傷鑑定的時候,受害人需要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工傷的鑑定,相關的部門會對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調查,了解單位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是否按照相關的規定購買工傷保險。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工傷的鑑定提供相關的材料,比如說申請表等,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三、工傷醫療期間享受怎樣的工資福利待遇
(一)工傷職工到規定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治療所需的挂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職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該期期滿後,需要繼續接受治療的,繼續享受1、2項的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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