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墊資的法律性質為當事人之間的借款
B、政府投資項目禁止由施工企業墊資施工
C、當事人之間關於墊資的約定無效
D、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參照金融機構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
A錯誤,墊資合同不是單純的借貸合同.就目的而言,承發包雙方的合意是完成某一特定的工程,屬於建設工程合同範疇,不能將其簡單地理解為借貸合同;c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因此墊資是有效的;d錯誤,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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