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探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自頒發勘查許可證之日起滿2年,或者在勘查作業區內發現可供進一步勘查或者開採的礦產資源;
(2)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3)探礦權屬無爭議;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探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價款;
(5)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轉讓採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礦山企業投入採礦生產滿1年;
(2)採礦權屬無爭議;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4)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此外,國有礦山企業在申請轉讓採礦權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
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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