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施工企業停止施工的決定不服的
B、對建設主管部門撤銷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決定不服的
C、對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撤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決定不服的
D、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就建設工程合同爭議進行的調解結果不服的
D
下列事項應按規定的糾紛處理方式解決,不能提起行政複議:(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起申訴;(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應當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參見教材p354
2021年08月18日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