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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讓你傷心.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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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让你伤心 / 张小猫S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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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两个人只是喜欢就够了吗?
有时候,遇见时就是错误,
我已经等你千年,
你却使君已有妇...
正文 1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更新时间:2011-9-20 9:42:00 本章字数:3291
前言
谨以此书献给我最喜欢的伍迪•艾伦。我写此书,并不是想像书名一样,只想让你伤心。我喜欢你!我以前喜欢你,现在喜欢你,在我可以想象的将来,我也依然喜欢你。但我不承诺永远。因为有一天,我可能又会近情心怯了。
我所做的一切,如果都解释为因为爱,是有点牵强。可我真的喜欢你。爱,有的时候,是会让人迷失方向、失去自我的。我以为我是在向好的方向努力,但现在看来,我错了。我太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了,我太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对的,即使已经错了,还认为自己是对的。现在,我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但已经晚了,对吧?
谨以此书献给我最喜欢的伍迪。艾伦并没有什么特定意义,只是写着顺手,就权当是“爱的年轮”的另一种写法吧!我希望我对你的爱,就像树的年轮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年增长一圈。但现在,我已经没有这样的自信了。我怕有一天,我会爱上别人,或是失去爱的能力。有很多时候,世事总是无常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我迷茫而又无助。
我喜欢你,自私地喜欢你。所以,才会给你带来伤心与失望。我知道自己错了,但已经晚了,不是么?
谨以此书献给我最喜欢的伍迪•艾伦。在我可以想象的将来,我依然喜欢你,就像树的年轮一样。
1
其实,历史的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在这里长大的。管他有多久的历史呢,2000年也好,2220年也好,那都过去了,都不重要了。
所有的一切,都会在以后的某一天成为历史。
2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总是会有些怪想法,比如:让有女朋友的男孩喜欢我什么的。虽然只是想想,但是我觉得我那时候脑子还真是有点问题,我甚至想过让我最好朋友的男朋友喜欢我。当然,这些只是一种想法,并没有真正去实施,我怎么可能去抢我最好朋友的男朋友呢?
人的想法有时候还真是疯狂,像那样的想法,我幸好只是在那个时候想过,如果现在还有这样的想法,还真是有点病态,难道真的是别人碗里的饭才好吃么?
3
我的大学,在我上学的初始是西安的一个地质院校,因为我是地质系统的子弟,在考此类院校的时候,会有加分,所以我去了那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特殊行业的院校,在我们学校里总是很难找到高大帅气的男孩,所有的男孩都是又黑又瘦又小。我们推就其原因是由于长期的野外作业,特别是测量系和资源系的学生,尤其的干瘪瘦小,使我们这个全校唯一的文科系的女生们,几乎都失去在大学里恋爱的兴趣,当然这些只是大一第一学期初期的想法。第一个学期还没过完,已经有很多女生都有了自己的护花使者。接着,陆陆续续地,很都女生都找到了自己恋人,只有为数很少的一部分人仍然是单身。而我,依然对恋爱没有兴趣,甚至对恋爱这个词都没有兴趣。于是,我就这样,没有任何故事地度过了我的大学时期。直到今日,我依然不后悔。
我所住的宿舍楼,是学校唯一的一栋女生宿舍楼。在我毕业那一年,学校盖起了一栋11层高的宿舍楼,女生宿舍是从9层到11层,如果真的搬到那栋新的宿舍楼里,就再也听不到只有女生宿舍楼独有的小夜曲了。
所谓女生宿舍楼独有的小夜曲,是指大半夜的时候,男生和女生在我们楼底下说情话。如果把这些情话都搜罗起来的话,你就会发现琼瑶阿姨恶心人的道行还真得去多修炼几年呢!所有那些你认为恶心得让人呕吐的情话,在我们楼底下都能听到,因为我们的宿舍是在一楼,就听得更加真切了。
四歪是一个很瘦的、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男生。据我们推辞,他可能是测量系的学生,我们曾经看到他和同学拿着测量仪器,在学校里测量数据。他带着一副黑边眼镜,因为眼睛是歪的,所以带着的眼镜也是歪的,整个人看上去都很滑稽。他倒没有总在楼底下和自己的女朋友说那些肉麻的情话,只是他的出场总是惊天动地,所以我到现在还总是会想起他好笑的样子。
经常看到四歪在大喊一声之后,她们宿舍其他的女孩从窗户探出头来,说女孩“不在”。然后,四歪才不会相信这些鬼话呢,还是继续大喊,除了发出我们听不懂的人类语言之外,还会有许多奇怪的声音,直到听到有人说“下去了”,他才会作罢。这也还好,不过是浪费点口舌罢了。
我们甚至还看到过,两个人就那么隔着三层楼的高度,对骂!四歪虽然有点口齿不清,但是他骂人的本领却很高,而且字字珠玑,一个个像蹦豆砸到盘子上一样清楚明了。他女朋友也非常厉害,没有重复的骂人脏话,在她嘴里可以连续说上半个小时。直到管理宿舍的阿姨出来干预,两个人才能逐渐平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们以为他们不会一起去吃饭了,可没想到十分钟后,女孩又像往常一样从宿舍楼里飞跑出来,两个人亲热地到食堂旁边的特色餐馆吃饭去了。我和舍友分析了半天,才不得不承认,他们这样对骂只是为了开胃。
四歪在我们上大三的时候,和他女朋友双双毕业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还在一起,是否还会在吃饭前对骂一番用来开胃。
这就是我的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前苏联的建筑,木质的楼板,倾斜的屋顶,操场周围的樱花树,教学楼前的桂花树和白玉兰,林荫道两旁的法国梧桐,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整个校园显得古朴而又幽静。我在那里呆了四年:在图书馆里上自习,看着窗外的荫荫夏木,幻想自己是处于深山中的寺院;在操场上跑800米,上气不接下气,嗓子眼儿里充满了血腥的味道,心里却想着今天晚上要去隔壁的大学看《大话西游》;去食堂吃饭,想着如果和大师傅笑一下,也许打肉菜的时候就可以多得几片肉了;在自习教室里,看对面宿舍的男生脱光了衣服,在厕所里冲凉;下雨的时候,学校里的道路被雨水冲刷得又黑又亮,总是会让我想起戴望舒的《雨巷》。
所有的一切,都会让我怀念不已,真心希望时间能倒流,再回到大学的时光,再一次重温大学的生活。可是所有的一切都不可能再一次地重来了,这些都成为了我的历史,只能在记忆中重温。
正文 2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更新时间:2011-9-20 9:42:00 本章字数:2807
4
但是,父亲总是和我说,不是雪也好,水总是要比冰灵活得多,它可以流动,可以变成各种形状装到容器里,还可以包容很多很大的东西,这都说明水是适应性极强的东西。其实,小时候的我根本不懂这些很深的道理,而文化不高的父亲也不能再说出更多的大道理来,直到我上高中的时候,看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才渐渐知道其中的一些道理,却仍是知之未知甚解。
父母亲都是地质单位的职工,所以我从出生到现在没受过什么苦。虽然小的时候也住过筒子楼,但是并不觉得那就是吃苦,反而觉得非常有趣。家家户户都门对门的,别人家做什么好吃的了,也都会给邻居送点,或干脆就把小孩子叫过来吃饭,仿佛大家都一家人,不分你我。
后来搬到了单元房,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我的房间是称为储藏室的一间小小的房间,放了单人床和写字台之后,只有一条不足10公分的过道,如果是太胖的人,只能坐在床上慢慢往前挪。
因为我住的是大院,不是现在的小区楼房,大家都很熟悉,没有防盗门,也没有防盗窗,人和人之间总是非常的亲切。
我出生的第二年,我们队才搬到现在这个大院。当时,一切都处于百废待兴的阶段,大院里只有很简单的厂房和居民区,大片的土地都还长着野草。夏天的时候,那草都能没过我的头。
一年四季,小孩们都在大院里疯跑、探险,我觉得要比现在的小孩玩的东西有趣得多。虽然,70年代末出生的小孩已经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了,可是,如果你是在大院里生活的孩子,那么你一点也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的,大院里有一大帮与你年纪相仿的小孩和你玩。
那个时候给我留下的印象总是暖暖的桔红色,就连冬天也是一片暖融融的雪白色。
大院的春天给我的印象不深。在我的记忆里,只是在小学毕业以前每年都去的晋祠是春天独有的活动,剩下的日子总是夏秋冬三季反复交替,我也就慢慢长大了。
现在想起来,其实长大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你要面对很多你并不想去面对的事情,这个时候,你会想回到童年时光;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你终于知道伤心的滋味了,它可是比没有得到某个玩具难受得多;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你有时候必须学会放弃一些东西,尽管你觉得,如果你放弃了这个东西,你可能终身都不再快乐,你还是要必须放弃它;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你的快乐时光在逐渐地减少,更多的是烦恼和悲伤。
所以,我讨厌自己长大。
5
曾经看过一本书,作者在书中说:茫茫人海中,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遇,就像海滩上两粒沙子的相遇,可遇而不可求。
如何在像沙子一样多的人群中遇到自己心中的人,这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许,只能用佛家的话来说:一切随缘!
我不知道缘份的东西到底是否真的存在,但我看到的关于缘份的事情,总是会被人们称之为“孽缘”。所以,本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在我的心里却总是很害怕它的出现,怕真的应了人们说的,是孽缘。其实,孽缘又怎么样呢?孽缘不也是缘么?
有一次看电视,里面有个人问一个僧人:“师父,你说我和她有缘么?”那个僧人看了看这个男人说:“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当时听后,心想:得得,这不是什么都没说么?后来我反复琢磨这句话,觉得还真是挺有道理,好像心里忽然明白了什么东西,可是如果让我说出来,却又说不出什么道理来。到底是有缘,还是无缘呢;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呢?我也说不清楚。但却真的应了人们说的,我的缘份也是一场孽缘。
6
我是在网上通过QQ认识秦一的,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前,我只知道他叫“上帝的诡笑”。当时我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想:这人还真是奇怪啊,都是上帝了,还诡笑什么啊?上帝,难道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上帝么?真是一个怪异的人。于是我把自己的呢称从“妞妞”改成了“撒旦的微笑”,向他发出了加为好友的申请。
在那个时候,向别人提出加为好友的申请,还没有像现在这么难,只要你的个人信息看上去还算清白,对方一般都会把你加为好友的。于是,我很顺利地就成为了“上帝的诡笑”的好友。
那天是2001年12月23日,星期日。刚过完冬至的西安,也开始有冬天的气息了,冷冷的空气仿佛能拧出水来。快过圣诞节了,图书馆的自习教室里,人少得可怜,于是我到三楼的机房,打开了一台电脑,上网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就这样,我认识了秦一。
我说过,我拒绝在大学里谈恋爱,但我不拒绝在网上玩言语上的暧昧。在认识秦一之前,我的4个QQ上充满了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人,而且全是男人,我和他们玩言语上的暧昧,甚至以“亲亲、宝贝”互相称呼,肉麻的话语不绝于手。在我的想象中,如果我们真的面对面在一起,一定是会发生什么事情的,所以,我只和他们保持网络上的联系,甚至连宿舍的电话都不告诉他们。如果他们问我要电话要得太迫切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拖入黑名单。
我对自己的性格非常了解,任性而又心血来潮。好的时候,会说上一大箩筐的甜言蜜语,坏的时候,就会翻脸不认人。其实,这样真的很让人头疼的,也得罪了不少的好朋友。直到的有一天,我看着不断闪烁的头像,忽然产生了一种恶心的感觉,于是,我把大部分的好友都拖入了黑名单。这样,我的QQ世界总算都清静了!
但是,我是那种不太甘于寂寞的人,又处于那种对聊天的狂热状态中,是不可能真的就那么放弃聊天的。所以,在清静了一个月左右,我又开始了网上聊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秦一。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可能已经在潜意识里开始讨厌网上聊天了。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QQ名单里的好友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只和一个网友聊天,这个网友就是秦一,而我却没有发现,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当你开始习惯一种习惯,那么这个习惯也就变成你生活的一部分。
生活,总是让人无法抗拒的东西。
正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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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网上的时候,我和秦一的关系总是时好时坏。就是在我们聊天的最一开始,我们也没有像一般的网友那样,立刻就进入白热化的状态。
我们就像处于两个不同时空里的人,虽然还有点心灵相通,却总是错过最好的时机。所以说起话来,就像你在说春秋,我在说战国,有点不搭界。而我们好像也不是很在乎这样的错位。大家都很有礼貌、很有条理的说着些什么,虽然对方可能根本就不在状态里,但是我们还是继续说着对方没有兴趣的事情,一点都没有厌烦的情绪在里面,我们就这样一直聊着,居然都没有想过要把对方删除或是拖入黑名单,直到我放寒假回家。
等我在网上再看到秦一的时候,已经是半年以后的事情了。整个2002年的上半年,我都在为我的工作忙碌着,至于上网聊天,早已经被我抛到了脑后。
也许是有一种重逢的惊喜夹杂在我对秦一的感情中,我忽然发现,我和秦一开始向同一时空靠近,不再是你说春秋,我说战国,我们之间的对话也开始趋于正常了。就在我为我们之间的改变高兴的时候,却不知道这正是一段孽缘的开始。我不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秦一的关系会越来越近,甚至是密不可分。
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善于预测未来的人,很多事情总是跟着感觉走。其实,说得不好听,我就是那种“及时行乐”的人,只是看着眼前的快乐,未来总是不会纳入我的思考范围。
于是,我放任着自己的感觉,悄悄地拉近了我和秦一之间的距离。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这个距离实在是太近,也就成为我们伤害彼此的祸根。
8
秦一是一个相当严肃的人,我不得不这样说。因为我的内心总是有恶魔般的恶作剧心态,越是像秦一这样严肃的、把自己的神经绷得紧紧的人,就越是能引起我的兴趣。所以,当我再次看到秦一闪亮的头像时候,我的心里还真是有点高兴,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是我唯一的一个网友,从哪个方面说,我都应该对他礼遇有佳。
“好难得啊,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你了呢!”我觉得我说话的语调真的很欢快,即使这些字是用手打出来的,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兴奋,不知道他是否也能感觉得到。
“是有很长时间了!”我感觉秦一的话闷闷的,没有什么感情。
他就是这样的人,总是能把你十二万分的热情瞬间熄灭。可是我也不是一般般的角色,岂能因为他的一句话就打退堂鼓呢?
“知道我为什么叫‘撒旦的微笑’么?”没话只好找话了。
“不知道!”典型的秦一式的说话风格。
“因为你叫‘上帝的诡笑’,所以我就叫‘撒旦的微笑’啊!”找借口、讲故事可是我的长项,总能有点吸引他的神经吧?只是他肯定不会告诉我,其实他很想知道原因。
“你不觉得很诡异么?”我不管他是否真的很想听我说下去,我只是一直说着,总不能两个人都三缄其口,那还怎么交流下去啊?“邪恶的人微笑,就像善良的人诡笑一样,总是让人觉得怪怪的,好像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似的。你觉得呢?”
“你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么?”好一个秦一啊!我真是有点无语了。
“那你说什么是有意义的呢?是你的人生,还是你事业?如果按你现在的调调,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没有意义的,迟早有一天都会消失的。即使是留下来的东西,也不具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因为物是人非,人都死了,物品留下来,岂不是更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总是以为除了他以外的人都是笨蛋,只有他才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自负的家伙。
“你说得也对,都没有意义,那又怎么样呢?”
“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哼哼,吊吊你的胃口。
“什么结论!”我就知道,虽然他冷若冰霜,但还是对很多事情都很好奇。
“你是个完美主义者!”继续吊他的胃口。
“所以呢?”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然后呢?”
“你是因为事事要求完美,而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悲观的情绪;而我,是因为这个世界不够完美,而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悲观的情绪。”嘻嘻,瞎说八道也是我最擅长的,只要不是太玄的东西,对方都会有几分相信的。
“哦,是么?”我知道他现在对我有一点小小的惊叹,他不相信像我这样刚毕业不久,几乎没有任何社会历练的小姑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其实,他还真是个自负的笨蛋,我虽然没有什么历练,但我也不是文盲啊!难道我不会去看书么?难道他的老师没有告诉过他,看书是汲取知识最快捷的方法么?
“所以,我们基本上是一样的人,但又有小小的不同!”他现在肯定想我尽快下出结论,虽然是呼之欲出,但还是不知道不是么?而我偏要在这个时候拿他一下,弦还没有绷得太紧,我再加点力度。于是,我等了几分钟,才给他回的信息。
“你是入世者,我是出世者!就是这样!”可能他对这个答案并不是很满意,他可能以为我会说出更让人大为惊叹的话来。虽然,这些并不是什么惊人的言语,但是能让他的神经绷得紧点,也算是今天的胜利吧?
“呵呵!”我不知道他的笑容是对我的赞扬,还是对我的不屑,所以我没有立即回复他,因为我还没有想好继续反击的话。
“好了,我有点事情要出去了,下次再聊吧?”
“好的,88!”好了,我真的有点累了,和他这样的人聊天,我总是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不是被他灵活的头脑累死,就是被他冰冷的言语气死,如果我放弃了,我们俩就真的只剩下大眼瞪小眼了。
看到他的头像变灰,我还真是长叹了一口气,这样绞尽脑汁地和他说话,也没有多赚到他几句话,看来我还是得更加努力才行啊!
其实现在的我,真的很佩服当时的我,总是能那么冷静地对待秦一的每一句话,真的能做到宠辱不惊。那天他就是真的对我说了很多赞扬的话,我也不会像花痴般,立刻就说自己已经喜欢上他了。所以,即使当时的我真的很想把秦一从电脑里拽出来揍一顿,我也会不动任何声色地和他说“下次再见”。而现在的我,如果他要是和我这样不咸不淡地说话,我一定会抓狂,然后向他发疯的。
我已经失去当年的冷静了,26岁的我还不如23岁的我来得成熟。
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电脑。我只要是坐在电脑前和别人说话,就总是能恢复到那个冷静自负的我。因为有了电脑,我就仿佛就有了保护自己的东西,所有的言语都变得冷静而又有条理。其实,是因为电脑写出来的话,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删掉重写。你如果总是不满意,你可以多次删掉,多次重写,直到你满意了为止。而面对面的谈话,都是现场直播,如果你不经过大脑就说话,一定会有哪句没有编辑得当,而得到相反的效果。我自傲的伶牙俐齿,在遇到秦一本人之后,都变成了拙口笨舌,而我也总是不能达到预想的目标,反而与既定的目标越走越远,直到永远不能到达。
9
当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孙燕发短信,把我和秦一的一些对话告诉了她。
我说:“我在网上碰到一个人,是一个特酷的人,我几乎快对他无能为力了。”
孙燕说:“那就不理他,这种人就是欠收拾,凉着他几天,他就看谁都像亲人似的!”
我大笑,说:“好的,凉着他几天,看他是不是也把我当亲人似的!”
孙燕又说:“网上的东西你给我少碰点,没什么好的!”
我说:“知道了,就是无聊,玩玩而已!”
孙燕是我的大学同学,和我一起在大学里呆了三年,后来我专升本到本科,她先我一年毕业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孙燕总是有一种敬畏的感觉。虽然和我是同岁,但孙燕看上去却更像是我年长的姐姐,即使我对她的话不太同意,也不太敢当面反驳她。在大学毕业后的几年里,我经常这样想:孙燕可算是我大学里,在感情上的依赖人。甚至是大学毕业以后,我对她的依赖程度依然不减。我对她的依赖,甚至超过了我对恋人的依赖。
孙燕的话是对的,网上的东西没什么好的,还是少碰点为妙。既然是要凉着他点,那就凉着他吧!
虽然我是我行我素的人,还爱心血来潮,但我对正确的劝告是听得进耳朵的,何况又是孙燕说的话!
正文 4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更新时间:2011-9-20 9:42:00 本章字数:4307
10
大学毕业以后,我辗转在西安找到一份教小孩英语的工作。学校对代课老师的后勤服务做得还算是到位,为我们租房子,为我们找阿姨打理家务,我们只要在上课的时间上好课就行了。薪资根据代课的多少算,课代得越多,工资也就越高,只要你有精力,一个星期七天,你都可以代课。
我是新老师,资历上还很浅,所以还没有代那么多的课,一个星期也能有两三天是休息的。我们最忙的时候,是大家都休息的双休日,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各个幼儿园里给小孩上课。工作强度不大,工作起来也还算是轻松,只要没有碰上特别难对付的小孩子,这一天都会很容易就混过去了。
学校在西安的少年宫也设立了几个学习班。我刚进学校的时候,为了学习代课的经验,跟着那些资深的老师在那里呆了相当一段时间。每到周末的时候,就会看到很多望子成龙、成凤的家长,带着孩子来这里上兴趣班,少年宫的每一层楼里都挤满了家长和孩子。我看着这些孩子,忽然觉得他们真的挺可怜的,社会给成年人的压力,都被转化到了这里,这么一点点的小孩子,身上的重担一点都比我们轻。
也有的老师会问我,“你小时候有没有学过什么兴趣班?”
我微笑地摇摇头,想着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小时候可是个野丫头,哪有工夫去学这些东西啊?
我妈妈也不是没有问过我要不要上兴趣班,只是每次都会被我干脆地拒绝掉。
记得有一次,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妈妈问我:“听说有个老师教电子琴,据说教得还不错,你要不要去学啊?”
我看了看妈妈,然后摇摇头,说:“不想去,还浪费钱,不如去练毛笔字呢!”
“你想练毛笔字,那就报一个书法学习班吧?”
“不用那么麻烦了,你给我买两支毛笔,一瓶墨汁,我自己在家里练练就行了。家里不是还有几个字帖么,我就着那个练就可以了!”
我妈妈还想说什么,我趁着她还没张嘴就又赶快说,“不要啊,我不去学,还得买电子琴呢,我觉得我学不会!”
我妈妈曾经说过,我从小就执拗,凡是我不稀罕的东西,就是再好,我也不要。所以她觉得,既然我已经开口说要练毛笔字了,那就依着我练毛笔字吧,学总比不学的好!后来,我妈妈带着我去了榆次的第二百货大楼里,买了两支中揩的狼毫笔,又从我们大队的办公室给我要来了一瓶墨汁,我就开始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练毛笔字。
我不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是由于父母没有让孩子上兴趣班的意识,还是我的执拗说服了我妈妈,反正我是过了一个快乐没边的童年。就是那个我主动提出的练毛笔字,妈妈也没有特别的苛求我每天一定写多少字,我高兴的时候就写个四五张大字,不高兴的时候,一张都不写,所以我现在的字看上去,轮廓和气势是有点,但是笔体和笔态却很差劲。
我总是很难想象周末不休息,去上什么劳什子的兴趣班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是野惯了的丫头,虽然装着淑女的外表,但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有的地方称粗俗的女孩是柴禾妞,我就喜欢叫自己砍柴女,一样一样,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到现在,我总会想起初中上学的第一天,因为找不到学校的具体位置,在迟到了30分钟后才走进教室,手里还拿着一根没有吃完的油条,全班的同学都在看着我,那个窘迫啊!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决定把自己柴火妞的本性给隐藏起来,不再大大咧咧了。可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也许就那样一直长到大,还真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的女孩呢!
11
学校要在国庆节前,组织一个儿童英语童话剧的演出,所有的老师都为了这个演出忙碌着,组织孩子们练习台词、走台、试服装,他们倒是高兴得不得了,我们可是都累坏了。就这样,一直忙了将近两个月,直到9月30日公演后,我们才算是可以休息了。
我没有专门凉着秦一不理他,只是因为孙燕说这种人就欠收拾,所以我也没有刻意去理他。再加上学校组织的演出,掐头去尾的也有近两个月没有上网了,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把我拖入了黑名单了呢!
好像有时候心里真的不再去想某些事情的时候,那些事情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当我再次上网打开QQ的时候,看到秦一的QQ是灰色,并没有感觉很意外。我以为这又是一次网络上的烟火,美且美丽,却不长久,所以也就更没有把他放在心上了,只是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就把他拖入黑名单里。
国庆节学校组织我们老师到西安附近的景点去玩,什么秦始皇兵马俑啊,秦始皇陵啊,华清池啊,法门寺啊,溜溜地都转了一圈。不知道为什么,在西安都呆了四年了,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去兵马俑看看,这还是第一次去。虽然以前在电视上也总是看到兵马俑的介绍,但是当你真的身临其境的时候,那种震撼的感觉是难以形容的。
当初决定要考西安的大学,也是因为秦始皇。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在心里真的很喜欢秦始皇,认为他做了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统一六国,统一度量衡,就是焚书坑儒的气度,也是无人能及的。所以,即使是让我去亲吻他走过的土地,我也心甘情愿。高中时候的我,是一个容易热血沸腾的人,一想到秦始皇,我的耳根就会发烫。所以,在历经了高三的痛苦,和高四的尴尬之后,我终于来到了梦想已久的西安。可是,人真的到这儿了,却又扭捏起来了,好好的兵马俑摆在那里,我就是没有勇气去看,眼看着机会一个一个都被我错过了,这才决定去。去看了以后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的傻啊,那么好的东西,竟然让我迟了四年才看到,我都悔死了!
秦俑博物馆里有一尊非常高大的兵俑,一身雕刻精良的铠甲,高高的头冠带在束发上,胸前系着四个缨子,威武非凡,据说那种穿着的是将军。那模样就像在哪里见过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可以留出那么神气的两撇小胡子,如果是现在,一定是被围追堵截的万人迷!我站在这尊兵俑前,仔细看了很久,仿佛要把他刻到脑子里似的。我一直深信着那样的传说,兵马俑里有真人,也愿意相信这些真人吃了徐福练成的仙丹,有一天会复活。在战国时期,没有一个国家的兵士比秦国的兵士更加勇猛,他们都是男人中的男人!
我不再像高中时那样容易热血沸腾了,可是,我依然喜欢秦始皇,依然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君王,无人能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兵马俑看得太多了,我晚上居然梦到了那个胸前系着四个缨子的将军,他很深沉地说:“我是秦一!”我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是秦一,那我告诉你,其实我是武则天!”然后他大笑,骑着马跑了。我还在后面追着他说:“喂,我就是武则天,你别不相信啊!”等早上起来的时候,我想到自己居然梦到这么荒唐的梦,一个人在被窝里笑了半天,肚子都笑疼了。
12
上大学前,听说如果不把头发剪短,军训的时候会被连长、排长之类的人剪个狗啃,所以宿舍的姐妹们一起去把头发都剪得短短的,心想短头发总比狗啃好看吧?可是,后来真的军训的时候,根本就没人强迫你去剪头发,我们那个悔啊!因为头发被剪得很短,直到大二的时候,我的头发才稍微留起来点。可是后来又不知道发什么疯呢,去烫了个绵羊卷,满头都是大卷,说好听点像秀兰•邓波尔,说不好听的根本就是80年代的待业青年么!我竟然就这样,顶了一头的大卷过了整整大三一年,到了大四的时候才算好了一点,又留回了清汤挂面。
那天我也不知道又着了什么魔,找了一间理发店,对人家说:什么流行烫什么,再染点颜色!然后我就闭上眼睛让他们给我收拾,等我睁开眼睛一看,乖乖,满头的头发像是被炸过了一样,都爆了起来,幸亏染的颜色不是很夸张,不然我怎么出去见人啊?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同事们都被我吓了一跳。
当我和孙燕说起我烫了头发,还染了颜色的时候,她的反应很冷淡。我以为她会给我打电话,惊叫地跟我说:“真的么?”可是她没有,她只是很平淡地说:“是么?”然后她说,她最近很忙,都已经有三个星期没见吴玉了!吴玉是她的男朋友,大学毕业后,吴玉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苏州,孙燕也跟着他去了江苏,可是在苏州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她又去了南京,和在那里做生意的妈妈住在一起,然后在那里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
以前,我们一发短信,她总是很高兴地跟我说,她和吴玉在一起又干什么了,吴玉又去南京看她了,她又去苏州了什么的。可是这次她的语气却那么冷淡,我知道这不是针对我,应该也不是因为工作忙那么简单,那一定是和吴玉有关系了。可能,她现在还不想和我说。
孙燕和吴玉在大学的时候都是我的同班同学。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我们就开始了军训,所以根本不知道我们班的男生长什么样,他们都在另一个连队里。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们看到一群头发剃得秃秃的男生来到班里,根本没想到他们就是我们班的男生,回到宿舍里一起笑了好久!真是应了那句话:地院没帅哥!可是,后来孙燕跟我说,吴玉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刚开学的时候,借口过生日也是为了专门和她套近乎的!我听后,大笑,然后说,看来就我笨了,我就知道吃好吃吃了!
孙燕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她长得,怎么说呢,也不是说漂亮得没边了,可就是看上去很招人喜欢,所以,如果说吴玉看到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可是,那个时候吴玉长得可真是不怎么样,头发秃秃的,又黑又瘦,好像营养不良似的。过了一个学期后,居然慢慢变得有点人样了,虽然个子不是很高,也算得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我对他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那个大啊,害我一直问他是不是戴的是远视眼睛呢!
我对吴玉不是很了解,虽然他是孙燕的男朋友,我又是孙燕的好朋友,因为是和自己不太相干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有去深究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正文 5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更新时间:2011-9-20 9:42:00 本章字数:4887
13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因为自己也是北方人的缘故吧,我比较喜欢北方的男孩,觉得他们都很爽快,交往起来不用拐弯抹角的!不是对南方人有偏见,我也有一半的血统是南方人,我妈妈就是重庆的,可是依着自己的性格,还是觉得找个北方人更合得来!
孙燕也是北方人,她是新疆的,不过她的妈妈也是南方的,是四川自贡的。当我知道她也有一半四川血统时,特别高兴地对她说,如果我们不成为好朋友的话,那岂不是暴殄天物?然后,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特别喜欢听孙燕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尤其喜欢听她讲她和她哥的故事,每次听完了,我都会说特羡慕她有一个哥哥!
孙燕的哥哥是一个天才,是一个属龙的双鱼座天才!以前我从来都不认识双鱼座的人,他是第一个。孙燕的哥哥叫孙军,比孙燕大三岁,从小他们兄妹的感情就特好。小时候在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和孙燕一班的小胖子欺负她,被她哥知道了,就叫了几个大班的小男生一起教训了那个小胖子一顿。孙燕和我说,那个小胖子都被吓哭了,也不敢去告老师。
他们那会上的是全托幼儿园,一个星期才能回一次家。每天早上起来,孙燕他哥都先自己穿好衣服,然后又去小班给孙燕穿衣服;晚上,孙燕她哥又会把下午发的水果给孙燕拿着睡觉。孙燕说,那会儿她最喜欢抱着一个水果睡觉。
因为新疆冬天的时候特别冷,所以每次晚上孙燕起夜后,都会钻到她哥的被窝里,和她哥一起挤着睡,这种习惯一直到初中才改掉。
后来她哥考上了武汉地大,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了英语六级,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了德语等级考试,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被保送了研究生。我们那会儿还在为英语四级忙得团团转的时候,孙军就眼也不眨地推掉了保送研究生的名额,一个人到广州去打天下了。然后,又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找到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赚着非常多的钱,过着很浪费的生活。用孙军的话说,他在堕落!每每说到这里,我和孙燕都羡慕得快把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然,为什么有的人就聪明绝顶,有的却蠢笨之极,这怎么能平等呢?
孙燕她哥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有点老成,看上去有点像赵传。可我觉得她哥长得相当的有魅力,就是冲着他那一身的才华,也会吸引很多美女的!所以,孙燕有时候跟我说,她哥有时候都花得没边了。孙军自己也说了:我是五毒具沾,不是什么好人!
人一定要分什么好人、坏人么?我觉得,坏人有时候也挺可爱的,像孙军那样的,能不可爱么?
孙燕她哥听说她找了一个苏州的男朋友,就问孙燕是不是真的就决定和他一起了,孙燕说是的。谁知没过多久,孙军就托他江苏的朋友买了一套房子给孙燕,说自己也就能帮孙燕这么多了,以后还得靠孙燕自己。后来,这套房子在孙军做生意的时候卖了,可是当时孙燕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哭得淅沥哗啦的。她说她没想到她哥会这样,我说我也没想到!
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失去了孙军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孙燕跟我说,她哥回新疆了,干起了建筑采暖的工程,可能还找了一个外国小妞。她说她给她哥打电话的时候,是一个女的接的,中国话说得不怎么样,还一直问孙燕是谁,孙燕说是孙军的妹妹,那女的还不太相信呢!我俩在电话里大笑好久。
然后我很正经地跟孙燕说:“如果哥哥继续这样下去,那你们老孙家可要绝后了!”
孙燕说:“那有什么办法啊?他就是这样的人,我爸爸又管不住他,我的话他也得听才行啊?”
这就是孙军,我听孙燕念叨了好几年,也只是在照片上看过他,却从来没有见过真人。
14
在网上再遇到秦一的时候,是10月10日,这个日子让我想起了“双十协定”。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gmd政府与中国**代表团在重庆举行国事谈判,并于10月10日签订了《政府与ZG代表会谈纪要》,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双十协定”。其实,这只是gmd为了得到喘息的机会,加紧内战部署,向**发起进攻的一个策略。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做《挥手之间》,写得就是毛泽东去参加国共会谈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想到了这个事情。
当秦一的头像从灰色变成彩色的时候,我还在想“双十协定”的事情,直到他给发来信息,我才发现他上线了。
“好久不见了!”秦一是很难得主动向我打招呼的。
“是啊,最近很忙,都没有来上网!”
“哦,我说呢!”
接下来我和他都不说话了。我不是专门不想理他,只是忽然间发现我和他没话可说。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说了两三句话后,大家就开始沉默,然后各自下线。因为他不是善于找话题的人,如果又碰到我情绪不高的时候,大家就没什么话可说。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也没有觉得特别奇怪。
“怎么不说话啊?”过了一会儿,秦一突然给我发了一条信息,我还以为他已经下线,或者是在忙他的工作呢!
“哦,没什么,只是忽然想起了‘双十协定’!”
“‘双十协定’?你怎么想到这个了?”秦一一定觉得我的脑子有问题,忽然想到这种不搭界的事情。
“今天是10月10日啊!1945年10月10日,‘双十协定’签订!”
“那又怎么样呢?”
“没过多久,国共合谈就破裂了!”我继续说着。
“然后呢?”
“然后,gmd就和**又打了四年内战,最后**胜利了,gmd逃到了台湾,完了!”
“我不是问你最后怎么样了,我又不是没有学过历史!我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你的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呢?”
“没什么!”我给秦一发过去一个笑脸,继续说,“就是忽然想起来了,我是跳跃性思维么!”
一般在网上遇到秦一,他不是没话和我说,就是很忙,所以,客观和主管的因素全加起来,我们根本就说不上几句话。
“你干什么呢?今天这么闲啊?”我问秦一。
“今天还好,没什么事!”
“你是在你的办公室么?我怎么觉得你太闲了,像是在家里啊?”
“家里?我倒是想啊,我现在在郊区呢!上个月就到这里了,来看看分厂的事情,已经一个多月,每天都是公司的车接送,一时还真找不到回市区的车,连自行车都没有,你说我怎么回家啊?”
“是啊!”
“那你现在在天津的什么地方啊?”
“杨柳青!”
“不错啊!那里的年画很有名,好像从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盛行了啊!”
“天天看,都腻了,也就那么回事吧!”
“唉,真想去看看啊!”以前看过关于杨柳青年画的介绍,构图很精致,人物画的很逼真,特别是仕女图,非常端庄秀丽,比起那些凶神恶煞的年画,我更喜欢这种比较清新写实的风格。
“什么时候买张送你?”
“得得,到时候再说吧!”我才不会把这种应酬的话当真呢,我知道他也就是顺着我的话说说,我如果真的相信了,那倒没意思了。
就像以前,我和秦一说我喜欢吃冰激凌,他就说以后见了面给我买。然后我就说,那就给我买哈根达斯。他说,好的,几个都行。我才不怕他觉得我过分呢,我就选76元一个的哈根达斯,就是选了760元一个的冰激凌,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的,因为,反正也不会真的见面的。
那天,我和秦一难得聊得开心。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了些许的变化,只是我们当时都没有意识到。
临下线的时候,我问秦一要了他的手机号码,我说,以后给发好玩的短信。
我是这么说的:“喂,你的手机号再给我一次吧?”
“不是给过你了么?”
“丢了,不知道放哪儿了!”秦一以前确实给过我手机号码,那会儿我还在大学里,我们之间也通过几次电话,但好像彼此对对方的印象都不是太好,所以,后来也就不再通电话了。
秦一告诉我手机号码之后,我就下线了。我也没有真想就给他发短信,但我后来真的给他发了,还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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