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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破狼.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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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作者:
讲一个相爱相杀的年下养成故事
HE【信我=w=
“第一个从地下挖出‘紫流金’的人,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他挖出的是一碗吃 人的世道。”
“朕之一生,不过是一场贪婪丑恶的骗局,此事所有人心知肚明,只是无从道破。”
温柔贤惠病娇年下攻VS废柴聋瞎受【信我=w=
非主流蒸汽朋克=w=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先出场的是攻!
……但总体来看,本文不是主攻文=w=
拜谢“骑驴看吧唧”同学的封面!
更新频率为每天十一点整,有特殊情况会提前请假=w=
内容标签: 年下 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主角:顾昀,长庚 ┃ 配角: ┃ 其它:乡村机甲爱情故事
第1章 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所谓“千里眼”,是个铜制的小圆捅,周围雕着“五蝠”,里头是透如无物的琉璃片,扣在眼睛上,十里开外的兔子能看清公母。
葛胖小的这只格外精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名叫长庚的少年默默地缩回险些踩了葛胖小的脚。
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收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既然是“抢”,一帮小崽子们肯定免不了打架,只要打不坏,大人就不管,他们便自己打得拉帮扯伙、煞有介事。
这种事,谁要是能拉到长庚入伙,谁就相当于立于不败之地。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长庚听了没往心里去,笑道:“我多大个人了,捡什么雁食?”
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长庚背负双手慢悠悠地走着,重剑有一下没一下得敲在小腿上,没理会葛胖小的孩子话。
他读不读书,练不练剑都取决于自己,跟先生放不放假没关系。
葛胖小:“再说了,沈先生说他要给十六叔换药,这几天可能也要出远门采买草药,也不在家,你又没地方去,就跟我们去吧,整天练剑有什么好玩?”
这句话长庚终于往心里去了,他当下一顿,问道:“十六不是刚从长阳关回来,怎么又病了?”
“那我瞧瞧他去,”长庚冲两个小跟屁虫挥挥手,“快回家,天都晚了,误了饭点你爹又要揍你。”
他仗着自己个高腿长,转眼已经走远了。
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埙人修长的人影被黯淡的灯光打在纸窗上,显然水平不佳,也听不出是个什么调子,时常有那么一两个音吹不响,通篇哑声哑气,带出点奇异的凄凉和倦怠。
若说这是乐声,那可能有点牵强,长庚侧耳品味了一下,感觉如果非要夸一下,那只能说他嚎丧嚎得挺婉转。
沈易听见脚步声,冲长庚一笑,随后冲里屋吼道:“祖宗,嘴下留情吧,尿都让你吹出来了,长庚来了!”
吹埙的那位充耳不闻,凭他的耳力,可能确实也没听见。
沈先生一脸菜色。
长庚听着觉得吹埙的人中气还足,不像有病,先放了一半的心,问道:“我听葛胖小说先生要给十六换药,他怎么了?”
第2章 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沈十六:“谢谁?”
长庚痛快地叫道:“义父!”
“有奶就是娘,混账东西。”沈十六笑了起来,搭着长庚的肩膀将他送了出来,“快回家吧,鬼月里不要深更半夜地在外面乱晃。”
长庚听了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正是七月十五。
他顺着角门走回自己的家,跨进家门的一瞬间,突然觉得沈十六吹的那段埙有点耳熟,虽然跑调跑得南辕北辙,但仔细回味,依稀有民间哭坟丧葬时《送西》的调子。
“应景的吗?”长庚默默地想道。
沈十六送走长庚,低头好找了半晌,这才勉强看见门槛的轮廓,小心地迈过去关好门。
等在院里的沈先生面无表情地伸手托住他的胳膊肘,引着他往屋里走去。
十六不接话。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推门进屋。
他一脸混账地说道:“恨我的人多了。”
这一宿,夜河流灯,魂归故里。
不到五更天,长庚就一身燥热地醒了过来,后脊黏着一层薄汗,亵裤上也是湿漉漉的。
可长庚却既没有惊慌,也毫不失措,他反应寡淡,只是在床上呆坐了片刻,就起身随意地收拾了一番,脸上带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厌恶,他出门打了一桶凉水,将骨肉初成的身体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取下枕边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换好,把隔夜的茶一饮而尽,照常开始一天的功课。
长庚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
但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春/梦,他梦见的是一场能将人冻进棺材的关外大雪。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梦太清晰了,梦里十六抱着他的那双手仿佛还贴在身上,长庚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那人不是个病秧子吗?在那么可怕的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那么稳、那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长庚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铁腕扣,不知这东西是什么材质制成,贴在身上一宿,居然一点也捂不热。借着冷铁的凉意,长庚静静地等着自己躁动的心和血平静下来,哂笑一下,将“春/梦梦见义父”这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然后如往常一样,点灯读书。
忽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隆隆”声,地面和小屋都跟着震动起来,长庚一愣,这才想起来,算日子,该是北巡的“巨鸢”快回来了。
“巨鸢”是一艘长逾五千尺的大船,这船背生两翼,由成千上万个“火翅”组成,巨鸢起飞的时候,所有“火翅”一起喷出白汽,如山如潮,如泽如梦,每一个“火翅”内里都烧着碗大的紫流金,在烟波浩渺中闪烁着紫红色的微光,乍看好像一把万家灯火。
自十四年前北蛮俯首纳贡,每年正月十五,都有十来条巨鸢从边陲各大重镇出发北巡,各自走一条既定的线路,威慑千里,蛮子们一点异动也能明察秋毫。
除了威慑与巡查,巨鸢还要负责将北蛮各部落的岁贡押送回朝,主要是“紫流金”。
一艘巨鸢满载着近百万斤的紫流金,连回来的脚步声都比去时要沉重几分,隔着二三十里都能听见火翅吹气的巨响。
北巡的巨鸢正月出发,一走就是半年,流火时方才归来。
第3章 名将
徐家祖上传下来一点地,徐百户又是军户,日子在当地算是很不错的,家中小有薄产,便养了个老妈子,做些烧饭打扫之类的活。
等到天色泛白,徐家老厨娘才慢吞吞地做好早饭,来敲长庚书房的门:“少爷,夫人问你去不去她屋里吃。”
长庚正聚精会神地临帖,闻言提笔的动作一顿,习以为常地回道:“不了,她爱清静,我就不去打扰了,劳烦您老给我娘说一声,就说儿子问她安。”
老厨娘不意外他的回复,这母子之间每日的一问一答如例行公事,没什么新鲜的。
说来古怪,按道理来讲,徐百户只不过是个后爹,长庚和秀娘才是亲生母子,可这对亲母子只有徐百户在家的那几天,才会同桌吃饭,晨昏定省,装出一副慈孝有佳、其乐融融的模样来,只要男主人一走,他们就比陌路还要陌路,谁也不搭理谁,一个院住着,长庚连正门也不走,每天穿角门往隔壁跑,母子俩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见一面。
就连年前长庚那场掉了半条命的大病,秀娘也只是漠不关心地来看了一眼,对这独生子是死是活毫不在意。
最后还是十六爷把人抱走了贴身照顾。
老厨娘总怀疑长庚不是秀娘生的,可光看模样,母子两个长得又很像,必有血缘关系。
何况如果不是亲生的,秀娘那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流落他乡,自身尚且不保,为什么一直带着那孩子呢?
根本说不通。
过了一会,老厨娘提来一个食盒,对长庚道:“今天老爷大概就要回城了,夫人嘱咐少爷早点回来。”
长庚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徐百户回来,他们又要装母慈子孝了,便点头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的目光落在食盒上,忽然,长庚看见食盒手柄上沾了一根长发,本来伸出去的手立刻便缩了回去。
老厨娘的头发已经白了,这乌黑柔软的长发自然不会是她的,徐百户还没回来,家里连主再仆,统共三个活人,不是厨娘的,那自然就是秀娘的。
在隔壁,让他就着他义父用过的碗吃剩饭都行,但一回家,只要秀娘碰过的东西,他一口也不会碰。
老厨娘知道他这怪脾气,忙小心翼翼地取下那根头发,陪着笑脸道:“这是夫人不小心掉在上面的,这点心出了锅就没人动过,放心。”
长庚十分有礼地冲她笑了一下:“没事,我今天正好有些问题要请教沈先生,一会去义父那边吃。”
说完,他到底没接那食盒,径自将桌上的书本抓起来夹在胳膊下,提起挂在后门的重剑出了门。
沈先生正挽着袖子,在院子里忙活着给几幅拆开的钢甲上油。
钢甲是守城官兵送来的,雁回的官兵也有自己专门维护军用钢甲的“长臂师”,只是军中甲胄太多,总忙不过来,便也会找民间长臂师接点散活。
“长臂师”就是那些维修钢甲、火机,整日里跟那些铁家伙们打交道的人,算是一门手艺人,不过在老百姓看来,长臂师和打狗修脚剃头的差不多,都属于“下九流”,纵然干这一行不愁吃喝,却也不甚光彩。
沈先生一届读书人,不知怎么有这种奇特的爱好,不光没事自己喜欢摆弄,还时常有辱斯文地用这门手艺赚点小钱。
十六赖叽叽地伸了个懒腰,半死不活地冲长庚招招手,吩咐道:“儿子,去把酒壶给我拿过来。”
沈先生满手火机油,汗流浃背地对长庚道:“别搭理他,吃过了吗?”
长庚:“还没。”
沈先生便转头冲十六咆哮道:“一早起来就在那擎等着吃!不能干点活吗?去淘点米,煮几碗粥来!”
沈十六一偏头,聋的恰到好处,慢吞吞地道:“啊?什么?”
“我来吧,”长庚习以为常,“放什么米?”
这回十六爷听见了,他长眉一扬,对沈先生道:“少支使孩子,你自己怎么不去?”
沈先生这斯文人天天被他那混蛋败家弟弟气得一脸三昧真火:“不是说好了轮流吗?男子汉大丈夫,你听不见就算了,说话还老不算话是怎么回事!”
沈十六故技重施,又“听不见”了,问道:“他自己在那吠什么呢?”
装得跟真的一样。
其实当个聋子也怪方便的。
长庚的喉咙突然有点干,忙用力定了定神,面无表情道:“您老人家还是坐着吧,别一大早就费心耍赖了。”
沈十六这天还没来得及喝醉,仅有的良心总算没被泡成酒糟,他笑眯眯地拉住长庚的手,借力站了起来,亲昵地拍拍少年的后脑勺,磕磕绊绊地走进厨房。
长庚忙跟了进去,只见他义父大摇大摆地随手抓了几把米,一股脑地扔进了锅里,然后稀里哗啦地舀水淘米,弄得水花四溅、白浪翻飞,接着,他纡尊降贵地伸出两根手指,在水里随意一搅,拿出来抖了抖水珠,宣布道:“洗完一半了,沈易,过来轮流吧。”
沈十六一抄手从灶台上拎走了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行云流水,精准无误。
……有时候长庚怀疑,他连所谓的“瞎”也是装的。
沈先生可能是服了,不再做无谓的挣扎,骂骂咧咧地用皂角洗干净手,跑进厨房,蒸上糕点,开始收拾十六扔下的烂摊子。
长庚便将自己一早临的帖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给沈先生看,沈易看完点评完,长庚就将那页纸塞进灶台里,帮着生火。
“字写得挺长进,最近下了不少功夫,”沈先生道,“我看你临的是安定侯顾昀的长亭帖?”
长庚:“嗯。”
正在旁边游手好闲的十六闻言,蓦地扭过头来,脸上闪过异色。
沈先生手里的勺子无意识地在锅里搅着,目光却似乎已经飘远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道:“安定侯姓顾名昀,字子熹,是先帝长公主与老侯爷的独子,自幼父母早逝,被今上所怜,养在宫里,又特赐袭爵,本是个天生的富贵闲人,却非要去西域吃沙子,英雄不英雄的,我是不知道,恐怕脑子不太好。”
唯有那张脸轮廓分明。
一直没吭声的十六忽然开口打断他:“沈易。”
灶边的两人一起望向他,十六正盯着门框上一个小小的蛛网。
十六喝酒不上脸,脸色越喝越白,一点情绪都收进了眼睛里,看不分明。
他低声道:“别胡说八道。”
沈氏兄弟平时非常没大没小,做兄弟的不敬兄长,兄长也把兄弟宠得没有人样,天天从早吵到晚,可感情是很好的。
长庚从未听见十六用这种生硬的口气说过话。
他生性敏感,不明就里,深深地皱起眉。
长庚察觉到气氛尴尬,便机灵地岔开了话题,问道:“那从北伐到西征中间的十年里,玄铁营归谁管?”
长庚一愣:“难道沈先生看见过安定侯后来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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