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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子.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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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子》
作者:荷风渟
文案:
鬼之子,七情具无,正邪不分,天道不容。
集煞气,掩天机;攒功德,换天命。
李冬生:天不容我,我便换了这天!
阿黄:鬼崽子早点洗洗睡吧,中二病神马最要不得啦!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恐怖 三教九流 天作之合
主角:李冬生 ┃ 配角: ┃ 其它:
作品简评:
第一章
鬼之子
1998年,冬
桐城,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县城,深居内陆,闭塞落后。
桐城第一人民医院,桐城最好的公立医院,医院里每天进进出出很多人,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救护车尖锐的呼啸声。
老李头,一个干瘦皱巴的驼背老头,从农村出来,没什么文化,更没什么背景,按理说他根本不可能进这么好的医院工作,哪怕他并不在编制内,哪怕他每个月的薪水只有三四百块钱而已。
98年的三四百块钱的工资,在一个内陆小县城里绝对算不上高,但胜在勉强算是端着公家的饭碗,每个月一到固定的时间就可以领工资,一天三顿还可以在医院的食堂里解决,能省下一大笔开销,对很多人来说,这已经算得上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了。
按理说,这样的工作根本轮不到老李头这样的人来做,但偏偏这份工作除了老李头,还真没什么人愿意做。
看守打扫太平间,晦气。
不单单晦气,人民医院的太平间在一栋年久失修的老住院楼地下室里,据老一辈的人讲,这栋老住院楼是R国人侵华期间修建的,他们在里面做了不少伤天害理惨绝人寰的事,战败后,一部分R国人还在那栋楼里自杀,听说那血流的呀,把整栋楼都染得红里透黑,血都流到外面路上去了,血腥味久久不散。
传说到底有多少水分尚待考证,但那栋老住院楼确实颇有些阴森可怖,地表只有三层的老楼上爬满了爬山虎,楼房前后全是竹林,三伏天呆里面都让人感觉浑身发凉。人民医院重修扩建后,这栋老住院楼在第一时间被舍弃了,随着新住院楼的修筑,老住院楼被挤到了医院最偏远的一角,放置一些杂物,地下室被整理出来充当医院的太平间,停放尸首。
县城不大,外兼闭塞传统,除非横死和急症,很多人,尤其是年纪大的老人更愿意在家中等待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就算有些人不幸在医院里过世,按照当地的风俗,家属们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死者的遗体运回家中停灵,因此,医院太平间派上用场的时候其实并不太多。
老李头平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看守和打扫这栋几乎被废弃的老住院楼,管理整栋楼里的杂物包括地下室里的太平间,以及周围园区的卫生。
工作本身算不上太辛苦,老李头之前,还有好几个人,因为各种关系,做过他这份工作,但是这些人里最短的只做了三天,最长的也只坚持了半年,就纷纷因为各种原因,辞去了工作。渐渐地,医院里传出了一些捕风捉影影响不好的流言。
八、九十年代,信息不发达,小县城里有点风吹草动,都会被人当成谈资大讲特讲。
短短几年间,看管过老住院楼的人先后因为各种原因死的死疯的疯,于是种种关于老住院楼的故事,被人传得越来越玄乎,慢慢地,就再也没有人愿意做这份工作了。
老李头误打误撞找到了接手了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好几年,屁事没有,谣言不攻自破,但仍然没有人打他这份活儿的主意。
老李头乐得捧个瓷实的铁饭碗,平日里工作也做得十分尽心,自觉在医院里站稳脚跟后,他还把自己老婆从乡下接到了县城里,又是送礼又是找关系的,好不容易在医院里给她找了个洗床单被罩的活儿,工资很低,但要比她一个人在乡下种田得的多。
老住院被当成仓库使,楼里的杂物多,值钱不值钱的都有,按照医院规定,老李头必须得守夜。
老住院楼里空房间多,老李头夫妻俩就挑了间底楼向阳的房子,拾掇出来当卧室。
他们夫妻俩结婚二十多年没孩子,跟老家亲戚的关系也不亲近,他俩都怕将来老了没人照顾,平时领点工资都舍不得花,一天三顿都在医院食堂里蹭,衣服也是捡别人不要的穿,几年下来,夫妻俩竟也存了两三万。
在县城里这点钱算不了什么,但是搁在他们老家,这着实是一笔令人羡慕的财富。
夫妻俩抠门惯了,日子过得抠抠搜搜的,捡来的衣服也没一身整齐的,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攒了这么多钱。
他俩合计着,再过几年做不动了,就拿着这些钱回乡下,把乡下的老房子翻一下,安安心心的度过晚年,该怎么去就怎么去。
然而,计划永远都赶不上变化。
隆冬腊月,眼瞅着就要过春节了,医院里只要病得不太重的病人,都纷纷提前出院准备回家过年了,医院难得冷清下来。
老李头夫妻俩这几年一直住在县城里,乡下的房子早就烂得不成样儿了,老家也没什么亲近的亲戚,他俩已经有三四年没回过老家了。
到了年三十这天,医院里只有少少几个实在出不了院的病人,医生们能回家也全走了,老李头夫妻俩忙乎了一整年,难得奢侈一下,买了些肉和菜回来,又从医院食堂里借了个火炉,胡乱炖了一锅,老两口吃得饱饱的,一觉睡到半夜。
老李头正做着美梦,吧唧嘴,耳畔忽然响起他老婆子疑神疑鬼的声音:“老头子,醒醒,醒醒,你听是不是有什么声音?”
老李头睡得正香,被喊醒了还有些迷糊,只觉身上冷得厉害,笼了笼身上的被子,没好气道:“大半夜的鬼叫啥,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房间里昏黄的电灯泡闪了一下,骤然熄灭,冷风从窗户缝里呼呼往房子里钻,房间里好像骤然降温好几度,盖着厚厚的被子,夫妻俩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轰隆。
毫无预兆,一声惊雷,仿佛在头顶突然炸裂。
这下子,老李头彻底清醒过来,他竖着耳朵听了半天,除了外面突如其来的阵阵雷声和沙沙的竹叶声,他好像也听到孙婆子所说的声音了。
老李头在这栋老住院楼里工作了好几个年头,偶尔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他一般都装作听不见,拿被子蒙住头,挨到天亮就什么事情都没了。
可是,今天晚上,他却有点稳不住了。
“别胡咧咧,她被人送进医院的时候就死了,怎么可能半夜生孩子?”老李头嘴里否定着,脑海中却一闪而过一张年轻女人的脸和她高耸的肚子。
那是一张让人一见难忘的脸,非常漂亮,比电视里的明星还要漂亮。
哪怕轮到老李头接手她的时候,她已经僵硬了,脸色灰暗,双目紧闭,依然让老李头狠狠惊艳了一把。
惊艳过后则是唏嘘,这个女人是被路人送到医院来的,很年轻,身上没有任何身份信息,还没进医院就大出血断了气,院方报了警,今天已经是年三十,确认女人的确是死于难产后,警方简单做了记录,就让人先把她送到太平间,等过了年再进行相关调查。
老李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孩子,年轻的时候,孙婆子也曾怀过几次孕,但孩子都没有出生就流产夭折了,村里人没少在背后嘀咕他们俩,不得已,老李头才跑到县城里谋生活。
看到这个女人高耸的腹部,老李头就想起他那些无缘的孩子,感慨不已。
“可是我真的听到哭声啦,万一是其他什么人生了孩子不要扔的呢?这么冷的天,冻坏了可怎么办。”说着,孙婆子的心彻底活络起来,万一真有谁生了孩子不要,他们完全可以捡回来自己养,哪怕是个小丫头片子,养大了也好啊。
孩子,是孙婆子这辈子最大的心病。
可怕的雷鸣声后,耳畔再次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孙婆子立马从床上跳了下去,根本顾不上去穿衣服,汲着拖鞋,拿起放在枕头旁的手电筒就往外跑。
等老李头反应过来的时候,孙婆子已经打开了房间门,一头扎进黑暗中。
老李头低声骂了脏话,赶紧起身拿起两人的外套追了出去。
等他追上的时候,孙婆子怀里已经多了一个婴儿,她小心翼翼的哄着孩子,用自己的衣袖温柔的擦拭着它身上的体液,干巴的脸上皱纹仿佛全部舒展开了一般。
被白布盖着的女人,肚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瘪了下去,一旁的地上多了一滩漆黑的液体,腥臭至极。
老李头的大脑有片刻的空白,不知哪儿来的寒风打着旋似的刮进了太平间,刮得人汗毛倒竖,一旁昏黄的电筒光闪烁两下,骤然熄灭,顿时整个太平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第二章
鬼之子
半山腰上老李头家养了个傻儿子,都三四岁了还不会喊人说话,只会拿他那双黑黢黢大得过分的眼睛直楞楞的看人,孩子长得倒是罕见的标志,但不知怎么的,被他那双眼睛看久了,总让人觉得心里发毛。
村子在山旮旯里,离城远,四周环山,非常偏僻,村民们少得可怜,只有三十四户人家都是同宗同姓的,拐弯抹角的全都沾着亲。大伙没什么挣钱的意识,也没什么挣钱的路子,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好像再找不到别的事做了。
到了农闲时,村里甭管男女都格外喜欢窜门聊别人的家长里短。
三四年前,老李头两口子从城里抱了个小崽子回来,他们一家就迅速成了村里人最常放在嘴边八卦的对象。
老李头他们那一房人,到他爹那辈就是独苗,他爹也只有他一个儿子,因此跟村里人虽然沾着亲,也亲不到哪儿去。老李头他爹去世早,寡妇门前是非多,他娘又是个出了名的泼妇,因此,他们家一直跟村里人关系不怎么好。
他们家房子在村子最外围的半山腰上,他们回村后,花了点钱把老房子翻新了一遍,之后,两口子就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鲜少跟村里人来往,他们的儿子也从不离开家门半步,村里半数以上的人都没见过他儿子。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村里有些人,眉飞色舞的讲老李头两口子在外面捡了个傻子回来养。
老李头两口子纯粹是想儿子想疯了,连傻子都不放过。
背地里,不少人都等着瞧老李头家的笑话。
“冬崽,进屋吃饭了!”孙婆子做好晚饭第一件事情就是喊儿子进屋吃饭。
她看起来苍老的厉害,本就没二两肉的脸,现在瘦得只剩一层蜡黄的皮了,皱皱巴巴的,头发也白了一大半,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像是有六七十了似的,暮气沉沉。过于瘦削的脸令她看起来非常尖刻,难以相处,但是当她的视线落到小娃娃身上时,深陷的眼窝里,顿时多了一抹温暖的神采,让她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孙婆子喊了好几遍,坐在槐树下的小娃娃,才眨了眨大得过分的眼睛,慢吞吞站起来,瘦骨嶙峋的小爪子抓起屁股下的小塑料凳子,迈着小短腿一步一晃朝屋里走去。
老房子虽然翻新了,但因为现在有了儿子要养,老李头没舍得花太多钱,主要就把烂掉的瓦换了一下,把墙壁破洞的地方砌了一下,保证房屋不漏雨能住人就行了。
老房子虽然被孙婆子收拾得很干净,但依然处处都透着衰朽腐败的气息。
房子在半山腰上,距离村里其他人家户比较远,家里没有安装电表电线,用的是老式的煤油灯和蜡烛,房子的朝向有些背光,过午以后,阳光就照不进院子了,下午三四点、四五点,房子里就需要点灯才看得见了。每天一到这个时候,冬崽就会自己搬着小凳子,到院子里的老槐树坐着玩儿,一坐就是一下午。
冬崽很喜欢院子里的老槐树,学会走路以后,就喜欢围着这株连老李头的讲不出树龄的老槐树转悠。冬崽是个非常安静的宝宝,很少哭也很少闹脾气,但美中不足的是,他同样不会说话不会笑,脸蛋漂亮归漂亮,表情却少得可怜,活像个没有生气的洋娃娃。
老李头两口子也曾怀疑过冬崽是不是在娘胎里憋太久给憋成傻子了。
老李头和孙婆子在村里都有田地,侍弄田地可比他们在医院里干活辛苦多了,交了黄粮国税以后,剩不了多少。以往,他们去城里,他们的田地就给了两家跟他们关系还不错的人家种着,税收也由这两家人负责。他们回来以后,也没有把这些田地收回来,继续让那两家人种着,不过那两家人除了要替他们上农业税外,每年还要往他们家送一些大米菜油。
老李头和孙婆子再掏钱从村里买一些粮食,就足够他们一家三口一年的嚼用了。
老两口还把房子周围的荒地开出来,种了些蔬菜和玉米,桌上三道没什么油星子的素菜就是他们自己种的,老玉米磨碎了拿来养家里的三只母鸡,攒下来的鸡蛋,全进了冬崽的肚子。
冬崽不挑食,但是比起素菜,他明显更喜欢吃荤。
村子闭塞,平日里想买肉得去很远的镇上,来回要大半天功夫。而且老李头和孙婆子现在没有了稳定的工作,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几头半大不小的山羊。山羊是在镇上买来的,那会儿老李头只打算买头母羊给冬崽当奶口,卖家非要连着几头刚出生的小羊一起卖,老李头没办法只好都买了回来。没想到小羊养大后竟也卖了些钱,老李头两老口一合计,就把老房子周围的荒山拾掇了一下,养起了山羊。
养山羊几乎不用花什么成本,可山羊长得慢,一年下来也卖不了几个钱,好在他们住在老家没什么大的花销,不出意外,每年卖羊的钱足够维持他们的日常开销了。
不过,冬崽还小,他俩却一年比一年老,将来用钱的地方还多的是,因此,尽管他们手里头还有不少存款,也不敢大手大脚的花费。
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基本上见不着荤腥。
因此,冬崽就格外珍惜隔天才能吃到嘴鸡蛋。
孙婆子把蒸得黄嫩嫩的蒸蛋,往冬崽面前一晃,耐着性子柔声诱惑道:“乖崽,叫声妈,妈就给你吃蒸蛋。”
冬崽黑黢黢的大眼睛,看了眼蒸蛋,然后直勾勾看着孙婆子,抿着嘴巴根本没有开口的打算。
冬崽的头发是孙婆子给他剪的,是略显傻气的西瓜头,好在冬崽长得好看,身体比同龄孩子瘦小得多,脸蛋却肉肉的,细嫩的脸颊白皙的几近透明,睫毛又密又翘,眼瞳比常人大了两圈都不止,很黑却没什么光泽,如同一潭死水。寻常人被他那双奇异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只觉得瘆的慌,孙婆子习惯了,她甚至可以从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看出巴巴的渴望,配上小家伙傻乎乎的发型,孙婆子只坚持了三秒钟就败下阵来。
她摸摸冬崽的脑袋,认命的把蒸蛋放到他面前,喃喃道:“要是什么时候,冬崽肯喊我一声妈,就算让我立刻死了我也甘心了。”
老李头夹了一筷子咸菜,拌进饭里,呵斥道:“什么死不死的,少在儿子面前说些不吉利的话!”
冬崽的来历实在诡异,三四年过去了,老李头依然不敢回想冬崽出生那夜的景象。按照他原本的想法,他根本不想养冬崽,但是他到底拗不过想要孩子想得已经有些疯魔的孙婆子。只好偷偷把小孩养了起来,还丢了城里的工作,灰溜溜的躲回乡下老家,重新过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后悔吗?
冬崽舀了一勺子蒸蛋送到老李头面前,死水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直把老李头看得心都快化了,他忙乐呵呵道:“冬崽真乖,你自己吃!”
冬崽歪了歪脑袋,没有任何坚持,收回爪子就把滑嫩的蒸蛋送进自己嘴里,砸咂嘴,大眼睛眯了眯,瞬间的神态像极了偷到腥的猫儿。
有些回味的咽下嘴里的蒸蛋,冬崽又舀了一勺子蒸蛋送到孙婆子面前,孙婆子捏捏他冰凉的小脸蛋,脸笑得像朵舒展开的菊花:“乖崽自己吃,妈明天去村里问问有没有人去镇上,要是有人去,妈让人给你做鸡蛋糕回来。”
鸡蛋糕!
冬崽乌沉沉的眼睛好像亮了一下,这一次,他没有把勺子收回来,反而又往孙婆子面前送了送。
老李头酸溜溜的哼了一声,说:“少给孩子吃甜的,当心把牙给吃坏了。”
孙婆子不以为然道:“我们乖崽牙口好着呢,而且他以后还会换牙,你瞎操哪门子心?”
李老头夹了一筷子土豆丝,皱眉道:“慈母多败儿!明天要是有人去镇上,你让人再多带两斤肉回来,做点肉臊,给冬崽补补。”
孙婆子看着冬崽过于单薄的小身子,舒展的眉头又皱了起来,重重点了点头。
吃过晚饭,冬崽就拎着自己的小凳子重新坐到槐树下,这会儿正值盛夏,山上却不怎么热,树下更是十分阴凉。老李头看了眼羊圈里抱团缩在一起的山羊,确定所有的羊都乖乖进了圈里,他才叼着根老旧的烟斗,躺在槐树下的摇椅上,一边抽烟,一边给冬崽讲故事。老李头文化程度不高,斗大的字儿都认不了几箩筐,根本不会讲什么童话故事。
他给冬崽讲故事,一开始只是为了逗冬崽开口说话,故事讲了一两年,冬崽连吱都没吱一声,他甚至都不确定冬崽到底有没有听他说话,他自己却养成了习惯,每天睡觉前不给冬崽讲上那么一段半段的,他反而不舒服。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老李头坚持了这么久,冬崽终于肯给他一点反应了,最近他讲故事的时候,冬崽会看着他,他故意在精彩的地方停下来,冬崽还会拉他的袖子让他继续讲。
种种迹象,令老李头坚信冬崽不是傻子。
“贵叔,贵叔,不好啦,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第三章
鬼之子
李康健按辈分算是老李头的侄子,老李头的爷爷跟他祖爷爷是亲兄弟,血缘已经有点远了,不过李康建为人老实憨厚,做事地道。李老头以往把自家的田地给他种着,他每年收了稻谷菜籽后,都会第一时间想办法给他送一些新米新油到县城里,东西不多,胜在有这份心意。
老李头家的田地一半是李康健种着,另一半是李康健的弟弟李康伟在种,李康伟连他哥一半的厚道都没有。
李康健父母去世早,家里穷得叮当响,老李头曾想过把他过继到自己名下,不过那时候李康健已经十几岁了,又舍不下自己的弟弟,老李头只是想想,随口跟孙婆子嘀咕过几句,也就作罢了。
现在有了冬崽,他自然更不会有过继李康健的念头,不过他跟孙婆子年纪都大了,两人身体也不怎么好,他必须多为冬崽的将来做打算。
老李头快步上前,打开门,热络道:“大侄子,这是出什么事啦?瞧你这满脸汗的,快进来坐坐。晚饭吃了没?家里还有饭菜,要是没吃我让你婶子给你热热。”
李康健抹了把脸上的汗,上气不接下气道:“我,我不坐了,贵叔出大事啦,安良叔他们一家没啦,全没啦。”
老李头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没啦?什么没啦?”
李康健黑红的脸上露出深深的惊恐:“人,人全,全死了,六口,他们家六口人,一个都不剩。”老的六十出头,最小的才只有五岁。
孙婆子听到动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见来人是李康健,立刻笑道:“康健你什么时候来的?瞧你这满头汗的,快到屋里坐坐,喝口水。”
老李头也说:“先到屋里坐着慢慢说。”
李康健忙摆摆手道:“不坐了,安鹏叔已经派人到镇上打电话报警了,估计警察要不了多久就会到,他让我们所有人都先到祠堂那边等着,一会儿警察来了好问话。”
一家八口死得干干净净,这种灭门惨案别说在李家村一个小小的山坳里,放到外面也是全国罕见的大案、凶案。
老李头住得远,等他到的时候,祠堂外面已经站满了人,不光有本村的,邻村看热闹的也来了,大家都在七嘴八舌的说着李安良家的事儿。李安良家就在祠堂旁边不远处,尽管已经被人看看管起来,仍然有不少人在他家院外探头探脑的想往里看。
村支书李安鹏看到老李头一个人跟着李康健过来,就问他:“你婆娘呢?怎么没过来?”
李安鹏没好气道:“谁知道怎么回事,待会警察过来就知道了。”村子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了这种事,他这个村支书也做到头了,怎么就这么倒霉。
警察还没来,大家都在七嘴八舌议论着。
李安良家的条件在李家村不算好也不算差,一家子靠务农为生,常年呆在村子里,跟外面的人结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李安良的老婆、儿媳妇都有些泼辣,婆媳俩不光在家里吵,也时常跟村里其他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嘴,但都是小打小闹,根本到不了要人命的份儿。
而且,李安良一家三口死得十分蹊跷。
“李康柱同志,你再仔细想想,你真的进去以后就出来啦?你有没有发现别的可疑迹象?”警察们来了以后,立即封锁现场,展开了询问调查。李康柱作为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人,自然成了他们的重点询问对象。
李康柱平时在村里挺混不吝一人,今天已经完全被吓傻了,两脚软得跟面条一样,直打哆嗦,他哽咽着结巴道:“进去,看到他们倒在桌子旁边,我掉头就出来了,我出来我就大喊,大家都可以给我作证。警察同志,这真,真不关我的事,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我要知道他们出事了,我他妈绝对不去借什么铁楸,呜呜。”
王军做了一二十年的刑警,刑侦经验丰富,不说一眼就能把一个人瞧个七七八八,但他心里已经把李康柱的话信了六七分。
不管里面有什么样的内情,就李康柱这怂样,再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犯这么大的事儿。
“行啦,把眼泪擦擦,只要不是你做的,没人会怪到你头上。”王军递了张皱皱巴巴的卫生纸给李康柱,然后接着问周围其他人:“你们几个这几天都在给李安良家挖井,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奇怪的事,都说来听听。”
李家村里打井,都是村里人自己挖,李安良找来的人全是他的堂侄子,几个人面面相觑半天后,终于有个年龄大点的人支支吾吾道:“奇怪的人没有,怪事倒是有一件。”
“什么怪事?”
“鬼,不,金,金鱼。”
“什么鬼,什么金鱼,说仔细点。”王军厉声道。
原来,就在今天中午的时候,李安良家的井终于出水了,不仅出水了,他们还从井里挠了两条金灿灿的大鲤鱼出来,两条鱼加在一起最少得有三四斤,鲜活极啦。
地底下挖出来的东西,他们都觉得不太吉利,以往村里就有传说,说老早的时候有人从井里挖了条大鱼出来,把鱼吃了后全家都死绝了。传说不知流传了多少辈,根本没人知道真假,传说本身也十分玄乎,似乎经不起什么推敲。
不过全家死绝什么的,太邪乎,着实让人心里有点发毛,于是他们几个挖井的,谁也没提要吃鱼,还跟李安良父子说,让他们把那两条鱼放生算了。李安良父子当时是答应了的,但是打井的活儿还没做完,就暂时把两条鱼养在家里了。
王军直觉这个线索有用,立即让人去找这两条鱼的踪迹,结果警员们把李安良家里能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都没有找到这两条鱼的线索,只在桌上找到了一小盆疑似烧过鱼的酸菜。但是鱼头和鱼骨却完全不见踪迹,家里也完全找不到杀过鱼的痕迹。
李安良一家餐桌上的东西,以及他们的遗体,还有别的可能成为线索的东西,全部被封存起来带回警局化验检查。
老李头回到家已经快半夜了,孙婆子听到动静,蹑手蹑脚从床上爬起来,点了根蜡烛,小声问老李头:“李安良一家怎么回事?警察来查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吗?”他们回到村里三四年了,还是第一次听到哇啦哇啦的警笛声,别说,还怪怀念的。
老李头脱掉臭熏熏胶鞋,叹气道:“查?这事儿怕是没那么好查。”
“什么意思啊?”
“你知道李安良他们家挖井挖出什么玩意儿了吗?”
“什么玩意儿?个死老头子,有什么话你倒是快说啊,还卖什么关子!”孙婆子滴了几滴蜡油把蜡烛固在桌子上,瞪着老李头催促道。
“鬼鱼。他们挖出了鬼鱼,还把那玩意儿吃了,你说不是找死是什么?”
“鬼鱼?我以前在娘家的时候,听我爷讲过,竟然是真的?!”孙婆子惊恐道。
李家村和孙婆子娘家所在的安溪村相邻,离得近,老一辈口耳相传下来的传说都差不多。
鬼鱼,按照村里老一辈人的说法,是无数人死了以后,残魂怨气聚集化成的鬼物,有点像找替身的水鬼,但又不完全一样。鬼鱼是极阴鬼物,它们不找替身,也没有投胎转世之说,它们就喜欢吞食魂魄。鬼鱼跟水鬼最大的不同就是,鬼鱼几乎不主动攻击人,但是一旦有人把鬼鱼吃进肚子里,它们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吞掉食用者的魂魄,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冬崽来历诡异,现在村里又出现了老人们口中的鬼鱼,老李头和孙婆子两口子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多少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一整晚,老两口都没睡踏实,等清早醒来,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了。
冬崽作息很规律,每天早上一到七点,他就准时醒来,自己穿好衣服,上厕所,刷牙洗脸,如果是出太阳或者下雨,他就在屋里呆着,如果是阴天他就抬着自己的小凳子到槐树下乖乖坐着,等孙婆子做好了早饭喊他。
今天天阴沉得格外厉害,冬崽上完厕所,拿着葫芦瓢慢吞吞的走到水缸旁边,跟往常一样准备舀些水出来洗漱,水底猛得蹿出两抹极其耀眼的金色。
第四章
鬼之子
冬崽一反平时慢吞吞的动作,松开葫芦瓢,两只瘦骨嶙峋的小手势如闪电,乌沉沉的大眼睛里似有光芒一闪而逝,双手左右开弓眨眼间便牢牢扣住两条大金鱼的鱼鳃。
两条鬼鱼才吞掉六条鲜活的人命,实力大涨,它们感知到附近有一处阴气极重,很适合它们居住,于是就循着阴气而来,暂时蛰伏在冬崽家的水缸里。
冬崽靠近水缸后,两条鬼鱼仿佛嗅到了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一反常态主动发起攻击,结果哪知被一个小崽子轻松制住。
两条鬼鱼似乎意识到自己遇到狠角色了,拼命扭动尾巴挣扎起来,一开一合的鱼嘴中发出刺耳的尖叫,鱼身上浮出一层薄雾,金色的鱼鳞竟然开始慢慢雾化。
想跑?
冬崽歪了歪脑袋,他根本不知道什么鬼鱼不鬼鱼,只是本能的觉得这两条鱼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嗯,比鸡蛋糕还好吃。
小孩子难免嘴馋护食,冬崽也不例外。
这两条金灿灿的大鱼看起来美味极了,但是冬崽从小就被教导,不能乱吃东西,不能吃生东西。
冬崽有点为难,肉呼呼的腮帮子慢慢鼓了起来,本就比常人还要大的黢黑眼瞳竟然填满整个眼眶,指尖微微有些颤抖,手上的力道不觉加重了几分。
噗。
一声清响后,其中一条大鱼垂下漂亮的大尾巴彻底不动了,肉身换做一团漆黑的浓雾,涌入冬崽的手心。
冬崽感觉好像有一股凉浸浸的水流入身体里面,非常舒服,舒服得他不禁慢慢眯起了眼睛,嘴角微微上扬,一对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
外面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冬崽满意的打了个饱嗝,摊开瘦瘦的小爪子,没有掌纹的手心多了一条半寸长的纯白色石质小鱼,小小的鱼儿精致极了,身上的鳞片清晰可见,嘴巴还有两撇小小的胡须,尾巴微微翘起,仿佛随时都会游走似的。
石头小鱼摸起来一点都不冰,反而有种暖暖的感觉,冬崽生来体温就远远低于常人,他很喜欢暖暖的触感,拿着石头小鱼把玩了一下,就把小鱼揣进了他上衣的小兜兜里。
继续舀水,刷牙洗脸,扒拉扒拉丑兮兮的西瓜头。水盆倒影中的小孩子,眼白渐渐显露出来,眼瞳恢复到往日状态。
收拾好自己以后,冬崽拎着小凳子来到院里的老槐树下,他在树下的草丛中扒拉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另一条暖暖的石头小鱼。
捡起来,揣进兜兜里,不时摸一下,冬崽乖乖坐在老槐树下等今天的早饭。
刚才那顿是零食,不是正餐。
冬崽分得可清啦。
于是,等孙婆子一觉醒来就看到宝贝儿子坐在树下,看到她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乖崽,一定饿坏了吧?都怪我,都怪我,妈马上给你做煎蛋面去,一会儿就好!”孙婆子心疼坏了。
她用最快的速度给冬崽煮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面条上面还卧着俩黄橙橙的煎蛋,外酥里嫩,火候刚刚好。
冬崽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吃完面条以后,他难得没坐在树下,而是围着老槐树转圈圈。
为啥?
吃撑了呗!
老李头吃完早饭,见天色不太好,就没把山羊放出去,他背上背篓,准备去院子外的菜地里割点野草回来喂羊。
他见冬崽在那儿围着槐树转圈圈,下意识抬头看了眼槐树,本来今年已经过了花期的槐树,竟不知在什么时候重新挂上了花串,一夜的功夫,竟然全开了。
满树银白,漂亮的不得了。
“难怪你围着它转圈呢。冬崽,是不是想吃槐花糕了?”老李头笑着走到冬崽的面前,摸摸他的小脑袋瓜子问。
冬崽跟往常一样,扬起漂亮的小脸蛋,没什么表情的看着老李头,然后,小幅度的点了点头。
老李头差点以为自己眼睛花了,赶紧又问了一遍:“冬崽,想不想吃槐花糕?”
冬崽再一次小幅度的点了点头。冬崽记性好,他还记得槐花糕的味道,甜津津的,软绵绵的,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跟鸡蛋糕一样好吃!
原谅土包子·冬崽,在他小小的世界里,鸡蛋糕差不多就是最好吃的东西了。
这还是老李头第一次见冬崽对他的话,有明确的回应。老李头高兴得简直不知道要怎么样才好,他捏捏冬崽的小脸蛋,丢掉背篓,大声喊还在屋里收拾的孙婆子:“老婆子,老婆子,快把筲箕给我拿出去来,我给冬崽摘槐花,一会儿你给他蒸槐花糕。”
见她瞪圆的眼睛,老李头得意道:“这是好事,刚才我问冬崽要不要吃槐花糕,冬崽点头啦。”
冬崽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反复问他,不过他还是很乖的轻轻点了点头,大眼睛巴巴看着孙婆子。
孙婆子乐得眼睛都差点红了,她又试着说:“那冬崽喊妈妈好不好?冬崽喊一声妈妈,妈妈马上给你蒸槐花糕!”
老李头站在一旁紧张的看着冬崽,一颗老心脏砰砰直跳。要是儿子能开口说话,就算让他减寿十年他也乐意!
冬崽眨眨死气沉沉的大眼睛,茫然的看着她,似乎不太理解她的话。
孙婆子不甘心又试了几次,见冬崽仍然没有开口的迹象,她才只能作罢,转而催促老李头道:“你怎么还在这儿傻站着?没听儿子说想吃槐花糕吗?快把梯子搬过来,我帮你扶着。”
孙婆子做饭的手艺还不错,她娘家是专门给人办酒席的厨子,往上数几辈据说在省城里都很有名气,专给旧时的达官贵人做饭,但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他们家这一支早在她爷爷那一辈就躲到安溪村里混日子了,谁家有红白喜事就带着一副家什到那人家里做酒席,混两顿饭吃,赚几个辛苦钱。
他们这些地方穷乡僻壤的,清贫得很,也就最近十来年,大家条件好点了,办酒席的多一点,才挣得稍微多点。孙婆子出嫁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上头三个哥哥都等着钱娶媳妇,她家本来是打算把她嫁给一个瘸子好多要点彩礼钱,但私底下她跟老李头已经认识并且双方都有那么点意思了,老李头母子咬牙跟村里人借了几十块钱,凑了足足50块钱这才把孙婆子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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