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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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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
作者:兜兜不回家
起点榜推VIP2015-07-13完结
总点击:236375 总推荐:31068
2014-01-19登上了起点女生网青云榜
文案
戍边军户之女,父兄叔伯悉数战死,家境一落千丈!
当家伯娘一心要将她卖去高门做妾,爷爷选中的孙女婿个个想攀高枝,假正经的世家大公子步步紧逼!
不甘命运的摆布,她坑个竹马当夫君!
只是这坑来的夫君突然飞黄腾达了,据说男人有权就变坏,只是嘛,这竹马夫君为何对自己这般疼爱?
上得了厅堂,开得了医坊;斗得过小三,打得过色狼;做得了内助,当得了贵妇!
小说类别:古典架空
☆、楔子:拐个竹马当夫郎
沈如初一身大红喜服坐在轿子里,四角挂珠如意喜帕的下面是一张清丽绝色的小脸。
帘子一动,传来踢轿门的声音,在一阵喧闹声中,她透过喜帕看见一只修长厚实而骨节突出的手伸在自己的面前,那双手并不白皙,但赶紧而有力,那骨质分明的指节让她感到一阵莫名的亲切,又让她不可抑止地感到紧张。
沈如初略一迟疑,将自己的葱白小手递了过去。
那双大手忽然一收,将沈如初这只小手整个握入掌心,然后紧紧地握着,那温度从掌心处传来,一直传到沈如初的心底,虽说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但这般亲昵还是让她心底起了一丝涟漪。
沈如初被他牵着小手、由丫鬟扶着下了轿子,接着来到阶前,改成红绸牵引,喜婆扶着她小心翼翼地跨过火盆,就听耳边传来欢喜得声音:“瞧瞧,新娘子来了!”
来到礼堂,好一番规矩和礼节,最后听见礼官高唱:“礼毕,送新人入洞房。”
新房里已有全福媳妇在那里候着,见新人进来说了些吉利话,领了新郎递过来的红包赏钱,这便知趣地关门出去。
沈如初又是一阵紧张,她感觉到有个人正在靠近自己,不一会却听见门吱嘎一声响了,一股酒气传来,就听有人道:“新郎官要敬酒!新嫂子大人有大量,先将新郎官借我们一会,敬过酒了就还你,绝对不耽误你们良辰美景、洞房花烛!”
沈如初差点被这句玩话逗笑出来,好在谨记“未揭盖头的新娘子不可说话”的规矩,不然,她都想跟着他们一起玩闹起来。
手心里又传来一阵温暖,就听那清朗的声音温润地道:“等我回来。我不会喝醉的。”好贴心的话,沈如初原本平静的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期待和甜蜜。
新房里顿时安静下来,沈如初的脑海中却并不安静,慢慢思索着,这样嫁了到底值不值得?若是所托非人,岂不是毁了自己一生?可是不嫁又如何,难不成真去给那高门的纨绔当妾?思及此处,沈如初懊恼不已,心烦意乱之间,微微冒出一层细汗来。
既不可说话,又不能进食,沈如初只觉得又累又饿又渴又困,担忧、懊恼、愧疚、侥幸、又带着些许的期待纷杂而至,五味杂陈唯独没有甜蜜。最为受罪的是,床铺下面放了诸多红枣和花生,硌得慌,偏偏又不能随意挪动地方。
沈如初心下暗自嘀咕,想着那人一时半会不可能回来的,干脆闭目养神,却不想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就听喜婆笑道:“新郎官真够心急的,不过若是我娶了这么美的姑娘,少不了这般迫不及待!”
接着就听见一阵笑声,男女老少皆有,众人打趣着新郎,新郎笑哈哈地应着,笑得甚是爽朗,一边笑一边不忘给众人道谢,沈如初却有些愧疚,想来,他应该是苦笑吧。
一时间,新房里涌进很多人,沈如初微微感到一阵紧张,不知这新房是怎么个闹法,自己完全没有主意,好在那些人只是连番与新郎讨采头,又说了些吉利话,夸赞新娘如何清丽脱俗,还有人带着酒壶过来,非灌着新郎喝酒,他也好脾气地一饮而尽。
沈如初不敢动弹,觉得全身血液都快凝结了,双脚有些麻木,浑身像是僵住了一般。
忽听喜婆道:“各位老爷、公子、夫人、小姐,新人还没全礼,不宜外人观看,都先请回吧。”
众人笑着走了出去,临行时还不忘将门关好,又听外头一阵起哄,好一会才安静下来。
喜婆忙引着新郎到了床边,有丫鬟呈上摆放喜秤的托盘,他有些紧张地拿起喜秤,在喜婆的几番示意下,掀起喜帕,露出一张娇美如花、清丽如仙的桃花面,给新房添了一室的芳华。
他的心跳顿时漏了一拍,眼神里满是惊艳和喜悦,他知道她很美,却没想过她会这么美,以至于他目不转睛注视了半天,仍旧看不够,拿着喜秤的手依然微微颤抖。
她,竟然成了自己的妻子!
她,终于成了自己的妻子!
——他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告诉她这份内心的狂喜和感恩?
沈如初原本是坦然相视,在他这般隆重的注视下,多少有些害羞,任谁也受不了这样热切的目光,何况眼前这个男人风姿傲骨,虽不算俊美却也眉目清朗。
那喜婆很会说话,笑道:“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子了,莫说新郎官,就是我老婆子也都舍不得错开眼。”
二人都被她说得不好意思,沈如初只觉得血气上涌,想来自己这张小脸已经血色弥漫了。
喜婆为二人结了发,剪下一小撮放在鸳鸯戏水的小荷包内,然后整齐地塞入枕头下,又请他们喝下合卺酒,吃下子孙饺,便是礼成了。
新房内,只剩下两个新人。
沈如初顿了顿,轻声道:“对不起。”
能说出口的话,也只有这三个字了,她心中甚是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算不得男女之间的情爱,只因不想去高门做妾便设计用那种法子让他娶了自己,又害得他挨了两位家兄的殴打,没想到他竟然一本正经、大张旗鼓、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娶进门,为此,沈如初的内心一直很愧疚。
“嘿嘿。”只见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白亮的牙齿,身子往前凑了凑。
沈如初心头一跳,急忙道:“将来若是有报答的地方,我一定还你这个人情。你若是有了意中人,亦可与我和离再娶。”
说完这句话,她心中安然许多,这句话埋藏在她心里已久,对于眼前这人,终究是愧疚的;好在虽说谈不上男女情爱,却也算得上知根知底,只要二人慢慢磨合,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他又是嘿嘿一笑,方正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气和玩世不恭来,那双黑亮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让他看上去充满了生气,契合着他身上独有的阳刚之气,笑道:“洞房花烛,夫人莫说这些丧气话,既然你上了我这条贼船,又觉得愧疚,那就用你一辈子的时间来弥补吧。”
沈如初一懵,为什么曾经那般和善温厚的人会笑得这般奸诈和痞气?难不成自己精挑细选、用以安身立命的夫郎是个腹黑的大尾巴狼?当年那清秀单纯的青梅竹马一念之间、立地成魔,所以才这般无赖?
“你的意思我懂。好吧,你睡床,我睡地。”他有些无奈地道,这新婚当天睡地板,这在安阳城恐怕还是头一遭吧?
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忍,但自己不肯睡地上,碍于姑娘的矜持,又不好主动提出同床共寝,只得道:“委屈你了。”又为自己先前误会他是无赖而自责不已。
然而,这堂堂八尺男儿、驰骋沙场的少将军,这会子却变脸得厉害,笑道:“可是我怕冷,睡地上我会着凉的,若是病了,免不了又要连累你。”
瞧瞧他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是高大威猛的儿郎却硬生生地化身成了撒娇耍赖的孩童,就扭股儿糖一般地晃胳膊了。
“你睡床,我睡地板?”沈如初嘴角抽动着,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决定,本以为是找了个知根知底的竹马好夫郎,怎知却是自己羊入虎口!
他笑道:“我舍不得你哪,夫人!”
这一声声的夫人,叫的真是顺口!
沈如初顿时生出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来,可这能怪谁?要怪就怪马家那挨千刀的乌龟王八羔子,非要纳了自己为妾,万般无奈才想着拐个竹马做夫郎,怎知这竹马小夫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个中缘由,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01 遭变故亲事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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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重镇安阳,地属燕国,乃燕国与北疆异族北夷的军事要塞,是燕国最北的一道屏障。
安阳本是荒蛮之地,地广人稀,因北夷连年来犯,无数燕国将士来此守卫边疆,久而久之聚结了数以千计的军户人家,又引来无数开店贩卖的贾人,渐渐形成一座城池,民俗风情与关内其他城池相差无几。
在安阳城的西市住了一户沈姓的人家,已经三代居于此。沈家老爷子当年也是行伍出身,曾经在马征明大元帅的麾下当过兵,立过功,有个外委把总的封号,乃是正九品的武官。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却也富庶殷实,三代同堂居于一所封闭式的四合院,前堂后寝的砖木结构,齐齐整整地十几间房子。
此时,已是晚春光景,沈家老爷子的三孙女儿沈如初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原本那个小花园已经荒芜了很久,近来沈如初却时不时侍弄着,倒也折腾出一些花花草草来,说不上繁花似锦,但看着却多了几分清爽和雅致。
沈家大伯娘高氏扭着肥胖的腰肢走过来,瞥了一眼沈如初,不咸不淡地道:“如初,你这段时日像是转了性子,话也不爱说了,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还爱侍弄这些花草!”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这具躯体里的灵魂早就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
她曾一度怨天尤人,上一世书香门第,衣食无忧,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还有一个光明的前景,此刻却只能在这世代军户的人家里当一个轻易不能抛头露面的姑娘,白白荒废了自己一肚子的墨水和十几年寒窗苦读得来本领!为了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
“大伯娘,以前您总嫌我吵闹,如今又说我太安静了。”沈如初淡淡一笑。
身材发福眉眼刻薄的高氏向来市侩而霸道,微微冷哼,道:“你现在是不开口便算了,开口便是带刀携刺的,莫说是你,就是你那死去的娘亲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高氏道,拉扯了一下自己两合对襟的锦缎新褂子,安阳人勤劳淳朴,除了那几个大户人家的女眷,穿丝绸者甚少,偏偏这高氏爱慕虚荣,加上娘家在当地有些头面,总喜欢打扮得光鲜体面。
一个月前,高氏硬生生地拿了自己丈夫、儿子在战场上卖命得来的军饷买了一匹丝绸的料子,如今穿得这么惹眼地出门,身后还带着老仆人王嫂,想来又是去哪个富贵门第攀亲结友。
沈如初也不争论,将那紫荆分叉的部分轻轻剪下来,地上已经散落了一些腊梅、黄棣棠的枝条,笑道:“大伯娘,我和我娘不一样。”
高氏看了沈如初一会儿,只见这丫头生得十分俊美,有着军户女儿特有的健康,却不失柔美;身材秀颀,皮肤白皙,体态玲珑,气质端庄,再看嘴角那一抹巧笑,真真不是那个死去的吴氏能比拟的,心中道:这丫头,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分毫不差,如今也到了许配人家的年纪,思及此处,笑道:“你和你娘的确不一样。你今年多大了?”
沈如初不慌不忙,又是一笑,道:“大伯娘,我和四妹不是同年不同月吗?”高氏的膝下有一女,名唤沈芝媛,在姐妹中行四,与沈如初同岁,只因高氏溺爱,比不得沈如初沉稳,虽是小门小户,却也是大小姐的脾气秉性。
高氏难得好脾气地笑了,道:“瞧瞧我这记性!都十五了,也是大姑娘了,我看着也该寻门亲事了。”
王嫂急忙赔笑道:“三姑娘这般好样貌,咱们沈家的门槛是要被踏破喽。”
高氏点点头,又打量了一番沈如初,道:“你这般长相和人品,加上我的运筹,想加入大户人家,不难!一点都不难!有我在,这事包在我身上。”
沈如初自然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点破,指挥立在一旁的丫鬟秋蕊将那些枯枝抱走,笑道:“那就有劳大伯娘了。爷爷还等着我给他泡茶,我先过去了。”
高氏看沈如初离开,冷道:“不识好歹!”
王嫂急忙道:“夫人何必与她一般见识,咱们快些走,别耽误了给马夫人请安的时辰。”
沈如初给沈家老爷子沈云忠泡了一壶铁观音,坐着陪老爷子天南海北地聊了一会,又借机问了一些燕国的风土人情。
正巧三婶娘李氏过来喊众人吃饭,这李氏乃是沈家三叔的遗孀,沈如初的三叔沈梦雄早些年在战役中战死,这李氏就一直孀居至今。因为膝下只有一女,没有子嗣,加上寡妇的身份,沈如初的三叔又没有军功在身,所以,多年来一直被高氏压着,李氏多少对其不满,只是性情谦逊温顺,一直不曾正面冲突过。
“三婶娘,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沈如初拉着李氏悄声问道。
李氏笑道:“问吧,我又不是大嫂,不用与我这般客套,有什么话,咱们娘俩儿都可直说。”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不知该怎么起头,顿了顿,道:“二姐姐的亲事是谁给做的主?”李氏的女儿,沈如初的二姐沈念卿嫁给了当地千户的儿子,说是嫁,那是体面的说法,其实就是过去给那人做小,听说那千户之子沾花惹草的,并非善类。
李氏的笑容收敛起来,叹道:“大嫂找人给做的媒,前几日还来我这里讨功,说是把二妮子推进了金窝银窝!赶明儿,也让她家的四丫头去那金窝银窝!”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明了,想来也是那高氏强势贪财,擅自做主,又想到她方才见自己的眼神,心中多少有些不安,道:“三婶娘,大伯娘方才也要给我说亲来着。”
李氏听了,不以为然,道:“给你说亲?我看她是管事管上瘾了!你爷爷和你爹爹都健在,哪里轮得到她来给你做主说媒!”她语气里很是不悦,但这不悦是冲着高氏去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平静了许多,想想也是,自己虽然是个姑娘家,但这几个孙女中,沈云忠最喜欢自己;自己的爹爹沈传值因为怜惜自己年幼无母,倒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宠爱自己,想来也不至于听信高氏的话,强迫自己嫁给谁,何况沈金超对高氏甚为反感。
“三婶娘说得是。今儿我见大伯娘又出门子去了。”沈如初道,她对高氏的交往圈子不甚了解,只知道此人贪慕虚荣,善于逢迎,确实也认识安阳城里一些有头面的妇人。
李氏冷笑道:“恐怕又是去给马夫人请安了。你不用担心,早先二嫂在世的时候,与二哥一起为你定了一门亲事,如今听说那家得了鸿运,正富贵着呢。”
沈如初正在疑惑这马夫人是谁,听了李氏后半句话,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了娃娃亲,那家还鸿运当头,难不成自己还能时来运转当一回少奶奶?不管他是穷还是富,自己不中意的绝对不嫁!
☆、002 三子阵亡生悲凉
待要问清楚,却听前头有人喊:“沈老爷子在家吗?”又传来一声低沉的螺号声,李氏听了这声音,顿时如同魂不附体,脸色大变,喃喃道:“出事了!出事了!”
正在厨房间忙碌的老仆人周婆子也急忙擦着手跑出来。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去,看得沈如初一阵心惊,她事后才知道,螺号声乃是安阳城里的特色,吹到谁家就说明谁家有人战死了!
沈如初扶着李氏跑到前院,就看见十几个人站在门外,全是行伍的装扮,为首的三人沈如初见过一面,都是沈家大兄沈格飞的朋友,身后几人抬着两口棺材。
李氏听了回首看了一眼棺材,顿时泪如雨下。
沈如初心中一沉,说不出的五味杂陈,却被众人的凄迷感染,忍不住鼻子一算,眼圈也跟着红起来,这沈家二伯就是自己的父亲啊,战死了?这到底如何是好?
沈如初只觉得脑子里昏昏沉沉的,面上的表情也跟着有些沉痛。刚到这个世界,她对这里一切还不熟悉,但是听到自己有个疼爱自己的父亲,倒是生出些许的勇气,有父亲护着自己,料想这高氏也不敢欺负到自己的头上来。
然而,自己是还没有尝到半点父亲的疼爱,甚至连面儿都没见着,这父亲就已经撒手人寰了,一想到自己日后要孤家寡人地任人欺凌,沈如初就心里一阵紧缩,对于未知的恐惧感就蔓延到了心上,神色不禁更加悲戚起来。
沈如初重重的叹了口气,也没说话,眼神向外看去,这一幕在众人眼里反而觉得这孩子愈发的可怜,故作坚强总是比真的脆弱让人更觉得心疼。
沈如初却没精力顾及别人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考虑自己的事情,忽而觉得有一束目光正盯着自己,她回头看看,正是刚刚抬着棺木来的那个少年。
只见他肩宽腰细,目光炯炯,声音清澈洪亮,虽然年少但却透着威武和深沉,他身边的两位少年也均是孔武有力、眉目英挺之辈。
那少年见了这情形强忍心中的悲戚,道:“三夫人,老爷子可在?”
李氏点点头,忽听身后一个苍老而有力的声音道:“我家大郎、二郎何在?”
说话的正是沈家的当家人沈云忠,跟在他后头的是一个只有一条手臂的老人。
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清癯却健康,虽然已从军队退役,但却未曾停止自己的武艺,每日也是早起舞刀弄枪,一直精气头十足,如今看着却像是老了十岁,本来瘦削的身材显得伛偻,连走路都哆嗦起来,众人纷纷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摸在了那棺盖上,顿时老泪纵横,怒喝道:“不孝子!不孝子!”一连两声怒喝,明明是怒气却听了让人心碎!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的不孝!
一门三子,子子阵亡,这是何等的悲凉!
沈云忠推开李氏,又走到另一口棺材前面,拍打着棺材,哭道:“二郎!你忘了临行时我是怎么和你交代的?二郎!老父心里痛啊!”
沈如初的父亲沈传值在兄弟中行二,为人孝顺果敢,乃是沈云忠最疼爱的孩子,沈如初之所以受宠,也是因为沈云忠爱屋及乌的缘故。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心酸不已,又知这场合必要是痛哭流涕,联想到自身遭遇,便也不加控制,任由眼泪直流。
众人听了这话也纷纷哀伤。
不一会,又有几人抬着一架轿椅过来,上头坐着一人,正是沈如初的大兄沈格飞,与这三位少年乃是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沈格飞见了众人,神情呆滞而悲怆,待转眼见了那两口棺材,扭动着身躯喊道:“放我下来!我要下来!爹!二叔!”他近乎哭喊着,众人将他从软椅上搀扶下来,沈如初这才看清他的右裤脚空荡荡的,而脸上也有一道明显的刀疤,面如死灰,身上还有一股子腥臭。
他看了面前那两口棺材,又看了一眼沈云忠,挣脱扶着他的人,扑过来,唤道:“爷爷,爷爷!我对不起你!”
沈格飞因为身体不平衡,身上又带着伤,整个扑倒在地,在地上爬着,沈云忠老泪纵横,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将他抱在怀里,道:“好孩子,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将他扶起来,喝道:“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好男儿理应战死沙场!如今你回来了,就是孝顺,比他们强!比这两个不孝子强!”
沈格飞一转身,抓着那棺木的底座就不肯放,开始胡言乱语,怒道:“有什么脸说打了胜仗!狗屁胜仗!死了那么多人,死了那么多兄弟姐妹,算什么胜仗!混账!马征你是个混蛋!为了自己赚军功,竟然不顾我们的死活!你不得好死!”
接着又说一些大逆不道的话,咒骂当今皇帝昏庸无道,这才年年被北夷欺侮,众人听了无不吃惊,那三个少年生怕再惹出是非,急忙抱着沈格飞往屋内去。
沈格飞哪里肯走,又踢又打,又骂又咬,抱着棺材不肯松手,他哭了半晌,忽然喷出一口鲜血来,大呼:“我不甘!我要说!我们算哪门子胜仗!”整个人倒地不起。
不等郎中过来查验,已经断了气息,一命呜呼了!
一日之内,丧命三人!
沈如初一边哭一边暗想:这一家人实在太可怜了。这军户人家的命运也太悲惨了!
突然一张手帕递了过来,沈如初抬眼一看,正是那个眉目英挺的少年,她摇摇头没有接那绢子,轻声道:“谢谢。”
那少年道:“我与格飞兄乃是生死之交,还请妹妹节哀顺变,以后家里若有什么事,但凡我能帮上忙的,只管说道一声。”
沈如初点点头,这才正眼打量他,只见他眉目清秀,而多了几分阳刚,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很是伟岸。
“谢谢您。”沈如初微微福身行礼。
少年见她神情疏离,客气却不热情,微微叹息,道:“妹妹何必客气,我与你从小一处长大,后来搬家,日后从军,这才见面少了。”
沈如初微微一吃惊,倒没想到眼前这少年竟是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微微一点头,又怕被人看出破绽,只当是自己害羞,把这一节略带过去。
文旭道:“这次战役实在太惨烈了,说是胜了,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沈家顿时一片死气沉沉,每个人都笼罩在悲苦之中。
虽地处北方,但初夏已经渐渐生出燥热,棺木不宜在家停放太久,加上边疆要塞,对军户人家而言,战死乃是常见的事情,所以,沈家大伯、二伯、大兄草草发丧了。
在此之后,沈如初一直待在家中,不曾出门,一来是心情沉郁,家中突然死了三人,又未曾过了丧期,多少有些晦气,难免讨人嫌;二来是沈家老爷子一病不起,沈如初要在床边亲事汤药。
待到了九月,沈如初才第一次走出家门,起因是高氏做了一个梦,说沈格飞托梦给她说在那边受了苦头,让她赶紧给送点纸钱过去好买通路上的小鬼,将来投生个好人家。本来,这事情只管让秋蕊或是杏儿去了就好,但高氏一大早便命了沈如初和沈芝媛亲自去坟地给沈格飞等人烧纸钱。
坟地位于安阳城外三里地的一座小山上,那里专门埋葬战死的将士,有些老死的军户家眷也埋葬于此。
沈如初向来胆小,对这种地方也是讳莫如深,总觉得那里怨气太重,自己若不是借了这个本体,也是一抹游魂,自是不肯去,但耐不住高氏的喋喋不休,正巧文旭等人为了拜祭之事特意登门拜访,沈家准备了食水纸钱,一行人结伴而行这才去了坟地。
一路上,沈如初心不在焉,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003 路遇怪事得萌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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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沈芝媛未曾消停过,不是故作娇羞,就是卖弄自己那些经不起推敲的学识,其娇嗔婉转引得几个少年心猿意马,恨不得围着她转悠。沈如初见她频频看向文旭,便知其心意,却也不点破,只管行自己的路。
沈芝媛借着脚痛的由头往文旭身边蹭了蹭,沈如初虽然见不得这种行径,但也能忍住不说,且不点破她的心思,文旭对这沈芝媛的热情视而不见,礼貌周到但不冷不热,分寸拿捏恰到好处。
看得出她挺喜欢文旭,这也难怪,文旭这次战役得了军功,只要封赏下来,马上就可以从一个普通士兵升格成一个军校或骑校,甚至可能成为外委千总、副尉,这样一来,虽然算不得飞黄腾达,但也是小有成就,而且文旭相貌堂堂,在这三人之中最为英俊,就是放在安阳城,也算得上出类拔萃。
沈如初则不同,她并非本地人,对这里没有归属感,对这个破败的安阳城也没有多少留念,只想着有朝一日离开这里,说不定还能回到自己所居住的现代;另外,以她二世为人的眼光来看,文旭也好,石磊、刘力俊也罢,不过是个少年,压根未往情事方面去想,自然也不会把他们那点芝麻绿豆的军功放在眼里。
山上传来一阵狼嚎,此地频临漠北,与北夷荒蛮之地接壤,常有狼等野兽出没,放眼望去,是看不到尽头的坟墓,熙熙攘攘地紧挨着,一阵阴风卷过来,在坟头兜了一圈,发出呜呜的低鸣,沈如初想起沈格飞死时的不甘和惨状,没来由地一阵心虚,她生前不信鬼力乱神的东西,但是生命重新来过,由不得她不信!
给沈家大伯等人烧了纸钱,沈如初便央着几人速速回去。此时,一行人正走在回来的路上,秋高气爽,倒也宜人,沈如初也一扫心头的阴霾,听着他们聊天。
“听说文大哥这次得了军功,要封赏副尉一职,真是太了不起了!小妹在这里先恭喜文大哥了,还有石大哥、刘大哥。”沈芝媛爽朗地笑道,除去她那点小心眼,还算是个可人的姑娘。
沈如初心中一笑,副尉,也不过是个从七品的武官,不过,对这些平民出身的人来说,七品武官实属难得。
文旭道:“哪里,封赏的旨意还没下来,一切都未得知!可惜沈兄弟不能和我们同享荣华。”
刘力俊笑道:“只会比从七品的官职大,你只管放心,准备好了酒钱请我们吃酒!”
石磊附和道:“是啊,这可是小登科,一定要喝酒!我们要去安阳城最好的酒馆!”
沈芝媛笑道:“一定要算上我,我必准备了礼物道谢。”
几人说说笑笑,唯有沈如初没有言辞。她一身素净的衣衫,头顶别了一朵白色小花,原本恬静的脸上此时显得尤为干净清纯,有道是:若要俏,一身孝,说得正是此时的沈如初。
文旭急忙敛去笑容道:“三妹妹不必沉痛,我与沈格飞乃是生死之交,以后沈家有任何需要,不嫌弃的话随时来找我们,绝对推脱。”
石磊冲沈如初一笑,道:“是啊,三妹妹,到时只管来找哥,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沈如初不喜石磊的轻浮,却也没有理会,浅浅一笑,道:“那先谢过几位了。”
刘力俊是这几人中最为沉稳的,道:“我们能力也有限,不能为沈老爷子和你们做些什么,但大家既是朋友,就不必太客气,我们会尽力的。”
沈如初点头而笑。
说得正是融洽时,却见几匹快马飞奔而来,遥遥望过去,看那马上之人的衣着打扮,乃是戍边的士兵。
“原来是骑兵,他们不是在骑兵校场?”文旭皱眉道。
石磊冷笑,道:“打仗时,他们当孙子,现在不打仗了,却出来耀武扬威!”
那几匹马眼见着越来越近,而且大有硬闯的架势,马蹄过处,带起阵阵尘烟,沈如初觉得眼前一亮,有寒光闪现,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抱起扔到了一旁,清晰的刀剑齐鸣声在她的耳边响起,电石火花一闪而过。
“你没事吧?”说话的正是刘力俊,他伸手将沈如初拉起来。
沈如初摇摇头,道:“这是谁的手下,这般凶悍!”
沈芝媛抢先答道:“仗着自己是骑兵,就自以为高人一等!”
文旭将剑放回剑鞘,摇摇头,道:“这些人不是骑兵。”
一向表情玩味的石磊也面色沉重,垂眸看着手中的剑,道:“你看到他们方才使用的兵器了?”他是问文旭的。
文旭点点头,那样明晃晃的弯刀再熟悉不过,只可惜这不是燕国将士会用的武器,只所以熟悉,是因为弯刀上沾染了太多亲人朋友的鲜血!
刘力俊急忙打岔,道:“算了,就让他们暂时嚣张一下!等我们的军功奖下来,有机会收拾他们!”说完给石磊、文旭一个眼色,这一动作看似轻微,却被沈如初尽收眼底。
最不知情的沈芝媛仍在愤懑暗骂。
沈如初被方才一摔,左半边身子生疼,但勉强与众人继续前行。
忽然听见一声喵呜的叫声,像是猫叫,但又不完全是猫叫,本来荒郊野岭的,身后又是数不清的坟墓,咋听见这叫声,甚是渗人。
沈芝媛急忙借机挤进文旭的怀里,道:“文大哥,这是什么声音,好可怕!”
美人入怀,文旭躲也不是,抱也不是,引来后面二位老友的偷笑,而沈芝媛听了这窃笑声却受了鼓舞一般,在文旭怀里扭动得厉害。
沈如初却看见路旁草丛里有一只受伤的小猫,正在舔舐自己的前腿,见生人走近,急忙竖起耳朵胡须,瞪大眼睛,一副防御的模样,冲沈如初龇牙咧嘴地叫着。
刘力俊皱眉,道:“哪里来的畜生!”正要挥剑结果了它,却被沈如初拦住了,道:“它受伤了。我想收养它。”
她见那小猫十分可爱,身子小巧,通体纯白,体毛柔软浓密,耳朵呈三角形,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一看就是稀有品种,想着自己孤苦一人,不如养只宠物打发时间。
“猫咪乖,不要动,我不会伤害你的,你乖乖地听话,我带你回去,给你养伤。”沈如初循循善诱地说着,然后身手去抱那只小猫。
“喵呜!”那小东西发出一声怒吼!
沈芝媛道:“哎呀,脏死了,瞧瞧它那一身脏兮兮的皮毛!还到处是血,抱回去也是死掉!”
沈如初不理会她,仍旧耐心地道:“乖,过来吧,这城外有野兽,你在这里会被吃掉的,你跟着我,我会善待你的哦。”
出乎意料的是,那小东西似乎听得懂人话,竟然眨了眨眼睛,舔了一下沈如初伸过来的手。
☆、004 遇贵人妙手仁心
沈如初想起自己在安阳城无所归依,若是有一只猫儿能与自己相依为命倒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便下定决心要收养这只流浪猫,。
石磊不以为然,冷笑道:“这只猫就算抱回去也活不了多久,都虚弱成这样了,还带着一身的伤!瞧瞧,骨头都断了!”
文旭拉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笑道:“带走吧,把它丢下这里就必死无疑了,找个郎中给看看,兴许能活。”
沈如初回到家中翻箱倒柜找了些药品和纱布,先帮那小猫清洗伤口,伤口像是为利器所伤,纵横交错着,有好几条,而且都能看到骨头,给它外敷了一些药草,再细细包扎起来,还让秋蕊给它端了一些加了碎肉的米粥,偏偏这小东西一口也吃不下,那奄奄一息的模样实在让人看了心疼。
沈云忠听闻她收养了一只病猫,又是敷药又是喂食,一晌午都不停歇,忍不住过来看看,一见那小猫,摇头道:“这猫不像是普通的家猫,说不定是什么稀罕物种。”伸手摸了摸那猫儿的脊骨,更加肯定这一点。
沈如初想起这小猫乃是从那几个神秘人的身上掉下来,听了他这话便生惊奇,又不敢直接问,道:“爷爷,它伤得厉害,可能救不活了。”
沈云忠叹了口气,这个孙女是他最喜欢的孙女,最有想法也最孝顺,见她愁眉不展于心不忍,从怀里摸出一锭约摸二两的银子,道:“你去东市的宫家医馆试试,不过,他们向来只给人看病,能不能网开一面给你医治猫狗,不好说;余钱,自己买些零嘴。”
这安阳城乃是军户所在地,大部分的百姓都是军户人家,这些人在艰难的环境中活着,不但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性,还在无形之中冶造了顽强的生命力,这些人莫说给宠物看病,自己有了小病小灾都是能忍则忍。
沈如初欢喜地抱着沈云忠的胳膊,谢道:“爷爷您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试试。”
安阳城说大不大,却也不小,从西市走到东市,竟然需要一个时辰,等她到了医馆的时候,已近天黑,本来就是深秋,又地处北方,所以这夜幕来的特别快,街两边的门店都陆续打烊,留下几盏斑驳的灯笼在秋风中摇曳。
沈如初问了几个路人,这才找到沈云忠说起的那家医馆,她一抬头,看见“宫氏医馆”四个鎏金大字的匾额挂在正门头,医馆看上去颇为气派,三层小楼,整整六扇两合开的门面。
一个小哥正在关门,见了沈如初在门外徘徊,道:“回去吧,今儿已经打烊了,若是看病,明儿一早过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若是带着人来看病,倒是好说,毕竟人命关天,谁也不敢儿戏视之;现在却是猫儿受伤了,若是硬拉着郎中来医治自己的猫狗,似乎说不过去。
正在犹豫踌躇之间,就听背后一个温润的声音道:“姑娘可是看病?请进。”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宝蓝色的身影站在门内,在昏黄的灯光下扑下一层浅淡的暗影,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柔和,那人身形秀颀,如墨的长发自然地垂下来,皮肤不像是军户人家的男子,很是白皙,甚至称得上白嫩,五官单单看过去很是普通,并无特别之处,但聚在一起却给人一种明艳的感觉。
沈如初在一刹那感觉到了自己异常的心跳,耳边却再次传来温润的声音,道:“姑娘是哪里不舒服?先进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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