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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仙歌.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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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仙歌》全集
作者:Seba玫瑰染香群
之一
我的确想过,终有一天会跟妈妈告别。而且早就打定主意,我要亲手处理她所有一切的身后事,毕竟我是那样爱她。
但我没想到,莫非定律总是发作得那么过分,让我连这最后的心愿都办不到。
只能说,老妈的运气真是倒霉到极点,一辈子都是不幸的代言人。生平第一次搭飞机,都能够遇到交通工具失事率最低的空难。
我很悲伤,但我更生气。虽然跟我老妈出门老有人问是不是我妹妹,四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像十八岁,虽然我那少女似的老妈却美丽得非常阴森,半夜回家时吓哭不少管理员北北。
但她爱我,非常爱我。就算一辈子那样倒霉、颠沛流离,蠢到替前夫扛了庞大债务而穷困潦倒,她还是倾注所能的爱我。
我也爱她,非常爱她。虽然我常笑她是天山童姥,但我真的爱极了她。
尤其是在情路上跌过跤以后,我才知道,这世界上唯一会无条件永远爱我的人,只有她而已。我愿意洗衣烧饭做家事,愿意赚钱养她,只要她还能够展现美丽又阴森的笑容就好了。
如果我是男的,说不定就发展出强烈的恋母情结足以写色情小说了。可惜我是女生。
我难过,非常难过,又生气又难过。看到她的滑板还摆在门后,墙边挂着她的白洋装,眼泪更是不能控制的流下来。
真不该骂她。她爱穿盖过脚面的白洋装就该多买几件给她穿,她懒得走路用滑板有什么关系?邻居被吓得心脏病发作,是他们精神脆弱,一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才会被长发飘飘的老妈吓个半死,根本不是老妈的错。
正痛苦泪流,该死的门铃响了又响,都不给人伤春悲秋的。打定主意不理的,门外的人却不放过我,踹起门来了。
我那无耻的老爸居然盛气凌人的推开我,走了进来。这混账,谁希罕他来上香?
啧啧,高级知识分子。律师真是了不起的职业,拿来对待前妻再好也不过了。
但我没想到有个定律是这样的: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所以这个更无耻的律师先生,不是来上香的,而是来跟我分航空公司发下来的抚恤金。
你相信这种事情吗?万一将来他老了,我不肯养他,他还可以告我遗弃欸!真是太好了!
反正老妈不在了,我不用顾及什么面子不面子。一个箭步冲到阳台,我抡起扫把,并且懊悔应该放把斧头在家里,铁锤又急切中不知道摆哪了。
他追到阳台要抢,我抡圆了打了他几下,但男人的力气就是大,不但抢走了我手里的扫把,他还抓住我的胸口,用力把我推下阳台。
十四楼欸。
真是荒谬透顶。我才遭逢丧母之痛,又被禽兽老爸给谋杀了。
当我跟地面接触的时候,世界瞬间变成黑白的,颜色都被抽干了。我以为会很痛,但我眼前只有刺目的闪白。
最后映入我眼帘的是我自己的手。
我不知道空白了多久,或许一切发生得太快,连疼痛都来不及感觉。
重新映入我眼帘的,是另一只苍白的、非常熟悉的手。我抬头看,是应该已经死掉的老妈。
她还是梳着公主头,白洋装,挂着美丽又阴森的笑。一手握着我,一手打直手臂,指着前方。
我回头瞥了一眼脖子转了一百八十度,足以看到自己脊椎骨的尸体。用不着法医判定,这明显是谋杀。
她叨叨絮絮的劝说,虽然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的善良和温柔。
我让她拉着,一步就跨到一个三人病房。
一个奇装异服的女人,虚托着黑洞,默默看着我们。叹了口气,“朱繁,真要这样干吗?你一生积下的功德,足以让你来生无忧。”
“他已经杀死我啦。”我叹气,“妈,你不要再帮他讲好话了。男人都是混账啦,我早就知道了。”
我开始有点警觉。老妈搞什么?想来个借尸还魂?该不会一口气准备两具尸体给我吧?
她竖起纤白的食指,笑得非常阳光美丽,“要感谢轩辕国主撕开时空的裂缝唷。”
我妈放了我的手,她将我一推。身不由己的,那个黑洞越来越大,等我意识过来,已经被吸了进去。
“妈!”我回头狂呼。我知道我妈的逻辑一直很诡异,但没想到这样诡异啊!
然后我就看不到她了。我没想到,原来魂魄也是会昏倒的。
之二
人生悲哀的开始,就是不能选择父母。
摊上一个会谋杀自己的老爸已经奇惨无比,没想到老妈生前少根筋,死掉也没把那条名为逻辑的筋长出来,我很感伤。
躺在死人堆中,我无语的望着天上明月。
醒来就在死人堆里,当然不是什么好的经验。幸好我妈穷到没钱送我去安亲班,我上小学以后,下课就去殡仪馆写功课。我几乎是在殡仪馆长大的,死人从小看到大,已经没有丝毫感觉了。
甚至我国中时就开始在里头打工,连洗大体都干过,人手不足时还可以帮着化妆。不是学校太远,我真的打算将来往礼仪师发展了。
结果我念了个普普通通的商学院,普普通通的毕业,当个普通的会计。很普通的恋爱,因为太普通所以被普通的甩了。甩完没两个月,我妈飞机失事,我爹宰了我。
我才二十五岁,已经拥有普通悲惨的前世了。
情形还相当不妙的,复活在穿着古装的死人堆中。
万一挑错身体我真的想再死一次。我恨男人,总不能每天小解时都想自宫。
前后逛了一圈,我心底越来越迷惑。
我确定我在某个深山中,但深山里有这样半颓宫殿就很奇怪了,还有这些刚死不久的人。这些人穿的哪朝古装我虽然不懂,但也看得出来服饰华丽,手指都没什么劳动的痕迹。
本以为是被强盗抢劫,但衣饰或许凌乱,却金钗委地,无人拾取,这就奇怪了。
我还在宫殿里找到厨房,有粮食和青菜、鸡蛋,肉已经有苍蝇在飞了。更诡异的是,我居然还找到一个小石屋,里头有豪华的温泉浴池。
循着出水口找去,找到源头,沸腾得足以煮蛋。
想不通,真想不通。我纳闷的抓了几个鸡蛋放在竹筐里,放在源头边煮温泉蛋边设法搞清楚我的处境。
照着水面来看,我是个梳着双丫头的十来岁女孩。淡眉细眼,没什么出色之处,和我生前还有几分像。衣饰很朴素,手上有点茧,想来不是什么小姐吧?最少我全身上下没找到值钱的饰物。
闷闷的吃了几个鸡蛋,又喝了几口溪水。没人可以问,我又不会通灵。
蹲了一会儿,我还是慢吞吞的走回去。不管怎么样,总是要先活下去是不?再说,这些死人无辜又可怜,总不能把他们摆在这儿腐烂。
这是个体力活没错,幸好也才十三具尸体。一个个挖坑我是办不到,但集体火葬应该还行。厨房外面堆了很多柴,我一面把死人集中在一起,顺手整衣,然后拖应该还行。厨房外面堆了很多柴,我一面把死人集中在一起,顺手整衣,然后拖柴覆盖上去。
真的很抱歉,我这身板的体力不太好,得委屈你们了。我默想着。但我去拽一个大婶的胳臂时,她身体底下的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袖子。
……我还是头回看到尸变哪。抬头看看天空悬着的大太阳,我想也不至于大白天诈尸吧?
轻轻把大婶推到一旁,原来她身下压着个小孩,一身血,苍白的脸孔,表情紧绷的看着我,抿紧了唇。
但他好像不能动,目光却非常凌厉,一点都不像受过惊吓的样子。我摸索着想察看他伤在哪,他眼中的厉光更盛。
这么点大的孩子,就会使眼刀,真不可取。
“你叫啥?”我问。
他瞪了我一眼,没说话。我想拉他起来,发现他不能动。我心底开始烦恼了,是不是砍到脊椎还是撞到头,瘫痪了吧?
不理他没用的眼刀,我脱掉他的衣服察看伤口,发现后背中了一刀,但血已凝固,大概是大婶用身体护住了他?但他的身体很冷,甚至僵硬。若不是有微弱的呼吸心跳,我真以为出僵尸了。
想了想,我用力把他抱起,沈得要命。他怒气更盛的瞪我,我觉得应该把他扔到柴堆里一起点火。
但我毕竟不是我那狼心狗肺的禽兽爸爸。再说,有个活人总是比较踏实点,虽然是个这么不可爱的死小鬼。
踉踉跄跄的,我把他抱去温泉小汤屋,干脆的把他剥个精光。他气得眼睛都要冒火,真是不识好人心的死小鬼。
“我是要救你,白痴。”我没好气的抱着他小心的走入浴池里,“你快冻僵了,先想办法让你暖起来。还瞪我?没把你扔去烧掉是我佛心懂不懂?笨蛋。”
我帮他好好的擦洗了一遍,他全身绷得死紧,我觉得很累。这一整天,发生太多事情,我身心都很疲劳了,没心情替这个气势惊人的死小鬼做心理辅导。我顺便替自己马马虎虎的洗了个澡,完全不在意他就在一旁瘫着。
那天我没举行葬礼,拖到第二天早上才收拾点火。
当天我把小鬼抱到床上以后,再也爬不起来,一头栽倒睡死,连被子都没力气盖。
直到第二天中午,那小鬼才对我说了第一个字,“水。”
我给他喝了水,喂他吃了颗鸡蛋。但也不再理他,更不会跟他说话。
因为那小鬼是男的。
现在我看到男人就想痛打一顿,若不是他年纪小,早让我扔出去了。救他是因为方圆十里内就他一个活人,上天有好生之德,可不代表我要答理一个未来的禽兽。
而且眼下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我得先清点粮食,想办法活下去,弄明白现在的处境,和我到底在哪里。
到了傍晚,我看到他扶着墙走了出去,一点想去扶他的愿望都没有。他走回来时,和我对视了一眼。目光很冷,我想我温度也高不到哪去。
不过终于摸索着煮出咸稀饭时,我给他盛了一碗去,附带温泉蛋一枚。
别想我会对他更好了,维持着不让他饿死就已经是我良心太多的表现。
但我很快就后悔我那过度饱满的良心了。
之三
这小鬼居然昏倒了,还磕破了头。
我知道他偷偷摸摸扶墙出去是要做啥的,人有三急嘛。但我不知道他连站都会打晃,走路更是如在云端。死不吭声的结果,就是走回来一跤栽倒,不知道有没有砸出脑震荡。
死倔个屁啊!
我忿忿的把他扛回去,忍气开始当老妈子。他醒来一脸惊讶,愣愣的瞪着我。我这时候才觉得有点不对,这小鬼的眼神实在太成熟了点。
但我自己的事情都烦不完了,很快就把这点疑虑扔到一旁去。专心一意的从事我的保姆大业。
“你叫什么?”他开口了。
“鸾歌。”我闷闷的回答。
“我叫无穷。”他闭上眼睛。
我奇怪的看他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态度软化。当然还是很讨厌,我扶他去上茅房他还一脸不愿意,替他洗澡还会发怒。
真那么行就不要在浴池里溺水啊!混账!
我一掌巴在他脑袋上,“你见过有人穿着衣服洗澡?得了,那么点小玩意儿还怕人看?请我看还不要呢!”我把布巾扔给他,“那儿自己洗!”
是我找不到长柄刷,不然就当大体洗算了!
他气得脸孔通红,又扔了几百把眼刀过来,我觉得他非常的不知感恩。男人都是忘恩负义之徒,连这么小的男人都不例外。
等他好了,我一定远远的送走!
我直接拿扁木梳敲他的头。
“等我能动了,你送我回去吧。”他淡淡的说,真不像小孩子的口气。
虽然我很想把他扔着自生自灭,可惜我那该死的良心不放过我。所以我跟这小鬼同床睡同桌吃,实在怕他半夜去个茅房掉到里头去,或者干脆昏倒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让狼叼走了。
将养了半个月,他才不用扶墙走,但还是很虚弱。一个月后,他才算是彻底康复。
他在厨房忙了半天,用豆面和蜂蜜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材,做了十来个奇怪的干粮,挽着我的手,面无表情的说,“走吧。”
“去哪?”我糊涂了。
“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吗?”
外面的人最少有笑容。
“我去收拾一点金银。”拿点值钱的东西,总是要吃饭的不是?
“不用。”他拽紧我,“我家多的是。”他终于笑了,只是有些冰冷,“我会好好谢你。”
我觉得很不安,隐隐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但他毕竟还是个七八岁的小孩,能翻什么花样?再说,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回去吧?这可是深山。
我点了点头。却没想到这一点头,我跟这小鬼居然在深山里钻了三天,提心吊胆的野营。虽然没遇到什么毒禽猛兽,但等钻出来,我们两个已经狼狈的像是两个小叫化子。
气闷的发现,根本没看到什么村镇。这是一个深山的瀑布,不知道为啥有个石板桥横过深潭。他说走过石板桥转个弯就到了,我居然傻傻的相信。
尖叫着摔下去时,我忿忿的想。所谓事不过三,我老爸推我下楼一次,那个奇怪女人推我到这鬼世界一次,这死小鬼居然又把我推下瀑布!
什么世道啊?!为什么我要这么倒霉?!
“混账啊!”我才刚骂出口,发现我两脚稳稳的站在干燥的地面。我还在发愣,无穷跳了进来,露出安心的笑。
“布置什么?”我问。
他但笑不语,拉着我到处看,我真是目不暇给。没想到这里头别有洞天,石桌石椅石床,花草树木,像是个温室花园。从这头看,瀑布像是个天然的巨大落地玻璃窗,采光绝佳,水珠跳跃,时有虹彩,却一点湿气也没有。
我想到花果山水濂洞。
“饿了看要吃果子还是吃这个。”他递了一个葫芦给我,“这丹药是顶饥的。”
他睇了我一眼,抿唇而笑,“晚点我就让你知道。”转身走入一个竹屋,关上门。
我就知道不该相信男人,就算这么小的男人也一样。他的“晚点”,让我足足等了十天。
这个福地洞天的确很棒,水果很好吃,丹药也顶饥,甚至还有个不输温泉汤屋的温水浴池。不但可以舒服的洗澡,还可以舒服的洗衣服。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根本不知道怎么离开这个福地洞天,也进不去竹屋。
等无穷终于出来的时候,我后脑勺的肿包还没消。
本来是咬牙切齿的,等看到他我呆了几秒。他在这短短十天内长大了。不但比我高一个头,看起来像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
他泰然自若的从虚空中抓出衣服,就在我面前更衣,安然的盘坐在我前面的蒲团上,“虽然只到筑基,但要制住你,已经够了。”
……嘎?!
我瞪着他,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鸾歌,你并没有修炼。”他微微皱眉,“但你这样的散魂,怎么有能力夺舍呢?
你背后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
我开始觉得晕眩。
之四
或许是一切都太奇幻又太不可思议,也可能是他的眼睛亮得出奇,我看得有点恍惚。总之,我老老实实的招供了,钜细靡遗。
我听得一整个莫名其妙,“啊?你相信我?”
“当然。”他泰然的说,“丹药包着的真心蛊没咬破你的肚肠出来,可见是实话了。”
“既然你说了实话,那当然蛊就消化掉了,大补呢。”他敷衍的安慰了一下。
“我?无穷啊。”他淡然的笑,“一个修道者。”
他发现我对修道一无所知,非常开心的替我上了一堂“修仙史”。我听得满眼金星,脑门嗡嗡作响。
总之,修道分成几个阶段:筑基、旋照、开光、融合、心动、灵寂、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他说了一大堆,我听懂得就是,筑基算是跨入修仙的殿堂,算初心者,直到元婴期才算是修仙入门。合体期就是高手级了,只差渡劫就可跨入成仙的初步,大乘是最后阶段,等飞升成仙了了。
当然修道的千千万万,但修到元婴的就已经不多,到合体的更是稀少。而能渡劫成仙的更是鳞毛凤爪。这些高手高手高高手,想修到元婴没有一两百年不可能,修到合体的更是以千年计算。
“在我之前的旷世奇才,最快记录是千年修到合体期。”无穷淡淡的说。
他笑了笑,宛如春风和煦,却又隐藏一丝沁骨的寒意。“我花了两百五十年,合体后期。”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唬我。更不知道该对他如此高龄惊讶,还是应该为他那么高手惊讶。
看看几天就长大的他,和这个诡异的福地洞天。照他说呢,他是个超级旷世奇才,两百五十年就修到合体期。但这个旷世奇才却被打灭了肉体,得靠夺舍(借尸还魂)才能继续活下去。
……能打灭高手高手高高手的肉体,会是怎样的仇家?
他很慢很慢的笑了,“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你觉得走得了吗?我说过会好好回报你的。”慢条斯理的,他说,“坐下。”
我磅的一声,屁股非常痛的砸在蒲团上,再也站不起来。
无穷满面笑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开心,“虽然只有筑基期,但禁锢你这样一个凡人还挺简单的。”
“你这忘恩负义的小人!”我破口大骂了。
“谢谢!不必!”我气急败坏的试图指挥我的腿,可惜徒劳无功,“我很满意当个人,不想自找当妖怪!”
“不会怎么样啊,”他很愉悦的回答,“死得有点惨而已。”
曾经,有一个无路用的良心摆在我的胸腔,我却没有扼杀,等万劫不复时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愿意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该死的良心说五个字:滚你妈的蛋。
我正陷入如此忘恩负义的痛悔中时,无穷非常雪上加霜的说,“你还有三个时辰可以考虑。这年头,怎么想报个恩都这么难?”
“报个屁啦!”我破罐子破摔了,“你才不想报恩!你是报仇!”
“有部份是啦。”他很大方的承认,“但我觉得你服侍人还挺细心的,将来还可以当鼎炉。说起来一物多用途,满不错的。”
“什么是鼎炉?”我突然觉得不太妙。
他不说还好,一说我还真的隐隐作痛。我为什么要被良心束缚,救这个黑心夺舍修道人啊?!
“当我鼎炉有什么不好?”他不满的皱皱鼻子,“多少人想要都要不到呢。不然这样吧,你修到元婴期就任你去留,如何?”
……最少是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而且我的肚子真的越来越痛了。
“而且我是个高风亮节的君子,绝对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他很道貌岸然的说。
我非常怀疑。但我已经痛得满身是汗,却又站不起来。
修道是吧?修就修怕你啊?!要我修我就认真修,而且要争取修到很厉害,总有天可以把这王八蛋打得满地找牙。
“喔,我也不要你当我徒弟。”他笑得很灿烂,“张嘴。”
“啊?”有这样修炼的吗?
趁我发呆的时候,他扔了颗艳红的丹药到我嘴里,不等吞就自己滚到肚子里了。
我掐住喉咙都来不及。
我的丹田。
……这是非礼啊!
但我全身都僵住不能动,连根小指都无法弯曲。“事实上,你是修魔的吧?”我从牙缝挤出字来。
“哪是,我真的是修仙的。”他愉悦的回答,“沈心静气啊,不然会更痛唷。”
我气得发抖。
之五
从来没有这么郁闷过。
我这人不是大笑就是大哭,反正情绪发泄出来就好了,有益心灵健康。被扔到这个世界我闷过,到底摸不着头绪。但我从来不知道郁闷也符合这个定律:没有最郁闷,只有更郁闷。
平心而论,无穷不是个难伺候的主子。相反的,他比我妈还能干好照顾。而且在这没有电器的时代,用符咒奴役了不少山精水怪,叫他们干重劳动。洗衣挑水打扫内外,而且他不怎么吃烟火食,吃吃果子喝喝风就能活,这点我很钦佩。
但水濂洞的奇花异果虽好,不吃饭我就觉得没吃饱。他变出一堆刚收割的稻穗,让那些倒霉的山精水怪收拾了,给我煮着吃。
甚至还大方的把他最大的秘密展现给我看:一个精巧的玉盒,里头有个微缩的盆栽,好一个具体而微的稻香村,田埂历历分明,刚好分成六块,极微小的稻子无风自飘,瞬间成熟。
等他说明以后,我无言了。
那个宝物叫做百年刹那。只要扔种子进去就会瞬间成熟,扔药苗进去刹那过百年,所以培育什么千年大灵芝,万年高丽参完全是小菜一碟。他源源不断的灵丹就是这么来的,所以他的修为大半都是靠嗑药嗑出来的。
“你告诉我这干嘛?!”我捂住耳朵。
这就是我郁闷的真正原因∶无穷是个可怕的变态,我严重怀疑他有精神分裂,还是个极聪明的疯子。
基本上,他没真的虐待我。修仙口诀、心法,不曾藏私,吃的喝的用的,从不缺乏。我要作的只是整理他一尘不染的卧室和丹房(我真不知道要整理什么),铺床迭被(其实他打坐比较多),服侍他盥洗(水都有精怪奴仆预先打好,我来干嘛的?)。
我最大的功能只有两个。第一,帮他梳头。他也不绾髻,也不曾打结弄乱,但想到就让我帮他梳头发,洗过头更要帮他梳通。我不知道修仙的人有这种癖好,难道这样可以促进修行?
我想他是有点雏鸟情结,毕竟他夺舍后第一眼看到的是我。又不是天天跑来,隔三差五的,当他是个可怜的喜憨儿就算了,毕竟他除了扮熊猫也没其他嗜好或打算。
(是说我这身板经过他精心诊脉足岁刚满十岁,能够打算什么啊?变态也是有极限的。)
他真正虐待的,是我可怜的心灵。
我真的一点都不想知道他的秘密,可他非说给我听不可。我猜他境界倒退到必须躲仇家当缩头乌龟很闷,才会追着我讲秘密。我对他吼,叫他去跟那些山精水怪说,他不肯,“杀你比较有趣。”
……我一点都不觉得有趣。
“错了,秘密就是有人知道才有危险的趣味。”他抓住我的手,“别挣扎了,还是你希望我禁锢你?我不知道你有这种嗜好呢,鸾歌。”
“你说你说!我没有那种嗜好!”我是很能屈能伸的。
“真没办法。”只有欺负我的时候他才会表情丰富,其他时候都是板着张死人脸,“既然你这样恳求我了,我就勉为其难跟你说道说道。”
他绝对有精神分裂。
对于修道界有种印象崩坏的感觉。
原本以为,神仙版开心农场加上嗑药修仙流就够诡异的了。没想到只有更诡异,没有最诡异。
总之,有个修仙者有了神仙版开心农场和嗑药流,还是很有危机意识的觉得修炼太慢。
因为他是个幸运的倒霉鬼∶只要跟人结伴寻宝,不管是两人同行、三人免费,还是五人小副本,几十人大副本,无一例外的灭团,只活他一个。他光靠捡骨就捡个钵满盆满,还能挑三拣四,这个不要那个不屑的。
幸运的永远是他,倒霉的都是他的团员。
但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不管是太多宝物惹人眼红,还是被捡骨的家属声讨正义,他的仇家宛如滚雪球般增生,逼得他不得不赶紧升级。
就在某次捡骨后,他发现了一卷秘笈,大喜过望。一个人嗑药太慢,分身成四个总快了吧?于是他分出三个元神∶本尊、第二元神、第三元神、第四元神。
本尊把第二元神收在身边当式神,和他心心相印。老三和老四就封在密室里拿灵丹当猪喂,而所有的修为都汇总到本尊这儿来,才会短短的两百五十年内达到空前绝后的高度。
“噢,我吃了他。”无穷若无其事的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我咚的一声倒在桌子上。斜眼看着他,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变态和精神分裂似乎不足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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