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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堆里的吸血鬼.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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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话说起“凌鹰”集团,那真是让每个在商场上打滚的人竖指称好,这个集团不算老,二十几年的历史罢了,集团创始人凌腾炎从六人的小公司,恰巧赶上台湾经济起飞的先机急速扩张,在二十几年前的台湾对外贸易一技独秀,有着功不可没的成绩。
公司壮大后,他聪明地将单一的生意门路发展成多元化经营,在将近二十年前,他这么做时大多数的人都骂他疯了、赚钱不够多,没事将钞票拿去砸一堆乏人问津又捞不到利润的生意,心存嫉妒存心看好戏的人则在旁冷眼旁观,等不及他失败就在旁边说起风凉话了。
然而令人跌破眼镜的是,他成功了!事实证明他的眼光早就放在几十年后的商场战争上。他的作法不是等市场成熟后才加入,而是在未开发市场净空时投入,催化市场所谓的“冷门生意”;而凌腾炎的远见使得他从最少的资金,创造了横跨十余国市场的跨国性集团。
商场上如此精明显赫、翻云覆雨的人物,初生的商场小子简直要称呼他为“商场之神”了,但是他的私生活呢?
嘿嘿,如果以为一个将事业做得如此成功的男人必定冷落了家庭,那可就错了。他家庭不但美满,简直可以作为模范家庭中的超级模范,他的妻子邹樱樱是中国传统妇女的美德代表,温柔可人、美丽大方、对丈夫无微不至,体贴得让凌腾炎每天晚上一定回家报到,二十余年来如一日,更别提夫妇俩的感情有多甜蜜了,天天都在度蜜月。
六个!这个数字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满吓人的,但在当时可能只算“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若不是凌腾炎心疼爱妻生孩子的痛苦,说不定依他们的恩爱程度来看,邹樱樱再生十个都不是问题。
也不晓得是因为“太恩爱”,六个孩子出生的时间几乎差没多久,平均一年半蹦出一个。这么频繁“做人”的结果导致两人的孩子除了老大先天比较“足”外,其他的全却先天失调。那明明六个孩子个个长得耳聪目明、帅哥美女的,也没少条胳臂或智能不足,怎能说有缺陷?
先说老大凌艾倩,毋庸至疑,她是女的,先天最“足”的孩子,从小伶俐可爱、善解人意、拥有超级金头脑,一路跳级念到哈佛的企管硕士为止,是凌腾炎最得意的爱女,才二十八岁,就已经是凌鹰集团亚太地区的总裁了。
但她不满于现状,野心勃勃地想干掉她老爸,当然父女俩平时在家感情很好,但是进了公司就不谈私情,冷酷得让凌腾炎直皱眉头,骨髓都快被冻成冰块,媲美武则天的超级女强人,她是六个孩子里最正常的一个。
凌睿晨是个同性恋者!他对女人没兴趣,反倒是带了不少男人回家,见儿子和同性之间走得那么亲热,凌腾炎简直是口吐白沫得不敢再问下去了,要真让凌腾炎从儿子口中得知他和同性之间真有个“共同运动”的事实,凌腾炎很可能在脑血管爆掉后两腿-伸,提早见阎王去了。
老四凌睿桓,外表看起来和一般人没两样,却是个超级自闭儿,更可笑的是,他的职业是“律师”!除了在法庭上能见到他滔滔不绝地驳倒对方外,几天几夜不说话那不算是罕事。他脸部表情像个机器人,笑的时候永远拉到一定的角度,拿尺来量绝对不差一公厘!
而他最可怕的地方不在此,当他关起房门来的时候,凌腾炎夫妇总会听到一阵阵非常可怕的傻笑声,问他原因他也不说,于是偷偷在他房里装上摄影机,最终的观察结果是:他居然对着他养的乌龟在傻笑!
原来他对乌龟的感情流露比对父母还多。夫妇俩面面相觑、哭笑不得,难道要他们两个去跟乌龟争风吃醋吗?
一个应该被娇宠的千金大小姐趴在垃圾堆里翻垃圾,看过没?明明像是只流浪狗才会做的事,她却做得甘之如饴,直教凌腾炎气愤自己没事何必答应她去念什么“人类学”。
最后来说说他家的么子凌睿尧,阴阳怪气,见到他的人都以为自己见到鬼,以父母优秀的基因,当然不是长成钟楼怪人的样子,相反的,他长得很帅,在校园里有“第一白马王子”之称,更是学联的会长。撇除他死气沉沉的个性不说,头脑聪明、反应灵敏,多少女孩子迷恋倒追都不是问题。
他要能改掉那个没声没息“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现身法,相信凌家的人会更长寿。家里只有老五敢进他的房间,当然是为了翻垃圾。邹樱樱早在几百年前就不敢进去了,要让她再见到老六的房里活像间鬼屋,救护车非得天天到凌家报到不可。
就这么说吧!凌家的六个小孩当真是“怪胎”!凌腾炎相信“怪胎”的说法已经很含蓄了,若非他们都是自己和亲爱的老婆生的,他还真怀疑这些可怕的小孩究竟是不是人类。
第一章
凌家的女主人邹樱樱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先是对狼吞虎咽的三儿子凌睿晨皱了皱眉头,“老三,你的吃相就不能好看一点吗?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小心你的形象全被你吃东西的样子破坏光了。”
“算了,他哪需要形象?只要那堆影迷没把我们家的玻璃给砸了,就为了等他出来见他一面,我们可就阿弥陀佛外带老天保佑了。”凌家最不可能出现在早餐桌上的么子凌睿尧毫无胃口地搅着牛奶,小心翼翼地避开阳光的直射,可怜兮兮地带着两个黑眼圈朝母亲哀嚎,“妈,我吃不下,我想睡觉。”
邹樱樱板起脸来,“不成,老六,你就是早上不吃东西,所以老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把你的早餐吃完。”她转向凌睿晨,“老三,给我住手。”
正伸手窃取么弟早餐的凌睿晨装作无辜地望着母亲大人,修长的手悬在半空中,“妈,老六说他吃不完,而我这份吃不够,节省资源,物尽其用嘛,老六和我都赞成这么做的。”他说罢后朝么弟使了下眼色,而凌睿尧也很配合地颔首同意二哥的观点。
“不行,你要吃就自己出去买,哪有抢老六东西吃的道理?”一直静静喝着咖啡的凌家大姊头凌艾倩也发言了,身为长女,她对于自己下面五个弟妹有着与母亲相同的责任感。
“老大说得对。”邹樱樱满意地点头,“老六,你一定要吃完,老三,你就等你出去再吃。”被点名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苦起他们俊朗的面容,发出不满的怨声。
邹樱樱看着两人,用手指着一直安静进食的老四凌睿桓,“你们就不能学学老四吗?安静吃一顿饭有这么困难?”
凌睿尧勉强地喝了口牛奶,然后拧着眉头,“妈,你又不是不知道三哥不喜欢讲话,要他讲话比登天还困难。”他故意朝面无表情的凌睿桓问道:“对不对哦,三哥?”
俨然成为话题中心的凌睿桓依然故我地喝着豆浆,一点也没有答话的意思。看得邹樱樱真怀疑地的儿子究竟是耳聋,还是变成哑巴了?“老四,你有没有听见老六向你问话?”
“嗯。”凌睿桓微乎其微地点了个头。
“然后呢?”凌睿尧恶作剧地以问智障者的方式问他,“早餐好吃吗?”
“嗯。”凌睿桓喝掉了杯中最后一口豆浆,他起身离桌,收起自己的餐具表示已经用餐完毕,准备要上班了。
“果然安静啊。”凌睿晨忍不住地笑了出声,笑看着显然有些懊恼的么弟,“老六,老四已经有进步了,以前你问话他连回答都不回答,现在他还会‘嗯’一声。不错、不错,总有一天你会听到他完整的回答。”
凌睿尧冷哼了声,他就不相信三哥会沉默寡言一辈子。
邹樱樱无奈地望着老四走进厨房里,不禁感叹地摇了摇头,目标一转,她望着老二空荡荡的位子,“老二呢?怎么还不见他下来吃饭?”
一直瞪着自己的豆浆念着“不可能”的凌艾羽总算抬起头,没有再看着她“不可能的豆浆”,清脆地向老妈报告,“大哥他一早就带着那支他用了五年的竹扫把出去了,八成又出去扫街。”
“那他几点出去的?”凌腾炎不相信自己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居然还没捉到大儿子出去扫街的踪影。
凌艾羽想了一下,“大概三点多吧,那时候我还没睡。”为不被老爸抓到,大哥现在出去扫街的时间愈来愈早了,可是话说回来。都已经七点多了,大哥扫街扫了四个钟头还不过瘾?完了,大哥的怪癖愈来愈严重了。
“算了,爸,扫街又不是出去杀人放火,还有助市容呢,火气别那么大。小心身体要紧,老二喜欢扫街,就由着他去好了。”凌艾倩淡淡地说道,其实对于大弟奇怪的嗜好不予置评。
“可是我凌腾炎的长子出去扫街就是不对。”凌腾炎下了一个他坚持十几年的结论,“好好的大少爷不做,学别人去扫街,也不来帮帮我公司里头的事,万一让董事会里头的人看到,我这张老脸要往哪里摆?”
“你那张老脸早就馊了,还能往哪摆?”邹樱樱消遣自己的丈夫,她挥了挥手,“算了、算了,你们一个个都快点把饭吃完。老六,吃饱准备会学校上课;老五,记得等你弟弟;老大,今天别跟你爸在公司里头吵架,那太难看了,像什么话。还有老三,今天没有通告就乖乖待在家里,别跟你们那群猪朋狗友出去玩个彻夜不归,老妈晚上一定不会等门,把你关在外头。”
她劈哩啪啦地下完一堆指令,充分将家庭主妇的干练表达无遗。一时间餐桌上寂静了下来,只见凌艾羽又满脸疑惑地看着她的豆浆,又开始“不可能”了。
“不可能什么啊?二姊,你的豆浆里头有了毒吗?”凌睿尧着实对早餐兴趣缺缺,望着二姊埋头沉思,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被她翻出来了。
凌艾羽瞅着大姊,难以置信地又摇了摇头,“这真的不可能嘛!”
“到底‘不可能’什么,你倒是说啊,念了一个早上,你不烦啊?”还好她坐在他的斜对面,要不然凌睿晨可就被她的“不可能经”给烦死了。
凌艾羽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若有所思地望向凌艾倩,
“大姊,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凌艾倩优雅的端起咖啡喝着。
“你是处女吗?”
一时间咖啡、豆浆、牛奶喷了满桌,凌睿晨被嘴里的蛋饼噎到,涨红着一张俊脸猛捶胸,直到喉头的蛋饼入了食道才舒了口气;凌睿尧呛得眼眶里头满是泪水,奋力地将进错管的牛奶咳出来,而邹樱樱则慌乱地抢救着桌上的食物,凌腾炎瞪大了眼睛,很显然被女儿诡异到极点的问题给吓岔了气。
“你究竟是不是处女嘛?”凌艾羽仍旧眨巴着她圆亮的大眼,像个没事人地撑着双臂,对四周的慌乱全然无视。
好不容易顺过气来的凌睿晨兴致勃勃地望向自家大姊惊慌失措的模样,眼神闪着笑意地看着她,“对嘛,大姊,老五问的你还没回答嘛。”唷呵呵,真有趣,没想到老成的大姊也会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
“老五!你问这个干什么?”凌腾炎赧着一张脸骂人,但他其实也很想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否在将届三十之龄仍然守身如玉。但是倩倩已经有未婚夫了,就算她真被“吃掉”了,那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克堤姊夫没对你做‘那种事’,对不对。”凌艾羽惊呼一声,显然已经从老姊的表情中得到了答案,她一击掌,“我果然猜对了!可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你们都已经订婚两年了,他还没对你下手?”
凌睿晨非常有兴趣地向前倾了倾身躯,“老五,你的意思是说只要让你看过的卫生棉,你就可以从使用状况看出一个女人是不是处女?”这可有意思了,没料到他们家的垃圾也可以找出这种极为隐私的小秘密。
“老三!”
“凌睿晨!”两名受害者不约而同地怒吼出声,制止凌睿晨再问下去。
凌睿晨轻松地耸了耸肩,“我只是好奇嘛。”又不是他去把家里两个女人的卫生棉翻出来泄密的,他可真无辜。
“二哥又没有做错,干么吼他?”凌艾羽眨着动人的大眼睛,笑脸盈盈地朝很专心听她说话的凌睿晨说道:
“我赞成。”凌睿尧幽幽地叹了一声,上回二姊从他房间里把他养了两年的塔罗牌碰个乱七八糟,但他的牌外人是绝对不能碰的,害他最近的占卜结果都不如往常的理想,更甭提她之前也挖了他不少的秘密出来。
“我也赞成。”虽然很专心听着老五的八卦家庭新闻,但是为了自保,连凌睿晨都不得不将自个儿的小妹给轰出去。
凌艾羽受到委屈地嘟起了嘴,“二哥、老六,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二姊,为了我们的秘密着想,只好对你抱歉啦。”凌睿尧泛出一抹出卖意味颇浓的笑容。
凌腾炎满脸阴霾地沉思了半晌,最后终于发话,“樱樱,你觉得老五搬出去好吗?”老五没事在家里头翻垃圾,搅得全家鸡犬不宁,可是若将她丢到外头去,则说他们会担心她的生活起居,万一她翻垃圾翻出了问题,那可怎么办?
虽然怒上心头,但邹樱樱骨子里深埋的母性仍然和胸口的怒气交战着,“要不然还能怎么办?可是老五搬出去又没地方可以往。”
“这别担心,我在敦化南路的房子可以给她住。”凌睿晨抢先一步自动将他清静时的小窝双手奉上,反正能让老五挖不到他其他的小秘密,牺牲一个落脚处又算什么?他的秘密安全无忧就行了。
“你那层在敦化南路的大楼?”凌睿尧闻言竖起了耳朵,眸中多了抹很难令人察觉得出来的算计。嘿嘿,上回去二哥的房子时见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虽然寻常人感觉不出来,但是对他这个灵感超级敏锐的人来说,那个人一定大有来头,倘若把二姊骗到那边去住。说不定她真的可以把那个人的底给挖出来,一饱他的好奇心。
凌睿晨点了点头,“就是那一层,爸、妈,你们不反对吧?”邹樱樱犹豫地和凌腾炎对望了一下,凌睿晨又加把劲地下了保证,“那栋大楼很安全,有很多政商要人和艺人都住在那里,治安也很良好,老五住在那里不会有问题的。”就怕会有问题的是老五。
“我才不要。”凌艾羽不满地发出抱怨,“那里我不熟,又只有我一个人住,说不定我会遇到危险,况且我也不想离开家里。”
凌艾倩冷冷地抿了抿嘴,“这可由不得你,你不去住,我就把你关在那里。”
凌艾羽一脸想反驳的样子,但凌睿尧突然没声没息地出现在她桌旁,朝她侧耳说了几句悄悄话,她眸光突然发出耀眼的光芒,颇有兴味地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二姊,我哪时候骗过你?”凌睿尧弯起一边的嘴角。
“那好,我搬去住。我吃饱了,今天我没课,现在我就去收拾东西。”凌艾羽从她的位子上跳了起来,开心地拿着她吃完的碗盘就离开了饭桌。
凌睿晨望着她兴致高昂地离开大家的视线,转头问老六,“你刚才说了什么?她怎么会一下子改变心意,好像恨不得马上飞到我的房子去住?”他的房子没那么大的吸引力吧?还是老六出卖他,叫老五到他的私人天地里会翻出他也难以想像的秘密出来?
“哦,没什么。”凌睿尧毫不在意地又耸了耸肩,“我只是告诉她,你的隔壁住了一个三餐只吃猪血糕的人罢了。”
“什么?”凌睿晨错愕了下,“你骗她?”要真有这么个怪人,难怪老五会兴高采烈地要搬到那去住。
凌睿尧转转眼珠子卖了个关子,“哦,那可就不知道了。二哥,我这招叫做‘死道友不死贫道’,总比咱门被挖疮疤好吧?”嘿嘿,天机不可泄漏,才不将他昨晚熬夜占算出来的蛛丝马迹随意泄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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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凌艾羽拎着两包简易的行李,跟着她万人迷的二哥来到了他的公寓,她像只新到环境的猫儿般左右探看,四处在公寓埋头走动,只差没把头趴在墙角好好地嗅嗅,确定没有潜在的危机存在。
凌艾羽望着四十余坪公寓里头极为中性化的摆设,房子里头的东西十分的简单,而且几乎没有隔间可言,她一眼望去,就可以将二哥的客厅、房间、浴室、厨房尽收眼底。她指着隔着一道屏风的浅棕色大床,“二哥,这就是你睡的地方啊?又没棉被和枕头。”什么嘛,连条棉被都没有,要她半夜冻死在床上吗?
“现在已经五月了,少条棉被要不了你的命。”凌睿晨懒洋洋地回答,他到这里只是背剧本和用做独处的地方,根本不是拿来睡觉用的,就算小睡一会儿,他恒定的体温也不会因少条棉被而失温。他望着凌艾羽极端不满意的俏脸,随手将公寓钥匙她送她的手中,“钥匙给你啦,这间房子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我要走了。”
凌睿晨脸上泛出狡诈的笑容,“你翻得出来你就翻吧,最好能翻到什么证据,我就服了你。”开玩笑,在她来之前他就已经把这房子所有会泄底的东西全部搬空了,所以他的房子才一副有如空屋的模样。
凌艾羽又四处环顾了下空旷的房子。好吗,二哥不说,她自己不会找啊?她即起即行地开始大肆翻找房子的所有角落,包括连马桶的水箱也不放过,但是除了日常的用具与一堆剧本的散页外,她惟一找得出来的只有几颗蟑螂卵、床底下两三根不长的头发和一堆灰尘。
她抹了抹脸上不小心沾上的灰,在鼻尖嗅了嗅,闻起来像烟灰,可是她记得二哥不抽烟的,而那几根头发大概也是二哥的头发,在屋子里头搜寻好一阵子,她连一点女人的痕迹都找不出来。凌艾羽撇了撇嘴,看来她是翻不出什么证据了。
三餐只吃猪血糕?这样他怎么存活下来的?他的营养一定非常不均匀,有这样的奇葩住在她隔壁,她怎么可从不去拜访呢?最好能敦亲睦邻,使他答应让她翻他的垃圾筒,她才不信有只吃猪血糕就可以存活的人呢!他一定有吃其他的东西,譬如维他命丸之类的。
凌艾羽微笑地打开房门,准备给她的新邻居来个善意的拜访。她循着橡木门的边缘仔仔细细地将门缝瞧过了一遍,由地上木缝的磨痕来看,这个住在她隔壁的人不是很少回家就是很少出门,很可能是在家工作者或是工作非常忙碌的人,也有可能是个常夜不归营的人士。但是由这点她可以很肯定住在这里面的人一定很少,应该是个单身贵族,试想:哪有一个房子里头住了一堆人,可是都不从门进出的呢?
她望着门边的把手,很显然这个人是个左撇子,因为门把较亮的一面和一般右撇子会磨出的光面不同,而且那个人开门的手劲很大,一扇很少进出的门,门把的锁却有些松脱,仿佛跟门把有仇似的。她有点忧虑地半蹙起眉头,完了,看来她的邻居有可能是个脾气很很暴躁的莽汉子,倘若她这一按铃“敦亲睦邻”一番,表明他家的垃圾桶可不可以"借"她翻个几分钟,那个人说不定会拿把菜刀追杀她,直到她自己走投无路跳进太平洋为止。
一想到这里,凌艾羽的手不由自主地僵了一下,开始加速的心跳频频地撞击着她的胸膛,向她警示着危险的红色警讯。她对自己干笑两声,嘿嘿,算了,也不急于现在嘛,反正人又不会跑掉,况且她只是一时兴起想来拜访人家,身上也只带“两串香蕉”,说不定那家伙见她没带见面礼,搞不好认为她不知礼数,她又不是呆子,有这种不太保险的前兆最好抽身落跑。
念头一打,凌艾羽马上转身准备离开,未料究竟是心底有些慌张还是怎地,没留意地面上了腊的光面大理石不是她寻常家里的地毯可以比拟的,脚步一滑,她可怜的脑袋就代替了门铃的响声,结结实实地和金属门面吻个正着,发出比门铃还要更加惊人的巨响。
凌艾羽缩起双脚,赶紧做出准备逃走的姿势,结果连跑都还没开始跑,她的领子就被大魔头拎了起来,她才稍微瞄了一眼大魔头的长相,这一瞄,她的呼吸顿时梗在喉头,双眼瞪得差点连眼珠子也掉下来了。
这、这、这是大魔头?简直是撒旦路西华再世嘛!挺直犹如古希腊人的鼻梁,又不会挺得像老外那样突兀,削薄的双唇正紧紧地抿着、古铜色的肌肤、浓密漆黑的剑眉紧蹙着、带点微鬈的黑发不仅比乌鸦还黑,简直泛出深蓝色的光泽。
喂,喂,等等,银瞳?银色的眼睛?啊,先不管那些了,她对他的人没兴趣,重要的是她想问他家的垃圾桶。
“你满十八岁了吗?”低沉充满磁性的嗓音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语气说道,男人眉头又蹙得更深了,显然对他在门口抓到的撞门小猫不太满意。
男人的眉挑了一下,轻描淡写地反驳,“骗人。”话虽然很短,可是却十分地伤人自尊。
“我有身分证可以证明。”凌艾羽毫不犹豫地将面对这个问题时的标准答案说出。要怪就怪她十六岁以后脸就没变过了,害她在大学求学时老被人当成国中生,每每被一堆明明比她还小的小学弟摸着头称赞她好小、好可爱,她就气得想揍死那堆“有眼不识学姊”的王八蛋。她明白自己是长得很可爱没错,可是长得像法国陶瓷娃娃是她的错吗?
他微微地牵动嘴角,修长的身躯向后退了一步,让出一个进门的空间,“那就进来吧,我没有很多时间。”
他不耐地将头颅略扬,露出他充满男性化的颈项,“当然,你临阵退缩了吗?”瞧她在他门前跌倒,还一副想逃的模样,他真怀疑这小妮子是否在准备离开时才会撞到后脑勺。但他可容不得这个看起来很明显不满十八岁的小女人跑掉,今晚长老为他设下的鸿门宴他必须全身而退。
凌艾羽满头露水地从地上站起身来,“我有什么好临阵退缩的?你请我进去,我当然就会进去,谢啦!”她迅速地钻进那扇不友善的门,四处瞧着房子里的摆设。她边瞧边点头,“嗯,还算满有格调的。”
与二哥同式的格局,但是房子里的摆设就比二哥好多了,起码看起来比较有人味,她望向那组墨绿色的沙发,上头很明显地有着公事包和他脱下来的西装外套,显然她猜错了,这个男人不仅不邋遢,房里干净得不像单身汉,而且他还是个正常作息的上班族。
“谢谢。”他伸手解开衬衫上头的几颗钮扣,无意告诉正在他房子里探头探脑的女人他从事室内设计的工作,他静静地瞅着她。在她长及腰际的自然卷秀发下,她的服装显然和她的身分不搭调,洗旧的T恤和牛仔裤让她感觉像是未成年少女,不过由他多年来的经验得知,眼前这个娇小的女人不若外表看来如孩子般,但她藏在宽大衣袋下纤巧却坚挺的胸线,已然表现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女入了。
只是这样外在清纯可人的一个女人,为何会做这种工作?他的确是向电话那方要一个干净的女人没错,但他还不希望自己是她的第一个“恩客”。他微微地抽动了一下眉,像是为她感到的不舍而有些讶然。算了,他何必为她想那么多?他不需为她堕入烟尘而觉得有罪恶感,她是一个流莺,而自己是嫖客,两人除了交易外,从此并不会有任何交集。
凌艾羽将眉堆拧在一起,回头发觉到他正凝视着她,她勉强地在他热烈的注视了回给他一个笑容,“请问你家的垃圾桶在哪里?”都怪她自己力专心了,人家可能把她当成贼看了,压板不知道她最有兴趣的不是他豪华又齐全的家饰,而是他的垃圾桶。
“什么?”他的眉又拧了起来,“你要垃圾桶做什么?”
凌艾羽眼睛一亮,“可不可以借我?”正确的说法是“可不可以借我翻一下?”但是她还没笨到直接被人扫地出门去,婉转的说法总能博得别人比较多的好感。
“有垃圾丢到地上就行了,我的菲佣会清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拒绝了她,银眸中微闪过一丝诡异的光芒,缓慢无声地走近。
“我已经给你足够的适应期,现在是该办正事的时候了。”他不由分说地吻上她的唇,果然如他所想像的那样甜美,她身上传来阵阵木墀般馨香,其中杂存着某种他不知名的香气,他不熟悉自己心房因这股香气而猛烈憧击的感觉,那是一种勾引、一种令他无法抗拒的魔魅,诱得他的牙床发出强烈嗜血的剧痛。
“啊!”
他停下了吻,银瞳已发出全然妖魅的光芒,在他的瞳中多了份血色与金色交杂的虹膜。他不耐地蹙起眉凝望她的反抗,又立刻受不了诱惑地吻上她的双颊,“为什么要我住手?你感到害怕?”其实在他内心深处也有一份对她的骇然,他从未如此想强占一个女人,吻着她的感觉似乎不够,他的直觉告诉自己不应该在这一次之后就放过她。她应该成为他的同伴,往后陪着他直到这世上的最后一天。
难不成真被自己给猜对了,他真是她的第一个“恩客”?原来那股他不熟悉又令他难以抗衡的香气来自于“处女之香”,若非自己警觉性高,否则她就会被自己给杀了。
他的眉简直皱成一团,“对客人献出你的贞操,值得吗?”哪有这种事?连嫖妓都会找到处女?他可以确定她绝不是上整形外科将处女膜重造过,那样的女人也不会再有处女之香。
“我只是要借你的垃圾桶。”
“借垃圾桶?”他真的弄错了,但她跑到十二楼来借垃圾桶?这个谎言也编得太差劲了吧!她家没垃圾桶,路边人行道就没有吗?他抑制着自己仍想扑上去摄取血液的欲望,飞快地走到门边打开门,“出去。”
“嗄?”他的态度怎么变得这么快,她仅澄清自己不是妓女而是想借垃圾桶翻一下而已,他何必一副可怕的模样?
“我叫你出去!”他的牙尖己撑破牙床,他必须趁自己理智还能行事之前将她赶走,否则这后果可不是两个人能负担的。
“出去!滚!要不然我就杀了你?”他暴吼出声,混杂着浓厚的喘息声,他的额际开始泛出薄汗,天晓得他要花多大的自制,才能让这个完全不知道危险性的女人全身而退。他是说真的,若真不出去,明年的今天就是这个无辜小女人的忌日,他无意杀人,但天生嗜血的本能无法让他如意,此时他只好使出自己几乎为吸血前的动作用眼中残有的那阵夺人心魂的红光催眠她。
直到她走出了门,她的部分脑子总算清回了过来,她回头望着已经关上的门扉,想起刚才她似乎在转瞬间心神有些恍惚,这件事令她百思不解,所以她又伸手按了电铃,可是不管她怎么按,那个男人就是不来开门,一直到电铃声戛然停止,她瞪着电铃,心里揣测究竟是被她按坏了还是被那男人拔掉了电线。
凌艾羽抿了抿嘴,伸手去敲门,但敲到她手痛了,那男人似乎打定主意不开门了,她瞅着那扇和它主人一样面目可憎的门,哼,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其中一定有问题,尤其是那个有够怪异的男主人!
不管怎么样,反正来日方长,总有一天她要把他的秘密翻出来不可!
第二章
“鸿门宴,果真是‘鸿门宴’!”耿震华像是喃喃自语般地朝自个儿手中的酒杯低喃着,水晶酒杯在殷红的酒中流露出晶莹剔透的美感与璀璨的鲜红色魅影。呵,最纯净的血液配上最高级的龙舌兰,入口的血腥味与烈性醇酒最能满足这群嗜血者的渴望,诱发出他们对人血量强烈的迷恋。但他可不能就此中了长老们的计,他们企图以血宴迷惑他的心智,让他这个血族贵族中至高血统的不婚者在今晚闯入陷讲,至于辜雪侬也来了这一点,他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原来吸血鬼也逃不了“相亲”的恶运!耿震华讥诮地勾起嘴角,在这场充满恶意的血宴中,为了防止自己让辜雪侬以为自己对她有意思,他只能不发一言地猛灌着酒,恨不得那个女人能明白一杯血酒比她的魅力更加能迷惑他。
辜雪侬并非不美,相反的,她有着所有吸血鬼相同的特征:一头乌黑如云的秀发,搭配上白析无暇的冰清玉肤和高佻惹火的身材,她是时尚杂志上最为抢眼的国际名模,光望着她就会喷鼻血的男人无法计数,但是相识近百年来,他始终对她无法兴起一点想与她上床的意愿,不是他有问题,而是她长得太艳了,一点也不对自己的味。
想起下午那个闯进他家借垃圾桶的小迷糊,他就不由自主地引起一阵心颤。他将那样长相甜美的小女孩视作邻家的小妹妹看待,也许在街上根本就不会把这样的小女孩当作猎物,正确地说,他连一眼也不会多瞧。她虽有着一双圆亮晶盈的罢水秋眸、菱形却红润动人的小嘴、小巧挺直的鼻梁、松软鬈曲的发丝,看起来就如高级的搪瓷娃娃,但两百多年来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而他现在却为了那个找他借垃圾桶的小女人闪了心神。
不语地喝着闷酒,耿震华将她带给他的感觉归类于她是个处女,然处女之香正是吸血鬼最不能抗拒的诱惑,处女遇上吸血鬼只有两种下场,一种是被他贪恋净血地吸乾至死,或是成为他维生的伴侣,加入血族的行列。
发觉自己已喝到有些微醺,耿震华停下了喝酒的动作,银瞳对上坐在桌前的长老,“尚恩,你不觉得用婴孩的血来搭配龙舌兰大过残忍?”最饨净的血就是婴儿的血,但他不认为在族人已经可以制造人工血浆代替需求的同时,还要牺牲人类的生命。科技已进步至此,他虽为血族人,较人类更高一级的生命,但也不可说人类就该因他们而丧生。
“血族的异类同情人类的事实还没有改变。”尚恩微微挑出了眉头,银眸中尽冷,“活了两百多年,到现今你还也看清楚人类的无知与残忍?”
“也许你想当救世主,但别忘了你的出身是人类最不能承认的存在。”尚恩并没有被耿震华的话激怒,四百多年来,他就是以自持与冷静坐上血族的长老宝座。
“彼此、彼此。”耿震华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摇了摇手中尚未喝完的血酒,“贪恋着人类的血,是吸血鬼最大也最无力改变的悲哀,就算活得再久、人工血液与铁锭再像人血,还是无法改变嗜血的本性,不是吗?”
尚恩的银眸微闪过一点火光,随即熄灭,他露出深沉的笑容,“你不需跟我斗,斗得过我也斗不过事实的残酷。”他拭开嘴边的一抹血酒,“目前最重要的是,你该有后了。”
“不可能。”耿震华的眼中也凝结成冰块。
“这话说得不烦吗?”耿震华额间的青筋微跳了一下,“一百年来,十年一次的血宴,有哪一次没有提这个话题?”若非血宴不可不参加,贵族受邀而违者必遭剿杀,而他,血族中最后的继承者需露面,他早想把流传数千年之久的血宴废了。
尚恩浅笑不语地又喝了一口酒,“这是我最后一次逼你,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机会。”应该说是在一旁闷不作声的小雪侬没有机会了,可惜她虽身为贵族,却无缘坐上主母的位置。那维之戒显然也耐不过长久的孤寂,自动消失找主人去了,他仅能保管,却管不住它会找到什么样的主人,但愿那只笨戒指不会笨得太胡涂,找个男人来当它最新的主人。
耿震华眯细了眼,“最后?”尚恩不可能轻易放过他的,在逃婚达了一百年之后,他明白尚恩的毅力绝不下于他。除非有什么事发生,而尚恩不打算让他知情。“你想玩什么把戏?”见招拆招,他不会任自己陷入无知的危机。
“我能玩什么,”尚恩朗朗的笑了起来,“我够老了,玩一百年也过瘾了,这次不是我玩你,换个角色试试你,或许比我再跟你玩个两百年还来得快。”
四百岁算老?四百岁换算成人类的年龄也不过刚至中年而已,而血族自成年后容貌就不会再改变了,所以即使眼前的尚恩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与自己雷同,但他的确比自己多活了两百年。耿震华露出一抹莫测高深的笑容,“连你都宣告放弃,还有哪个不死心的家伙想尝尝失败的滋味?”贺华刁?肯?还是克瑟?他们那堆老家伙与尚恩是连成一气的。
“这就要等它出现了,不是吗?”尚恩也回给他一个莫测高深的笑容,嘿嘿,他绝对猜不着的,那维之戒出马,抵过自己好几十倍,身为皇族之后,他必定抵挡不了那维之戒的魔力与魅惑,那流传数千年来的魔魅,岂是他能抵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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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出了秘密血宴的花园,迎头承接微寒的夜风,耿震华才发觉原来自己不只醉了一点点,老实说,也许再多喝个两杯,他就会醉死在桌上不省人事,他该明白自己一点酒量都没有长进,长久以来都是如此。十年一次的血宴,没有一次他逃得过被人灌倒的纪录,当然今年他虽提早离开,而尚恩也没有刻意阻止,浓烈的血酒还是在他体内蒸发出迷炫,让他脚步微跚。
缓缓地晃到了停车场,即使酒醉也影响不了他的夜视能力,耿震华斜斜地勾起一抹笑容。有人在他的车里,而且不用猜他就明白那个人正是今晚被自己冷落在旁的辜雪侬,那个女人还是不死心,上了他的车就上得了他的床吗?也许她还没从自己的冷漠中得到事实。
罢了。耿震华扬手一挥,转瞬间幻化成一只蝙蝠,缓缓地飞向月色。既然辜雪侬喜欢他的车,那么他今晚就大方一点让给她过夜算了,以他目前的醉意不适合开车,他飞回公寓不仅较快,也较没危险,更不需接受一个投怀送抱的烦人同类,而且他还可以在夜风中吹散他的酒意,免得明天被宿醉纠缠。
“耿!”辜雪侬在他化作蝙蝠后随即叫了出来,同为血族中的贵族,不可能在同类变身时会感受不到那阵气息。她怒瞪着耿震华头也不回地朝黑夜飞去,姣好时髦的柳叶眉高挑了起来,她咬着鲜红色的朱唇,气愤自己无法变身。但是念头才转到这里,尚恩却用同类相连系的音波朝她发话,“小侬,今晚就别烦耿了。”
“小侬,一个女人最高明的手段不是黏着男人不放,你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什么时候该收该放,我相信你自有分寸,不是吗?”尚恩的声音虽然委婉,但辜雪侬也听得出他不是以一个同类的语气对她说话,而是用长老的身分对她下达命令。
长老的命令她绝不可不服,辜雪侬也微抿着唇,放弃追上耿震华的念头,但她的眼中更多加了一抹坚决的光影,“是的,尚恩,我的分寸我自己会拿捏。”她不会放过耿的,无论要用什么手段让耿迷恋上她,她都再所不惜。总之,耿这辈子身边的女人不会有别人,一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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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像她这种以研究垃圾为毕生目标的人,垃圾桶被收回了,害她的生活乐趣减少了几十个百分点,当“少女的祈祷”乐声响了几十年后再度响起,凌艾羽简直痛恨起这位从少女时代祈祷到老的欧巴桑。所幸这栋大楼里头住的都是事业忙碌的大户,压根就没时间等垃圾车到来。倘若请在钟点的菲佣来倒垃圾?呵呵,有谁曾每天花好几个钟头的钟点费,就只请他家的佣人等时间倒垃圾的?作梦啦!
所以喽,这栋大厦的管理员在住户们的一致要求下,设了个私人的垃圾车,住户和菲佣们只要在清理完家里后,将垃圾提到垃圾车,这样一来就方便许多忙碌人的时间了。而她就托这些人的福气,总算在这栋大厦挖到宝山啦!
管理员百思不解地拧着鼻子离开发出异味的垃圾车,若非她是那位有名男明星凌睿晨的妹妹,而且凌睿晨还特地要求请他好好加以照顾,他真怀疑怎么会有女孩子会在垃圾堆里头得到快乐的?天哪?世风日下,什么怪事都有!
然凌艾羽才管不了别人怎么看她呢!她高兴、她喜欢,以她目前的战绩来看,黄色垃圾袋那间是一对夫妻,而且老婆很明显的不会煮菜,因为里头的微波食品废弃盘很多;黑色垃圾袋那间很可能也是单身女子,而且有可能担任机要秘书的职务,在那垃圾里多的是不要的文件与发黄废弃的名片,但是那女子有酗烟的恶习,因为全都是印有口红的烟蒂,而数量实在多得很,很可能一天抽的超过两包。
“哦!”在细想中,凌艾羽直觉地痛叫一声捧住她的头,稍早在耿震华门前受伤的后脑勺再度受到某个东西的重击,而且比射击冠军还准、一点也没偏掉目标。她怒火中烧地望向楼上的窗影,真他妈的!是哪个没有教养的懒虫从楼上丢垃圾下来?下面是垃圾车就可以这样去东西吗?连坐个电梯下来丢垃圾也懒?也不想想下面可能有人正在丢垃圾,真是缺德!
老鼠!凌文羽第一个反应是她八成不小心抓到一只正来找食物的老鼠,但她并没有真的将它丢出去,反正只是老鼠嘛!实验室看太多了。她真将它丢出去搞不好会把它给摔死。她摊开手掌,发觉这团黑东西比老鼠大了很多,难怪打得她很痛,够肥啊!咦?有翅膀?她拉开黑东西的两边翅膀,如蹼般的膜状物连接着张开的支节中,隐约还透着光,凌艾羽惊讶地叫了声,“啊?是蝙蝠?”
那只砸到她头的蝙蝠显然已经被砸昏了,伤势也许比她严重,软绵绵的身体整个躺在她手上。台北市会有蝙蝠?而且还在这种属于闹市的地段出没?既然蝙蝠不可能在嘈杂的地方居留,那么它是这栋大厦住户的宠物吗?据她所知现下有很多人很喜欢养一堆奇怪的宠物,像三哥就是。凌艾羽拨了拨昏迷不醒的蝙蝠几下,它都没有反应,但还感觉得到它似乎还活着。
她缓缓的弯起嘴角,将蝙蝠丢进她的口袋。好吧,就算她暂时收留,要是丢在这里它会死掉的,她也许可以暂时享受一下养宠物蝙蝠的感觉,然后把它还给它原来的主人。嗯,二哥房子里刚好有一个捕鼠笼,就把它养在里面好了,或许明天她可以去买个鸟笼或狗笼,这样他的主人就不会怪她没把编幅照顾好。凌艾羽打定主意,满怀爱心地将她最新从垃圾堆里翻到的“宠物”收归己用,带回家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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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助教,需要帮忙吗?”他就知道在下课后的垃圾集中场一定找得到她。凌艾羽眨了眨眼睛,宛若洋娃娃的脸蛋顿时笑开,甜甜地润进来者的心坎里,“德庆,你要帮我吗?”
王德庆,和她同一系的年轻男助教,虽然同为助教,但是因为她年纪小就已经拿到了硕士的文凭,所以在一堆助教中,她还是最年轻的那一个。王德庆比她多个三岁,平实温和的个性表现在他腼腆的外表上,虽然只称得上还不难看,但她可不会对俊男有特殊优待而轻视他,要看帅哥她家不就多的是。
“当然。”很难相信二十五岁的男人笑容里会带着一点稚气未脱的味道,但王德庆就是这种人,他看了看凌艾羽手上的两个垃圾袋和夹在腋下的厚重书籍,“又在做研究了?”笑容还多掺杂点宠爱和无奈。
“是啊,你可不可以帮我拿书?”凌艾羽耸了耸她的肩膀,表示她真的没有多余的一只手,拿那本她刚从图书馆借出来的哺乳类飞禽图鉴。
王德庆当然马上意会过来地抽走她手中的书,顺便还帮她提了一袋垃圾,“哺乳类飞禽?你对这方面有兴趣吗?”他低头念着书名,也明白他暗恋的她专攻人类学,怎么会突然对生物学的东西感到有兴趣。正确地说,在她的眼中,除了一袋装的垃圾,她几乎看不到所有人,包括自己在内。
“我昨天从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只蝙蝠,现在它是我的宠物。”凌艾羽想起那只早上她出门时还没醒过来的新宠,不禁笑了笑,“你说奇不奇怪,台北市居然会有蝙蝠出没呢!”
“也许是有人养的宠物不小心飞了出来吧。”王德庆听到蝙蝠两字就微蹙了下眉头,他对这种东西不大有好感,“小心它身上有致病菌,要不要我替你帮它检查一下?”他的专长就是微生物观察,他还不希望凌艾羽因为那只蝙蝠而生病。
凌艾羽摇了摇头,“如果是有人养的,应该不会吧,对了,你养过蝙蝠吗?”
“没养过,但是你那只蝙蝠还是检查一下比较好,有人养的宠物还是有很多菌体。”最好抓到实验室全身消毒个一次,再将它体内的消化系统做净化处理,这才能确定那只来路不明的蝙蝠对人类无害,“那只蝙蝠是什么种类?”倘若是会吸血的,还是把它“做掉”更好,但这么残忍的说法最好不要让如纯洁娃娃般的心上人明了,免得自己的形象遭到破坏。
凌艾羽伸手将自己落在胸前的头发拨到后头,“不知道,所以才会到图书馆借书来看啊,上头说蝙蝠是杂食性的动物,可是我还是不晓得要喂什么样的东西给它吃耶。总不能不让它吃东西吧,我还不想把它害死。回去我把书里的图片一张张和它比照,这样就知道它是什么种类了,明天我再告诉你。”她也想到办法了,今天她先买些东西给它选择,这样就不会饿到蝙蝠了。
王德庆跟着她走到垃圾场一旁,望着她将一袋袋绑好的垃圾袋打开,眼中又带着闪亮亮的光芒,垃圾袋内阵阵发出的恶臭很明显地不影响她翻垃圾的心情,既然她都不在意,王德庆倒觉得自己此刻若是被恶臭熏得落荒而逃,那就太失他的男子气概了。所以每次帮她做研究的时候,那真是一种介于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酷刑,唉,谁教他喜欢她?他掏出口袋中的纸笔递给她,"哪。"
“谢啦!”凌艾羽巧兮情兮地接过纸笔,只要王德庆帮她做研究,他就会帮她把垃圾一样样翻出来由她做记录,她连手都不用弄脏,“你真是我最好的伙伴耶!其他研究生只要听到我要做研究,每次逃得都比飞得还快,连写报告给学术组,一个研究生都请不下来。有你帮忙真是方便多了。”
王德庆但笑不话,其实他也不想来,但是除了做研究以外就没有藉口可以和她单独相处,而他明白自己的外在条件并不够好,而个性又不够开放,所以只好用这三流的对策来让她对他有好感,“没有啦,反正我也没课,待在办公室挺无聊的。”
他将垃圾袋里的饮料罐一罐罐念出厂牌,并将之放到一旁,等低头速写的凌艾羽将数量、名称记下,并一面试着跟她闲聊,“可口可乐。凌助教,最近你弟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社团。”
“哦。”凌艾羽飞快地在名称下头画上一横,“他不是有学联的事要忙吗?还有时何参加社团?”老六还嫌他在学校出风头出得还不够多吗?当上学联的干事还要再成立社团,也不考虑一下他那个病猫般的身体有多少精力。
“XX乌龙茶。他成立的社团在学校里引起轩然大波,董事会也不是很同意有这种社团,况且听说见经有很多女学生抢着报名了。”
“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老六有很多情书还是她代传的那,她实在想不起来老六那时时惨白的脸孔有什么令女孩子着迷的地方,活像个小白脸。
“什么?”凌艾羽抬起头,刚好望进他慌忙地把东西收起来,她挑高一边眉梢,“你干么把东西收起来?”
王德庆尴尬地短笑而声,“这东西你可以不用记了,不太好看。”天哪?哪个混帐家伙把这东西丢在这里?
王德庆微微地颔首,“我说过这不好看的。”到底是哪个家伙干的好事?害他尴尬得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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