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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瑟流光.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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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异空间的恩怨爱恋:萧瑟流光(选载)》
更新日期:2010-02-02 02:40:13
作者:语笑嫣然
简介:女主角耕烟和男朋友陆茗骏山洞探险开始,因为触动了奇异的芙蓉石而被卷入不同的时空。耕烟一心找寻失散的恋人,结识了宽厚善良的少年白矜云,于是卷入了一场武林的腥风血雨。
萧瑟流光 自序
很小的时候,看武侠片,就曾经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飞檐走壁,能够仗剑江湖。懵懵懂懂的少不经事,遇到一个心仪的男子。
他一定要是穿白衣的。他的武器如果不是剑,那么就只能是折扇或者箫。他必须潇洒倜傥,风度翩翩,就算没有楚留香的机智,也要如李寻欢那么情深。至于我叫他楚大哥也好李大哥也好,总之就要是什么大哥,喊起来轻飘飘软绵绵的,心里惬意得很。而最后的结局不是我和他在一起隐退江湖,执手偕老。是我终于死在他的怀里,胸口插着为他挡下的那支飞剑或毒针。并且,断断续续的,跟他说一些缠绵的话,哭一场,约定三生,再含泪又含笑的死去。
呵呵,一生就用那样固定的模式安排了。那个时候,甚至还有提笔成文的冲动,想把这故事写下来送给自己。无奈,学艺不精。
现在想一想,虽然不免有些好笑,但真真是美好。
萧瑟,流光,这都是我喜欢的词语,组合到一起,成就了这篇我喜欢的文字。
我时常都想,我这样小家碧玉式的文字,即便是给出一个大的叫做武侠或者江湖的背景,她也是不能入正轨的吧。
她到底还是一出爱情戏。
英雄气太短,儿女情太长。
但我珍爱她,犹如珍爱自己的生命,她是心头掉下的一块肉,是指尖开出的一朵花,真真假假的故事,绵绵密密的心情。
她是我的一座城堡。
我的王国。
长着我所喜欢的模样。
不过,心里总是忐忑的。因为今次第一次写长篇,太过仓促,难免粗糙,也许未能尽如人意。但我爱它,像爱我自己一样,固执的深切的爱着,亦爱它的软弱,瑕疵。我不求看见这本书的所有的人都能如我一般盲目的热爱着它,只愿,得包容,或者,一个理解的笑容。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那些年少痴妄的梦。
楔子
一直都有一个地方,叫江湖。
在那里,无论是耕地的农夫,打渔的儿郎,又或者是倚楼卖笑的歌妓,穿针引线的绣娘,都知道何谓刀,何谓剑,何谓情仇恩怨。
在那里,有大大小小的门派,彼此间的纠葛复杂,堪比天上的银河。若把江湖比作一盘棋,在唐朝末年的时候,少林,武当,昆仑,峨眉,崆峒,点苍,华山,天山,八大门派,则是此局中最为关键的八颗棋。
但颇为讽刺的,在三年前,一个月之内,八大门派最为上乘的武功秘籍悉数被盗。据闻偷盗秘籍者,是想以此为炫耀的资本,在江湖中谋得一块名号。
他做到了。
后来大家都知道神偷六尾。谜一样的传奇。虽然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但他在半个月前去世的消息却比闪电还快,瞬间弥漫了整个江湖。
因为大家关心的,是被六尾盗取的那八本武功秘籍藏在了哪里。倘若谁得到,不仅能习得出神入化的武功,还能以此为饵,钳制住八大门派,听其号令。这似乎比当年的盟主令牌还要管用,毕竟谁都害怕自己的独门武功像蔬菜一样在街头任人叫卖。
所以,六尾的死,以及这八本武功秘籍,成了近期最为风靡的话题。有人说,六尾将这八本秘籍藏在一个黑檀木的匣子里,有人说,也许六尾把它们带进了棺材,还有人给这个匣子起了个名字,叫八珍盒,林林总总,江湖就这样沸腾起来。
与此同时,朝廷的争权夺位亦是沸腾。
籓镇之祸,宦官之乱,黄巢起义,朋党之争。光辉灿烂的大唐李家王朝,经过此一番折腾,已然岌岌可危。
时,昭宗李晔在位。
为大唐天复二年。
时空(1)
耕烟时常对人讲,我的名字,那可是大有学问。
这学问归根结底来自于窦爸爸,因为窦爸爸喜欢看李汝珍的《镜花缘》,恰好得了一个女儿,索性就借用了“司荼蘼花仙子第五十八名才女‘鸳鸯带’窦耕烟”,来为自己的宝贝女儿命名。
幼时耕烟还觉得自己的名字拗口,长大了反倒有些沾沾自喜。
荼蘼,多浪漫的字眼啊。
难得心思细腻的小小女子生就与此有关。
耕烟觉得,仿佛是命。
例如她遇到陆茗骏,喜欢上陆茗骏,跟陆茗骏在一起,等等,她为他收敛了傲气霸气,为他放低了姿态暖言好语,她也觉得,就是注定。
春意微暖,残冬的气息已然阑珊的时候,陆茗骏约了耕烟一同去爬山。并不晦涩的山,因了一季酷寒,绿荫还稀少。山路简洁,都是或圆或方的石块拼接,放眼望去,绵延到了林子的最深处。耕烟和陆茗骏,各自背着一个小小的旅行袋,里面装一些琐碎的登山用品,尤其是耕烟,连保湿水防晒霜什么的,全都扛在肩上,第一个小时结束,她就已经两腿发软,满脑子都是家里酥软的大床了。
“喂,茗骏!”
男生回头,皱起眉,问道:“这么快就走不动啦?”
耕烟一脸的委屈:“你还要走多久啊,咱们回去吧?”
陆茗骏折回两步,站到耕烟面前影子就像指示塔一样覆盖下来。他笑眯眯的牵起耕烟的手,说:“总不能要我背你吧,现在还不到中午呢,这么快回去,实在没意思。”
耕烟扁着嘴,拽着陆茗骏的胳膊:“起码让我歇会儿吧?”
陆茗骏这才想起来,自己要充当的不是野外生存训练里冷酷的教练,而是耕烟的男朋友,只好不情愿的,找了一块冰凉的大石头坐下。
山林很静,可以听到耕烟急促的呼吸。偶尔还有鸟群飞过,扑啦啦的一阵,干枯的树杈晃动,抬头只觉这天也是张牙舞爪的。
“歇够了没有,我们继续上路了哦。”陆茗骏依然兴致蓬勃。
耕烟不是不了解,倘若用一种美好的希冀的标准去衡量,陆茗骏的为人不够细心,对她不够温柔体谅,他大大咧咧的性子在很多女生看来都是不可以被宽恕和原谅的,惟有耕烟,虽然看似娇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她希望,时间能让自己爱的人软化,懂得她对他的好。
于是耕烟鼓足了劲,站起来,拍拍手掌上的灰尘,说:“休息好了,走吧。”心里勉强,但笑得疏朗。爱情就是这样吧,耕烟想,爱情就是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连委屈也看成蜜糖。
再走得深一点,出现了一道小溪。虽然在南方,少有冰雪,但潺潺的流水声音依旧让耕烟想到了春雪消融的惬意。她蹲下去,伸出手指,可立马就缩了回来。
真冷。
陆茗骏在一旁笑她:“笨蛋,山里的水,哪有不凉的。”
耕烟刚要反驳,陆茗骏就把她的手像一件伟大的艺术品那样捧了起来,然后细细的给她搓着,还不断呵气。
耕烟感动得都要哭了。盯着陆茗骏,愣了好久。她想她的爱神原是眷顾她的,不会让她所有的付出都像这溪水一样枉自奔流。
这个时候她又发现就在他们站的地方,陆茗骏的背后,大约离地面三四米的崖壁上,有一处黑糊糊的洞穴。她说茗骏你看那是什么,说了以后才晓得后悔,因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险精神的陆茗骏一下子就丢开了她的手,转而研究起那个洞穴来。
“耕烟,我们进去看看吧?”
耕烟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就是一个山洞而已,难道还会有宝藏不成?我看里面黑漆漆的,肯定又脏又臭,说不定还有蝙蝠或者老鼠。”
陆茗骏屈着食指敲耕烟的额头:“丫头,你平时不就爱看那些鬼灵精怪的小说么,你的想象力到哪儿去了?这么好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你以后想来我也不陪你了哦。”
时空(2)
“还不如说你自己想去,是我在陪你。”耕烟嘀咕着,眼皮往上翻。可是陆茗骏说一她也不舍得说二,干脆把心一横,踩着陆茗骏的肩膀就爬上了洞口。
两个人,像擅入民宅的窃匪,靠着钥匙串上小电筒微弱的光,一步一步弓着身子往里走。
果然什么都没有。
连老鼠蝙蝠都没有。
“喂,够啦,别再往里走了。”耕烟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拖油瓶,这一路上都是她在不断的扯陆茗骏的后腿,不断的说,回去吧,回去吧。
这爱情还真艰涩。
耕烟叹了口气。
陆茗骏刚想说好,但突然看见山洞的壁上有一处在闪着微弱的荧光。他嘿嘿的笑着问耕烟:“你有没有看见过萤火虫?”
耕烟说:“没有。”
陆茗骏于是蹑手蹑脚走过去,摆出一个扑蝶的姿势,伸手去抓壁上的荧光。
那荧光一动不动。
手碰到了,才晓得是一块冰凉的夜光石。
但耕烟依旧很高兴:“茗骏,这石头真漂亮,你要送给我吗?”
陆茗骏把石头托在掌心,仔细端详了,又揣进口袋里,说:“先出去,这石头我放着再琢磨琢磨。”
耕烟的欢喜一落千丈。
“芙蓉石,产于福州寿山村东南之月洋乡加良山,质优者与玉质极相似,光润而凝细,微透明晶莹可爱,色彩有白、黄、红、青、花等多种。其价值在清朝仅次于田黄石,200余年来享有极高声誉。据典籍记载,乾隆时与田黄等价,清末时与田黄、昌化鸡血被誉为‘印石三宝’。有名的慈禧太后用印‘同道堂’和‘慈禧皇太后之宝’就是用芙蓉石所雕。据说芙蓉石价值高还有一个原因,即其有‘似玉而非玉’的特征,而文人素来有‘贵石而贱玉’之癖,因为文人喜欢亲自动手治印,以反映心境,而芙蓉石正好符合这种审美口味,自然倍受文人喜爱。可谓‘马之似鹿者,贵也,真鹿则不贵矣。印石之似玉者佳也,真玉则不佳矣’。”
当陆茗骏拿着石头去找学院里资深稳重的老教授,老教授便洋洋洒洒的,做了以上陈述。可是,会发光的芙蓉石,老教授说,他不仅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连听也未曾听说过。
后来,陆茗骏在和耕烟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说:“老教授对芙蓉石尤为感兴趣,要求我把石头转让给他。”
耕烟心里不乐意,那块石头,从第一缕光射入她的眼睛里,她就有了莫名的渴求。她将石头捏在手里,细细的把玩,一边喃喃的说:“你把它送给我好不好?”
陆茗骏没有听清楚,问:“你说什么?”
耕烟又重复了一次:“你把它送给我好不好?”
陆茗骏跳起来:“不行,我已经答应教授了。再说,送给你有什么好,你顶多就是当一件摆设给贡起来,教授拿着却不一样,兴许还能对地质勘察或者历史研究有突破性的贡献呢。”
说着,伸手要夺过耕烟手里的石头。
耕烟有千万个不乐意,却知道不能使性子坏了自己在陆茗骏心目中的形象,于是就半开玩笑的,将手一抬,说,不给,然后退开了。
这一推一搡间,耕烟没注意到地上有一个空的玻璃瓶,左脚刚踏上去,身体就没了重心,摇摇晃晃的,往一旁的老槐树底下跌去。握着石头的手撞在树的根茎上,石头的棱角刺破了手心细腻的皮肤。
“哎呀!”陆茗骏心知不好,慌慌张张的扶起耕烟,往她受伤的掌心里吹气,像大人们哄小孩子一样,说,不疼,不疼。
耕烟蓦地就哭了。
好端端的青天白日,骤然变得如混沌初开一样污浊。
闪电和雷声接踵而至。
然后又是漩涡一样的空气,水气,交杂着,在耕烟和陆茗骏的周围排得密密麻麻。两个人齐齐喊着对方的名字。只一声,就像突然陷入了荒芜的大漠,四周昏黄一片。
他们的身体开始旋转和漂浮。
时空(3)
他们的视线开始震动和模糊。
片刻之后,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耕烟醒过来的时候,她置身的,是一座水榭楼台俱备的庭园。她就趴在冰凉的假山上,像被拉扯过一样四肢微痛。她撑开粘合的眼皮,四处环顾,这红墙绿瓦,树郁花繁,不似春寒的景致。
再看,荷塘里盛开了几簇蓊郁的睡莲花。
耕烟正纳闷,一队人从底下假山的洞子里穿过,衣着整齐,步履一致。但奇就奇在,这一群人戴着幞头,清一色穿着简略的贴身窄袖襕袍,袖口用布带绑着,腰间系粗布的麻带,手里各执一件兵器,或是刀剑,或是樱枪。
耕烟吐了一口气,翻过身,在假山的凹陷处像睡觉一样躺着,然后闭起眼睛跟自己说,哦,原来是在做梦。
可是,突然,想起被划破的手心,一下子就坐了起来。
那伤口还在,疼痛的感觉又回来,甚至,仿佛被茗骏暖过的温度还清晰的停留在细小的皮屑上。耕烟再次向四处探望,依旧静得可怕。
脑子里突然有一个大胆的设想,看过的小说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挨个挨个在面前立了起来。
耕烟很小心的攀下假山,朝着刚才那群人行走的方向,蹑手蹑脚过去了。
大厅里聚满了人。有八个人坐着,其余全都昂首而立。这坐着的八个人,有的羽扇纶巾外表斯文,有的粗眉大目面色铁青,还有一个秃着头,身披袈裟,一副寺庙的僧侣打扮。
而此人正在不急不徐的说话。
“八珍盒关乎八大门派的生死存亡,各位应当屏除芥蒂,悉心合作,切莫让外人有了可趁之机。”
一名身着藏蓝色白襟大袖衫的中年男子起身说道:“一枯大师说得对,我们昆仑派的武功心法必不可落入外人之手。八珍盒一定要找,但刘掌门方才所说的,以华山派为马首是瞻,在下却不敢苟同。”
话音刚落,座中一名执玉剑佩琳琅的少女便问道:“宋掌门是否以为,这八大门派统领的位置,该是你昆仑派所有,那才叫公道?”
“傅姑娘似乎只是代静梅师太参加此次的武林大会吧,作为后生晚辈,最忌讳的,便是在前辈的面前态度嚣张。”
这位被峨眉女弟子傅香影称做宋掌门的中年男人,乃是昆仑派第二十八任掌门宋天罡。为人奸佞刻薄,连做梦都想将整个武林据为己有。
个人心思,个中曲折,耕烟当然是不知道的。她稀里糊涂在花园里兜了两个圈,才找到这热闹的大厅。这些人一言一语,锋芒毕露,谁都不肯让谁三分,她听得糊涂,可也忍不住暗地里嘲笑。
突然,也不知从哪里伸过来一只手,一把揪住耕烟的肩膀,耕烟疼得直想掉泪,两手胡乱的抓着,扯烂了一张完好的对联。随即她又被人像粽子似的扔在地上,所有的人瞪圆了眼珠子望着她,有惊愕,有愤怒,她吓得动也不敢动。
“这是哪个门派的弟子?为何躲在那里鬼鬼祟祟?”宋天罡指着耕烟,连手指都是要吃人的模样。
“宋掌门何必指桑骂槐,试问这堂上,除了我峨眉,哪里还有女弟子。”傅香影站了起来,走到耕烟的面前,冷冷的望着她:“可是,这女子并非我峨眉派的人。我看她衣着古怪,兴许是朝廷派来的奸细。”
“杀了她。”有人喊。
“对,杀了她。”有人附和。
“且慢!倘若此女子是朝廷派来的奸细,我们或许可以套问出朝廷对我们八大门派又有何动作,倘若她不是,那便是我龙隐门的失职,让人擅自闯了进来,也理当由夏某来处置。”
这个时候耕烟才发现大厅正前方的座椅上,还有一名两鬓略斑白的男子,他正缓缓抬起手,食指轻飘飘的一点,隔着空气,也让耕烟感觉到一股强劲的力道,突然就撞到了胸口,她浑身一阵酥麻,顿时动弹不得。
“柳门主说得对,此人暂时就交由龙隐门看管,待武林大会结束再细细审问也不迟。”
时空(4)
耕烟始终都不能确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周遭的人一唱一和,就限定了她的生死,更有人只用一根手指,就禁锢了她的四肢,她像架子一样被抬起来,站在一些家丁模样的人的背后,似乎总有很多双眼睛,不时在她身上扫射,好像生怕她一溜烟就不见了。
耕烟张开嘴,试图说话,为自己辩白,但她竟然发不出声音,想是刚才那人连她的哑穴都一并封闭了,她心头怨恨,忽然又看见大厅外面飘进一大片桃红色的花瓣,紧接着有什么像纱一样的东西在众人的头顶飞舞盘旋。等那一缕白色落了地,耕烟才看清赫然竟是一个人。
一名女子。
二十出头的年纪,模样娇俏,但神态稳重而娴熟,轻蔑的眼神扫过,妩媚里透着阴冷的肃杀气。她双手抱拳,也不俯身低头,只象征性的作了个揖,说道:“天衣教圣女百里霜拜会。”
话毕,众人皆惊。
刚刚还在讨论朝廷的奸细,天衣教竟然真的来了人。
来的还是如此举足轻重的人。
江湖上谁都知道,天衣教吃的是朝廷的粮饷,为朝廷办事,尽管这李唐的江山已经岌岌可危了,但就像俗语说的,不到黄河心不死,李家的人不肯罢休,天衣教自然还得看圣旨办事。
像百里霜这样的女子,很自然,大家开口闭口,都是一句,妖女。这个说:“妖女,你擅闯武林大会,究竟意欲何为?”那个说:“妖女,你竟然不怕死,自动就送上门来。”百里霜都只当一阵耳旁风,冷笑道:“教主听说龙隐门召开武林大会,特地差遣晚辈前来拜会。”
“只怕是来挑衅的吧。”
百里霜做出一副随意懒散的样子,道:“小女子的功夫拙劣,又怎敢以一敌众,只不过,想看看各位武林前辈都商议出怎样的对策,去寻找自个儿家里丢失的东西罢了。”
原本六尾盗走秘籍对八大门派来讲就已经是令颜面扫地的事情,百里霜如此说,尖酸讽刺,无疑又是火上浇油。再加上众人方才的那一番争执,面和心背,早就憋了满腹的怨怼,正巧来了这么一个可以公然对抗的人,昆仑、崆峒和华山派的人,立刻就怒气冲冲的挥刀剑迎面而去。
对于百里霜,大家都只是听说,大约知道江湖上有这么一号人物,主掌天衣教,武功不俗。至于这不俗,究竟到了哪种程度,也难得有人能说清楚。
而今次,大家才真正见识到。
雪白的衣袖,桃红的暗器。
嗖嗖的像刚针一般锋利迅疾的花瓣,淬了毒,沾染的人犹如被内力深厚的高手一掌劈下来,胸口遭重创,然后吐出血来。
大家横七竖八躺在地上,咬牙切齿的骂,卑鄙。
百里霜复又安然的立于大厅的正中央,柔声道:“天衣教在各位的眼中不就是旁门左道么?暗器和毒药原本就应该是我教中人惯用的武器,是各位大意了吧,怎么能怨我呢。”
“妖女,快交出解药!”
连向来好脾气的龙隐门主柳敬成,也忍不住怒发冲冠,拍案而起。
百里霜啧啧的摇头:“哪有什么解药呢,能医就医,不能医也就罢了,谁说练一种毒就必须配制一副解药的,那还真是累得慌。”
这一席话听过之后,愤怒的,绝望的,什么心情都有,但最为恐惧的,只怕非耕烟莫属了。
因为她也和昆仑、崆峒、华山等等门派的弟子一样躺在地上,她在混乱中被百里霜的暗器所伤。尤其是她没有任何武功可以护体,那毒侵得她心肝脾肺都在颤抖,像被蚂蚁啃噬那么难受。而她的身边,不断有人血糊糊的倒下去,有的立马就断了气,而有的还在挣扎,甚至向外张着手,似要求救,那场景犹如掉进了阿鼻地狱,伸手的都是魔鬼,是怨灵。可她的穴道被封闭着,她想呻吟,想求救,想哭,想尖叫,却都无法做出相应的动作。她从没有如此厌倦她的梦境,她仍然觉得这就是一场噩梦,类似于被鬼压床,四肢不能动,喊不出声音,呼吸难受,好像瞬间就要死亡。
时空(5)
茗骏。
茗骏。
脑子里反复闪现的,惟一的,还是心仪的男孩的名字和模样。可是,他又在哪里呢?
稻草(1)
这忽而全黑忽而雪白的世界,莫非就是阿鼻地狱么?牛头马面何在?阎王判官何在?奈何桥,孟婆汤,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致呢?
彼时,耕烟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龙隐门内的一番激烈打斗,后续又是如何。她的意识恍惚,只记得由于桃红花瓣的碰撞,她几乎身心俱裂,一口鲜血像岩浆喷薄而出,然后,奄奄一息的,想着陆茗骏,昏死过去。
至于后来,百里霜丢下天衣教主的挑衅之词,说必定在八大门派之前找到八珍盒,要中原武林皆俯首称臣,以及她以寡敌众杀出龙隐门,耕烟都不知道了。龙隐门的人在百里霜走后,打算安葬死去的一干人等,惟独还将耕烟视做奸细,看她伤势之重,料想她也难活命,于是草草的将她扔在后山的林子里,任其自生自灭。
却没想到,睁开眼睛还能见青天白日。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倒是一番好景致。
耕烟挣扎着,试图站起来。但稍一用力,腹腔内就似有一条虫子在游走冲撞,难受得紧。她重又趴在地上,从呜咽到嚎啕大哭。
“茗骏,茗骏你在哪里啊?”
“谁来救救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
耕烟一会儿细声叨念,一会儿又哽咽着铆足了劲呼喊,空荡荡的山林,不时有鸟群被回音惊醒。
噔噔噔。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音由远及近。
但马背上的俊朗少年,并非陆茗骏。
就连轮廓五官,都和陆茗骏相差甚远。
他叫,白矜云。
这个时候耕烟还真是不得不庆幸自己看了太多的武侠小说,用一句俗语来讲就叫做“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一些常识或者潜规则她还是懂的。她可怜巴巴的望着对方,尽量让对方觉得自己只是单纯的弱女子,不会武功,也没有歹心。
白矜云问:“姑娘为何会伤成这样?”
耕烟一五一十做答。
“那么,龙隐门如今的情形怎样?”
“我也不知道。”耕烟摇头,“我醒来之后就已经在这里了。”
“哦。”少年起身欲走。耕烟一把抓紧了他的衣袖。或许是太过心急,那力气稍一泻出去,就觉得体内剖肠刮肚般的疼。哎哟一声,下巴就撞到坚冷的地面。
少年心软,重又蹲下来,一脸慈悲的望着耕烟。
“你想让我救你?”
耕烟用眼神承认。
“可是,我不能断定你是想用苦肉计来骗我同情,又或者你另有图谋,况且我还有事在身,只怕无暇顾及。”白矜云直言道。
耕烟哭笑不得:“我会不会武功,你一试便知。”
“不会武功,却不代表不会算计。”
耕烟心里着急,可一点办法都没有,眼看着白矜云跨上马背,勒紧缰绳,她的泪珠子啪嗒啪嗒就掉下来了。
白矜云拍了拍马脖子,马的前蹄便扬了起来,沙尘四溅。
这个时候,突然听得一声凄厉的惊恐的疾呼,后面似有什么东西滚落,白矜云回头看,赫然竟是耕烟在地上滚了几个圈,重重的撞到旁边的树干,昏死过去。再看她的手,还有新鲜的伤口,血液粘着泥土,不得不叫人心疼。
原来,耕烟也是情急,眼看惟一可以救活自己的人就这么走了,她索性扑过去想拖住马的后腿,哪知道,这马儿的脾气暴烈,狠狠的一甩,耕烟就被甩得七荤八素,伤上加伤。
还好,白矜云再是谨慎,也非冷血之人。他把耕烟扶起来,先用内力护住她的心脉,又封了几处大穴,以减轻她的疼痛。当内力在耕烟的体内撞击到一股寒而软绵的真气,方才知道,这女子不仅内外皆伤,还中了毒。
稻草(2)
究竟是什么毒,白矜云不能判断,但棘手是一定的,他想,或许除了下毒之人,就惟有能以金针化解不少天下奇毒的“金篇神针”戚九娘能解了。
等耕烟醒时,他也是这样同她讲。
耕烟问:“你能带我去找她吗?”
白矜云道:“我原本是替师父派请贴的,派完贴之后,我要尽快赶回山庄,筹备寿宴一事。”
“一条人命,莫非还比不上一顿酒宴来得重要?”
白矜云默然。
“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所谓的武林中人,成日里防这个防那个,好端端的一个人你不救,偏得想着人家会如何算计你,都不知道,你这样一根烂木头,有什么值得我算计。”从遇到白矜云,他那欲说还休进退维谷的态度,就让耕烟心中大为不快,如今伤势缓解了,力气逐渐恢复了,连说话的嗓门都增大,索性就痛快的奚落他一回,也不管对方的脸色是青红还是藏绿,权当撒撒气。
只是,这一招并不受用。
白矜云的眼神里,尽管有三分闪烁,带着七分的歉疚,可他还是坚持同耕烟划清界线。
“我知道戚九娘就住在京城郊外的觅雪谷,你可以自己去找她,听闻戚九娘也是乐善好施之人,她见你可怜,必定会救你。”顿了顿,又补充道:“在下有事在身,这就告辞了,姑娘保重。”
耕烟的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来,她哪里知道这京城该往东南还是西北,她甚至连如今是哪一朝哪一代都没有弄清楚,就这么稀里糊涂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不会武功,没有任何兵器防身,别说骑马,连吃饭住店的银子也没有,她能怎么走?
她只能朝着白矜云离开的方向走。
有时他的马儿要饮水,或者他在路边的茶棚歇息,耕烟才能远远的赶上他。算起来,他是她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好言相向的人,虽然对她有误解,但没有加害之心。所以,这男子倏地就成了迷失荒漠里的一株仙人掌,看见了,才略感心安。
后来不知道这样跟了有多久,双腿都在发颤,天色也已经全黑。
耕烟看白矜云在一处木板搭建的平房前面停了下来,有人点头哈腰替他牵马,他大步流星的跨入了里边的灯火辉煌。耕烟走近看,才知道这是一家客栈。门口的幌子在夜风里飘啊飘的,灯笼上印着“悦来”两个字。
耕烟刚走到门口,大堂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齐刷刷抬眼看过来。她一直都忘记了自己的装束跟这里的人是不一样的,她还穿着短外套牛仔裤,和长至膝盖的小马靴,她的头发染了金色,烫成海藻一样不规则的卷曲,她还别了一颗镶水钻的蝴蝶形状的发卡。但因为此前的几番折腾,她整个人看起来憔悴又狼狈,她以为店里的人是被她奇怪的衣着吸引住了,但其实他们心里只将她当成落魄的乞丐。所以店小二的态度尤其嚣张,摆出一副地主的模样,问:“打尖还是住店呢?”
耕烟望了望楼上,说:“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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