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纏綿至死.txt

2023年10月17日

  1/10  下一頁 txt下載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缠绵至死
作者:红娘子
引 约会(1)
余莹站在马路边,从新购的手袋里拿出小镜子,装作漫不经心补妆的样子,然后用特有的机敏在镜子里左右顾盼了一下,想确定周围有没有熟人。她的眼神扫了一下,发现没有异样。
按电视剧里的情节, 不管城市多大, 她都能在这里遇到熟人,但现实不是拍电影,没那么多巧合。这个地段很繁华,她想如果真有人看到她进了这个五星级的酒店,她也能理直气壮地说是去参加一个酒会,或者说只是想进去借个厕所。
思虑至此,她便收起镜子,很优雅地提着手袋,满脸轻松地钻进了这座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大楼。
她走得很从容,像是去赴一场盛宴。路很熟,进了电梯直按28楼。这个时间段电梯一般很空闲,有一个时尚的年轻女子也在电梯里,化着很精致的妆。
余莹心里有点堵,像是被人看出了什么。这电梯就像一个货梯,装着活色生香去满足男人的欲望。她感觉自己有种无力抗拒的压抑,她成了一个货物,一个满足肮脏欲望的工具。
她的脸上,没有一丝异样,还是那样不动声色,用吴博荣的话说就是:“你真是天生的戏子,是梅兰芳教出来的吧!”
光滑的电梯门反射着她和女子的模样,她的目光落在自己和她的身上。电梯门上倒映出来的自己,已经有些微微的走形,说实话,她的身材和容貌都不能算是上好的,快三十的女人再怎么保养,也不如二十出头的女孩那样饱满水嫩。旁边的女子侧面看去,脸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皮肤好得让人有忍不住要搂过来亲一口的冲动,眼睛很大,戴了美瞳,高挑的身材,乳房傲然挺立着,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这样的美女走到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余莹在心里笑了一下。年轻的女子在8楼走出电梯,那一层是豪华套房。她当然清楚,很多香港老板或者华侨都喜欢住这一层,一是数字吉利,二是也许太高的楼层让这些男人感觉不踏实。
电梯里的倒影只有她一个人了。她靠着电梯的侧壁,微笑地忆起自己的二十岁,虽然不如刚才那女子的美貌,但也曾有那么水嫩的皮肤,那种手背滑过后背“滑如凝脂”的感觉她当然记得。青春虽然跳跃,但二十岁的她,怎么会是现在吴博荣的对手。吴博荣对于年轻的女子总是有一种不耐烦的情绪,他已经过尽千帆,也过了开垦一个女人身体和兴致的年龄,四十出头的他对女人有另一种理解。
有一次,她和吴博荣欢好之后,躺在床上看着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杂志,余莹指着一个性感*道:“你看你好没眼光,至少也得找个这样的女人才叫本事,像我这种良家妇女就是拉上床也没有什么出息啊!”
吴博荣懒懒地扫了一眼性感女郎,手爬上余莹那*的腰,摇头道:“你懂什么,那些中看不中用。”
余莹合上杂志抬起头问道:“你试过?”
“试过,要不要告诉你怎么试的?”吴博荣看着脸上红晕未退的余莹那双像野兽一样随时准备咬人的眼睛,感觉心里又腾起了火苗,嘴往上凑,刚想咬上余莹的唇,余莹一翻身,长叹一口气说道:“可惜我没有这么性感,也不那么漂亮。”
吴博荣正式翻身骑上她的身体, 直视她的眼睛说道:“我就是爱你这种无知,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的时候,总让我忍不住想告诉你,到底你有多好!”
顶楼很快就到了,高级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一个个房门都紧闭着,世界像是真空一样,一点声响都没有。
引 约会(2)
余莹走在过道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是从现实世界通往一个奇异的空间,里面充满了诱惑、放纵、尖叫、扭动、撞击,甚至这个世界的色彩都和现实世界不同,有时候是一片无瑕的白,有时候又是被切割成一片一片的彩色图案,像是踩在云端,又像是在地狱最深处徘徊。
她的世界是属于她自己的,连吴博荣都不能进入。那是一个女人最简单的感官世界,男人可以送她到达,却永远无法感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余莹注定是孤独的。
余莹快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忽然从背后传来一股力道,扯着她的头发拉得她歪了一下身体,腰就被人顺势一搂。她根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连尖叫和惊恐都没来得及,她就被人拉到了楼梯口。
这是一条消防通道,她的上身被压在扶手上匍匐着,她提着包的手想反抗,熟悉的声音却响起来:“别动,一会儿保安会上来,我刚拉你的时候被监控拍到了,你不想在别人面前尖叫吧!”
是吴博荣,这是他的花招。
余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是却不再乱动,她的身子刚一放松,就感觉身子后面有东西闯了进来。
有一种巨大的羞耻和无助,夹杂着愤恨在余莹的身体里乱窜。她努力地扭动着,想摆脱闯进身体的入侵者,但入侵者却没有丝毫退缩,用绝对的强势在征服她的意志。慢慢的,余莹的身子作出了反应,从无声的反抗到顺从,再到配合。
吴博荣看着面前头发已经散乱而上身仍保持着端庄淑雅的女人, 得体的宝姿上衣, 让她看起来像是要赶赴学术交流会的学者, 而下身的齐膝短裙正被自己翻到腰间, 她下身的迎合与磨转,甚至是索求都是那样的强烈。
这时的余莹是淑女和*的结合体,理智上她要保持镇定,一会儿就有人前来,而另一方面又不能打败自己的本能,屈从于身体的摆布。
只有这个时候的她,才让吴博荣真正的迷醉,让他感觉到征服一个女人的巨大成功感。
保安的脚步声从底层慢慢地传上来,余莹感觉巨大的危险在逼近,有人会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了。随着余莹全身肌肉的紧张,双腿也绷得死死的,吴博荣在后面已经快撑不住了,那种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不能再自持。一声低吼之后,他把余莹的头拼命地往下压,让余莹可以更清楚地听到赶过来的脚步声,最好让她能看到穿着得体制服的保安的脸。
余莹感觉自己像是被压到了羞侮的最深处,她在受苦,她在受虐,她在承受最大的精神痛苦,而她巴巴地赶来就是为了让身后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虐待自己。她感觉自己像一个高贵的青花瓷瓶已经被鞭子抽得粉身碎骨,现在已经一钱不值,下贱不堪,肮脏污秽,好像就应该被男人这样对待。
那种受虐的*从灵魂最深处传来。为了阻止自己叫出来,她把新购的香奈尔手袋塞到嘴里,用牙拼命地咬着,那种真皮的味道从嘴里传来,让她感觉到自己在进行一场原始的厮杀。
她听到自己的牙齿咬得“嚓嚓”作响,感觉自己浑身都在燃烧。随着最高点的到来,她直直地扑向前方,如果不是吴博荣抱得紧,她肯定已经坠下了楼梯外。
吴博荣慢慢把软成一摊、仿佛没有骨头的她从感官世界抱回来的时候,她看到楼梯在奇怪地盘旋着,组成不同的形状,像一个个充满深意的图案,在打量着自己。
第一章 发簪(1)
初夏的中午,从百叶窗里透进一条条的阳光,把桌面分割成一块块的黑白立体。素白的房间里,余莹坐在桌前,感觉到很浓的消毒水味道,她推开窗,让清新的空气透进来。
这家小诊所开在市区里最好的一个公园边上,地段的租金贵得吓人,而余莹能把小诊所开得风生水起,不得不说当年外公以死相逼让她学中医是绝对明智的。
她家是中医世家,据外公说,曾和北京的几大药王都有来往。后来因为历史的原因中道败落,别的孙儿不是去上MBA,就是跑去美国混绿卡了,到现在就只有余莹还乖乖听外公的话留在中医行当。
她把手指在阳光下伸展开来,那么漂亮修长的一双手,十指如玉脂磨成,在阳光下光泽细腻,掌心温软。
余莹感觉身上一阵燥热,连空气都带着火药的碎屑,让她烦躁不安,她决定不再继续待下去了。
她按了下铃,对助理周丽锦说:“下午还有没有人约,如果有,你帮我推到明天上午。”
周丽锦迟疑了一下,答道:“就只有吴太太了。”
“那你就和她说,前天扎的针,明天来扎效果更好,时间隔长一点,有利于病情的恢复!”余莹熟练地安排完,然后脱下白大褂。她的工作服是特制的,因为她不喜欢那种在市场上能购到的白布服装,感觉很不舒服。
那件白色大褂是上等的布料,更加的笔直,穿起来衬得她整个人端庄素雅。这样,才能让那些慕名前来找余医生的病人,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很有好感。
因为她的年轻,总让人怀疑她的医术,虽然她治疗过的病人对她赞不绝口,可是,每个第一次来诊所的病人眼里总是带着些许怀疑。她的办公室装修得非常高档,每次坐在高高的办公台后给人看病的时候,她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上的权威,不容置疑。她憎恶别人用判断的眼神扫视自己,这种疑惑的目光是对她能力的轻视。
吴博荣最初也和一般的病人一样,只对这个女中医充满了好奇,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盛名,而且据说医术很精湛。他的偏头痛是十几年的顽疾,紧张的时候总会发作,发作起来什么止痛片都没有用, 只是听朋友介绍过她的诊所, 说是治偏头痛特别有效,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那里。
经过几次扎针治疗之后, 偏头痛真的好了很多。一个疗程才七天, 扎针加按摩, 真可以说是手到病除。到了第三天的时候, 吴博荣已经开始有心情去欣赏余莹那故作老成的脸庞上流露的风情。
得体的白色制服,向后盘起的头发,被一支玉制的冷冷的发簪固定好,就像是一池冰水, 仿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激起她的波澜。
吴博荣静静地躺在治疗床上。一般余莹并不会亲自去帮客人按摩,她只管下针,按摩这种活都留给助理周丽锦干。这个从中医大本科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有一种非常执著的热情,做事精明能干。可是她按摩的手艺,余莹的评价只有一句话:“别拼命压,不帮别人按好也就算了,千万别给人家再添伤了。”
她看不起那些街头游医,连穴道都认不准,就用狼虎之力再让病人伤上加伤。中医是那么好学的?她三岁就开始认穴位、背经络图,五岁就开始学拿银针,每次拿起针,她就感觉自己有种无所不能的力量。
第一章 发簪(2)
吴博荣就是被她这种自信的气场给吸引的。她像是一张鼓得满满的帆,沉稳又不失方向,拿着针的手永远是那样的坚决,像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她左右。
不知道为什么,吴博荣突然就想让那只手在自己的掌心里发抖。他想用力地握着,让她疼痛,让她的脸上呈现女人应该有的脆弱和无助。
他讨厌这么坚定的女人,浑然一体不可侵犯。看到这样的女人,他就想让那份自信崩盘。
余莹后来问他:“我并不美,也不算年轻,你为什么爬墙蹬砖用尽手段地非要拽我出墙?”
吴博荣淡然一笑:“年轻的美女很多,像你这样的女人却很少,不拽出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可是,我有哪里不同了?有人不是说过,关灯都一样吗?”余莹不以为然。
吴博荣正色道:“哪里,你是天生的淫种,放古代你就是潘金莲。”
余莹脸色微变,再是情深意浓也经不起这样的话。吴博荣不以为然地伸手把*的余莹搂在怀里说道:“为什么西门庆宁可冒着杀人偿命的风险,都要得到潘金莲,就是因为在她的身上,才可以得到男人的极乐啊!”
“*狂,一肚子坏水,还好意思引经据典。”余莹被那只上下移动的手摸得娇喘吁吁,呸了他一口。
“哪个男人不是一肚子坏水?只是看有没有条件发挥。遇到无味的女人,就是再美,放在那里也不过是一块有温度的肉。可是,人生哪里能时时都遇到相当的对手?大多数人是在熬着忍着,慢慢地让自己习惯一肚子好水罢了。”吴博荣嘴里不放松,手下也开始加快。
余莹在他的手下扭动着,像一匹被缓慢揉搓的绸布,随着那只手的动作而做成不同的扭曲。她还想说什么,但是吴博荣的舌头伸了进来,让她已经无从争辩,只能鼻子里哼哼着表示反抗。
在她疯狂前,依稀记得吴博荣仿佛很坚定地说了句:“你会懂的,迟早会懂。”
和吴博荣在一起几个月后,余莹终于懂了这句话,她感觉自己像是被投入了化学剂品的试管,身体里已经起了巨大的变化。
最开始她只是对男人的体味特别的敏感。从前她靠近男病人的时候,只感觉那不过是一个标本,她无视他们的存在,却能清楚地看得到穴位,知道扎针的轻重,而现在她却能第一时间闻到男人身上的味道。虽然每个人的体味不一样,但是,那样的味道是不应该被嗅得出来的。现在她却能在男病人离开很久后,都能闻到空气中散发的男人的味道。
再者是她的皮肤变得有自己的知觉,喜欢贴着男人。在下针的时候,她的指尖总是在男人的身上过多地停留,恋恋不舍,不忍离去的样子。
还有她的眼睛,总是像含着泪水,忍受欲言又止的隐痛,让人感觉饱含千种风情,万般故事,禁不住想去追究其中。
一个女人的成熟不是时间的逝去能就催化的,女人的身体里都藏着一颗叫欲望或者是风情的种子,这颗种子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温度或者雨露,是发不了芽的。大多数女人遇到的并不是能催化自己的男人,只是有些天生比较敏感,所以相对来说容易成熟。
性冷感或者对性深恶痛绝的女人是值得同情的,她们并没有得到自己应该享受的快乐。
余莹让周丽锦推掉客人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给吴博荣发个短信。她已经没有办法再等,一定要做点什么来平息她身体内的火焰。
第一章 发簪(3)
周丽锦有一点费解,但她绝对不会问不应该问的事情。这就是余莹找她做助理的最主要原因。
要找一个能干的新人不难,要找一个能干却又懂得人情世故的新人就不容易了。
她刚想要出门的时候,门外有人来送快递。
“余莹小姐吗?”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问道。
余莹点了点头,快递员递过来一个盒子,然后说道:“请签收。”
快递单上的字体和地址余莹都不认识,她只随便看了下就签了。她的诊所基本上是专为有钱人治病的,经常有治疗过后很感激的病人,送一些礼物过来。
她拿出一把裁纸刀,把封得很严实的盒子沿着边一点点割开。
纸盒里有一个很漂亮的首饰盒。
余莹拿起快递单看了一眼,上面写着“张建”,她印象中并没有这个名字的病人。为什么要送首饰给自己?她打开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忍不住惊呼一声。
黑色的天鹅绒上放着一个很漂亮的发簪,那是用整块上好的白玉雕成一朵玉兰花的样子,雕工好到让人感觉能闻到玉兰花的味道。
周丽锦听到惊呼,从后面探过头来惊叹道:“真的好漂亮,好有心思,这是真的好玉吧?”
下了停车场,她关上车门才摸出手机来给吴博荣打电话。
她和吴博荣第一次接吻就是在玉兰树下。当时两人并肩走着,一朵玉兰花美得压不住枝头坠了下来,落到她的头发上,吴博荣伸手去摘。
从青丝里拣出玉兰花却不肯缩回手,而是扳着余莹的头就凑了上去。
他们就从那里开始了这一份缠绵,而那树的玉兰花香似乎还留在她的身上。
电话响了一声她就挂上,这是她和吴博荣的约定。如果吴博荣不方便,他会迟点再打来;如果身边有人,吴博荣还可以解释这是那种骗电话费的电话。当然,需要吴博荣去解释的也只有他的太太,但这种情况很少。
这会儿正是吴博荣开会的时间,一般两人都会自觉地错开对方繁忙的时间联系。他们很少通电话,手机通话单和短信从来都是婚外情的最大死穴。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她按下接通键:“很漂亮!”她没有直接说礼物,但语言已经透露出欢喜。
“什么?”电话那边的吴博荣微微一怔,过了一会儿问,“喜欢吗?”随后,他放低声音说,“想你了。”
这话说得缠绵悱恻,那略带磁性的声音像是带着某种电流。余莹感觉身子一热, 那种饥渴的情绪又在体内复苏。她低低地问:“下午能抽时间出来吗?”
吴博荣正立在会议室门口,面对着一排衣冠楚楚的白领下属,和每个人面前都摊开着的报表、文件夹之类的东西,正在讨论下个月的工作方向。这样的会议在公司不算是特别重要的,但也是以一种固定的形式存在。
他想了下对余莹说:“等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余莹的车拐入城市的马路中央,开始往偏北处的一个度假村奔去。度假村在这个城市的几座山的中央,风景好,地方有点偏。那里的房子都是独立成套的,点缀在园林之间,不同的套院之间有着树木林立形成的天然屏风。
第一章 发簪(4)
那里简直就是城市中的偷情圣地。
吴博荣是那里的金卡会员。他打了个电话订了间套房,就又回到了办公室里继续开会,可无论他如何调整都收不回心思。他在心底认为自己好笑,又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怎么会这样的激动?那按捺不住的冲动他已经克制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余莹已经到了房间,他就根本不想再多待一分钟。
一束阳光射在会议室的饮水机的水桶上,那光线经过水波的折射,在吴博荣的眼里扭动成一个温柔的身体。他想到余莹那一双腿,总是笔直地伸得那样紧,像是一根已经绷到了极点的琴弦,可是,随着他的进攻,却又可以弯曲成不同的角度,可以在极紧和极软之间转换,像是在奏一曲天魔之音。
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魔,经过自己的引诱,已经慢慢地把她占领,同时却也把自己给蚕食。他知道这是玩火,但这样才够刺激,难道不是吗?阅人无数的他,当然深知女人与女人的不同,所以,这个女人的火,由自己点燃,又由自己吹旺,就算是会烧到自己身上,那也是一种享受。
男人本质里的征服与探险, 如果可以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得到, 那么, 他将开始期待。血已经沸腾, 现在的他已经披荆斩棘,成了一个勇士,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了。
吴博荣推开面前的报表说:“大家还没有一个清楚的思路,这个会明天继续,今天回去做一个总结交给小陈。”
他站起来,往公司外面走去,留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
一个小时,不不,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
余莹在一套名为水涧的院房前停下,服务员把她引到小院落门口,刷开门,她随手给了小费,就进去了。
这个院落是仿《红楼梦》里的馆的风韵建成的。度假村里的每一套独立院落都有自己的主题,可唯独这一套是余莹最喜欢的。水墨画似的小屋子建在一片竹林间,正门对着一汪碧水,那水是从山顶上引下来的清澈见底的山泉,引成一条小溪样,正在不停地流动。阳光跳跃着,一时间气氛显得分外惬意。
余莹一时心喜,把包放在一边,连小屋门都没进,就拖下鞋来放在竹桥边上。竹桥走过去就是小屋的大门,设计别具匠心。
竹桥边有朵半开未开的睡莲,粉红娇嫩的含在叶间。余莹见水浅而溪底都是五彩的卵石,便伸*下水。山泉的温度正好,没过足面让人感觉像是入了温泉。
她小心地移了几步,到了睡莲边上, 正准备弯腰去触那花儿,却感觉头顶上一阵水珠。一扭头看到桥上单膝跪着一个人,正在用手泼水。
她没料到吴博荣会来得这么快,刚刚还空无一人的院里忽然多出个人,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就倒在水中。
吴博荣本来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真吓到她了,忙跳下水来,去扶她。
半扶半抱地从水里把余莹给抱起来,只见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裙的余莹已经衣着湿透,头发丝上也滴着水。余莹恼他吓人,把半抱她的吴博荣用力一推。那卵石浸在水里滑如黏油,吴博荣哪里吃得了力,半跪着也跌在水里,裤子全湿了。
余莹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吴博荣从水里抬起头来,阳光从余莹的身后射来,她一身长裙贴在身上,透过丝质的布料,身体的曲线被衬托得凹凸有致。
长裙的布料上有大朵的莲花,但平时并不太显色,只是微比本色更白一点,可是,水湿过后,那样的白色莲花却更加显眼。吴博荣几乎分不清是她衣服上长着奇怪的花朵,还是她正陷在花朵的包裹中。
第一章 发簪(5)
他急切地伸出手去,从脚踝往上摸,要把那一朵朵莲花从女人身上摘掉,他想把那些布料都去掉,把女人救出来。
阳光就那样没头没脑地从余莹的身上滑落,砸在吴博荣的眼睛里。随着他渴望的目光从脚处上移,所到之处,都引起了余莹的颤抖。
吴博荣的唇贴了上去,随着她的小腿慢慢地往上吻,舌尖轻轻地去摘取这一朵开着的莲花。
她的皮肤在轻微地跳动着,随着吴博荣舌尖的轻吻,像是火柴头划过磷纸,腾起淡蓝色的情*苗。
她半卧在水中,经受着巨大的火焰从脚下传来的刺激。随着吴博荣的手缓缓上升,她已经忍不住开始呻吟。
她那徘徊在喉间的似痛似喜的低吟,像是对吴博荣最大的礼赞,那是发自内心的接纳和赞扬,是所有的言语不能表达的感慨。
吴博荣听过很多女人的呻吟,他知道每个女人的表达都不一样,但只有余莹的声音让他感到最大的满足,这个女人的心身都像是已经对他打开的黑洞,他毫不犹豫地想投身其中,去找女人最秘密的花园。
那是余莹最宝贵的世界。只有开始对男人臣服到了一种程度,她才能让男人进入那个世界,和她分享一样的极乐。
吴博荣从水里立起,把她拦腰一抱,往岸边走了几步,就双双倒在了竹桥上。
随着两人的动作, 竹桥起伏着, 发出如泣如诉的吱呀的声音。阳光隐在云层后,像是不忍偷窥这一幕活色生香。
与吴博荣缠绵了一个下午后,余莹躺在床上,懒懒地做着面膜。她看了看表,飞机还没有到点,她试探地打了一下程济的手机,果然还是关的。
程济这个月出差十天,去德国学习交流,他是他们医院的青年骨干。每次程济出现在医学杂志上的时候,李莫玫都一副嫉妒的样子,拉余莹出来吃饭,然后把杂志丢给她说道:“看看,你老公这么风光耀世,真应该把头像做出来印在你衣服上,又帅又养眼,还前途无量。”
余莹自然知道李莫玫把自己找来的意思。程济的初恋女友是她,她总是在会在程济最风光的时候提醒自己,这个男人是她不要的破鞋,她用剩了才轮到余莹。
余莹从前很愤怒这种女人间的交流,李莫玫就一*剩女,轮了一大圈的男人之后,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看谁夫妻恩爱都受不了,比来比去,还是感觉程济的条件最好,但这回头草想吃也吃不到了,被余莹一口给吞了。
李莫玫当初也是中医院里的头牌校花,当初程济是慕她的美貌而去的。但说起来,程济和余莹早在幼儿园时代就有来往,她家与他家祖上就是世交,曾经都是风光一时的大药王,于是子孙都被硬逼着学医。
李莫玫当时在余莹的下铺,程济就在余莹眼皮子底下被李莫玫戏弄、玩残、抛弃,那几招情爱手段被李莫玫玩出了新花样。
余莹一直都忘不了程济落寞离去的背影,导致后来两家人指定相亲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和程济结了婚。
没有想到后来李莫玫也分在了程济工作的医院,两人虽然不多来往,但是,李莫玫还是顺杆和余莹续上了同窗的情分。
余莹不能拒绝这种情分,她已经赢得干净漂亮,胜者的脸上不可能有小气,她只能握着李莫玫的手笑笑说:“那时候都年轻,谁没爱过谁?我还爱过梁朝伟呢!”
成熟都是被逼出来的,要不是人情世故的压力,余莹很多次都想把面前的热咖啡淋到李莫玫那一双高峰上。余莹恨她的无事生非,不肯停止地折腾。
第一章 发簪(6)
李莫玫虽然处处不是,但余莹还是很感谢她,让自己清楚地认识到了程济现在的实力,从一个最初不起眼的小石头,变成了一块宝玉,而且是抢手货。
但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压力,也许有压力是要因为在乎一个人才能达到,而她和程济之间太客气了,从来都是相敬如宾,好像结婚就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合供一套房子,同吃一锅饭,大家良好的教养全都表现出来了。
两人都是医生,所以,家里一切都干干净净。余莹收拾了卧室,那程济就一定会抢着把客厅给整理好;没有人会把东西乱丢,都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做饭的时候,一个炒菜,一个就抢着洗碗。表面上看是相亲相爱,不舍得对方累着,实际上是一个公平原则,大家谁都不占对方的便宜。两人还特别自觉,生怕让对方吃亏,那日子过得能不和谐成榜样吗?
开始余莹还感觉自己特幸福,找了个知情知趣的老公,庆幸那种在街头和老公打成一团的事情这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她跟自己说:“过日子不就是得这样吗?尊重、和谐、体贴,不就是生活的本质吗?”
但那日子过得久了,就感觉特别的别扭,家本来是一个把人所有弱点都用来释放、把整个身心都用来疗养的地方,可是,她在程济面前,却不能做到非常自然地展示真正的自我。因为程济的客气,那种客气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让她怎么都不能和程济合二为一。
一切家庭不和谐的根源都可以在床上找到,一切床上的不和谐都会在家庭的表面体现出来。
余莹没有办法在程济面前放开,两人连*的时候都那样的节制有礼。大家都按部就班着,有固定的前戏和动作,并非她不想好好地表现,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起。程济总是那样的有礼,她不知道怎么让一个有礼的男人表现得疯狂一点,这不符合她与他之间的教养。
余莹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不爱自己还要和自己结婚。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说不定程济会反问一句:“难道我们的日子过得不好吗?”
当然,在别人眼里,他们的日子好得不能再好了,才子佳人,都是医学世家,在各自的领域都是年轻有为,她的诊所每年带来的收入,已经可以让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得非常体面,房子和车早就有了。她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嫁给他,而是另一个天天和她吵架的男人,她能有这样的成就吗?
她想不出理由去放弃这样的日子,连她自己都觉得生活得无懈可击,有什么不好吗?哪一个中国家庭的夫妻不是这样活着?也许没有爱情,可是,爱情本来是虚无的东西,为了一点点的虚无,去质疑自己原本舒适的生活,那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吗?
再说了,爱情,爱情又是什么?说得清吗?
如果没有遇到吴博荣,她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延续下去,或许十年、二十年,或许一辈子,等到老了,她和程济也可以手牵手,满头银发地走在公园落叶缤纷的小路上,那时在小辈看来,恐怕也是一代爱情楷模。
第二章 家变(1)
晚上十点,程济准时到家,他做任何事情都一板一眼,就像他的手术刀一样,很少有差错。
余莹上前去接过行李,把衣服拿出来往衣柜里挂,衣服整齐干净。程济在浴室里洗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睡衣,余莹端了夜宵出来。
一碗山水豆腐脑,里面混着几颗核桃,撒了一把葡萄干,桌上还放了几块全麦的饼干,吃了不会太油也很养胃。
在这方面,余莹是无可挑剔的太太,不是她刻意的,中医世家的理念,让她非常懂得怎么去照顾一个人的身体。
程济吃完后把碗洗了,坐下来和余莹闲聊了几句。程济这一趟的学术交流很成功,当地很多媒体都有采访他,医院还准备派他去北京进修一个月。
听他刚回家就说要走,余莹心里没有一丝不快,只是淡淡地问道:“怎么你们医院最近这么忙呢?”
程济抱歉地笑笑,然后说道:“又不是马上走。明天正好星期六,我们抽空回家去看看妈。”
余莹点了下头。她和婆婆走动得并不频繁,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和程济结婚五六年还没有孩子。老人家着急,少不了见一次说一次,而且语气越来越重。开始还只是试探性地说:“小莹,从前我们隔壁小李,你见过的,前不久生了个儿子,那小孩子可真可爱。”到最后直接询问:“小莹,要不,你和程济都去检查一下。”
余莹被逼得没办法了,只好编了个理由说自己先天的子宫发育不全,生不了孩子,这才彻底地把婆婆的嘴给堵住了。可是,堵归堵了,每次看到婆婆都一副见债主的样子,她就非常为难。
她确实不想生孩子,至少,在这个时候,她真没有作好准备去迎接一个新的生命。
她自己虽然不能明确地说清楚生活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女人的直觉在提醒她,这样的生活还不适合要孩子。她和程济的婚姻看似牢固,但实际上却非常脆弱,也许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摧毁。在她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时候把孩子给生出来,那是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她不能这么做,宁可让人误会自己先天子宫发育不良,宁可人家说她不健全,她也不能冒这个险。
何况,能生孩子就是健全的吗?猴子也能生孩子,鸡也能下蛋,它们都是健全的女人了?它们就有左右自己幸福的权利了?
人搞科技就是想让自己和动物划开界线, 证明自己是文明人,可到了生孩子的时候,就开始用物种繁殖论了。
余莹不要孩子,这一点,不需要社会和别人给她意见,她有这份主见,所以,婆婆的压力也不会让她为难,只是让她有点不快。
这一天,余莹很早就选购好了给婆婆的礼物,又自己配了几副养生安神的中药给公公,陪着程济一起到了公婆的小区。公婆住得比较靠近郊区,虽然交通不是特别方便,却很适合养老。这里的社区规划良好,有山有湖,公园也非常多,公婆觉得满意,他们自然是支持的。
婆婆王秀清一大早就开始购菜,知道儿子儿媳要来,特地去超市抢购了不少海鲜,做了一桌好菜。余莹进屋之后就感觉到空气有些怪异,就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压迫着她。婆婆那难得的笑脸、公公那抑制不住的喜庆,都让她觉得不安。
为什么今天大家都这么不一样了?余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直觉上不舒服,尤其是婆婆那种刻意的亲近,让余莹一下子不知所措。她和婆婆一直都是生疏的客气,从来不会有太过亲热的举动,今天不知道怎么了。
第二章 家变(2)
余莹正不知要如何回应的时候,忽然听到内屋传来一声婴儿的哭啼,余莹霎那就惊呆了。
婆婆从内屋抱出来一个小被包,跟捧绝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端过来。
余莹虽然已经明白了,但还是佯装不知,强笑着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妈,放你这里带几天啊!”
婆婆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兴奋,她压低声音道:“这虽然是个闺女,但是聪明健康着呢。你四婶从村下抱来的时候已经作了检查,什么毛病也没有。那家人就是想生个儿子,前面生了那么多女儿,再生了这个女儿寻了个好人家就送人了。可不是卖孩子,人家没收钱,就图找个好人家待她。”
余莹感觉手脚冰凉,一股怒气直往头上涌,这么大的事情婆婆怎么可以擅自作主,一声不吭就抱个孩子回来,这可是一个人,不是从路边抱回来的一只小猫一只小狗,说养着就养着的!
余莹扭过头看着程济,程济也很吃惊,不过他不露声色,只是一步上前站在母亲和媳妇中间,问道:“妈,怎么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
王秀清白了一眼儿子,说:“要是和你们说,你们会要这个孩子吗?”
余莹的脑子嗡嗡作响,拿起包,对婆婆说:“妈,我和程济都很忙,暂时还没有精力带孩子,这个孩子你给人家送回去,我给那家人补点钱,好好的何必拆散人家一家人。”
她说完苍白着脸扭头就走,王秀清抱着来不及打开被包的孩子,生气地看着媳妇远去的背影,对着程济叫道:“她、她什么态度!自己生不了,我给抱一个回来,还嫌我多事!好,我不管你们的事,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我自己抱养一个孙女养着!这孩子怎么了,我还养不活是不?”
程济和公公程书齏先上前去安慰好了王秀清,程济又忙着扭头去追余莹。余莹刚走到小区门口,程济就从后面跑上来,拉住她的手。
余莹甩掉他的手说:“程济,你要是感觉生孩子是我们婚姻不可回避的话题,我今天就实话和你说了,我现在不想要孩子,我没准备好,也实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准备好!你要是和你妈一样的非要我现在生一个,我告诉你,不可能!你要是实在感觉这日子没法过,我们也可以离婚!”
程济呆了一下,余莹很少这么说话,两人婚后几年从来没有吵过架。看到余莹全身发抖,他知道她气得不轻。
“余莹,妈那边我会和她去说的,你不想要孩子,就直接和妈说啊,不用骗她说你生不了,不然她会瞎操心,老人家毕竟和我们是两代人,她想要孩子的心情,我希望你能理解。”程济想尽量保持平静。
“程济,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我理解她的心情,不仅是理解,甚至是尊敬她,才会对她说谎,让她不要那么操心。可是,她现在抱一个孩子回来,要我怎么办?难道我要笑着抱过来?程济,那是个孩子啊!不是从宠物店里抱一只狗回去,那是需要我付出所有的爱去呵护的一个生命,我有这个能力去呵护她吗?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余莹坚定地说。
“好好,我去劝她把孩子给送回去,你也别瞎想了。你先回去,我去和妈说说。”
程济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两人都听不进去,想让任何一方平息心里的怒火都不可能,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这两方分开冷静一下,等双方的火气都消了,再慢慢地调和。
余莹看着他转身离去,忽然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悲伤,不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程济,为了婆婆,为了孩子。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都有这么多的无奈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事情烦着压着,就不能松一口气?
第二章 家变(3)
她只是不想生孩子,到底招谁惹谁了,婆婆怎么要送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呢?
余莹出了婆婆的小区,因为没有开车,所以只好招了一辆的士漫无目的地跑,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只是吩咐司机朝前开。她开始逼自己思考这段婚姻的必要。
如果自己坚持不生孩子的话,那么婆婆今天就算把孩子送回去,明天还会有别的新花样,她和程济的婚姻,总归要面临这么一劫。但如果说现在真的离婚,她不害怕离婚,只是打破现有既定的生活方式,需要很大的勇气,而且她和程济之间的那种默契,是要怎样的磨合才能拥有的协调,某种意义上来说,和程济在一起是最省心的,也是最明智的。她感觉一阵头痛,手机突然响起,是程济。
“我今天在妈这边,陪她说说话,你自己安排晚餐吧!”
“嗯。”余莹应了一声,不想多说,挂上手机。
刚挂上,手机又响起,她不耐烦地拿起手机:“还有什么事吗?”
那边却不是程济,而是姐姐余晶,余晶在电话那边带着哭腔说:“莹莹啊!你快来,冉冉要跳楼了!”
余莹一下子就支起上身,问道:“怎么了?她跳什么楼?”
余晶在电话里哭哭泣泣,话说得颠三倒四,但还是把事情给说清楚了。
冉冉是余莹的外甥女,说是外甥女,其实两个人年龄差得不多。余晶大余莹十几岁,余莹的母亲迟迟怀上了余莹,本来想生个儿子,后来却生了余莹,只好一对女儿凑名叫晶莹,希望两人能一生都明亮剔透,光彩夺目。
余莹的人生有没有光艳现在还不能评定,而余晶的人生就无光无彩,早早结婚,嫁了一个人品德性都不好的老公,最后离了婚,自己带着女儿过日子。
幸好余莹的娘家家底丰厚,人脉灵通,虽然余晶自己没有什么本事,但还是在大家的照顾下把女儿给拉扯大了。余冉冉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十次打电话给余莹有八次都是为了冉冉的事情,几乎次次都要带着哭泣,一副为了女儿已经操碎了心、马上就要奄奄一息的伟大母亲形象。
有时候余莹就会想,余晶的一生没有能够演好一个角色,上学的时候没有考过一次第一,谈恋爱又遇人不淑,婚姻失败,事业更没有,她除了在母亲这个位子上找到自己的价值之外,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体现她人生的价值了。
可是,余冉冉进入了青春期就开始反抗,现在十八岁刚出头,就非要去上艺术学院,将来的目标是打败周迅,赶超章子怡。

  0/10  下一頁 txt下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