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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綠茶婊軍嫂腫麼破.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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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南陌云归。】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穿成绿茶婊军嫂肿么破
作者:许昕芮
文案:
新文重生不做军嫂。
本文预计月底完结,新文下个月开
唐糖看了一部重生军婚文后穿越了。
但她没穿成女主,而是穿成了女主的那个绿茶婊闺密。
晋江金牌编辑推荐:
现代大学生穿越农村小媳妇儿,一没吃二没穿,还有个重生女对老公虎视眈眈。本来想顺应剧情让出老公的唐糖,却在生下儿子后和他日久生情,一对互相心动的夫妻,自然是要欢欢喜喜在一起的,这期间有辛苦有胆颤,但最终她还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考大学当教授,斗极品认亲戚,还有相爱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生活过的平凡又幸福。本文行文流畅,文笔朴实无华却又在自然而然中,做到情境的转换,女主从刚穿越时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站住脚跟后的自信从容,性格的转化自然又贴切,一个虽然有缺点,却又有着自我坚持的主人公跃然纸上。
☆、第一章穿越绿茶婊军嫂
唐糖觉得自己很无辜,很想哭,想大哭。
她明明没有任何烦恼,生活幸福,父母宠爱,没有极品亲戚,没有绿茶婊闺密,连初恋都没有的她甚至连渣男都没有碰到,可是为什么她竟然穿越了?
正上大四的她,直接被保研成功,对比正四处找工作,或是准备考研的同学们,她显得如此清闲。
无聊的她只得每天流连于网络游戏和小说之中,如此过了半个月,她终于受不了了。没人啊没人,看来还是先回家吧!已经十二月份了,回家待到圣诞节再回来,估计节日的气氛会热闹点。
说干就干,唐糖迅速的在网上买了上午十一点的火车票,就收拾行李出发了。
唐糖的家离Z大所在的省会不远,一个地级市内,做火车只要两个小时,为了打发时间,她就随手点开了前天晚上刚刚下载的一篇女主重生的军婚文。
重生军婚文算是唐糖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了,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发生的故事,可惜这样的文文并不多,这让最大爱好就是网文的唐糖深表遗憾。
这篇名叫《重生女王爱军婚》的小说并没有完结,只有四十多章,唐糖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完了,真是意犹未尽。
小说大概讲的是女主唐红因为听信了军人丈夫出任务牺牲的消息,在周围人的劝说下改嫁了,但后来发现她之前的丈夫并没有死,而且还娶了她的闺密。
但巧合的是,当初证实男主死亡的,正是和他一起在部队当兵的闺密大哥,这让女主觉得自己被骗了。
后来女主生活不幸,但前夫却当上了将军,被皇帝陛下亲授军衔,闺密也受到了皇后殿下的接见,成了将军夫人。
看着街口大荧屏的授衔仪式,唐红对比下自己的悲惨生活,很是后悔。
不过这是前世的故事,女主回到家后发现丈夫竟然带了女人回家,愤怒后悔的女主转身跑出了家门,却被奔驰而来的货车撞飞,然后,重生了。
接下来自然是和男主好好过日子,然后发展事业,虐死贱女人的故事。而且顺利的是,她重生竟然带着随身空间?唐糖只能感叹逆天。
虽然不爽绿茶婊和她名字相同,但总体来说,还是一篇很爽的文文的,她也很喜欢这文的女主,因为不管性格如何,成就如何,重生后的她尽管再优秀,也没有见异思迁,朝秦暮楚,也没有和身边合作的贵公子们暧昧,所以总体来说,唐糖还是很满意的。
至于没有完结,这都不是事,唐糖最喜欢干的就是弃文,就算完结了,也不过是看前面几十章,然后就直接翻结局和番外,中间的都是凑字数,反正第一女配已经被虐死,结局也显而易见,完不完结也没有关系。
看完回味了一会儿,唐糖就决定剩下的几十分钟小睡一会儿,正好回去再吃午饭。不得不说,火车上的饭菜真是好贵。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自己浑身都火热起来,似乎有大狗在舔她,她挥一挥手,要把狗撵走,可它似乎舔的更欢了,痒的受不了。
努力要睁开眼睛,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熬夜看小说的原因,实在是困的睁不开,过了一会儿,她反而觉得舒服了。
她哼哼着,还在那只大狗离开的时候努力凑上前去。
可是没等她享受够呢,她就感觉自己的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剧烈的疼了一下。
尼玛这是被狗咬了吧?她恨恨的诅咒那条狗该下十八层地狱,可是沉重的眼皮依然合的紧紧的。
然后似乎有人把她弄到了小船上躺着,水波晃悠悠的,很是舒服,唐糖觉得这梦做的有些真实。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一觉醒来,不是火车站点,不是催促下车的广播,而是一间新房?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明显是洞房后遗症啊!
那她之前的梦呢?那条大狗还有小船呢?尼玛这是自己亲身上阵的洞房?
唐糖感觉自己的脑袋更疼了。她一定是得罪了老天爷。
一阵阵的刺痛伴随着的是一些隐隐破碎的片段,貌似幸福的小姑娘,却整天自怨自艾,和女主唐红一样,她们都是没有亲娘只有后娘的人,虽然她的后娘是她二姨,但这并不能改变她的想法,这天下哪会有后娘对前边的孩子好?
她看见好多次好友的后娘欺负她,就认为她的后娘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装的好,一直没表现出来罢了。要不然她也不会都十九岁了还没说亲。
记忆到这里的时候唐糖就被一阵愧疚淹没了。
好友的丈夫并没有死,现在还阴差阳错的和自己成亲了,她怎么对的起好友?只要一想到马上就要和好友的丈夫洞房,她就不能接受,然后自己拐进死胡同放弃了自己的身体。
头痛稍稍减轻,唐糖却恨不得晕死过去,这记忆就像自己的一样,让她想不相信都不行。带着空间归来的女主,被虐的很惨的原主,想到这里,欲哭无泪,能申请再穿一次不?
不过原主不是个绿茶婊吗?怎么记忆中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改文改文,背景设定为架空,为了维护军嫂形象,女主由私奔变为合理改嫁*^_^*
小天使们欢迎留言啊
☆、第二章初到
唐糖是个乐观的小姑娘,悲愤过后,立即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首先,这会儿应该是她原主新婚后的第二天。
唐红改嫁后半年,男主朱爱党突然归来,说是在任务中受伤失踪了,因为失踪时间过长,这才被认为是牺牲了。这会儿回来竟然发现妻子已经改嫁了,真是又心酸又愤怒啊!
唐红家里因为怕被朱爱党找茬,慌忙说当初就是因为唐振国回来探亲,才带回来男主牺牲的消息,要怪也只能怪他。
男主倒不至于真找他们家事,毕竟这媳妇已经改嫁了,总不能再找回来吧?
但朱母却觉得这媳妇不守妇道,哪有丈夫刚走一年就改嫁的?更何况她儿子根本没死还回来了。
不过说来说去,这事还是怪唐振国,他闯出来的祸得他来弥补,正好他有个妹子,人长的俊,不比之前的那个差,所以就闹着要唐振国的妹妹嫁给儿子。
在唐红家里的推波助澜下,所有人都知道是因为唐糖喜欢男主,这才让自己哥哥说人家已经死了,好让人媳妇儿改嫁呢!
众口铄金,唐糖家里有苦说不出,当初唐振国回来探亲,因为朱爱党很长时间没有给家里写信,这才问到他身上。
都是一个村子的,唐振国犹犹豫豫的说,朱爱党出任务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后来见朱爱党一直不和家里联系,这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唐振国说朱爱党死了。
现在倒好,他们家好好的闺女,让去嫁给个二婚头,唐父唐母哪里肯同意?
但唐振国不在家,唐红的爹亲自到唐糖家说,这破坏军婚可是犯法的,更何况唐振国也是个当兵的,这以后的前途可是难说了。
唐父唐母这下子慌了,这可怎么办?儿子的前途不能悔,可这闺女也舍不得啊!
还是后来朱母来提亲的时候说,唐糖这闺女她知道,不是那种人,都是村里乱传的,但这流言已经出来了,以后也不好说人家了,还不如就嫁给朱爱党,反正她们家爱党还没和唐红洞房呢就离开了,论起来也不算真正的二婚。
唐父唐母无法,这才点头答应把闺女嫁过去,等到朱爱党知道的时候,一切已经成了定局。
反正都要结婚的,母亲又把唐糖夸的一朵花似的,既然母亲喜欢,朱爱党也就可有可无的娶了。
不过他很快又因为突发任务,在新婚第二天一早就返回部队了,直到半年后,女主唐红重生,他才再次有了音信。
也就是说,现在男主已经离开,女主还没有重生,她还有半年的喘息时间,想到这里,她终于先暂时松了一口气。
天已大亮,作为新媳妇儿,又初来乍到,她还是先起床的好。要知道,现在的公婆大人可是她未来一段时日的依靠了。
翻开记忆中的陪嫁箱子,随手翻了下几套陪嫁衣服,竟然发现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土气,除了裤子有些肥大之外,上衣竟然还颇有些复古之风。
随手拿出一件红色半袖衬衣,和一条略显肥大的黑色裤子,又随手编了一个大粗辫子,唐糖满意的看着梳妆镜中,甜美可人的小姑娘,直呼赚到了,没想到原主长的这么甜美可人,也怪不得能得道那么多人的宠爱,养成个绿茶婊的性格,人家有资本啊!
出了屋门,就看到对面东屋门前,阳光的照射下,婆婆张秀琴正守着一大盆的盘子碗筷洗刷着,看样子,估计已经不是第一遍了。
能听到东屋里风箱拉动的声音,估计是她的小姑子朱明芳正在烧火做饭。
听到响动,张秀琴抬起头来,用胳膊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冲唐糖笑了笑,道:“唐糖醒了?昨天一定累着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快打水洗脸吧!饭马上就好。”
小姑子朱明芳也探头出来,“嫂子醒了?我哥一大早就回部队了,你待会儿和我一起上街吧!”
不等唐糖回话,朱母立即开口:“去什么街上?你嫂子昨天累坏了,今天先休息一天,想去街上什么时候不能去?”说着,还若有若无的撇了眼唐糖的腿。
“娘,那我先打水洗脸,等会儿再帮你洗盘子。”唐糖脸红遁走。虽然昨晚确实那啥啥了,但她不是本人啊!没想到婆婆大人说话这么直接。
匆匆的打了水,没两分钟就洗刷完毕,这会儿可没有什么洗面奶啊,水乳霜什么的让她用,直接刷了牙,清水洗脸,再擦干就行了,因为是夏天,连个一块钱的雪花膏都没人舍得用。
“娘,我帮你一块儿洗。”作为农村孩子,不管是之前的唐糖,还是现在的唐糖,洗碗做饭都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是因为娇惯,不常干罢了。
“我这已经洗好了,只要涮一遍就行了,我去找几个篮子来,待会儿还要挨家送回去。”反正已经是一家人了,朱母并没有跟唐糖客气,甩了甩手,就起身向堂屋去了。
唐糖忙蹲坐在朱母刚刚坐过的小凳子上,边下手洗碗,边和小姑子朱明芳聊天。
朱明芳比唐糖小一岁,正在镇上上高一,在一帮子不怎么学习的同学中,成绩还算不错。现在正是放暑假的时候,才在家待着。
“嫂子,今天做了玉米稀饭,还有昨天剩下的好几个肉菜和杂粮窝窝,都在锅里热着呢!”朱明芳的语气有些兴奋和期待。也是,在这样的年代,能吃饱就已经是好日子了,更何况还有肉吃。
“昨天不是已经吃过肉了吗?怎么今天还这么高兴?”唐糖打趣她。
原主之前一直和唐红玩的好,后来唐红没上高中,她也是回来就找唐红玩的,朱家是外来户,朱明芳又比她们小一岁,和她倒是不太熟。
就是后来唐糖经常若有若无的在朱母面前刷存在感,也和朱明芳交集不多,唐糖已经毕业了,而朱明芳还在住校上高中,她只在回来时,听母亲说过这个新嫂子如何温柔脾气好。这会儿看来,反正比原来那个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前嫂子唐红好。
“嫂子可别打趣我,就是天天吃肉,那也是不会腻烦的,这才吃了一顿呢!”要知道,平常可都是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有肉吃呢!
“想吃肉还不简单,等你哥回来让他买不就是了。”
好吧,代沟差了几十年啊!唐糖还真不觉得肉有多好吃,她喜欢吃土豆蘑菇和各类蔬菜。
朱明芳撇嘴,她那个哥哥,一向是面无表情的,她可不敢跟他开口要东西。
两人又简单的聊了几句家常,唐糖就已经把碗碟洗刷干净,锅里的饭菜也好了。
虽然不过是几句话的时间,但也足够双方有些大略的了解,总体来说,朱明芳对于新嫂子比较满意,而唐糖也很满意这个便宜小姑子,庆幸自己没有遇上极品,婆婆和小姑子都不错。
朱明芳起身摆好桌椅,就去洗手准备叫人吃饭了。唐糖把锅里热的馒头和剩菜端出来摆好,又找出自家的碗筷,盛好了米汤。
这时候公公又挑过来两桶水,把刚好把水缸灌满,放下桶和扁担,一家人坐好准备吃饭。
虽然是剩菜,但唐糖也没有嫌弃,小时候她也吃过这种剩下的桌菜的,她记得一直到新世纪,这样的剩菜都算是改善伙食了,比自家炒的新菜都好吃,故而一家人都吃的香甜。
唐糖倒是没有和朱明芳一样,因为这剩菜而多吃两个馒头,不过她也吃了两个,原因是这馒头真的好吃。
米汤就是普通的大米汤,不过和现代的大米粥还是有区别的,起码她喝到嘴里的,真的只是“汤”,而不是粥,一碗汤里米粒都能数清,但也没有到难喝的地步,毕竟是地锅里做出来的,一股自然的米香味,只不过不太耐饿罢了。
倒是这馒头,实在是让她惊喜。馒头并不是和现代的一样用白面做的,而是黑黑的,看着像是玉米面和高粱面做的,估计还有白面,不过肯定不多,虽然卖相不怎么好,吃着也有些扎嘴,但却'意外的香醇好吃,唐糖一口气吃了两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吃过饭后,唐糖和朱明芳一块儿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筷,朱父和朱母一起去归还借了别人的盘子和碗筷,这个是体力活,用不了唐糖她们两个小姑娘。
洗过碗后,她俩又合力给圈里的猪和鸡煮食。这会儿还要按人头养鸡,猪也要等过年上交国家一半,剩下的半头才是自家的。
但就算如此,它们也还是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来源,故而要每天都精心喂养,要是因为偷懒,使得母鸡不下蛋,猪肉不长膘,那可就是全村人的笑话了。
不是农忙季节,又是新婚,唐糖暂时没什么事情,见着朱明芳快要打扫好了的院子,就转身先进屋子里了,刚刚到来,她还需要好好消化一下新得的记忆,顺便理一下,未来的路究竟要如何走。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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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二大娘
慢慢回忆原主的记忆,再结合自己看小说得到的内容,唐糖已经确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时间。
唐红已经改嫁半年,唐糖刚刚结婚。
若是唐红没有重生,应该就是唐糖跟着朱爱党一起,婚后多年,被唐红在街边遇见,看起来貌似幸福,当然,真幸福假幸福暂未可知,但两人应该是一直在一块儿的,这个可供她选择的自由度比较高。
但若是她现在所处的,是唐红重生的那个时空,也就是她看的那本小说,那就有些麻烦了,毕竟人家是女主,有空间神器啊!
小说中唐红重生在她改嫁的一年后,也就是现在的半年后。
那时候归来的她来的还不算太晚,因为男主只是刚和“唐糖”结婚,就出任务去了,等到她重生回来了,他也才刚刚结束任务回家没几天,和“唐糖”没有怎么相处过,也就没有什么感情。
对于唐红,则有着怨恨愧疚不舍等等,很是复杂的感情,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想要和她再次复合的意思,毕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唐糖”才是他的妻子。但一切都怕有如果,“唐糖”她自己做死,谁也没有办法啊!
通过一系列的“唐糖”做死,更加衬托出了唐红的各种优秀,尤其是人家还有金手指帮忙,还一直在忏悔,结局自然是“唐糖”做死自己,然后唐红顺利上位了。
想到这里,唐糖有些明悟,不管唐红有没有重生,会不会回来报仇,她首先要做的,是让自己强大起来,独立起来,才能躲过各种“意外”,若真是唐红要来抢回朱爱党,大不了她就一走了之罢了,反正喜欢朱爱党的是原来的唐糖,并不是她。
有了解决方向,唐糖就开始思索未来的路如何走下去。
这个世界的设定有些奇葩,原主记忆中自己的国家名叫大清,没错,就是历史中的那个清朝,不过这里的历史在咸丰朝的时候转了个弯。
咸丰皇帝在这里并没有早亡,而是一直活到了八十一岁,而且一直相当健康清明,没有一点历朝英明之主晚年的昏头。
在英明神武的咸丰皇帝带领下,洋务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很快就赶上了西方国家的步伐,所以这里没有某个太后的掌权,也没有清末的屈辱史。
但二战还是到来了,历史名人一个个出现,该发生的一样样发生,后来国家政体变成君主立宪制,领导班子们以议会的方式存在。
不过这些都暂时和唐糖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新奇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现在是77年八月,做生意什么的就不要想了,那是投资倒把,资本主义,就算再过两年改革开放了,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何况还有商业奇才,金手指加身的女主在,她去做生意简直就是找虐。
可是作为一个农村姑娘,不做生意,还有什么工作能够远离这个村子,远离女主呢?唐糖有些纠结。想她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学生,还真是没什么生活经验啊!等等!学生?
对啊!她可以继续上学啊!现在已经是七七年的八月了,如果历史继续往前走的话,马上,等十月就要宣布恢复高考的消息了,十二月似乎就要开始考试了啊!
小说中唐红没有参加高考,也就没有提及今年的考试,但唐红不参加,不代表她也不能参加啊!唐红毕竟是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即使人家像是个天生的商人,即使后来工作需要,学了外语,但也改变不了她没文化的事实啊!她就是想参加高考,她回来的时候第一届高考刚刚过去,她也没有耐心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人家急着赚大钱抢老公呢!想到这里,唐糖有些兴奋。
就算唐红重生又有空间怎么了?她可以及时躲开啊!若是她参加了这次的冬季高考,等唐红重生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了啊!
最起码上学的时候,好几年都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的,毕业了,再找一个离她远远的地方工作,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啊!大不了她把朱爱党送给唐红就是了,反正她也不喜欢人家。哈哈^_^,她是天才,原来学霸有这好处啊!
兴奋过后,唐糖开始翻找自己的行李箱子,似乎里面还装着她的高中课本啊!
果然,她打开箱子,就找到了底部的一堆高中课本。
当然,原主结婚连课本都带着,可不是她有多爱学习,毕竟这个年代,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多有学问呢!她是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离那个家,和他们一刀两断,不过这正好方便了现在的唐糖。
据说七七年的高考题目异常简单,再随手翻了下手中的几本课本,唐糖对自己具有强大的信心,想她可是年年都拿奖学金,没毕业就直接被保研的超级学霸,怎么可能连个简单的高考都过不去,更何况她还能提前复习两个月,简直是考不上都难的节奏啊!
未来的生活有了基本目标,唐糖感觉自己崩了一早上的神经,终于被捋直了。
放松的躺在床上,唐糖开始打量自己的身体,天下就没有不爱美的姑娘,她想着唐糖既然从小娇惯,长的还是挺好看的,毕竟受宠和长相,有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
打眼看去,倒是皮肤白皙,腰细腿长,跑到衣柜上自带的镜子前看着,发现果然不愧是绿茶婊中的领军人物,大眼柳眉琼鼻小嘴,还有张她最爱的瓜子脸,简直是赚大了啊!
自我陶醉了一番,唐糖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劲。
凑近了镜子仔细观察,果然,眉间若隐若现的,似乎有颗红痣,不怎么明显,却真实存在。
唐糖仔细回忆,确定原主本身并没有这颗红痣,那也就是穿越后遗症了?不会也是空间吧?
想到金手指,顾不得疼痛,立即找了根针扎破食指,挤出一滴血珠按在了眉心。
唐糖期待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发现半天没有反应,她不禁有些失望,果然不能太贪心了。
还没失落多久,就听见院子里传来说话声,似乎是婆婆给人送盘子回来了,她忙出了屋门。
“娘,这么快就已经送完了啊!”出门见婆婆和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妇人在说话。
“是啊!多亏了你二大娘了,她帮忙一块儿送的。”朱母边说着,还招手示意唐糖过去。
“来,见过你二大娘,咱家这边没什么亲戚,平时啊!多亏了你二大娘照料。”朱母的声音里满是喜气,显见得是真心实意。
记忆中这位二大娘就住在朱家隔壁,姓黄,别人都称呼她黄大娘,她夫家也姓朱,在遍地一家唐的唐家村,和朱家倒是有缘,也处的不错。
“咳,都说这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你还跟我客气?”那位二大娘也笑着和朱母打趣。
“都是一个村里的,这唐家的丫头我也认识,看着就是个乖巧的,这次啊!我看你是捡着宝了吧!”
一句话说的朱母又眉开眼笑,倒霉事可不会一直在她家不走啊!
唐糖被两人毫不掩饰的话给弄的颇不好意思。
“娘你们忙了一上午,定是累了,先进堂屋坐会儿再走吧!我去给你们倒水。”实在受不了二大娘打趣的目光,唐糖赶紧遁走。
进了西边的厨屋倒了两碗水送过去,就又借口做饭,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修文,只把背景改了下,其他内容不变,请放心食用。
☆、疑是金手指
小姑子朱明芳早上忙完就去找小姐妹玩了,公公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眼看着要中午了,也确实该做饭了。
二大娘还在家里跟婆婆闲聊,估计是因为家里有儿媳妇做饭,她只要回家吃就行了。
看了眼厨房里的东西,发现并没有料想中的众多剩菜,可能是因为天热,昨天就已经分给邻居们了。再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吃的,就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想来也是,这会儿只要能吃饱就谢天谢地了,就算办酒席,也不会有多少菜的,天气又热,随便分两家也就没什么了。不过这样也好,她可不想连着几天吃剩菜。
左右翻看了一下,发现吃的并不多,面粉只一个袋子底,估计能有两斤就顶天了,再多一点的是早上吃的大米,没有现代的米白,看着还都是碎米粒,也只有两三斤的样子,如果只像早上那样喝稀粥的话,还能多应付几天,除此之外,还有大约一二十斤的高粱面,和最多的大半袋子玉米面,看着有好几十斤了。
这是主食,再看其它的,还有十几个鸡蛋在簸萝里,另外,就只剩下几块生姜和大蒜了,调料真的只有油盐酱醋。
唐糖有些傻眼,这样怎么做饭啊?做什么?
在脑海里回忆了下才想起来,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有后院的,院子里多是养着鸡鸭,还有猪圈和厕所,再往后,就是自家的菜园子了。
早上喂猪的时候,也没注意,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想吃什么菜,去园子里现摘就行了。
想到这里,唐糖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好歹有天然蔬菜吃。赶紧出了厨屋,要去菜园子里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这回倒是没有让她失望,园子里的菜虽然品种不多,但绝对够吃的,而且这可是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
看着园子里茂密的绿色,唐糖开始考虑中午吃什么,这菜是有了,主食还没着落啊!总不能中午也吃窝头吧?虽然这会儿的人大多都是一日三餐的窝头稀饭,但她还是想着能不能换个花样。
随手摘了根黄瓜啃着,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又细又小,不过确实比大棚种出来的好吃多了。
正吃着呢,忽然看到黄瓜藤边上一坨,像是米田共的东西,顿时恶心的吐了出来。
好吧!虽然是纯天然的,但有时候太天然了也让人犯难啊!
再也顾不上欣赏了,迅速的摘了把豆角,几个黄瓜,还有几根嫩嫩的小葱,就打道回府了。
蒸好的窝头还有不少,唐糖准备就弄两个菜,还是就着窝头吃一顿吧!
先把菜都洗干净,把豆角摘了一下,舀了一小碗玉米面,再放上盐和酱油,拌了一下,看了看有些干,就又加了点水和少许白面,就可以上锅蒸了。
本来还想用白面蒸的,但拿着那个少的可怜的面袋子,到底没有舍得狠下心。
又把茄子切成条状,准备待会儿和拌好的豆角一块儿上锅蒸,待会儿蒸熟了之后,放上蒜泥和香油,也是很好吃的,小时候妈妈经常这么做,在不放食用油的时候,比水煮的好吃多了。
再顺手把小葱切碎后,一切准备就绪,唐糖就往地锅里添好水,开始生火,然后一边烧火,一边又剥了一骨朵蒜。
地锅里的水很快就开了,放上蔑子和抹布,再往上边放上准备好的豆角和茄子,还有早上剩下的窝头,盖上锅盖,再烧上十分钟,就把已经熟了的茄子先盛出来,把豆角翻一下,再过个五分钟,豆角也熟了。
唐糖利落的把窝头拿出来,再把豆角盛到盆子里,又把已经剥好的蒜瓣捣碎加水和盐,又用筷子占了两滴香油进去,然后把做好的蒜水分别倒进豆角和茄子里,搅拌一下就成功了。
本来豆角里应该再加上两勺食用油的,但无奈条件有限,只能省了,反正应该会比水煮的好吃。
大功告成,唐糖想了下,还是再做一个汤吧!
又去后院摘了几个西红柿和几棵芫荽,回来又烧了热水,把切碎的西红柿芫荽小葱都放进去,做了个番茄清汤,连个蛋花都没舍得打。
一切搞定,唐糖就出去喊人吃饭了。这时候二大娘已经回家了,婆婆一个人在屋子里纳鞋底儿。
“娘,饭做好了,要不要去叫爹和明芳回来吃饭?”
其实让她去,她也不知道去哪找人,明芳还好说,村子里总共就那几个小姑娘,但公公可是一早就没了人影,不知道去了哪里。
“不用,你爹刚跟队里的人一块儿去看西边的玉米地了,这会儿估计也该回来了,明芳不用管她,人家吃饭,她自然就回来了。”朱母头都没抬,顺嘴回道。
唐糖听了,就顺势坐在朱母旁边,看她纳鞋底了。反正现在天气热,饭凉了吃正好。
“你热坏了吧!别坐这儿了,快去打水洗把脸吧!”朱母一直没抬头,坚持和手上的鞋底子抗争着。
今年队里活多,眼看着就要秋收了,最后一双鞋子竟然也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正好去年的裱还有点儿,她就想着得赶紧找点碎布头给做好。可没成想,这大夏天的不动也满手的汗,针都捏不住,可真是难为死她了。
唐糖看着朱母针缒顶针钳子齐上阵,还真是有些茫然,怪不得小时候见妈妈纳鞋底做鞋子都是在冬天,夏天这活还真是不好干。
不过真的有这么热吗?朱母不说,她还没有注意,似乎她忙了这么长时间,又是烧火又是做饭的,还真没感觉到热啊!摸了摸干爽的脖子,再看眼朱母汗涔涔的样子,好像确实很热啊!但她怎么一点儿热的感觉都没有?难道是穿越福利?
“娘,你看,我一点儿都不热,不如您出去洗洗吧!正好该吃饭了,这鞋底我先帮您纳几针。”
唐糖也没有纳过鞋底,前世是因为等她长大,早就没人穿手工做的鞋子了,这里的原主是因为她后娘王二妹心疼她,怕她手上没力气做不好,再扎到手了就不好了。
不过她想着应该没什么难的,反正有针缒和顶针钳子帮忙呢,顶多纳的慢点儿而已。
朱母终于抬起头来,看了眼唐糖干爽的额头,也是纳闷,不是刚做完饭吗?怎么不像?不过到底还是受不了这汗涔涔的双手,准备出去洗洗再来弄。
“你别弄了,我可是知道你娘最是能干不过了,这活在家可定没让你沾过手,可别扎疼了,想做等天凉了我再教你。”说着,放下簸箩就出去了。
唐糖没听她的,朱母刚一出去,她就开始动手了。其实纳鞋底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只要手上有力气就行了,至于好不好,那才是熟能生巧的事情。
学着朱母的样子,带上顶针,先用针缒扎一下,再上阵线,除了刚开始几针不熟练外,唐糖开始越纳越上手,后来干脆连针缒都不用了,也没有感觉吃力,这还真是让她吃惊了,难道穿越一次就变成女汉子了?还有不畏暑热的空调体质?
即使没干过,唐糖也知道这种力气活,就是干惯了的妇女,也不会像她这样轻松的。
☆、金手指多多
朱母去后院上了趟茅房,回来又打水洗了把脸,用毛巾擦了擦,才感觉好了些,见唐糖还在屋子里没动静,就赶紧又进去了,生怕她没轻重,把手给扎了。不过刚进了门口,她就惊呆了。
只见唐糖连针缒都没用,一针针扎的飞快,看那样子,就连手上松垮垮带着的顶针都没用上,她刚刚离开的时候才堪堪纳了两行,那还是她干了两次,有一个小时才弄好的呢!但现在她看到了什么?她才刚刚出去五分钟没有呢,那鞋子眼见着就已经纳了一半了,这怎么可能?
“那个,唐糖啊!你娘在家经常让你干这活啊!”
要不然怎么会这样快呢?就算不出手汗,这速度也是干了多年的巧手了,难道王三妹那个女人不过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实背地里欺负唐糖?
实在是不能怨朱母脑补,就算是村里最能干的姑娘,这毕竟也算力气活,小姑娘不可能干这么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计是我比较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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