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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夢.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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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襁褓里熟睡的儿子模样十分清俊。也许是一种灵性的感应,在我含着激动的泪水,注视着他甜润的脸庞的时候,儿子冲着我微微一笑,那样子生动可爱极了!孩子天真无邪的一笑,把我的思绪牵回了我出世时那个不平凡的岁月。
1967年8月13日凌晨,当启明星把孤独而明亮的光辉,照射到沈阳市202部队医院的窗棂时,我在这家医院的地下室里出世了。当时正处于“文革”动乱时期,两派武斗,时有枪战发生。母亲说,她生我的时候心情特别紧张,因为街上正发生激烈的枪战,正常的产房不能接生,接生的医生只能在“当权派”的监视下,把母亲和其他几位产妇转入医院地下室。
母亲上产床的时候慌乱得连鞋子都没有脱,她不知道,在这样一个动乱的年代,孩子来到人世间会是什么感受?就这样,在昏暗的地下室里,我聆听着室外清脆的枪声,呱呱落地,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上。
“是个男孩呢!”妇产医生抱着我弱小的身躯,对我母亲说。母亲欣慰地舒了一口气,看了我一眼说:“模样长得像他爸,柔弱的身体像我。”母亲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这笑容是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我凭着母亲向我讲述当时这段离奇的经协历,产生了这样幸福、美好的联想。
完成接生任务的医生立刻被带走了。第二天,母亲抱着我离开了医院,住进部队招待所。招待所没有人,空荡荡的,隔壁是一个装粮食的大仓库。夜晚,母亲害怕武斗时枪弹打进来误伤我们母子俩,就把床脚垫高了半米,抱着我睡到了床底下。那一晚,我和母亲睡在床下,听着窗外呼啸的枪声,熬过了担惊受怕的一夜。
刚来到人世的我对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我出生的第一天,他只来看了我一眼,就匆匆离去了。父亲第二次看我的时候,是来告诉母亲,说城里到处都在武斗,太危险,让母亲带我到乡下去生活一段时间。就这样,母亲抱着我,来到清源县一个普通的村庄。
我虽然出生在中国,可论身世却是地道的朝鲜人。父亲金永哲,是朝鲜平安北道咸辛人;母亲韩至善,出生在韩国山一个商人家庭,是家里最小的娇女。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母亲的父母被炸弹夺去了生命,惟一的哥哥又失散了,母亲只好跟着大姨逃难来到中国吉林省磐石县一个朝鲜族家庭生活。大姨比母亲大八岁,成了母亲当时惟 一可以依靠的亲人。
1956年,不甘寂寞的大姨与一个朝鲜人偷偷好上了。在一个皎洁的月夜里,大姨瞒着我的母亲,悄悄与相好的人私奔到朝鲜,丢下母亲一人在中国。大姨的自私,至今在母亲心里都是个阴影。失去了惟一的亲人,母亲成了可怜的孤女。为了生存,母亲便到别人家当保姆。母亲当时年龄只有16岁,又是出身商人家庭的娇女,自然难以承受看孩子的烦琐工作,一年多时间就辗转了七八家。母亲说,那一段颠沛流离的日子,是令她终身难忘的。
生活的磨炼,使母亲渐渐成熟起来。后来,母亲流落到辽宁省清源县。一个偶然的机会,母亲认识了清源县的县长。县长是朝鲜族人,看到母亲很可怜,又非常聪明伶俐,加上和自己是同乡,就把母亲收养为义女。
在县长照应下,母亲进入学校念书。母亲从小会日文,学习很用功,成绩在班里一直保持良好,18岁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2岁那年,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的父亲。母亲当时很自卑,认为自己是个孤女,在选择对象时,只要家庭好,人本分,就可以了。父亲当时是一名军人,人长得也英俊,于是母亲就同意了。婚礼办得非常简单,只举行了一个简短的仪式,母亲和父亲就走到了一起。可是父亲的家里一直看不上我的母亲,认为母亲长相一般,配不上他们家的儿子,觉得父亲找了母亲这样的女人做妻子是吃亏了,对母亲总是“另眼相看”。
可是,母亲认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思想,从没有因为父亲家人的歧视而抱怨过,反而对父亲的家人特别好。但无论母亲怎样贤惠,始终没有改变父亲家里的人对她的歧视。1964年,我姐姐出生了,取名金香兰。因当时我的大伯家没有孩子,父亲就决定把姐姐送给大伯家来养。但送去了半年以后,大伯家没有精力来抚养我姐姐,而且母亲又特别想我姐姐,就把姐姐从大伯家接回了清源县。
当时父亲在北京当兵,每年只能回来探亲两次,更多的时间,父亲和母亲仍然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1966年,父亲从北京调到了沈阳市,在沈阳军区作战部工作。因为母亲还没有到随军的年限,所以,母亲还是带着姐姐在农村生活。1967年,我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我的童年始终是在母亲的家园里度过的。父亲在我的心目中,始终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这也许是父亲不常回家,与我们相处时间少的缘故。
母亲生我姐姐的时候,奶水充足,所以姐姐的身体一直很好,人长得胖乎乎的。我出生的时候,情况就是两样了。由于“文革”时的紧张气氛,母亲的奶水被“吓回去了”。母亲说我是用白糖水加面糊糊喂养大的,所以,我小时候牙特别不好。
随着“文革”武斗的不断升级,曾经帮助过母亲的清源县县长被打成了反革命。母亲是他的义女,加之又是韩国人,也被当做里通外国的嫌疑分子给揪了出来。当然,母亲是一个勤劳且人缘非常好的人,揪斗母亲的时候,周围的群众都想不通,都说,这样一个善良本分的小姑娘,怎么会是特务呢?因此,造反派揪斗母亲时,一些明理的群众反而帮母亲的忙,与揪斗母亲的造反派抗争。有时候他们让我母亲偷着跑出来,回家照看两个孩子。当时我姐姐只有三岁,我两岁。母亲回到家,看见的往往是满炕的屎尿,姐姐在炕上睡着了,我爬在门口的地上睡着了,而且我的耳朵和脸上都是屎。母亲看到眼前的情景,什么都来不及多想,只是尽快劈柴、生火,烧了一大锅热水,把我们从里到外清洗干净。母亲在那个时候,基本上每天的睡眠只有两三个小时,白天要上班,晚上还要挨批斗,但母亲从无怨言,始终把我和姐姐拾掇得干净利落。
母亲是一个坚强的人,她坚毅的性格,影响了我的一生。
父亲就不一样了。他是个军人,每次回家,很少主动帮助母亲做事。在我的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有抱过我一次,似乎一旦抱了孩子,就损伤了他军人的尊严。父亲在部队很红,并且有一个红得发烫的绰号—“金马列”。以致后来我们家搬到沈阳城,每次全家人一起逛街,父亲总是一个人背着手在前面独自行走,而母亲却牵着我和姐姐在后面走,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往后的日子,父亲就更少回家了。因为当时母亲有海外关系,被打成特务。父亲是军人,自然要与母亲划清阶级界限。
1967~1977:童年记忆“老猫”和小猫(图)
我在三岁的时候就记事了。小时候,我在农村生活。每天早晨,姥姥领着我站在村口的路上,看着农民向田野走去。那时候,在我的印象中,稻田里的农民始终是弯着腰的。
姥姥年轻时长得很漂亮,眼睛大而乌黑,说话的声音清脆响亮。姥姥家养了两条狗和一只猫。那猫的眼睛长得和姥姥一样漂亮。看着猫的眼睛,我觉得姥姥仿佛就是猫变的。姥姥像一只猫,而我,就等于整日被一只“老猫”和小猫看护着。姥姥非常喜欢我,经常在邻里面前夸我聪明。我三岁的那年冬天,姥姥给我缝制好了一件棉衣。该挖扣眼时,姥姥叹息着说:这棉衣,挖了扣眼,冷风就容易钻进来,但这扣眼又必须挖才行啊!
姥姥犹豫着,希望想出其他的办法。我灵机一动,在姥姥的针线包里翻出一个暗扣,递给姥姥说:“姥姥,安上暗扣,就不用挖扣眼了。”姥姥眼睛一亮,说我的脑袋瓜真聪明,这么小的年龄,就能想出大人想不出的办法。
从小时候起,我和姐姐在个性上最大的区别就是,姐姐爱哭,而我从来没有哭过。我是个乐天派,特别懂事,人见人爱。后来,我上了幼儿园,被圈在了园子里生活。在幼小的心灵里,我并没有太多的奢望,只希望什么时候能拆掉这座园子,依然过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我还有个最大的心愿,希望我的妈妈是一个卖冰棍的。因为幼儿园隔壁就在做冰棍,二分钱一根,白糖水做的。那年月,能天天吃一根白糖水的冰棍,对我来说,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啦。
我在幼儿园时就能歌善舞。节日里,常常被幼儿园老师指派做领舞的主角。我四岁第一次上舞台,当时是背诵一首赞扬《红灯记》里李玉和的儿歌。我走上舞台,看见黑压压的人群向我鼓掌、向我笑。我没有经历过这样大的场面,一句台词也没念出来,就哇哇大哭起来。老师很着急,拿出一只苹果放在我手上,想用苹果安慰我,但我还是哭个不停。最后,老师只好把幕布拉上,露出个一米宽的缝,让我站在缝隙中间表演。有了这样的保护,我才带着哭腔,把这首儿歌勉强念了出来。也许正是这条一米宽的缝,奠定了我将来走向世界舞台的基础。
幼儿园的时光变得渐渐可爱起来。通过第一次上舞台的锻炼,我胆量就越来越大了。我一天到晚都快快乐乐,又唱又跳。我妈妈的同事们都说,我像一个活脱脱的小女孩,根本看不出男孩的个性。我非常喜欢听这种赞美我像女孩的话。说实在的,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自认为有着比女孩还要丰富细腻的心理感觉。记得我第一次看舞剧《白毛女》回到家,就兴奋地跳上炕台,把被子搬开,踮起脚尖,学起了白毛女跳的芭蕾舞蹈动作。而且,我还把枕巾套在头上做辫子,一边哼着歌曲,一边尽情跳着,一招一式都学得有声有色。看了舞剧《白毛女》,我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优美的舞蹈、这样好听的歌曲。印入脑海的机缘就是这样,往往一个新鲜事物的触动,就会激发出你新的欲望、新的憧憬。
1967~1977:童年记忆喜欢闻男人气味(图)
我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有了性的意识。在三岁以前,我总是跟着妈妈到女澡堂洗澡。我觉得很自然,没有什么害羞的心理。到了五六岁时,妈妈让我跟父亲到男澡堂去洗澡,我却感到不自然起来。第一次进男澡堂,我特别紧张,感到男人怎么都那么丑啊!但经过一两次后,我觉得我喜欢观察男人的身体。而且,我喜欢经常到我自认为有好感的叔叔身边去泡澡。
有一次,我妈妈有一个做纺织女工的同事,请我和妈妈到她们乡下去。我跟妈妈去了以后,在乡下住了一晚上。纺织女工有个哥哥,20出头,人长得非常英俊,一脸络腮胡子,我称他舅舅。晚上,我自然和“舅舅”同睡一床。能躺在一个英俊男人的身边,我由衷地感到幸福。我还有一种奇怪的心理,当闻到男人身上的气息时,我就觉得,这是我需要的,我喜欢的。所以,每当妈妈说要到这个舅舅家里来的时候,我觉得比什么事都高兴,就想跟他靠近。
这时候,我父亲家有了很大的变故。当妈妈有了我和姐姐两个孩子的时候,就希望父亲家里能帮上忙,也就是希望我奶奶能帮忙带带孩子。可是我父亲的哥哥(我大伯)始终对我母亲有看法,看不起我母亲,于是从中作梗,不让奶奶来我家看孩子。记得有一年,我妈妈当时正挨批斗,生活实在太辛苦,就把姐姐和我送到大伯家,让奶奶照看着我们姐弟俩。我和姐姐在大伯家住了两个月。有一次妈妈来看我们,吃饭的时候,因为我不懂规矩,把筷子插进盛米饭的碗里。按北方的风俗,给死人上供的时候才把筷子立起来插进米饭里。但我那时才三四岁,不懂这些规矩。我的这个举动被坐在桌子前的大伯看见了,大伯上来抡起巴掌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我莫名其妙,两眼直冒金星,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我妈妈进来看着眼前的情景,心里特别难受,但妈妈还是控制住了内心的感情。大人打孩子,永远都是对的。我妈妈默默在心里平衡这个不是道理的道理。但我在心里对这个耳光记得特别清楚。我奶奶也不敢言语,因为我爷爷死得早,我爸爸是次子,大伯是长子,长兄如父,说什么算什么。当时妈妈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内心却在激烈波动。妈妈想着我和姐姐寄人篱下的苦处,觉得不能让孩子再受委屈,即使自己再累、再苦,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于是,妈妈又把我和姐姐从吉林磐石接回清源县。
小时候,我有个特点,喜欢到处走。你带我到哪儿都行,只要是没有去过的地方,哪怕是去山上拣柴,我都愿意去。只要能走动起来,我都特别兴奋。我手上有七个斗,算命先生有个说法,叫做“七斗八斗到处走”。真像我的命运。现在我就是整个世界,来回走,算是应验了算命先生的预言。
我喜欢坐马车,因为我从小就觉得马特别性感,喜欢看马。在动物里面,我怕猫,心里老觉得猫是老虎的缩影。但走夜路的时候,我不惧怕黑夜,而且,两眼总喜欢往黑暗的地方看,总感觉那黑暗的地方有个东西,在看着我。我相信那里的确有一种自然的东西在看着你,这东西是你永远看不见的,而它却能够看见你。它永远在黑暗的地方,孕育着神秘。我对黑暗特别敬畏,对鬼神之说也比较尊重。每当农民送葬烧纸,我都觉得特别好看;每当听到他们唱起丧歌,我都觉得特别好听。我没有恐惧感,但这种感觉我不敢告诉别人。晚上,当看到送葬人在坟墓边烧起纸火的时候,阿姨吓我,说如果孩子不听话,就会被鬼火抓去。但我无所谓,心里反而觉得那鬼火特好看,它们一簇一簇地跳动着,色彩斑斓,我能从中看出美感来。但大人的感觉是相反的。
那时,我还特别怕吃桃子。因为大姨给我讲了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个人吃了没有洗过的桃子,浑身就长满了桃子上的细毛。自从听了这个故事后,我就一直惧怕吃桃子,看见桃子浑身就发痒,老觉得吃了桃子身上会长出毛茸茸的细毛。
童年的岁月,是充满天真趣味的。后来到了沈阳,我奶奶已经很老了,得了半身不遂的病,这时候,我大伯才把我奶奶送到我们家。所以,我妈妈除了照顾我和姐姐,还承担着照顾半身不遂的奶奶的重任。本希望奶奶能帮我们家的忙,但直到奶奶不能干活了,大伯才把她送到我们家。所谓的亲情,竟然这样冷漠、功利!
这时,我父亲又被调到大连去工作。我在幼儿园上全托,妈妈带着姐姐和奶奶在家里生活。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母亲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小的时候,母亲就特别重视培养我和姐姐。她送我姐姐去拉小提琴,还带着我陪姐姐去上课。但我姐姐对音乐一点也没有感觉,而我看着姐姐上完一堂课,回来就会拉“哆来咪发索”。后来我还去学吹笛子,但都没有学成器。母亲并没有因为我和姐姐没有学成乐器而放弃培养的目的。母亲的哥哥就拉小提琴拉得很出色。母亲有这样的意识,她觉得孩子应该有特长。她总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要与其他的孩子不一样。因而,母亲既要培养我们学艺,又要伺候半身不遂的奶奶,当时生活过得很艰难。但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听到母亲抱怨哪怕一声。
时光荏苒,我结束了幼儿园的生活,开始上小学一年级。姐姐读三年级。我和姐姐在沈阳一家朝鲜族学校读书。学校离家很远,走路要40分钟路程。坐公共汽车,20分钟就能够到学校。但当时家里经济条件比较拮据,没有钱买月票乘车,每天只能由姐姐带着我步行到学校。夏天还好办,到了冬天,一下大雪,路就不好走,步行到学校就非常困难。母亲对姐姐下命令说,必须每天带着弟弟上学。
对每天上学这件事,我总觉得对姐姐非常愧疚。因为我在家一直是被母亲宠爱着的,所以,有一种依赖性。早晨出门,我和姐姐背上沉重的书包,带上饭盒,向母亲告别后,便上路了。但等到母亲转身回家后,我就赖着不走了,要走可以,条件是姐姐必须背着我走。当时姐姐只有九岁,她哭着央求我:“快走啊,不然,我们会迟到的。”我不理会姐姐的哀求,心里只有一个目的:不背我就是不走。姐姐无奈,只好背着我,一步一步艰难地朝学校走去。姐姐满头是汗,边走边哭,不时乞求让我下来走路。可是我坚决不肯下来,最多也只是让姐姐休息一会儿,然后继续背着我走。走到学校,我看见姐姐的头发都湿透了,直冒热气。一个九岁的女孩,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一边挎着一个书包,背上还要背着弟弟,那种情景,至今仍让我难以忘怀。
回家路上,我还警告姐姐不能把背我上学的事告诉妈妈,否则,我就不去上学。姐姐回到家,什么也不敢说,只是一个劲儿哭。但我不是每天让姐姐背着上学,我情绪好的时候,就自己走路。每一次姐姐背我上学后回到家,都要伤心哭一阵。妈妈不解地问姐姐,家里给你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和和的,你哭什么呀?最后,姐姐说出了弟弟天天要她背着上学这件事。妈妈听了,二话没说,把我狠狠打了一顿。这一顿打,可把我教训惨啦,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让姐姐背我上学了。
在学校,我特别聪明好学,但有一个毛病,不写作业。我觉得我已经听明白了,还写什么作业?回家就该我玩啦。我从小就有这种反叛意识。只要上课听明白了,我就开始与同桌的小朋友说话,所以,我上课时的小动作特别多,爱跟别人聊天,但每次我考试的成绩都特别好。当时学打算盘,我的手指非常灵活,还在三个学校的算盘比赛中拿到了第一名。老师因此也拿我没有办法。不过,回到家,我老挨妈妈的打。一是因为不注意听课,二是因为不做作业。打过以后,我依然照旧,人天然生成的个性是一生难以改变的。
1967~1977:童年记忆涂个红脸蛋去跳舞
我由于能歌善舞,被选入学校朝鲜族文艺宣传队。宣传队有18个女孩子,加上我只有两个男孩子。当时,大班的同学给我起了个绰号“小媳妇”。我姐姐的同学也跟着起哄,说,哎哟,你的弟弟是个小媳妇啊!我姐姐劝我,让我别到宣传队去啦。我说:“我喜欢呀!”
每次跳舞,把脸涂成红脸蛋,多么美啊!我在心里对美的向往,总是带着女性化的色彩。妈妈觉得,我是个小孩,喜欢跳舞就跳吧,没把这当一回事。直到部队来学校选拔文艺人才,经过三个月的培训,要把我选拔到部队的时候,我妈妈才紧张了起来。妈妈不同意我到部队,原因是觉得孩子应当以上学为主,唱歌跳舞这种事,偶尔玩一玩可以,但不能因此荒废学业。
部队挑选文艺兵的军人到我家来,做妈妈的工作,但妈妈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希望我今后能够上大学。我执意要去部队。最后我干脆不上学,连夜写了好几份决心书,交给文工团领导,但妈妈始终没有松口。后来,我开始绝食,不吃饭,不上学,任凭妈妈打骂,始终坚持要到部队去。经过两天绝食,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的要求。
去了报到处,军队文工团领导不喜欢我,觉得我的个头不高,今后也长不了太高,不会成为很好的演员。但所有的专业舞蹈老师却都认为我很有灵气,将来一定是最有出息的。然而,领导还是决定不要我。当时军队文工团招了30个文艺兵,15个男孩,15个女孩。我落选了,心里非常难受,但我妈妈很高兴。
世上的事,常常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阴”。过了一个月后,原先选中的15个男孩中,有一个男孩因父母工作调动到北京,随父母去北京了。男孩走了以后,空缺出一个名额,这时,文工团领导不知道。几个老师一商量,决定赶快把金星叫来顶替这个空缺。老师在楼上刚与我妈妈谈妥让我去文工团的事,我却在楼下不小心把胳臂摔折了。过了一星期后,我胳臂缠着绷带来到了部队。当时,老师都担心,我今后胳臂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影响跳舞。幸好我的胳臂后来痊愈了,没有留下一点残疾。
我是部队文工团年龄最小的一个,只有九岁,身高一米三多一点。而同批招收的文工团队员的平均年龄是12岁。我穿的是最小的四号军装,但军装的裤腰还是到了我的脖颈。所以,我只好把军装拿回去让妈妈改。就这样,妈妈给我改军装改了三年。
部队生活是严格的。被子要折叠得像豆腐块,有棱有角的;牙膏牙刷要摆放得整齐一致;还要按时睡觉准时起床。记得第一次紧急集合时,我被战友叫醒,说是紧急集合,敌人来了!我不懂什么叫紧急集合,又躺下继续睡觉。第二天,我挨了批评,才弄清楚了紧急集合的道理。
军队训练也是严格的。每天早操跑步,我穿着笨重的大头鞋,几乎是被别人拖着跑完全部路程。跑完步,又来到练功房,进行练功排练。我们的排练厅是女子中学的礼堂,礼堂里有很多柱子,两个人一根柱子,背靠着背,用打背包的绳子,把腿死死缠在柱子上。另一条腿被老师用滑轮高高吊起来;正腿、旁腿、后腿,每次一吊就是15分钟。在这15分钟里,前两分钟你还不觉得什么,而到了三分钟以后,那种韧带撕裂般的疼痛让我们叫得像杀猪似的。所以,每天早晨6点半到7点的半个小时,整个练功房就像屠宰场一样。女孩子不敢哭,男孩子却往死里哭。而老师就站在中间,抽着烟,若无其事地看着报纸。这样一练就是三年。
练完功,又穿上军装,排好队去食堂吃饭。部队吃饭不比在家里,你必须拿多少吃多少,不许剩饭,不许说话。有一次,我边吃饭边偷偷讲话,不小心,开口一笑,把饭喷吐了出去。一口粥喷到对面同学的碗里,我对那个同学说:你把饭倒了吧,别吃了。可是队长说:不能倒,给我吃了!那个同学只好恨恨地看着我,把饭吃了。直到现在,那个同学碰到我,还向我提起那碗饭的事。
我们男班13个人,我的个头最小,排在13的位子,所以,我喜欢13这个数字,我和13特别有缘,因为我的生日也是13日。
吃完早饭,回去换上衣服,从早晨8点开始,练习正统的苏联古典芭蕾舞。芭蕾舞训练完后,又开始练毯子功,就是京剧翻跟头。吃过午饭,睡一个小时午觉,起来以后,上民间舞课。学完民间舞,再上京剧、表演课程。
1977~1987:成名之路像个心灵手巧的小女孩(图)
我13岁的时候,我们的学员生活结束了。比我大的学员可以直接上演出班,可是我的个头只有一米四多一点,仍然不符合正式参加演出的条件。但我的编制又属于军区舞蹈队编制,所以,我上午仍然跟着舞蹈队练功,下午队员们去排练舞蹈,我却被安排到舞美队去工作。我的工作是去服装间帮助熨衣服,到化妆组帮助做演出的头饰。我制作头饰特别有耐心,手工活做得非常精细。化妆组的阿姨们感到惊奇,都说,这个小男孩怎么比女人还会穿头饰?而且,我一坐就能坐一下午,样样手工活做得都很到位。特别是耳环、珠子的颜色搭配,我会根据剧目的需要提出许多新奇的建议。一遇到做头饰的难题,有些化妆组的阿姨就说:“金星,还是你来做这个头饰吧。”
除了做服装头饰,我还参与舞台挂灯、打追光灯等工作。夏天,打追光灯很热,工作完毕,我最大的奖赏就是一盒冰棍。打追光灯的时候,我不仅把男孩女孩表演的剧目全部学会了,还会在心里评价,哪个跳得好,哪个跳得不好。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年的时间,奠定了我对舞台布局、服装色彩的搭配等实际运用的基础,使我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编导、导演的第一手资料。任何舞台效果都欺骗不了我的眼睛。
有一次,团里排练一个舞蹈《金山战鼓》,表现宋朝爱国女将梁红玉的故事。后来这个舞蹈在大连参加全国舞蹈比赛获得了金奖。这是一个三人舞,由“梁红玉”领两个小儿子跳。我个头小,最多只能演小儿子。但是,连演小儿子都轮不上我。小儿子的扮演者是两个小女孩。不料,在一场演出后,其中的一个小女孩病了,所以,就在我们学员队找了三个小孩做替补,其中就有我。团里决定,由我们三个小孩去学,在两个星期内,谁学会了谁就上。学习过程中,我的旋转、翻身和其他动作都没有问题,都比那两个女孩子强。但有一个动作我不如她们,那就是一出场的扳后腿动作。我的柔软度不如女孩,扳起来十分困难,而两个女孩一出场就把腿扳上去了。队长看了,开玩笑说:“金星,这个出场的动作做不到位你就不能跳。这样吧,如果你一个星期之内能把腿扳上去,我就让你出场。”队长以为,一个星期之内想把腿扳上去,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听了这话,我刻苦练习,就在一星期之内,我硬是把腿扳上去了。队长看了我的动作吓坏了,说:“这个孩子怎么这样毒啊,说扳上去就给扳上去了?”于是决定让我上这个舞蹈。
我一出场,果然跳得比第一组还跳得好,博得一片赞誉声。由此,中国著名编导家、我们文工团的一位资深的老师发现我很聪明,就开始带着我。一有新剧目,就叫我去按录音。我的任务是给他放音乐。我很机灵,看到他要张嘴说话的时候,就赶紧就把音乐倒回去,重新来一遍。这位老师从我这个动作感觉到,这个孩子太聪明了,太有灵气了。
这位老师编排好动作的时候,无论是男孩动作,还是女孩动作,他都会先让我来试做。在我身上试验好了,没有什么问题了,再交给别的演员正式排练。有时候他设计的动作很危险。我记得有一次排满族的宫廷舞蹈,我从鼓面上摔下来伤了膝盖,但这仍然没有削弱我跟老师练舞蹈的兴趣。跟着这样一个全国知名导演学舞蹈,潜移默化当中,我学到了不少编舞技巧。他既把我当女孩用,又把我当男孩用,所以,我男孩舞蹈跳得很好,女孩舞蹈也跳得很好。有这样一个大导演教授,是我的荣幸。
1977~1987:成名之路“桃李杯”上的《帕米尔牧歌》(1)(图)
1984年毕业回到沈阳军区以后,领导们看了我的汇报表演,都说:“这孩子技术不错,比以前规范多了。”但说归说,团里的演出还是轮不上我,我依然被冷落着。那时,我心灰意冷极了,想着自己从军艺院校回来,舞蹈跳得那么好,还是上不了舞台,干脆改行唱流行歌算了。于是,我舞蹈也懒得练习,天天拿着港台流行歌模仿着唱。
回到沈阳后,我可以经常回家。这时候,姐姐又参军走了,当通讯兵。家中少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寂寞。父亲永远都是那样沉默寡言,母亲总是那么勤勤恳恳地为家里操持生活。母亲总说父亲是“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人”。父亲的面孔给人的印象是“一脸马列主义”。而我和姐姐的长相也很奇怪:姐姐的身材像父亲,粗壮有力量,脸长得像母亲,朴实、平凡;我的脸长得像父亲,俊俏、清秀,身材像母亲,纤弱、小巧。所以,我虽然是一个男孩,但天生却有着女人的风姿,这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我的血脉里真正流淌的是女人的血液。
等待是无聊的。但有些时候机遇就是在你万般无奈的时候降临到你身边的。1985年,中国舞蹈家协会准备举办一次全国“桃李杯”舞蹈大赛。这是一次全国专业舞蹈比赛,分为少年组和成年组。13~18岁是少年组;18岁以上是成年组。这时候,我的恩师宋兆昆老师来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在学唱流行歌曲。
宋老师急了:“你有病啊!你的舞跳得这样好,唱什么流行歌曲啊!”
我说,团里不用我。
宋老师说:“这样吧,你来军艺参加‘桃李杯’舞蹈大赛。”
宋兆昆老师是我的恩师,她在我的人生艺术道路上的影响胜过了我的父母。我是一个幸运儿。在我以后的艺术道路上,总有许多最优秀的艺术家在关键时刻贵人相助。
第二次来到军艺,感到一切都那么熟悉、亲切。为了比赛夺冠,军艺派了两名男演员和一个女演员参加比赛。女演员和我同届,名叫胡琼,是个重庆女孩,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我本来也是要留校当老师,因为我和胡琼是那批毕业生里最优秀的学生。
排练参赛舞蹈是很严格的。五个老师辅导一个学生,每一个动作都必须做到位。宋老师为了培养我们顺利参赛,每天早晨都给我和胡琼做可口的营养早餐。来参加比赛之前,母亲对我说:“你要比赛就要拿第一,这个世界上,拿第二都没有用。”虽然母亲给我灌输了拿第一的思想,但她从来不夸我舞跳得怎样,最多说一句“比别人跳得稍稍好一点”。只有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才说:“你的舞的确跳得很好。”有了母亲的鼓励,我给自己立下军令状,在参赛前的三个月排练中,我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把舞蹈练得最好,我一定要拿第一。俗话说,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我暗暗下决心,如果这次我拿不到第一,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努力了。
第一届“桃李杯”舞蹈大赛,是一次全面的技能比赛。你必须连过三关:第一关看你的民间舞,用跳、转、翻表演一段组合;第二关看你的古典舞,考控制组合,看你的身体的柔韧度和控制能力;第三关是民间舞组合,考核跳中国的民间舞蹈。只有过了三关,综合的分数到了,你才能跳决赛作品。所以,第一届“桃李杯”舞蹈大赛是最能体现全面舞蹈技能的比赛。后来,等我从国外回来,这样的舞蹈比赛已沾染了些许铜臭味。有些大款为了给小女孩买身份,花十万元,就能买到一个舞蹈大奖。金钱使舞蹈变质了。
第一届“桃李杯”舞蹈大赛,是一次真正的拼杀。全国20多个专业院校,400多名选手,可想而知,竞争的激烈程度是白热化的。我当时跳的舞蹈作品是《帕米尔牧歌》。给我编排舞蹈的老师叫房进激和黄少淑。两位老师是夫妻,原是新疆军区舞蹈团的编导,“文革”前是军艺的老师,“文革”开始,他们被发配到新疆去了。“文革”结束后,他们又调回了军艺。由于房进激和黄少淑老师在新疆待了许多年,他们根据我的表现力优势,结合新疆民族风情,给我编排了《帕米尔牧歌》这个富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舞蹈。内容主要展现一个牧羊少年,挥舞着羊鞭,在辽阔的草原上放牧羊群的情景,新疆风味特别浓。当时在全国选送的舞蹈作品中,少年组里惟独我跳的是原创作品,其他少年跳的都是老作品,拿着录像带模仿跳出来的。
1977~1987:成名之路“桃李杯”上的《帕米尔牧歌》(2)
《帕米尔牧歌》的舞蹈技术难度特别大。其中有一组舞蹈动作是牧羊少年跟小羊逗趣,有一个动作设计要求我的双脚必须立起来,全身的力气运用在脚尖上,用脚尖跳舞。这个脚尖舞不像芭蕾舞演员那样穿有专门的芭蕾舞鞋,而是完全靠两个脚指头的功力,将身体立起来。这样用脚指尖跳舞的方法,当时在全国还是第一个,因而被誉为“金星首创男子足尖舞”。我那时的功夫已接近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就像一台完美的机器,你给我输入什么舞蹈动作,我就能跳出什么舞蹈来。
整个《帕米尔牧歌》舞蹈时间是六分钟。这六分钟时间我几乎没有停下来,都是连跑带跳,表演出一连串动作。
为了更准确传神地表达新疆民族歌舞特色,两位老师还特意从新疆请来了少数民族舞蹈家吾梅尔给我进行示范表演。通过这个舞蹈,我对新疆人的兴趣大增。我觉得新疆人长得像外国人,新疆女人、新疆舞蹈特别漂亮、性感,他们的民族特征深深地吸引着我。吾梅尔是一个很帅的男人,在排练舞蹈的过程中,我几乎都爱上他了。我发现吾梅尔老师跳舞的时候特别阳刚、漂亮,做女性动作的时候也性感极了!我从来没有去过新疆,通过跳这个舞蹈,我喜欢上了新疆民族舞蹈的节奏性,所以,我学得很卖劲。
为了争取拿到名次,我们研究了很多对手。经过比较,我们还是认为部队的演员技能很全面,况且只有我跳原创作品,在舞蹈起点上就胜人一筹。可是我在充满信心的同时,又缺乏一种信心。我老觉得自己个头矮,男演员个子小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如果让我跳女孩舞我会跳得非常好,让我跳纯男性舞蹈,我怕自己不够阳刚,我怎么能够完成这部阳刚作品?
演出时,化妆师给我贴上小胡子,画上胸毛,当我出台的时候,我的主课老师们都不敢看我演出,全出去了,他们的心情比我还紧张。我有个最大的特点,按圈内的话讲,叫“人来疯”。台下的人越多,越注意我,我的情绪就越高涨,发挥得就越好。观众少了,我反而没有情绪。我有着天生的表现欲。
我一上台,看见底下坐了那么多人,兴奋得不得了!前三轮跳下来,我的成绩处在上峰,比同伴男孩成绩高出0.5分。当时军艺的评委中有宋兆昆老师、陶金老师。我们军艺三个参赛者,我和胡琼是宋兆昆老师的学生,而另一个男孩是陶金老师的学生。
终于到了跳决赛作品《帕米尔牧歌》。一切都如预先料想那样顺利。只是跳到中间段,我的一个圈转歪了点,这在舞蹈过程中是很正常的。六分钟的舞蹈完成了,回到后台,我一边喘息,一边听我最终的得分。分数一一报出来了,我忍不住把幕布拉开一条缝,想看每个评委老师给我打多少分。结果发现,几乎所有评委都给我高分,只有一位老师给我打了低分,把我的分数拉下来了。
比赛结束了,我把分数细算了一下,即使那位老师的学生拿满分,也无法超过我的总分成绩,第一名稳稳当当是我的了。
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
我拿到了第一届“桃李杯”舞蹈大赛第一名。当时,是王光美给我颁的奖。这是我第一次拿奖。兴奋是短暂的。从北京政协礼堂颁完奖回来,我并没有多少喜悦,心里反而觉得空荡荡的。我突然感到自己不知道该干什么。我慢慢意识到,结果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过程。但过程是最难熬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奔着结果去的。其实,对拥有结果的人来说,最难忘记的是过程。
1987~1991:留学美国第一次受挫(图)
我第一次在美国受挫折,是保罗太洛舞蹈团招生。这是一个知名的舞蹈团。当时他们要招两名男演员。一个月后,参加考试的人有80多人。练功期间,在更衣室里,我看见那些参赛的男演员的身材,各个都很漂亮,而自己瘦小的身体与之相比,实在显得身单力薄。但一进练功房,那些演员的舞蹈表现一个比一个傻。每次练习,老师都把我叫到最前面。我毕竟是来自中国的一流舞蹈尖子,因而,在舞蹈技术方面,我的基本功远远超过了他们。一试下来,剩40人,从40人筛选出20人,其中有我;从20人筛选下来10人,其中还有我;从10人中选5个人,还有我;最后从5个人里选定两个人,我落选了。选上的两个人跳得并不好,而我和另外两个落选者跳得都比他们好,为什么?
后来,其中一个落选的人告诉我,因为那两个被选上的人是保罗太洛舞蹈团的学生,我们没有在他们的舞蹈团上过学,他们能把饭碗给你吗?我觉得这样太不公平!录用就该选最好的,怎么能这样呢?
负责考试的演员过来对我说:“你跳得非常好。”
我说了一句简单的英语:“那为什么没有我呢?”那位演员说:“本校的学生升上舞蹈团是很自然的,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今后让更多的学生来报考我们的学校。”
我说:“既然你们知道我不是你们的学生,那一开始就把我刷掉多好,为什么要我跳到最后?你们这不是故意捉弄人吗?”
那位演员说:“因为你跳得好啊,我们都想看你跳。”
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最后五个人跳的时候,连保罗太洛也牵着他的狗来看。我跳完舞后,保罗太洛带头鼓掌,连声说:“跳得好!跳得好!”
1987~1991:留学美国“舞林”高手(图)
通过这一件事,我证实了自己的技术能力。
有一次,我到黑人舞蹈团学爵士舞。这个学校跳舞的学生80%是黑人学生,他们各个身材高大,而且,黑人的血液里带着的都是爵士舞血液。他们跳爵士舞,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非常自然,白人就显得弱了一点。我跳爵士舞的时候,无形中就有点自卑,因为这不是我的强项。教爵士舞的是一个矮个黑人老师,他教得特别好,有架子鼓伴奏,整个教学过程都处在兴奋状态。
突然,黑人老师叫大家停下来,他指着站在最后一排的我,说:“你过来,你过来……”
我迟疑了一下,说:“是我吗?”
黑人老师说:“对,是你。”
我走到了前面。黑人老师对大家说:“嗨,同学们,我们大家看一看,一个中国小伙子是怎样跳爵士舞的。我是头一次看一个亚洲人跳爵士舞跳得跟黑人一样!”
当时我很紧张,不过,我一看美国那些学生,虽然有些动作比我好,但他们综合的一面没有我跳得好。所以,我跳完爵士舞后,所有的学生都给我鼓掌。以后,这个爵士舞学校都知道有一个跳爵士舞很好的中国小伙子。
到了芭蕾舞课,我又去纽约市芭蕾舞学校去跳。那里全是专业舞蹈人员在跳,我也不比他们差。跳现代舞,我又到现代舞蹈团去跳,同样跳得非常出色。回到家,我躺在床上想,太感谢解放军艺术学院了,太感谢部队给我培养出这样好的功底。由于有了这些扎实的功底,对付不同的舞蹈,我都能驾轻就熟。
然而,痛苦也随即开始了。学习现代舞的技术和风格我感到还很简单,但上现代舞创作课时,我感觉太痛苦了。现代舞主要表现的是思想,是从另外一个独特观念去认识肢体。在中国跳舞时,我可以说是一部完美的机器,但缺少思想和灵魂上的东西。上课的时候,我做了好多动作,老师都说我不对,力量分配得不对。他说我旁边一个学生做得好。我起初还是觉得自己的动作比他做得有劲,后来,我慢慢觉悟到,这个学生的动作的确做得很到位,自然、松弛。现代舞正是在自然状态中体现你的身体和语言。而我以前跳舞的风格是很技术性的,有点像体操了。现代舞是一种回归自然的产物,所以,我练了一段时间,都不会跳舞了。我松弛不下来。老是很紧张,提着气,如果放松,我就感到自己跳不了。老师对我说:你必须把提着的气沉下来。
气一放下,我就不会跳舞了。我有时在想,自己在中国是拿一等奖的舞蹈演员,来到美国学习现代舞反而不会跳舞了,难道是美国现代舞有问题?经过一段时间反思,我对自己说:金星,放松下来,把过去拿一等奖的岁月全部忘记,现在从零开始。
有了这种心理准备,我心里轻松多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从零开始。以前是跳技术,没有灵魂,现在注重的是灵魂和思想,而且要摆脱以往的技术束缚,回归自然表现。掌握了这个法则,半年以后,我就很好地运用了现代舞技巧,我的技术又慢慢回来了,至此,我的现代舞的全面技术风格,又比别人高出一截。
1987~1991:留学美国重现《颤抖》
鉴于前两年的《哭龙》和《文化交流》编舞成绩,第三年(1991年),美国舞蹈节专门请我为美国舞蹈节量身定做一个作品。这是美国舞蹈节专门请有名的编舞家给舞蹈节量身定做的作品,这个作品是属于舞蹈节的。为了舞蹈节这个作品,他们选了四个编导:一个是苏联彼得堡歌剧院的著名编舞家,50多岁了;另一个是印度尼西亚的;一个是委内瑞拉的;还有一个是我。四个编导,每个人只给你15分钟时间,利用六个月时间进行编排。这个节目虽然不评什么奖,但从节目出场的顺序,可以看出节目质量的等级,然后从中评选出年度最佳作品。
说起编舞,我不由得想起在纽约跟舞蹈大师玛瑞露易斯学习舞蹈的情景。一天,玛瑞露易斯突然把我带到编教室,拿一盘录像带放进录像机,说:“金星,你看一看这盘录像。这个舞蹈名字叫《似曾相识》。”玛瑞露易斯给我看的是中间第二段,名字叫《颤抖》。《似曾相识》是玛瑞露易斯在57岁的时候给自己编的一个作品。由他自编自跳,当时在美国演出引起了轰动,是一个大师级的作品。整个舞蹈是在西班牙吉他伴奏声中,一直颤抖着完成的。
我看完了作品的录像后,玛瑞露易斯对我说:“金星,你把这个颤抖的舞学下来。”
我有点不明白,问:“你是让我来跳这个舞吗?”
玛瑞露易斯说:“是的。”
虽然面对大师,但我还是直言不讳地说:“这个舞太不适合我了。你看,又没有什么大跳、旋转,根本发挥不了我的技术。”
玛瑞露易斯笑着说:“金星,你现在不需要技术了,你有足够的舞蹈技术,而且你的舞蹈技术,足够你下半辈子享受的了。你现在需要的是风格。”
当时我对玛瑞露易斯的话不理解,我想,既然是老师的指令,那就学着跳吧。于是,每天下午我发挥模仿的天资,模仿一个57岁的老人跳舞的姿态学跳《颤抖》,一个星期后,我对玛瑞露易斯说:“我学完了,你要看一看吗?”玛瑞露易斯停下排练,说:“好啊,好啊,我们坐下来看金星跳《颤抖》。”
玛瑞露易斯放起《颤抖》的音乐,我便模仿着把《颤抖》跳完了。《颤抖》舞刚一结束,全体演员情不自禁为我鼓掌,我看了一眼我的老师玛瑞露易斯,他竟然激动地抹起了眼泪。
玛瑞露易斯感叹地说:“哎呀,这个作品已经好多年了,我以为已经进博物馆了,不会有人跳啦,没想到你把它完整地跳出来了。你知道吗,这个舞世界上很多人想学,包括世界著名芭蕾舞演员留利也夫也要学这个作品,当时我没有教给他,因为所有的人想学,我告诉他们:这个不是舞蹈,这是一个人生的阅历,一个人生的经验,人不过40是跳不了这个舞蹈的,没想到你给我跳了出来。你想跳这个作品上舞台吗?”
我惊讶地问:“我有这个荣幸吗?”
玛瑞露易斯说:“好吧,过两天我给你排练。”
玛瑞露易斯给我连续排练了三次,排练的过程中,我刚开始加了许多感情色彩在里面。玛瑞露易斯看后纠正我说:“这个舞就像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没有目标,没有后悔,也没有选择,就是很自然的一种抖动状态,你不要赋予太多的情感在里面,你就按照人的自然生理状态进行颤抖,它是一个瞬间的状态,把它扩大就可以了。”过了一个月,正好赶上我们这一批编导班的学员毕业,消息就传出去了。说有一个中国男舞蹈演员金星,要重新再跳一次《似曾相识》。
演出那天,纽约所有的舞蹈记者全来了。我的作品是压轴戏。我跳之前,玛瑞露易斯很兴奋,他先出场,做一番简单介绍,说:“我今天特别激动,这个作品我以为已经进了博物馆了,没有想到这个中国的年轻人把它跳出来了。我不知道他对这个作品有多少理解,但是他跳出了我要看到的东西。”
玛瑞露易斯说完话,走到舞台旁边,看着我走上舞台。这个舞开始没有音乐,等我的动作起来,音乐才慢慢进入,像血液缓缓流进人体一样。我的老师玛瑞露易斯亲自为我放音乐,他要把音乐放得像血液缓缓流进我的身体一样,创造出逼真的效果。
我跳完以后,我的同学告诉我:“你知道吗,你跳的时候,老师在台下跟着你一起跳呢。”
一曲《颤抖》跳完,全场掌声雷动,又是跺脚,又是喊叫,时间长达15分钟。这的确是一个大师之作的舞蹈。第二天,《纽约时报》舞蹈专栏专门发表了评论我的文章,说一个中国天才,把《颤抖》重新带到我们观众中间。我由此连续三年被《纽约时报》评为现代舞追踪的目标,并从我的表演、创作进行跟踪报道。这个作品奠定了我在纽约舞蹈界的地位。所有的人都知道金星跳得好,而且不是一般所说的跳得好,他对作品的阐释超越了年龄界限。
我的老师玛瑞露易斯把《颤抖》的演出版权给了我。这个作品是到目前为止,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品。它除了教会我怎样去表演,而且还告诉我创作现代舞的基本宗旨和定律。越简单的东西越难编,越简单的东西越能说明问题。复杂、花哨容易,简单、明了却很难。这就跟我们中国的古文特别像,不需要长篇大论,絮絮叨叨的,一个字,全说明白了。
每当到外国去跳独舞,我就经常推荐我老师的这个独舞,说:“我能不能跳《颤抖》?如果能跳这个独舞,我宁可放弃自己创作的舞蹈。”而且,现在跳和我当时24岁跳完全不一样了。我的内心更丰富了,每次跳都有新的感觉。我记得第一次回国给我的学生跳这个作品,所有的学生看着我跳浑身都起鸡皮疙瘩,激动、特别激动。的确是大师之作。《似曾相识》一共五段舞蹈,《颤抖》是其中的第二段,只有四分钟的时间。然而,就是这短短的四分钟时间,使我在美国舞蹈界有了一席之地。
1987~1991:留学美国我的初恋(1)
1991年,在去美国舞蹈节之前,我受玛瑞露易斯舞蹈团之约,到南方巡回演出。我们要去肯塔基、得克萨斯、旧金山三个地方巡回演出。在得克萨斯演完以后,第二天早晨要搭乘飞机去旧金山。这天晚上演出结束后,我们回到宿舍。当时和我同住一间宿舍的是一个法国舞蹈演员,名叫古诺。我们晚上约好一起去迪厅跳舞,去看看得克萨斯的迪厅是什么样子。
我们来到得克萨斯的迪厅,这里人的穿着与纽约有所不同,全是牛仔裤和牛仔衣,有的还戴着牛仔帽,令我感到特别新鲜。迪厅有三层楼。我拿着一杯可乐,站在一边看他们跳。我很喜欢看人。不同文化,不同地区的人的气质的表现都有所不同。这时,我突然看到舞池左面音箱上坐着一个人。他也是一身牛仔装打扮,戴一副眼镜,很剽悍。但与众不同的是,他表现得非常安静。我看了他一眼,在我看他的同时,他也看了我一眼,我们俩的眼光同时碰撞了一下。我马上不好意思躲开了。等我再看他的时候,他仍然一直看着我。然后,他从音箱上下来了。他一站起来,我就吃了一惊。他的个子将近一米九八,好高的个头啊!
我第一眼看他时,觉得他长得有点像电影《超人》的主演。他朝我走过来时,我感到紧张,就从一楼上到二楼,他还在跟着我;我从二楼上到三楼,他仍然在跟着我。于是我从三楼另外一个门下到一楼,回到原来的地方,要了一杯酒,边喝边看别人跳舞。
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很浓重的得克萨斯口音:“你好,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我回头一看,又是这个高个人。我说:“我不会喝酒,我喝点可乐。”他说:“好,没问题。”
他为我要了一杯可乐,接着,我们便聊了起来。他名叫可雷•格里非斯。可雷家是一个农场主,在得克萨斯有一个农场。可雷当时只有29岁,而我才24岁。我们俩谈得很投机,我慢慢就喜欢上了可雷。因为我从小就喜欢高大的男人。
我们交谈了一会儿,可雷说:“今天晚上我们能在一起过夜吗?”
我打心里非常愿意和可雷在一起,所以我说:“好吧。”
我们的饭店在达拉斯,而可雷的家在饭店40公里之外的一个叫夫托沃尔斯的地方。我们的车行驶在高架上,可雷把车开得非常快,到了他的家,已经是凌晨1点多钟了。我走进他的卧室,生平第一次见到水床。这是一个很大的水床,里面充满了水,会起伏律动。第一天晚上我们做爱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以身相许的感觉。我和可雷做爱的过程感觉非常好,这和与约翰做爱是不同的。因为我们同时都是主动的。以致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就爱上了可雷。
可是醒来后,我没有见到可雷,但我闻见从厨房传来很香的咖啡味道。可雷见我醒来,探出头说:“快起来洗个澡,吃了饭后我送你回去。”从他这句话,我看到可雷的变化。我原以为我们只是一夜之情,第二天早晨起来吃个早饭,打的回去就完事了。可是,可雷经过一个晚上与我在一起的生活,也真正喜欢上了我,所以又给我煮咖啡,又要送我回去。我感到我们俩的感情已经走到很近了。
可雷把我送到达拉斯,我们互相交换了名片地址。我到了旧金山的第二天,可雷去墨西哥休假。后来我回到纽约,可雷也回到了达拉斯。可雷一回到达拉斯就给我打电话,说他爱上了我,我也告诉他,自己爱上了他。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爱上别人。可雷表示马上要来纽约看我。
29岁的可雷虽然是美国人,但他从来没有踏入纽约一步,而第一次到纽约来就是看望我。我当时问他:“你们家知道你是同性恋吗?”可雷说:“我不是同性恋,我有女朋友,我们现在已经分手了。”我说:“那你现在怎么跟我在一起,我可是个男孩子啊!”可雷说:“你在生理上是一个男孩子,可是我感到跟你在一起如同跟一个女人在一起没有什么两样。”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特别高兴,但心里又感到特别痛苦。可雷能认可我在心态上是一个女人,可我的生理上还是个男孩子,我们俩都必须接受这个现实。但沉浸在爱河里的我们,都顾不上这些了。
我坐着大房车,到机场去接可雷。把可雷接到家,便安排他去看几场百老汇的演出。我想让他看一看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还带他去看了华尔街的世贸大厦。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上世贸大厦,就是和可雷一道去的。我们登上楼顶,俯看整个纽约市。
晚上,我带着可雷和我的一些朋友见了面。我所有的朋友都非常喜欢他。因为可雷太质朴了,但就是这种质朴深深吸引着我。纽约生活有着太多的虚假和浮躁,生活在那种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中,我特别需要一种真诚。而在可雷身上,我看到了这种真诚。可雷从不掩饰他是得克萨斯的一个牛仔,他的话语很坦然,这正是我喜欢的一种真诚。
跟可雷谈恋爱以后,我有了特别大的变化。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爱。在没有认识可雷之前,我只接触过书本上描写的爱,但我不相信,因为自己没有体验。平时在街上走的时候,我喜欢关注长得漂亮的人,心里面也喜欢别人观察我,也在等待机会,希望别人认识我,希望能碰到自己喜欢的人。但自从与可雷恋爱后,我再不东张西望了,很多人与我打招呼,请我喝咖啡,我都拒绝了。我对自己心里说了一句话:“我已经嫁出去了,别浪费时间了。”我的心里有了一种归宿的感觉。我所有的朋友都不相信,说:“金星这是怎么啦?”我说:“我已经嫁出去了。”
那种被爱陶醉的状态完全改变了我,外界对我产生不了什么诱惑了。我们虽然相隔得那么远,但是,一心一意的爱却把我们激情的心拉得很近。过了几个月分离的日子,我实在受不了爱的煎熬,便说要搬到得克萨斯去。当时,纽约的朋友们不解地问我:“金星,你疯了,你的舞蹈事业刚有了起色,你就要抛弃它?”我说这是为了爱情!可是我的朋友还是不能理解,他们认为如果我在纽约的舞蹈跳得一般,还说得过去。而我的舞蹈跳得是那样出色,这样舍弃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们都认为我疯了。
1987~1991:留学美国我的初恋(2)
1990年的夏天,我打点好行李,搬到了得克萨斯。可雷见我到来,感到很幸福。我们过了一段蜜月般的时光后,可雷便开着车带我去找工作。到了达莱斯芭蕾舞团,我看见他们的水平太一般了,都不愿意在那里跳。到学校当老师,我又不愿意做。于是,我干脆当起了家庭主妇。我每天早晨把咖啡煮好,做一些简单的早餐,然后,目送可雷去上班。中午,我做好饭菜,给可雷送到工地上。我的做饭手艺不好,但可雷总是说我做的饭好吃。人一旦爱进去了,做什么都觉得好吃。所以,我常对现在的人说,人在一生中,一定要真正投入地爱一次,就是什么都不要管地爱一次。人如果不曾真正爱过,那实在是件遗憾的事。
我谈了这么多的恋爱,有这么多的男人在我身边来来往往,但我真正的爱只有三次。这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第一次。即使到我老了,没有什么爱或不爱,我也不后悔,因为在我经历当中,有过真正的爱,刻骨铭心的爱。所以,我的朋友圈里都称我对爱是“飞蛾扑火”。
我和可雷在他的农场整整待了三个月。三个月的时光在人的一生中不是很长,但却让我感到了一种真正被爱的幸福。
一天,可雷对我说:“金星,你还是回纽约吧!”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你不要我啦?你不爱我啦?”
可雷说:“不是,我还是很爱你的。但是,每天我看你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舞蹈节目的那种表情,我看得出来,你太想你的舞台了。如果你因为我而放弃了舞台,你将来会恨我的。我想让你永远爱我,不想让你永远恨我。你还是回去吧。”
我说:“不,我宁愿放弃舞台,也不离开你。”
可雷说:“那就等你以后老了,跳不动了再回来。”
可雷的这番话让我特别感动。
我说:“那好吧,我先回去跳吧。等我跳不动的时候再回来。”
可雷说:“好的。这个家永远有你一把钥匙。”
依依惜别后,我打着行李回纽约了。回到纽约,我们几乎天天通电话,彼此诉说思念之苦。早晨起床要通电话,晚上临睡前也要通电话,我们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样,每天都要向对方报告彼此的情况。所以,那一年我们的电话费特别贵。两地分开,我饱受了思念的痛苦。纽约有我的舞蹈,但没有我爱的人;得克萨斯有我爱的人,但又没有我的舞蹈;当我需要性生活的时候,又没有伴侣。我打电话给可雷,说:“我们俩分手吧!你在得克萨斯,我在纽约,我们不能经常见面,我们还是做个好朋友吧!”
可雷说:“我正等你这句话呢。”
我心里一惊,问:“为什么?”
可雷说:“你爱我,我也爱你,可是我们俩不是一路人。我是一个西部牛仔,过着特别简单的生活;而你是一个演员,你需要聚光灯,你需要注意力,你需要中心,这些我都不能给你。”
我说:“你为什么不早说呢?”
可雷说:“我不能说,你必须先说出来。”
我问:“为什么?”
可雷说:“金星,我知道你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对爱又是那么真诚。如果我先提出来说分手,你会受到伤害的。若你受了这个伤害,以后会不相信许多事情的。所以,我不能先说出来分手。你想,你一个人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终于找到了一个你爱的人,我爱上了你,你也爱上了我,如果我先提出来说:我们分手吧,你马上会感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我怕你受不了这个打击,而改变很多人生的态度。因为你是一个特别阳光的人。”
我当时听了非常感动。挂了电话,我在屋里伤心地哭了两天。可是,不能总是哭啊,第三天还得排练去。我记得失恋那一段时间,有一次,我背着小背包走在街上,突然,我闻到前面一个男人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和可雷用的是一样的,于是情不自禁地跟着他的后面走了半小时。直到那个人进了办公楼,我看不见他了,才停住脚步,然后独自坐在马路边哭泣。
这是我第一次恋爱。我想,现在可雷一定结婚了,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去见他一面的。我和所有结交的男朋友,都不是打打闹闹分手的。我有一个宗旨,就是要尊重彼此的感情付出,哪怕是我们没有缘分啦,我们仍然要好合好散。我绝对是一个好合好散的典范,哪怕只有一两天的恋情,也是非常美好的。即使分开,仍然是好朋友。将来,我的记忆库里有一大笔值得回忆的东西。我看到有些恋人之间为了财产争夺闹翻天,就觉得太没意思了。我必须尊重我所付出的感情。金钱不会在我的感情当中产生任何障碍。
1987~1991:留学美国生命中的《半梦》
6月7日,我搭乘飞机顺利参加了美国舞蹈节。那一年的舞蹈节我自编自导了一个舞蹈《半梦》。当时,我打电话让妈妈给我寄一套《梁山伯与祝英台》小提琴协奏曲。可是,我妈妈不懂,给我寄来一些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录音带,派不上用场。我只好到中国城去转,终于买到了一盘《梁山伯与祝英台》小提琴协奏曲的CD。《梁祝》全曲是25分钟,我把它重新剪辑了一下,变成15分钟,正好符合舞蹈节每一个节目固定时间的要求。
《半梦》开场,背景是一排可以移动的铁栏杆。独舞人站在舞台左面,头顶有一盏聚光灯。这个造型,就是我在拘留所时想出来的。为什么叫《半梦》?那是我对当时的社会、环境、生活、生命的思考。那盏聚光灯代表着拘留所里那个风扇。我
的设计是,所有的群舞演员一律穿肉色服装,独舞演员则穿一条鲜红鲜红的中国红裙子。跳独舞的瑞士女演员卓易对我说:“金星,你知道吗?我来舞蹈节前做了一个梦,我穿了一条红裙子从天上飘下来跳舞,你现在让我梦想成真了。”
卓易有一头漂亮的红色长发。在我们演出前两天时间,我们一块看其他艺术家的演出,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们在一块喝酒。
我问卓易:“怎么样,心里紧张吗?”
卓易说感觉挺好。
我和她开玩笑,说:“哎呀,你要把头发剪了就好啦。剪短一点,或者刮光了,作品就更有震撼力啦!”
卓易问:“是真的吗?”
我说:“你这样穿红裙子,披红头发,个性就不突出了;头发刮光了,个性就显得比较鲜明。”
卓易当时没有吱声。
第二天下午我们正在排练群舞的时候,卓易来了。她竟然真把头发刮得光光的,我们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但是,她这样特别有个性,特别漂亮。
正式演出那天,卓易着一身红红的裙子,头上光光的,像一个尼姑,又像一个男孩子,在前面领舞。这样,性别又一次模糊了,非常有震撼力。
很多人为《半梦》的舞蹈激动着,但不知道这个舞蹈的构思是从哪里来的。《半梦》在舞蹈节上获得了最佳编舞大奖。但谁也不知道我是在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中完成这个舞蹈的。
《半梦》成功了,同时也成就了两个人,编舞的我和领舞的卓易。一个瑞士的女演员就这样脱颖而出了。
《半梦》获得了巨大成功,坐在台下的杨美琪校长和广东舞蹈学校的同学们都为我编的舞蹈热烈鼓掌。特别是女同学,热情最高,有的同学还流下了眼泪。
1987~1991:留学美国“画中人”
舞蹈节结束后,我得到了短暂休息。有一天晚上,我和好友斯蒂恩到一个同性恋酒吧散心。这是一个白人和亚洲人的地方。我们在喝酒的时候,我看见吧台上坐了一个绅士,年龄有50多岁的样子。他的穿着很讲究,特别有风度。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走到我身边来,说:“我能请你喝一杯吗?”我说:“可以,你也请我朋友喝一杯。”他说:“好的。”我们在一起喝了一会儿酒,聊了一些生活上面的事,并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交谈中我知道他的名字叫卡姆莱。
第二天,卡姆莱给我打电话,约我出来。我才知道,卡姆莱是非常有名的百老汇制作人。他是英国人,他的太太曾经是百老汇知名的演员。卡姆莱和他的太太已经分居了,他有一个22岁的儿子,正在戏剧学院学表演。
和卡姆莱认识后,他经常请我出来吃饭,带我去看了很多百老汇的演出。有一天晚上,卡姆莱把我带到他们家。我见到了他的儿子,一个很帅的男孩。
我坐在客厅时,听见卡姆莱的儿子说:“爸爸,这是你新交的朋友吗?”卡姆莱说:“是我很好的一个朋友。”
我每次到他家都感觉很奇怪,他只顾看他的杂志,其他什么也不做。可是,当我有时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一直在用某种眼光关注着我。他看我的神态像看一幅画一样。
我们认识一个多月以后的一天,卡姆莱约了我开上车,带我到第五大道、63街一个老式公寓前,打开门,带我进去。屋里家具和所有的摆设,全是我喜欢的。卡姆莱说:“下个星期你就别租公寓了,搬到这里来住吧!”我说:“住这样的房子多贵啊!”卡姆莱说:“这是我给你买的。”我当时一听,高兴了十秒钟,就突然觉得不对了。我只要搬进来,就成金丝鸟了,就没有自由了。我既不是他的男朋友,也不是他的女朋友,我无功不受禄啊!
我对卡姆莱说:“不行,不行,我不能接受!”
连着三个星期,我没有和卡姆莱见面。后来,我把头发剪掉了,留了一个寸头。当我再次见到卡姆莱的时候,他哀叹了一声,那种发自内心的痛苦,令我十分惊讶。
卡姆莱说:“你剪头发,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我说:“太热了,当然要剪头发。”
卡姆莱说:“你不知道吗?你留着头发像一幅特别遥远、特别神秘的画,这幅画里没有性别的概念,这是让我琢磨不透、让我特别疯狂的地方。你使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怀疑。我希望这样一直看着你。可是,你现在把我希望的梦想给打破了。”
我说:“是吗?”
卡姆莱说:“是的,我现在内心特别痛苦。”
我说:“对不起,你没有把你内心的愿望告诉我,我也不知道我在你的梦里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是我人生生活中一个十分怪异的插曲。卡姆莱对我从不要求什么,只是在欣赏一幅他所能够看到的神秘图画。至于我留长发是否有这样的神秘感,也许只有像卡姆莱这样奇怪的人才能用怪异的眼光看出来。他给我买这样一幢特殊的房子,也许真正的用意是在陪衬我这个“画中人”,他想一直观察我,直到他的内心悟出什么结果来。但自从我剪了短发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这就是我在美国的生活。它是我来到国外后事业起步发展的地方。酸甜苦辣都有,但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我不但深刻理解了现代舞艺术,也更深刻地理解了生活。
1991~1993:欧洲之旅品味意大利(图)
意大利这个国家是很美的。吃的好,风景更好。而且意大利的男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中国人特别像,人也非常热情。在美国,孩子满18岁后,就要出去独立生活了。但在意大利,家庭观念是以母亲为中心的。孩子没有结婚以前都居住在家里,家庭氛围很浓。有的孩子离了婚后还会回到家里。意大利人的感情色彩和中国人很接近,比如意大利面条,马可•波罗,这些事物都与中国有关。
我在意大利演出了两个月,挣了一些演出费。两个月演出完后,没有演出任务了,但你不能坐吃山空。后面两个月没有演出,也没有工作,我开始发愁了。
我的经纪人给我找了一个公寓,在梵蒂冈附近,楼层在九楼,最顶层,是一个单间,像是一间水房改建的。厨房卫生间很齐全。住在这里最大的优势是,楼顶的空间都是我的。有将近二三百平方米的大阳台,舒服极了。
每天晚上,我都上街游览意大利风光。白天,我大部分时间在睡觉。晚上12点至凌晨3点,我一个人在罗马街上散步。白天太多旅游的人,你是看物还是看人?而到了深夜,街上没有一个人,周围很宁静,这时候,世界是你一个人的。
以前没有到意大利的时候,看了米开朗琪罗、达芬奇的画,心里非常崇拜;但到了意大利以后,我感到他们不那么伟大了。为什么?他们只是重复了生活。因为意大利很多人坐在地铁上,一动不动,就像个雕塑一样。而且,意大利的文化气氛非常浓厚。在罗马的大街上行走,拐个弯就是个小喷泉,再拐个弯就是个大教堂。罗马城市建设得特别有艺术品位,突出了人性化色彩。他们对古建筑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尊重。建筑新楼,一般都规划到城边,一进入城市中心,绝对是古罗马的感觉。甚至连马路上的大石头都是原汁原味的。他们对文化的尊重和品位,让人为之感叹!
我在夜晚散步的举动,甚至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们每天晚上都会看着一个亚洲人,在罗马的街头走来走去。为了打消他们的怀疑,我每次出门,胸前都要挂一个照相机,他们看我很像一个日本的旅游者,也能稍微放放心。罗马深夜那种宁静给我的艺术熏陶,超过了别人给我介绍任何事物。我一直比较喜欢古典艺术。古典艺术是有根基有厚度的。我们从事任何艺术,都不能离开古典艺术土壤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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