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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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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天生尤物
圣人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这“几希”到底是啥,言人人殊,大学问家对此解释甚多,汇集起来可写一火车书。有人说其差别在于“火”,人类知道用火,禽兽则不知焉。有人说其差别在于“工具”,人类知道用工具,像造个汽车坐坐,禽兽则不知焉,只好仍用四个蹄子乱跑。又有人说其差别在于“言语”,人类会哇啦哇啦讲话,或谈情,或造谣,很是热闹,(试想,一个人类不会讲话的世界,将是啥模样哉?)禽兽却只会干嚎,什么话都讲不出来,谈情靠磨鼻子,造谣则根本不可能也。
这类说法,太多太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皆有其真理在焉。于是,柏杨先生再加上一条曰:其差别在于“爱美”。人类爱美,禽兽则不然,这一点“几希”,非常重要,不信的话,谁见过哪一只公鸡非闹着要做一套全毛料西装不可?又哪一只母鸡非闹着要买一件貂皮大衣不可乎耶?爱美似乎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特质之一,而以女人为尤甚,连我们这个讲道德说仁义的国度,从前口头上硬是不敢谈女人,不敢谈美,现在也败下阵来,大谈女人,大谈美了矣。一个中国女孩子在英国伦敦当选为第二名世界小姐,使全世界中国人和华裔外国人,对英国人的观感,都为之一变,这真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无怪有些年高德劭,道貌岸然的圣崽们龇牙,盖他们善于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一旦成了艺术,便受不住。
其实一个“世界小姐”根本算不了啥,想当年特洛伊城之战,打了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那一战乃人类历史上惟一可赞扬的一战。盖所有的大战,人们往往不知道到底为了啥?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总是把真正的目的隐藏在背后,嘴巴猛喊为了正义,为了救国,弄得战死的人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报到。只有特洛伊城之战,人们心里明白——硬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看起来,俄国没有用飞弹进击英国,以报选出中国小姐的一箭之仇,已经很客气啦。
漂亮女人,可以把男人的魂都勾走,元微之先生称这种漂亮女人为“尤物”,而评之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于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崔莺莺小姐)遇合高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龙,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以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元微之先生这家伙对天仙化人的崔小姐始乱终弃,还振振有词,这种恶棍嘴脸,教人恨不得头往南墙上撞。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阁下这一段话,却有其道理,盖一个女人如果太漂亮,那简直是不得了,如果再遇上有元微之先生这种毛病的人,那就简直是更不得了也。
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女人的天性,连老天爷都束手无策。但首当其冲的,似乎不是她们的玉貌,而是她们的玉脚。其中学问,研究起来,深奥难测。盖谈到女人的脚,中国女人可以说倒了天下之大楣,中国人最喜欢吹五千年传统文化,跟一个破落户爱吹他八代老祖宗当过宰相一样,谁听过破落户吹他八代老祖宗有羊癫疯乎。是以对于女人缠小脚一事,中国人吹五千年传统文化时,从不去碰,偶尔一碰,也汗流浃背,老羞成怒。偏偏英格丽•褒曼女士主演的《六福客栈》里,亮出小脚镜头,这一揭疮疤,揭得大人先生受不住。先是拒绝在台湾拍,继是拒绝在台湾演,结果啥也没有用,只好来个阿Q,剪了几个镜头。呜呼,该片在洋人国演时,小脚已暴露了个够,而在台湾演时去掉它,不是掩耳盗铃是啥哉。现在中年人的母亲,哪一个不是小脚?即以柏杨夫人而论,亦是三寸金莲,柏杨先生早已看得头昏脑涨,便是再在银幕上多看几眼,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也。
每一想起女人小脚,我就觉得中国人实在有点异禀。一个画家朋友曾告诉我曰:中国人思想飘逸,洋大人思想实用,君不见东西神仙不同之点乎?土神仙腾云驾雾,洋神仙则笨得多矣,必须在背后生上两个翅膀。实在说,那两个翅膀生得实在别扭,第一、睡觉不舒服。第二、飞得久啦,岂不太累?土神仙腾云驾雾,就惬意非常,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不出门则和常人一样的可以大玩特玩。
我想论神仙中国占优,但论到女人的玉脚,则洋人占优。为了爱美,首先在女人脚上打主意,中外华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是中国人却想不出一点高级的办法,竟把光致致的双足缠得稀烂,不但肉烂,而且骨烂,不但骨烂,而且还跟有些大家伙的训词一样,臭而不可闻也。
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有点异禀,与爱不爱国无关,务请王孙公子们勿气,我说的有点异禀,乃指缠小脚而言,在这方面,洋大人比较高明。他们发明了高跟之鞋,真是令人脱帽,虽然高跟鞋同样有它的毛病,像挤出鸡眼,磨出老茧之类,但总比缠脚有学问。而且回到家中,穿上拖鞋,也可舒散舒散,轻松一阵。故曰:“高跟鞋是有期徒刑,因它仍有自由的一日。缠脚是无期徒刑,永远在痛苦之中。”
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乳猛挺,盖不猛挺不行,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而且一旦挺出,直指臭男人双目,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这非关猥亵,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你不如此,女人说你木头,同类说你木瓜也。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不是八字斜拧,百美全失乎?
女人穿高跟鞋,风度翩翩,走起路来噔噔噔噔作响,能把臭男人的心都要敲碎。迄今为止,男人有橡胶底鞋,而女人一直没有,恐怕有其心理作用在焉。哪个漂亮女人昂然而过时,不想惹人多看几眼,而宁愿默默无闻耶?
但在脚的美化上,中国人的脑筋似乎有点僵硬;尤其是在高跟鞋上,中国人更不可原谅。古时女人穿的是木屐,为了漂亮变花样时,不是高其跟,而是脚尖脚跟一齐高,看一看日本的木屐便可恍然大悟,盖前面有一齿,后面也有一齿,穿到脚上,仍平平如故,与平底鞋无啥异也。后来到了宋王朝,大概金兵南下,国势殆危,木屐全部运到日本传种,(以目前情形看,准是如此。)中国人才改穿鞋子。但在高跟方面,仍无特别贡献;顶多鞋底加上一块木板,以取其响,并用二色相杂,名之曰“错到底”,以取其艳,如此而已。其实,这种鞋子,闭起眼睛一想,恐怕实在没有啥了不起。
清王朝的满洲人士,比较进步,在女鞋底下弄了一根柱子。问题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没有把那根柱子弄到脚跟底下,而竟弄到脚掌底下,和木屐恰恰相反,成了脚尖脚踵两不着地的奇景。结果是高则高矣,其平照旧,除了走路怕跌倒,不得不小心一点,因而显得娇小可人外,别无其他苗头。呜呼,我们五千年传统文化,在鞋子上竟大败于洋大人,真教人伤心落泪也。
无论承认不承认,洋大人的穿鞋文化确确实实已把黄帝子孙征服无误,我们如果不赶紧想出别的花样,恐怕万世不得翻身。正人君子不信的话,不妨到街上瞜瞜,准叫你油然而生“试看今日域中,竟是谁家鞋的天下”之感。不要说穿中国固有的“靴”和“凤头缰”啦,便是穿大陆上还流行的布帮鞋,有几人耶?即令有人大胆穿出,其土豹子之相,也将笑掉假牙。
高跟鞋已成为不可抗拒之物,纵是义和团诸同志从坟墓里揭竿而起,都没有用。这玩艺既属舶来,自然被洋大人牵着鼻子走,洋大人鞋头尖,中国人也尖之。洋大人鞋头圆,中国人也圆之。洋大人穿五寸高者,中国人也五寸高之。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中国人无珠宝,玻璃片是有的,也挂上一串,以闪闪发光之。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老赶”,指夸父追日,老在屁股后赶之谓也。五千年传统文化,到女人脚上,先轰然而垮,恐怕还要气喘如牛的赶一些时也。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俏伶伶抖着
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此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如此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的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噔噔噔噔,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蔻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在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迪化。”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嬛捧水,有美女焉,在那里桃脸对镜,微歪其颈,双手如玉,在发浪中柔和梳动,而樱唇噙着发夹,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内,心跳如捣,喉干如烧,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可是,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老爷在一旁叫,天大诗意,都被闹叫得净光。
女人对头发的注意,可在广告上得之,常见报上有广告曰:“黑玫瑰的八号某日起到玛丽厅”,“凤凰飞的一号某日起到新保罗”。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一九六○)才弄懂其中奥妙,原来太太小姐,日常无事,有三种消遣,一是打打麻将,一是造造别人的谣,一是做做头发。跟银行一样,各有其固定户头。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有七日之痒,也有的则是五日之痒和三日之痒,靠色相吃饭的女人——像酒女、舞女、明星,则更有每日之痒,那就是说,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
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五号在一乐厅,她便去一乐厅;五号在华盛顿,她便去华盛顿。九号亦然。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屁股后紧追不放,而身为五号九号者,每有移动,自然得大登广告,以代通知,小姐太太一旦看见,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婚姻简直成了儿戏,丈夫死后,尸骨未寒,女人就再嫁而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她们对其理发师,却是从一而终,贞洁不二者也。
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公主情绪”有关。美利坚最喜欢去日本观光,除了那些东方景致,使他们大开眼界外,日本人的礼貌,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盖美利坚人人平等,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离开他的窝,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但一到日本,就不然矣,东洋人精于鞠躬,其鞠躬的既深且繁,如奴隶之奉王子;女人尤甚,其声之和,其貌之柔,其词之顺,其态度之曲意承欢,如女奴之奉王后。使得美国佬飘飘然欲羽化而登仙,便是五分利息借钱,都得去过过干瘾。
太太小姐做头发,大概有同一滋味,年头不同,仆佣如云的时代已成过去,作一个正正派派的女人,最安全最纯洁的刺激,也就是最性感的艺术享受,莫过于找一个男理发师抓抓头,摸摸脸,揉揉脖子。君不见那些被认定户头的理发师乎?不但在广告上登号数,还登上其英俊的照片,一则是使其户头验明正身,再一则就非常有学问啦。人生最舒服的事有三焉,“抓痒”占首位,其次是“挖耳”,再其次“捏脚”。太太小姐昂然高坐,理发师用其有力而异样的男性巨手,搔来搔去,杏眼惺忪,在镜中看到该男人卖命之状,芳心无不大悦,而有神通的理发师复紧紧地把握这个机会,和主顾谈天说地,感情乃增。
古中国人之奇异,不但表现在缠足上,也表现在头发上,无论男女,统统辫子一条,结婚后再往上盘。满洲人尤其是绝,还在周围剃了个圆圈,只留下当中一撮,便是猪都不能如此之混账也。幸亏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否则现在大家头上都盘着那个玩艺,你说窝囊不窝囊吧。然而,从前那一套,混账则混账矣,却简单明了。自剃辫以来,男人头发变化还少,女人头发简直跟新式武器一样,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民国初年,着实流行了一个时期的“刘海”,弄几绺覆住前额,发端紧接眉边,使得男人看啦,如痴如醉。大概是九一八事变那年,发型进入一个空前未有的时代,从前大家差不多都力求划一,你梳辫子我也梳辫子,你梳刘海我也梳刘海,有小异而仍大同;一旦刘海衰微,统一江山破碎,女人们各自为政,单独作战,你梳的是龙戏凤,俺梳的是原子弹;瘦子的头发蓬松而后收,使得脸蛋丰满;胖子则头发高耸,使得脸蛋俊俏。于是,有长发焉,有短发焉,有不长不短的发焉,有条理分明的发焉,有乱七八糟的发焉,有马尾巴的发焉,有孔雀开屏的发焉,有使人销魂的发焉,有使人呕吐的发焉,有一碰就垮的发焉,有丝网罩着,永打不烂的发焉。
《子夜歌》曰:“伊昔不梳头,秀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这真是男人们寤寐以求之的情调,或为娇妻,或为情人,伏到怀中,秀发如水,泻地三尺,怜惜以抚之,拼老命以爱之。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有些女人每到临睡,就把头发卷将起来,满头都是齿轮,好像麻疯病到了三期,裂开而冒出浓血的烂疮一样,做丈夫的如果每晚都要面对着有此癖好的老婆,真是前世作孽之报。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西洋文明
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当然会全力以赴。河南坠子有《小黑驴》一曲,叙述一对新婚夫妇,新郎送新娘回娘家,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年久月长,忘记其详,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有庙宇一座,香烟缭绕,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大姐头上梳的啥,二姐头上梳的啥,三姐头上又梳的啥,因梳得太过逼真,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
呜呼,一个女人的头上竟能梳出这么多玩艺,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就哑然失笑。但由此可见,在头发上用功夫,古已有之,甚至较今尤烈,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搞过来研究一番,必有可观者矣。
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只有头发。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理会她的人,恐怕几希。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便是杨玉环小姐,如果剃得个秃秃青青,势也不堪入目。于是,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规定她们梳成现在这种样子,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的扣到石桩上,前面齐眉,四周齐耳,而且“齐”得可怖,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显得既笨且呆。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最斲丧自然的发型。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准可夺标而归。
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只有俗不可忍耐,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便为孩子们落泪,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日本人就如此,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报上常有救救孩子的呼吁,救救孩子之道非一,头发似应列入首位,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饶了她们的头发,可乎。
头发因人种而有异,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曲曲弯弯,好不漂亮,可惜人被歧视,祸延其发;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于是有些中国人在屁股后跟进,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但也有大学生焉,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背后一看,俨然美利坚,不过最怕绕过看脸,也最怕头发渐长,成了一半黄一半黑,就大煞风景。
不过,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金发虽美,却是隐性,黑发虽糟,却是显性,再过一亿年,金发宣告绝迹,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
女人的发型日新月异,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似乎和道德无关,更和国家兴亡无关。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不怪自己偷,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
然而,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褒姒、杨玉环,统统皆然。夫社会风气之坏,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与女人的头发何干?却有圣崽大声疾呼,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不过说得温柔敦厚,不太过瘾,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忍不住要勇猛一吐,以求一快。
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此高论如果成立,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以谢其所学。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然而凡是圣崽,皆明哲保身之辈,或被胆量所限,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被知识所限,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无论是啥,反正怪罪到发型上,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俗云,乱世妄人多,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最明显的是,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向谁投降了乎?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
圣崽们最精彩的一段言论是: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一副疏懒相,一经外出,马上变成花枝招展,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呜呼,她们的目的何在?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一个可怜的妇女,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做饭洗衣,补裤子,晒被子,打扫天花板,拖地板,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积蓄了一百块钱,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轻轻松松。女主人洗梳既毕,涂一下唇,描一下眉,扶老携幼,蜂拥而出,你说她目的何在?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就神魂飘荡。假设不是如此,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在家蓬头垢面,出门亦蓬头垢面矣。不管是啥,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我们还说啥。
圣崽们第二个精彩的言论是,追求少女,乃天经地义的事,追求少妇,则属违法的行为。呜呼,违的这个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追求少女固不违法,追求少妇,似乎也和法无关。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我心大动而目送之,满脑子古怪主意,紧要之处,还吹一声口哨,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盖这是“礼”的问题,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都不违法,超过该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样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掀掉顶瓜皮。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也不肯包住头发,以损其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谁都阻挡不住。
西洋现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嘴”“眉”“眼”,甚至对“丰乳”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全盘皆输,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可谓惨重。
无论中外华洋,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裸体雕像乎?美丽绝伦的女神,若维纳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悬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现代眼光去看,除了脸蛋儿外,既没有三围,又没有曲线,实在没有啥美可看。盖时代不同,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战战兢兢,男人才能过瘾;而今则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飞不可矣。这里面没啥是非,更没啥道德也。
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性感”来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盖从性心理学上研究,人类文明的进化,全靠着性的推动,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最高的艺术境界,如舞蹈、绘画、音乐,无一不是性的升华。于是,对别的影响如何,我们不知道,对女人爱美的影响,确实是大而且巨,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裸体像,准雕得腰细如蜂,乳耸如弓。从前人被“无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对女人鬼鬼祟祟,隐隐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
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皆有性的潜意识在焉,这道理自有专书,有志之士,不妨一读。我们所谈的是,在美的变化上,最使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女人的嘴,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万绿丛中一点红,动人春色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美女,唇上有一点口红。
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春色;这和性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吃死孩子
“口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在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出来,大动干戈。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管,轻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红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屡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好说。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以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者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不要问,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以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颊,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假设有孤儿旁观,定将热泪盈眶。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别的不说,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宏扬世界,真是可叹得很也。
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可能使全城为之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颤巍巍耸着
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艺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演《六福客栈》,因为有缠小脚的镜头,中国人脸上挂不住,纷纷起义,大闹了一通。其实我们的老祖宗们却是十分爱那个调调,认为莲足之妙,妙不可言。民国初年,政府派员下乡“查脚”,有些地方还几乎引起民变,可知那一堆烂骨烂肉,有其文化的背景。说不定五百年后,后人看我们现代女人的打扮,也满面含羞。彼时如果有洋人想拍“中国小姐传”,看她们卷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短到膝盖的旗袍,鞋后跟顶了一个擎天柱,前端尖得足可踢死人,嘴上又抹着一种胶质的红颜料。说不定中国人脸上也挂不住,也来一个纷纷起义,也大闹一通。
古人对鼓起来的双乳,认为奇“丑”,“丑”者,大概指性感而言,一见之便想到那个,心中谓之美,口中谓之丑。这种心口相反的行为,常出之于太太小姐的玉嘴,男人每赞女人如何如何的美,美得像西施,美得像貂蝉,赞到精彩之处,女人就用一种惟恐不被说服的声调骂曰:“你坏死啦!”坏死啦者,你教她高兴死啦之意。她越亲亲热热地骂你坏,她越愿你坏,你如果不继续坏,准看你是一个木瓜头。女人口心二者既往往不一致,则对其双乳的处理,自也是这个原理在其中领导。
因嫌其“丑”,从前女人只好拼老命用衣裳把它掩住。二十世纪之前,以平胸为美,衣服既宽又大,想不平也不可能。研究起来,真是一件有趣的事,盖今之女人,从脚尖到发尖,无一处不求性感,性感者,使男人们头昏脑胀,想入非非之感也,这种搞法对不对是一回事,而现在大家努力往这方向走,则是铁打的事实。古之女人,在脸上努力追求,“女为悦己者容”,颇费功夫的梳发描眉,擦白粉涂胭脂;在脚上也不放松,不惜成本,将一双玉足缠得稀烂,以求男人把玩之余,性心理大乐。但独独对脖子以下,腹部以上,包括四肢和整体躯干,却完全置之化外,道理何在,谁也弄不清楚,非有圣人出,不能加以解释。
平胸时代和缠足时代一样,已成为过去,现在是突胸时代矣。从被压迫五千年之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乳房史上确实可以大书特书。假如鸦片战争不发生,还是大清帝国,我们哪有这么多眼福也。
前年(一九五九),台北曾上演过一部电影,片名曰:《海南风光》。以南洋少女的双乳为号召,观众如醉如痴,其中且颇有道貌岸然者流。双乳和红唇虽都是最最充满性感的地方,但红唇一年四季暴露在外,除了吻之以外,早看腻啦。只有双乳,虽没有福气摸摸,便是看一下电影,依然过瘾。不过那个电影并无啥口碑,盖基于人类的性心理,彻底拿出来赏玩,不若半开半闭,若隐若现的劲头大,两个乳房赤裸裸地摆在那里,有啥后劲?
所以,怎样把乳房搞得使男人一见便脑充血,乃女人最大的努力方针。自从洋大人流行大乳房以来,大乳房便成为可羡的目标。从前科学不发达,只好用棉花往胸脯猛塞,而今有海绵做的义乳出现,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突出的乳头,真是巧夺天工;扣到肋上,再裹以袒胸的上装,双乳如巨峰般上翘,其尖隐隐在望,有学问的男士找个机会假装无意中碰那么一下,软绵绵焉,紧绷绷焉,而将碰那么一下的爪或肘,反弹起来,其不余味绕梁,三天睡不着觉者,柏杨先生敢和你赌一块钱。
无论如何,双乳是只可乱看,而不可乱摸的圣地,等到臭男人一旦可以乱摸,和那位太太小姐的关系,便十分奥妙。仅仅接吻,尚有停止的机会,一旦进步到摸乳,一泻千里,轻则打官司,重则动刀子,就不可收拾,有戏可瞧的也。因之,还是看看为宜,看看不但不犯法,也颇为迎合女士的心意,她费那么大的劲束之兜之,尖之鼓之,就是为了教你看,且教你看了舒服;你假使根本不看,或者看啦跟没看一样,她势必非恨你入骨不可,一旦你被分尸,说不定她就是凶手。
一个女人有丰满的乳房,是上帝对她的特别恩典。其美何在乎,大概在于它可颤巍巍地在胸前耸着之故,真能把男人的魂都颤得出窍,都耸得出壳也。而最使男人要命之处还有二焉,一在乳腋之间,雪白的乳边隆起如坟。一在两乳之间,乳沟下降,不知延伸到何处,女人打扮得如此这般,年轻男人只好昏昏然过日子。
有一件事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洋大人文学作品中,描写男女相爱到极处一律拥之吻之,中国人也渐渐学会这一套。可是,摸乳比接吻更性感,更能表示其不可开交,却没有描写。若说摸乳猥亵,则当初对接吻何尝不认为猥亵乎?即以影片而言,不管洋大人在电影上怎样吻得山摇地动,中国片却硬是不准有接吻镜头的,一直到今年(一九六一),这禁令才被电检处撤销,潮流如此,谁也阻挡不住。看情形若洋大人文学中不写摸乳、不演摸乳,我们便再过三千年也摸不成,洋大人一旦摸起来,恐怕我们才能跟着摸。
柏杨先生老矣,对新文艺一无所知,愿以提供诸大作家参考,请垂鉴焉。
《列子》上有一个故事,说出来人人皆知,有一位画家在墙上画了一条龙,跟活的一样,惟妙惟肖,只是没有眼睛,有人问他为啥?答曰:“不能画,一画便飞啦。”那人不信,画家就画上去,当最后一笔点上之后,只见它四足生云,蓦然间霹雳一声,墙倒屋塌,该龙竟真的腾空而去。世人惊叹之余,乃留下“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两句成语。
阿堵者,在此成语中,指的眼睛而言,尤其是指的眼睛那股劲而言。有眼无睛也不行,必须有眼有睛,而且更要有那股劲,龙才能破壁而飞;否则只好仍贴在墙上,任凭风吹雨打。呜呼,眼睛之重要,对一条不过是画在墙上的龙,尚且如此,对以爱美为天职的女人,则其分量不卜可知。世界上有麻美人焉(少少的白麻子适增其俏,据说杨玉环女士便有之;大而黑的麻,不在此限);有瘸美人焉(脚跛不碍其面貌姣好);有半截美人焉(有些太太小姐,玉腰以下,殊无可观)。但从没听说过有瞎美人焉,不特没有瞎美人,便是连戴眼镜的美人,也不多见。
盖眼镜之为物,意义有二,一是帮助视觉,一是摆阔,阔者,包括物质之阔与精神之阔。有些年轻小伙子,戴着金边眼镜,招摇过市,乃表示他有钱,我要没有钱,能戴金边眼镜乎?一旦向你伸手借贷,你就无法拒绝。同样有些中年人虽然顶多只会看看报,也弄一个眼镜戴之,以表示他有极高的道德和极高的学问,平常文质彬彬,若学者、若老板,太太小姐如果不慎被人摸一把,绝不会疑心是他,眼镜之妙有如此者,不可不察。
但眼镜用到女人身上,便大大有损于美,女士们道德学问,只有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及子女才关心,其他男人则一点也不在乎;甚至恨不得天下所有的漂亮太太小姐都没有道德观念,越浪漫越好,以便我一勾即上。是以女人戴上眼镜,即令是十分人才,也成了九分人才。《列子》上那条龙,一定没有眼镜,否则绝飞不了那么快。
不过女人到了非戴眼镜不可时,只要选择得好,也有其迷人之处,最近流行的那种V字形状,便着实很媚。上帝造人,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搞的,竟把人的双眼造成水平一条线,如果祂老人家稍微细心一点,使女人眼角再向上撩一丁丁点,则男人可能发疯——不过也可能上帝有好生之德,为了避免男人发疯,故意造成水平一条线。只是这一下麻烦可大啦,不管你什么理由,人们还是以眼角稍稍往上撩一丁丁点为美,唱京戏的小旦拼命把眼兜着,便是为的教观众看了目不转睛,心荡魂移。而真正的人生,既不能天天兜起来,则只好买一个向上撩一丁丁点的眼镜戴之。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无声胜有声
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虽然在女人的脚上、发上、嘴上、乳上,都被西洋文化击溃,一笔勾销。但在眼睛上,却仍保留着传统的一套。从盘古立天地,迄今二十世纪,都不稍衰。《诗经》上便兴致勃勃的赞曰:“美目倩兮”,倩,那股劲儿之谓。当日耳曼民族正在罗马耍野蛮的时候,中国已被女人的美目“倩”得非写诗不可,自胜洋大人一筹。
眼睛要大,乃美的第一要义,再漂亮的面庞,再使人心跳的三围,配上一对小眼睛,便输了一半。若干年前,美国一位飞行员在海上孤独的漂流了三个月丧生,后来经人找到那尚未翻覆的橡皮艇,艇上有每天的日记,他惟一不忘的是他的“大眼睛”,他在最后几天写给他的“大眼睛”,告诉他爱她。呜呼,如果那位女孩子(该飞行员并未结婚,“大眼睛”乃其未婚妻。)生着一对眯缝眼,若老鼠然,恐怕事情有点两样。君不见父母之抚摸孩子乎,匿曰:“乖儿子多可爱,多有趣呀,小鼻子、小耳朵、小手、小脚,一双大眼睛!”假使脱口而喊成“一对小眼睛”,岂不十分扫兴。孩子有知,恐怕一定会提出强烈的抗议,否则的话,那孩子虽不丑不远矣。
东洋人和西洋人,基本上的差别,人类学者可举出很多,但柏杨先生则以为似乎主要的还在眼睛。西洋人的眼珠是黄的,目光好像显得有点涣散,和有点不太传神,有很多西崽朋友除了把头发烫黄外,还努力想把眼睛变黄。呜呼,黄种人而黄眼珠,恰恰是“青光瞎”,色素构造,各有各的一套,勉强不得也。惟东方人差可告慰者,跟头发一样,黑眼珠也是显性,黄眼珠则为隐性,黑黄二眼珠的人结婚,生下的孩子依孟德尔定律,黑眼珠的要占三分之二,这样下去,不出千载,天下无黄眼珠矣。
在摄影上可看出东西方人种不同之处,洋大人不管多丑,照出相片却美奂美轮。中国人则不然,很漂亮的女人,往往不上镜头,以若干当选的中国小姐为例,有些照片实在不敢恭维,如不指明她是谁,真是无人相信。而上镜头的,又往往长得没啥了不起,像有些电影明星,很多在银幕上明艳照人,对面一看,泰半失望,大呼“阿保桑”焉。何哉,这个问题只有眼睛可以解答。
不知道开天辟地时是怎么搞的,东方人的眼睛和双颊,平平如也,而且很多人还微微上凸,状若金鱼。三国时代张飞先生的豹头环眼,环眼者,大而突出的眼也,这类眼睛,东方多的是,读者先生不妨抬头看看贵同事和贵同学,或者到街上看看行人,便知如此这般。而突出也好,平平也好,即令再美,光学上的反射作用却不帮忙,使之硬不上相,照片往往比人逊色。西洋人的眼睛天生的下凹——从骨骼上可以了解,他的眼睛很深,眼珠不得不陷下去。而陷下去,又是光学的反射作用在作怪,拍出的照片,就漂亮得多,这真教黄脸皮的太太小姐气掉银牙。无怪东方人信佛祖不信上帝,恨其当初偏心,为啥不教眼眶也凹一点儿。
东方人因为天生的眼睛和脸部平平如也,照起相来很难漂亮,于是有些靠灯光或靠照片吃饭的女人,如电影明星或话剧明星,不得不另生枝节,在眼睛周围,大涂其黑墨,涂黑墨有其科学原理在焉,眼圈一黑,便显得眼眶深邃,在灯光下看起来,或是拍起照来,眼睛就比原来大得多矣,这是一种错觉,利用错觉去产生美感,可见科学不但能救国,亦能救丑。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连白天也涂上黑圈,不用打听,她非是“名女人”不可,天下最奇异的化妆莫过于之。有些半老徐娘,在光天化日之下涂着黑圈,心里便觉得不是味道,盖再好的化妆品都不如上帝的杰作,黑墨初涂上去,对镜细看,还不觉什么,可是过了半个小时,眼皮因不断眨上眨下之故,涂到上面的黑墨被眨得成了火车上的铁轨,一条一条的纷纷横裂,实在大杀风景。一个男人如果和这种女人为妻为友,恐怕真要叫苦连天。当然,玩玩则是例外,这又涉及到“名女人”的问题矣,名女人之所以没有几个能找到理想归宿者在此,男人总是如此之“贱”,和你风骚则可,如果明媒正娶,向别人介绍曰:“这是我的太太”,那又是另一回事。
(柏杨先生按:事隔二十年,现在的窈窕淑女,闺秀名媛,也都涂上黑圈,前言隆重作废。)
有一次,柏杨先生参加一个宴会,对面是一位香港归国的电影明星。柏杨先生早已声明过,为了自尊,向不看中国电影,故不知其为谁何,但其睫毛却使我大吃一惊,它不但长,而且状如罗马帝国的仪队,其戟森森然的一齐向前猛翘。询之邻座,告曰:“那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也。”呜呼,我今年七十有五,只知有黑眼圈,不知有假睫毛,于今算真正开了眼界。俗曰“长到老学到老”,洵不诬也。因知此中亦有丰富的哲学基础,不可等闲视之,西洋女人的睫毛无不长而翘,益增其美,东洋女人眼睛与脸部平,已是一大憾事,再加上睫毛短而直,便不可救药。
但是,上帝造人,有其细心之处,祂老人家当初一定很忙,只顾得实用,忽略了审美,西洋人骨骼上眼眶下陷,眼珠自不得不跟着下陷,其睫毛也自然非长而翘不可,若也像东洋人的短而直,那就刺进了眼珠,弄成瞎子了也。
俗曰:“睫毛长,厉害王。”眼睫毛长的人脾气一定不好,有贬之之意。其实凡是有点才干的人,均多少有点性格,只有奴才脾气才软如面条,骂之则木然而受,打之则木然而挨。大官用人时,不妨看其睫毛,需其办事者,睫毛宜长;只不过作为弄臣,用之以来娱乐者,则睫毛愈短愈妙。这是柏杨先生最新发明,就在这里申请专利。
东方人眼睛的特征是平,在平之中,亦有大小之分,柏杨先生有一位韩国朋友,有一次,他嘲笑曰:“你们中国人嘴大。”我大怒曰:“你们韩国人眼小。”中国人嘴长得特大,自己从不觉得,不经外人提及,谁也不注意,经他一提,左看右看,果然觉得到处都是大嘴,要比日本人、越南人、韩国人都大,但韩国人眼小也是事实。我在韩国时便曾亲自观察,真的一律都是眯缝眼。不过,漂亮还是漂亮,有些韩国的太太小姐,眼小不但不损其美,而且更有其迷人之处。
人身上能说的器官,只有一个,就是嘴巴。耳朵会说话乎?曰不能。鼻孔会说话乎?曰不能。头发会说话乎?曰也不能。然而,眼睛却会说话。妙就妙在这里。
我们说眼睛会说话,不是说它真的能哇啦哇啦发表言论,而是从美学的观点论之,其冲力有时比嘴巴还要厉害,世界上只有眉目可以传情,其他东西则不能也,有些人的耳朵可以耸之使动,那有啥意义?说不定异性看见你耳朵抽筋,会落荒而逃。有些人的鼻孔像风箱一样,会张之鼓之,异性看啦,恐怕也将脚底抹油。乌丝千缕,随风飘荡,拂到男人鼻孔里,不但传不了情,恐怕还要连打喷嚏,被疑心患了伤风感冒。只有眼睛可以传情,她只要含情脉脉地向你一瞟就够啦。呜呼,有几个正人君子受得了也。从前战国时代有一位柳下惠先生,坐怀不乱;该事有点蹊跷,恐怕不是那么轻松简单,有暇时当另为文论之,因其太违反人性耳。不过,即令果如宣传家所言,我想那女人一定是个瞎子,她如果用眼睛攻势,不要说柳下惠先生,便是再大的圣崽,和自以为为万世开太平的柏杨先生,都得溃不成军。
眼睛是没有声音的嘴巴,它能说没有声音的言语。嘴巴所能说的,它统统能说;而它能说的,嘴巴只能说其一半;无他,嘴巴只能老老实实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吐,又要考虑措辞,又要考虑音调,又要考虑地点。好比,众目睽睽之下,太太能向其丈夫猛叫“我爱你”乎?大庭广众之中,小姐能向其男友猛喊“昨晚那个吻真销魂”乎?但用眼睛去说则游刃有余。再拥挤的人群,再喧哗的场合,只要飞去一个不容误解的眼神,便等于千言万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其定律性。一男一女,平常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有些甚至不拘形迹的你捏我一把,我搔你一下;看起来有点不妙,其实,说二人不庄重则可,说二人不妙则不可。一旦到了二人正颜相对,在公众场合上,若不相关,甚至理都不理,一切都靠眼睛,那才真正的不妙。男女之间一旦进入“无声”阶段,恐怕就是用老虎钳都难把他们拉开。
诗人形容美女的眼睛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只有眼睛有此巨大威力,想一想原子弹核子弹,以及啥辐射尘,那算老几?洋大人提倡三围,再大的乳房能“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哉?《西厢记》上张君瑞先生受不了的挑逗有二,一是莺莺小姐的脚,一是莺莺小姐的眼也。曲云:“若不是衬残红芳迳软,怎显得步香尘底样儿浅,且休题眼角儿留情处,则这脚踪儿将心事传。”今日穿高跟鞋的玉足,能如此动人心弦欤?又云:“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着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她那临去秋波一转。”呜呼,用不着开口讲话,只那临去时的秋波一转,多少英雄好汉,都被转得轰的一声,头都大啦,何况张君瑞先生一介书生哉。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明眸皓齿
眼睛不但会说话,而且还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人身上也只有眼睛能如此,其他器官谁都没有这种本领。孟轲先生曰:“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亮也;眊,昏暗也。明亮和昏暗的分别,在天候上最容易察觉,用到眼睛上更难得多矣。不过那只是技术问题,原则上固无错的也。一个人一旦倒楣,两眼必然无光,不但无光,而且也有点发呆。记得抗战时,柏杨先生老当益壮,在日本占领区打游击,有一次被朋友出卖,打了个落花流水;乃化装成一小贩,随一群卖私盐的车队逃走,因忧心如捣,一路上真是茶不思饭不想。一个同伴小贩猝然问曰:“客官,我看你像是中央军。”听后吓了一跳,他笑曰:“我可不是皇协军,你放一百八十个心。但你这模样准脱不掉,全队人马,都嘻皮笑脸,只你两眼发直,不是中央军是啥?”我这才恍然大悟,立刻作心中无事状,终于跑出封锁线。咦,眼睛乃一奇异的潜望镜,固可将外面的东西看个清楚,也可将里面的东西泄漏无余。
漂亮的太太小姐铁定的都是“明眸皓齿”,眼明乃第一要义,诗人称之为“秋波”,简直妙极,盖其必须水汪汪,才能发出光彩,才能发出照人光艳;若是枯干得像两粒隔年的桂圆,恐怕什么风致都没有矣,太太小姐不可不知也。《老残游记》上王小玉说书登场那一段,精彩绝伦,她只用她的媚眼轻轻一飘,台下便立刻鸦雀无声,使每个人都觉得她在看着自己,一个靠群众生活的小姑娘,有此一绝招,教人击节三叹。
女人的眼睛宜大,宜明,宜水汪汪,宜双眼皮,有此四者,虽不赛天仙也差不多。但仅有“大”“明”“水汪汪”“双眼皮”,似乎还不太够。柏杨先生曾看到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慧则慧矣,可是那光耀照人的眸子却像飞机上的螺旋桨一样,不停而剧烈地在那里团团转动,不禁屁尿直流。这种女人盖属于绝物之类,避之为宜。不灵活的眸子固使一个女人看起来傻傻的,太灵活的眸子则使一个女人充分的显露其妖。柏杨先生积七十年的经验,有此发现,据实写出,以便读者先生展卷有益。
除了眼睛,女人身上还有一种更奇妙的东西,就是眼泪。
眼睛的力量固然大矣巨矣,不但可倾人之城,而且还可倾人之国,一个爬格纸动物如果被一个漂亮女孩子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恐怕至少要摇头摆尾写十万字的爱情小说和一千首爱情诗。如果换上一个武夫,说不定简直挑起一场大战。当初拿破仑先生在欧洲横冲直撞,别人以为他是为这个为那个,其实他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美丽的娇妻约瑟芬女士。他写信给她曰,每当他想起她的大眼睛,他的仗就打得特别漂亮。
但眼泪的力量,则更为可观。太古时代,虞舜帝姚重华先生翘了辫子,他的两个妻子蛾皇和女英,伤心痛哭,眼泪滴到竹子上,连竹子都起了斑点,这就是斑竹的由来,你说可惊不可惊也。上古时代,吴国灭楚,兵力强大,眼看就要吞为己有,幸有申包胥先生,此公赤手空拳,既没有枪,又没有笔,又没有奇计妙策,但他却有两行眼泪,到秦国一哭就是三天,哭得秦国上下,心烦意乱,不得不发兵为楚复国,你又说可惊不可惊也。
人皆曰眼泪是女人的秘密武器,非也,秘密武器者,必须秘密才算数,而现在哪一个人,包括五岁的男童在内,谁不知道她们这种武器的厉害乎?有一个孩子诘其母曰:“你不是说要爸爸给我买一辆单车乎?”妈妈笑曰:“我说过啦,但他不肯呀,他要你再等几个月再说。”孩子失望曰:“我知道你并没有为我尽力。”妈妈急曰:“我已尽了力呀。”孩子曰:“那么你为啥不像教爸爸为你买皮大衣时,那样哭上一天一夜哩。”这孩子年龄虽小,学问却大。呜呼,女人之泪,谁能抵挡?
眼泪不但可以攻,而且还可以守。其攻也,无敌不摧。其守也,便是原子弹都爆不破。女人要买一件皮大衣,一哭便可得之。女人理屈,只要一哭,也可变成理直。这叫做眼泪逻辑,不可不知也。五胡乱华时汉赵皇帝刘聪先生的妻子靳皇后,美得不像话,可是却偏偏喜欢偷人,以皇后之尊,做出此等之事,简直有点糟,大臣陈元达先生乃奏了她一本,刘聪一看大怒,将奏章掷给她看,靳女士跪在他面前求情,刘聪不允,她只好自杀。想不到自杀之后,情势变卦,刘聪做梦都梦见她“一枝梨花春带雨”,继而一想,俺老婆偷人与你陈元达他妈的何干,乃找个借口把他干掉。咦!天大的忠贞都抵不过女人的眼泪,本来是恨她入骨的,经她一哭,却变成了爱她入骨,这种逻辑,可惜陈元达先生不知,如他也有柏杨先生这么大的学问,一定不去那是非之地捅马蜂窝。
和刘聪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一男人焉,他的妻子也偷人不误,经他发觉,在从前时代,丈夫有权把红杏出墙的妻子砍掉玉头。无奈他乃文明之士,不肯用刀,只逼她上吊,该太太向其母求救,其母教她如此如此。当天晚上,她花枝招展向他求情,书上说,她的两行眼泪均匀而迅速的从大眼睛中滑出,若两行珍珠然,那老儿一见,一把抱起曰:“没有啥了不起,一顶绿帽子压不死人。”绿帽子在本质上是可以压死人的,而忽然竟压不死人,是眼泪使它浮起来,浮得轻轻如叶。
女人眼泪能改变形势,中外皆然,举一件洋大人之事,可触类旁通。美国有一对夫妇,其妻驾其夫刚买来的华贵汽车,撞到一堵墙上,撞了个一塌糊涂,向修理匠请教,问他能不能修理得和从前一样。修理匠曰:“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但我有办法使你不挨丈夫的骂。”急问何法,修理匠曰:“你可把车子拖回家,明天清早,鼻涕一把泪一把和他大闹,问他怎么把车撞成这个样子。”盖这乃彻底的攻心战术,一个男人被这么一闹,其不嗫嚅然自动招认各种罪状者,未之有也。
所以,眼泪乃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亦为男人惟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谁要不服气的话,是他没有碰上过;其劲如狂奔着的火车头,只要碰上,无不身摧骨折。《聊斋》上有一文,题目偶忘之矣,描写一忠贞仁孝份子,听见他的爸爸在对街被贼掳掠,勃然大怒,拔剑而起,看样子要露一手,结果被其妻拉之曰:“亲爱的,你要一死,奴将靠何人?”眼泪一淌,他一想对呀,立刻回转头来,闭关自守,亲爹都放到屁股之后。
天下事真怪,凡是有用场的东西,凡是能赚钱的东西,都有赝品,都有人伪造。名画有假,古董有假,钞票有假,眼泪既如此伟大,自然也有冒牌货。故事书上不是说过乎,有一个阔老恋一个妓女,在妓院中一住就是经年,每逢说要走,她就泪如泉涌,婉转娇啼,感其至诚,不忍去也。可是有一天他忽然恍然大悟,她的眼泪来得何其快耶。乃用一点锅灰涂到手帕上,又说要走,该妓一听,急忙用手帕擦眼,手帕上有妙药焉,擦之自然落泪,想不到这次泪水中和着锅灰,阔老明白是怎么回事,拂袖而去。那位弄巧反拙的名妓张皇失措,急回房洗净铅华,大概这次想到有钱的大爷要走,真的伤心起来,流下真正的眼泪。阔老一看,心中一软,就又住下,据说此公后来床头金尽,被鸨妓联合阵线,乱棒打出,皆此一把眼泪之功。
怎么能在必要时一下子就流出真正的眼泪,可不简单,忠贞分子每以哭示忠贞,女人则每以哭示委屈,她们的眼泪闪电战术,使人甘拜下风。想当年,柏杨先生翩翩少年,向一位漂亮的女孩子表示相思之苦,曾努力压迫泪腺,并用拳以击之,希望泪如雨下,结果一滴也无,反而被她疑心我有偏头疯,从此自知在政治上无前途,在风月场中也无前途也。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倒悬葫芦
三围,乃最严重之物,中国人每曰:“我们中国女人向不讲三围。”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谁说中国女人不讲三围乎?连柏杨夫人白发苍苍,穿的旗袍都是倒悬葫芦式,经常因一分之宽,或一分之瘦,跟裁缝店老板吵得口沫四溅,面目狰狞。阿巴桑尚且如此,年轻的女孩子不问可知。柏杨先生曾屡发牢骚,大骂世风日下,道德沦亡,结果也没有用,该倒悬葫芦,仍倒悬葫芦。
呜呼,胸欲其隆,腰欲其细,臀欲其肥,不仅是于今尤烈,而有其丰富的历史渊源。以细腰而论,便是自古皆然的,在这一点上,中国不愧为文明古国。前已言之,君不见希腊神话中诸美丽的塑像和画像乎,她们的容貌虽过得去(其实以中国人的眼光看,似乎也不见得高级),但其腰则实在没有一点曲线,臃肿得像一个水桶,于是柏杨先生颇为疑心那位为她掀起十三年大战,且屠杀一城的世界美女海伦女士,她的腰围恐怕准是直通而下,不见得会凹进去。如果生在现在,不要说没有男人肯为她洒热血而抛头颅,恐怕连希腊小姐都选不上。
就在洋大人对女人的腰围尚愚昧无知,搞不出啥花样时,中国却是先进之国,已发现这个玩艺,固越细越美。和罗马皇帝尼肉先生同时代的韩非先生,在其大著《二柄》章中云:“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还有别的书中亦有同类记载,像《墨子》《管子》《楚策》均曾提出,且越来越厉害,说他阁下因爱细腰之故,宫女为了取媚,有的简直活活饿死。在美学史上,诚是最辉煌的一页,洋大人再了不起,都得对中国人脱帽致敬。
女人恐惧的东西甚多,如蛇如鼠,如没有衣服向其同伴炫耀等等;但最恐惧的,莫过于腰粗。这和美学有关,也和光学有关,弯曲而下,硬是比直通而下顺眼得多,细细的腰每使男人生出“搂一搂”的胡思乱想,粗如桶的腰则使男人万念俱灰矣。这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特别心理,其他动物则没有焉,象先生追象小姐时,他不管她的腰细不细也,而女人的腰则非细不可,每见太太小姐进餐时只一口两口,实在使人恻然。有一次柏杨先生在宴席上,旁边坐了一位漂亮的小姐,腰细如蜂,乃使人昏迷之腰也。上菜之后,我因难得吃到油大,乃是来者不拒,可是她却自始至终,不过夹了三五筷子,一再劝她再吃一点,她坚称曰:“已经饱啦!”不禁大疑,便是麻雀的胃恐怕三五筷子都填不满,何况人乎?后来宴散,柏杨先生人老而心甚年轻,抢着为她穿大衣,在穿大衣时只听得该小姐肚子里传出咕噜噜一阵雷鸣,其声之大,连堂倌都听得见。此乃甚饥之象,大家相顾失色,主人尤其感到抱歉。但由此可以看出楚灵王的宫女,所以饿死之故。
在美学观点上,曲的总比直的悦目,古人文:“文如看山不喜平”,看文章尚欲其曲,看山亦欲其曲,何况看女人的身段乎?故用力以束之,减食以饿之,都成为太太小姐们最重要的日常工作,这工作干起来比啥都吃力。唇不红,抹一下口红便可;乳不隆,弄个假的扣上便可;眉不细,剃之描之便可。虽不能说一劳永逸,至少一劳之后,几个小时或一天之内,不必再去担心。可是腰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硬是得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中,指出居家必须时时防火,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扔到字纸篓里的香烟头,就可把一栋高楼巨厦烧得不成体统。同样道理,女人必须时时防胖,胖的意义,在太太小姐们讲起来,就是腰粗。跟防火一样,星星之肉,可以燎腰,说不定一块铜板大的肥肉,在肚子里发的热量,就能使脂肪大增,腰窝渐平。所以可敬的女士们不得不随时随地少吃少喝,苦遂在其中矣。柏杨先生顶头老板的夫人,有一天,降贵纡尊,驾临寒舍,老妻紧张万分,努力巴结,向邻居借得咖啡一撮,煮而献之,想不到该贵夫人喝了一口,问曰:“有糖乎?”老妻陪笑曰:“有有有。”贵夫人急曰:“啊呀,我不能喝,糖的热量最大,喝了要发胖(她不说喝了腰粗,乃有修养之人也),换杯冷开水吧。”呜呼,一个女人陷于如此恐惧之境,惨不惨哉?因忆及一漫画焉,上面画着一个狗熊背着一个漂亮女人往山里走,那女人高兴的笑嘻嘻,后面两个傻男人伫立叹曰:“女人们为了一件皮大衣,啥事都做得出。”事实上是不是如此,有关女性尊严,未便置评,但我们可以把这话套起来曰:“女人为了美,啥事都做得出。”古之女人不惜把双脚弄残弄烂,以取悦男人;今之女人心甘情愿的一辈子陷于饥饿状态,其理都是一也。
女人的眼泪可以征服一切:慈母的眼泪有神圣的力量,情人的眼泪有暴君的力量,女儿的眼泪有挖心的力量,无一不所向无敌。但她们对自己的腰却毫无办法,除了饮食的威胁,还有生育的威胁,上帝造女人,在这方面可能是有点心狠手辣。虎魄女士生了两个孩子而其腰仍纤细如蜂,诚人杰也。书上对这个现象有解释曰:一半是她保养得好,一半是靠她的运气。有些天生的尤物,硬是得天独厚,可惜这种尤物大半都得靠自己保养。毛姆先生有一篇小说写他自己年轻时一件丢人砸锅的事,他阁下那时穷得响叮当,倾其所有积蓄,请一位如花似玉吃馆子,他以为她为了保持三围——其实也就是保持纤腰,一定不敢多吃。谁料到该雌竟然是一头饿猫,左来一碗,右来一盘,她一面吃,毛姆先生一面心跳如捣的暗中计算口袋里的钱。后来,毛姆先生说,上帝终于替他报了仇,五年后再见她时,她已圆圆的像一个脂肪球。
对女人的惩罚莫过于使她腰粗,跟女人有不共戴天之恨者,不妨在这上下点功夫,诱其吃之喝之,看她的腰一天比一天发达,那就够啦。
腰,可以说是一种人欲其细,天欲其粗的东西,好像上帝整天啥事也不干,坐在祂的宝座上,只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界芸芸众生中女人的中间地带,动不动就教她们肥之粗之。一对婚姻美满的夫妇,如果再卜下一辈子的姻缘,差不多男的都恒愿为男,女的也都恒愿为女。然而女的仍有苦恼,此苦恼不是月经,也不是生育,而是腰围,假使有人能写“保单”,保证其腰不粗,恐怕都要去当女人矣。呜呼,“杨柳小蛮腰”的身段,扭来扭去,婀娜多姿,不要说摸之搂之,就是在街头看看,心旷神怡之余,再去力疾从公,势必也事半功倍。
腰的两大威胁,前已言之,曰饮食,曰生育。君不见英国女皇依莉莎白二世加冕典礼乎,万事俱备,无一不妥妥当当,偏偏她的腰不争气。盖以女皇的待遇,据我所知,总比中国的公教人员要好,我们三年都难沾唇的牛奶鸡蛋,看样子她天天都有得吃;再加上已经生了两个孩子,她既没有虎魄女士那种天赋腰权,而肚子膨膨然,祖传下来加冕时一定要穿的那套蟒袍,就硬是穿不进去。无可奈何中,只好减食,几乎有三个月时间,只吃白开水和少量的橘子汁,以及一点面包。要是换了我这个穷措大,真是宁愿顿顿吃饱,干女皇不干女皇都无所谓也。
减食是使腰细的治本良法,于是,贪口福的女人有祸啦,上帝必使其腰发生巨变。除了减食,尚有治标之术,那就是以帛束之。《飘》那个电影上便有这个镜头,美丽的郝思嘉小姐一嫁、二嫁、三嫁,生了三个孩子之后,教她的嬷姆为她用白绫勒腰,怎么勒也勒不下去,急得她跳高,嬷姆满头大汗曰:“小姐,不行啦,纵把腰勒断,也勒不到当小姐时那模样啦。”这真是当女人的惟一悲哀,无怪法国女人,硬是不肯结婚,或是结了婚硬是不肯生育也。盖生育是毁灭女人纤腰最残酷的武器,太太小姐,以提高警觉为宜。
女人束腰,有很大的学问,傻男人们以为一定都是郝思嘉小姐的形式,其实那是美国南北战争时古老的干法;连武器都从彼时的铁铸古炮,进步到而今的原子弹核子弹,更何况区区一腰乎?腰本来不细,以帛束之,几层下来,跟原来的差不多矣。十年前有以弹簧束之者,弹簧,是客气话,其实是铁丝,不过细一点,外表美一点而已,其硬绷绷如故,好像造纸公司用钢条裹轧纸张一样,只听喀喀嚓嚓一声,勒了个结实。这几年则进步为尼龙的矣,勒上去之后,在外面一摸,好像啥也没有,而且因箍得太紧之故,且软软如棉,其妙真是难言得很也。赝品赝到如此程度,这世界上,当一个未婚男子,似乎也不太乐观。
不过,任何力量都有其极限,无限制的使用,未有不自食恶果者。女人固可用眼泪把男人摆布得晕头胀脑,服服帖帖。但你如果动则用之,恐怕日久就会不对劲;盖妻子的眼泪,往往是丈夫的罪恶,当一个男人每一行动都惹女友或娇妻泪洒空庭,积久了老羞成怒,恐怕非反叛不可。太太小姐,慎之慎之,莫辜负柏杨先生一番教诲。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耳朵的灾难
西洋人曰:发明火的人,是大智慧的人。其实,发明往女人耳朵上挂东西的人,更是大智慧的人。那位先生真了不起,试想人身上还有别处能挂得住东西耶?只有耳朵,似乎专门为挂东西而生。女人之妙,于此又得一证明,对自己身上一草一木,一丘一壑,都加利用,能隆者隆之,能束者束之,能描者描之,能挂者挂之,真是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
耳环何时才有,历史家没有考证,未便瞎说,但总跟古代抢婚之风有关。呜呼,古时的男人真有福气,看上一位漂亮小姐,用不着介绍,用不着恋爱,也用不着请她看电影跳舞,更用不着辛辛苦苦写情书,亦用不着天天担心她去美国。只要拿刀拿枪,呼啸而去,捉将过来,像我们现在穿鼻拴牛一样,用铁环穿耳锁之,她便一百个不愿意,都逃不出手心。惜哉,到了后来,男人地位渐渐没落,女人不但没有被抢被拴的危险,反而把男人踩到脚下。但为了表示她的娇弱温柔,仍照旧弄个玩艺戴之,使男人悠然怀古,以便死心塌地的被踩。
女人在其俊俏的脸蛋两旁,戴上耳环,戴得得法,能使男人忽冬一声,昏倒在地。《长恨歌》上曰:“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步摇者,耳环也,等于现在的“车站”,将动词当名词用。杨玉环女士真有一手,沐浴既罢,赤条条的立刻就上了牙床,一丝不挂,玉体横陈,只戴着勾魂魄的一副耳环。此情此景,使李老儿的头轰然而鸣,连早朝都懒得主持啦,你说耳环的力量大不大也。
戴耳环乃是一门极大学问,杨玉环女士在这方面,恐怕一定受过特殊训练,否则不致把李老儿搞得国破家亡。不过,耳环永远只是一个配角,脸蛋才是主角。圆圆的脸蛋,如杨女士那么丰满,(“丰满”,意即肥胖,可是你如果对小姐太太曰:“你肥啦”“你胖啦”,后果堪虞。如你曰:“你丰满啦。”她准又笑又乐。)圆圆的脸,宜戴长型耳环——不长,它能“摇”乎,它能把唐朝江山摇垮乎?长长的脸,如赵飞燕女士,宜短型耳环,否则圆脸短耳环,岂不衬得横过来,长脸长耳环,也岂不衬得越发其长乎?不过天下事也很难说,尤以女人的化妆为然,也有圆脸短耳环,长脸长耳环,看起来十分美者,盖耳环是配角,单独好不起来,亦单独坏不起来也。
听说洋大人之国最近又有新发明出笼,耳环中装着豆粒大电池,可发十分之一度粉红色温柔的光焉,在黑暗中能隐约看出太太小姐的粉颊。将来舞会也好,情人约会也好,不需要灯火,亦不必暗中摸索,就可把她阁下半推半就的模样摄人眼帘。增加情调,莫此为甚,特隆重推荐于此,以便后生小子,有志淑女,急起直追,盍兴乎来。
昨天下午,接到台北余淑英女士一信,对穿耳之学,有所阐明,身受身感,比作为一个男人的柏杨先生,刻骨镂心得多矣。介绍于后,以供国人垂鉴。
余女士曰:“在我记忆中,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请外祖母来替我们姐妹穿耳。在大人软欺硬吓之下,先把耳朵搓得热热的,然后用冰冷而尖锐的针猛的刺进,像刺到心上一样,痛得大声哭叫,想逃又被大人紧紧的连手带头抱住,简直无法挣扎。停会第二针又穿进另一只耳朵,比上次更痛,哭没有用,逃又逃不走。我的妹妹倒是逃了,还是被抓回来强制执行。然后一根线穿到耳孔,慢慢的伤口收缩,变成一个小洞,再戴上一副小金耳环,俗不可耐。”
穿耳经过,大致如此,问题是五六岁的小女孩有些还在吃奶哩,根本不知美为何物,所以乱叫乱闹。如果是十七八岁大姑娘,便是痛死都会认账。然穿孔之后,一定要戴金耳环,盖据有学问之人言,戴其他金属的耳环,如铁环铜环,往往使伤口三五个月都不痊愈,或者是虽痊愈矣,却把耳环也长到上面,使人哭笑交加。余女士的令嫒现在不是也穿了耳孔乎,务请严重参考。
余女士又曰:“在学校里受尽同学的讥嘲:‘乡下人上课戴耳环!’后来上中学,因学校规定不准戴,因之一直到现在,我始终不戴耳环,但是此疤在耳朵上不能消失,像在我心上不能消失一样。”
“时尚”的力量,真是大矣巨矣,而且也有点莫名其妙,我想余女士年纪不大,而又偏偏的碰上那个不准戴耳环的“美的反动时代”,可谓运气不佳。君不见现在又流行戴耳环了乎?几乎无人不戴,连幼稚园的小学生,都被穿得血流如注。说到此处,真是时代不同,现在女孩子们进步得多了矣,我的邻居有一个小女儿焉,年约六岁,在幼稚园读大班,其家长于上月特地请了一个硬心肠的女人穿之,我在侧考察,不觉心惊肉战,以为她定要大哭一场,却料不到该小女孩乖乖的像嘴里含着巧克力糖,一针下去,不但不哭,面部反而严肃得跟正在加冕的女王一样,连哎哟都没有。后来一不小心,竟然化脓,但迄今为止,她仍哼都未哼一声。咦,你说这年头怪不怪哉。从前女孩,要到十七八岁才知打扮,而今女孩,会说话便知打扮矣。余女士如果有兴趣,不妨到左邻右舍察访察访,准吓一跳。
其实,我想根本用不着左邻右舍察访,仅只在令嫒身上,便可有惊人发现。
余淑英女士又曰:
“事隔三十年,我的大女儿,她就读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她问我:‘妈妈,同学们都穿耳洞,戴耳环,请你也替我穿吧。妈妈,台北市最流行的玩艺儿呢,你不是也穿过吗?’我不觉呆了。”
余女士之所以发呆,是由于没有学问之故,假如有柏杨先生的学问,恐怕连眼皮都不抬一抬。盖女孩子为了美,不要说穿耳孔,更可怕的怪事都敢去干。其中有道理乎?当然有道理焉,那就是令嫒那一句“最流行”三字;人家都穿耳,我也穿之;人家都描眉,我也描之;人家都缠足,我也缠之;彻头彻尾一窝蜂。西藏有一种牦牛,凶猛蛮横,连老虎都不怕,每逢外出,成百成千,成群结队,由一老牦牛领导。它东,则众牛东之;它西,则众牛西之,从没有一个家伙问问底细的,一旦它失足栽下悬崖,全体也都照栽不误,你说它们可怜乎?它们还说女人可怜,盖女人对美的盲目,比群牛对老牦的盲目更甚。
余女士接着曰:“我想阻止她,没有成功,偷偷叫别人(花钱上所谓美容院)去穿。结果耳朵发炎,烂了快两个月,耳朵洞因此也塞满。我想她一定因此罢休,我的天,谁知道她一天返家,把头发盖在耳朵上,我觉得很奇怪,仔细一看,原来又有线穿着,的确伟大。”
其实在自残运动中,穿个耳孔算啥。柏杨先生年轻时,正逢载湉皇帝坐龙廷,有些太太小姐们为了使脚更小,竟亲自动手用碎磁片在自己的脚趾脚心上猛割,一面猛割一面哀号,一面哀号而仍一面猛割,家人邻居围观,啧啧赞叹之声,可闻十里;盖痛苦不过一时,可夸耀者终身也。辛弃疾先生有《念奴娇》词曰:“闻道绮陌东头,行人曾见,帘底纤纤月。”山西大同一带,每逢新年,有小脚展览会,家家在大门悬挂布帘,妇女坐在布帘之内,在布帘底下露出她那已腐烂成肉干的“纤纤月”臭脚。称之为“纤纤月”者,因骨折之故,非弯如月,弯如弓不可也。由男人评为“金莲”,评为“盈握”,比现在在耳朵上穿个洞,更不可一世。
余女士最后曰:“我每天下班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博爱路一带,首饰摊林立,顾主穿梭不绝,我曾看见一位太太,年纪比我大得多,也照样站在首饰摊边,被卖首饰的小姐,拧着耳朵,用手搓着,然后用针穿进去,待完毕后,老人家勉强扮着笑脸对围着的人说:‘一些不痛,一些也不痛!’真的吗?她自己知道,我也知道。我也曾看见一个妇人带了两个女孩子,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也替她们强制执行。”
上了年纪的人硬赶时髦,为了爱美而发疯,谓之“老来俏‘,柏杨夫人虽然高龄,同样有这种毛病,上个月也穿了耳孔,不足怪也。盖穿耳孔不比奇装异服和抹脂涂粉,只增其美,不增其丑。
最后,特别介绍电影明星沙沙嘉宝女士一句话,她曰:“年轻的太太要有诱惑其丈夫之术。”这术是啥?沙小姐曰:“我每天晚上上床,都是一丝不挂,而只戴耳环。”呜呼,她真是杨玉环女士的忠实信徒,对一个妻子而言,穿啥戴啥,无不碍手碍脚,只有耳环例外,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此中有了不起的学问,不可言传。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胫链之用
西洋女人有一种毛病,不但影响其腿的美,简直使全身的美都受影响,那就是她们的汗毛太多,汗毛孔也太粗。前年(一九五九)在美国有玉女之称的电影明星伊莉莎白•泰勒女士,经过香港,围观者甚众,一致评曰:“美是绝美,无可挑剔,只是汗毛太多太粗,不像玉女,而像毛女。”这句话不是一人之言也。
洋大人一过二十岁,男的便拼命长胡子,女的则拼命长汗毛,汗毛实是洋女人的顽强大敌,化妆品中惟一对中国女人无用场的,就是剃腿毛的小刀。面对着汗毛众多的洋女,不小心细看,还以为她们穿着毡袜子哩。然怪也就怪在此,愈长则愈剃,愈剃则愈长,恶性循环的结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咏西洋女人汗毛之诗也。而中国女人却是另一个境界,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那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链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链焉,我们姑称为“胫链”,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惟恐怕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链,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链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链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于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有一链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的戴,女人是自动的戴也。
胫链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链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炼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顿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链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征性的胫炼,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链,其链甚美,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脚太肿,其浑身的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胫链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如果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于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于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想当年刚果共和国便是被这种四角裤搞得天下大乱,奸淫烧杀,惨绝人寰。黑人大兵对前往采访的合众社记者曰:“那些白种女人都是贱货,整天露着大腿,勾人上火,有机会当然放她们不过。”这就是四角裤惹出的奇祸。其实,凭良心说,不要说是刚果,便是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华民族,见了四角裤,不雄心勃勃者几希。
(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于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的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你说看见欤,并看不完全;你说没看见欤,玉腿却硬是往你眼眶里塞。盖洋人只是性感,中国这种露腿之法,还是一种艺术。
女人的腿不仅性感,不仅艺术,而且具有天下最顽强的抗寒力。君不见,再冷的天气,太太小姐们上半截拥重裘而戴皮帽,下半截仍是夏天时的老样子,顶多穿一双莫名其妙的玻璃丝袜。那丝袜不要说御寒,便是连一口气恐怕都御不住,想必是亚当先生当初造夏娃女士时,对她的玉腿,用的是特别材料。因之柏杨先生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上一个条陈给标准局,申请御寒良法专利。盖将来万一北极大战发生,三军将士在冰天雪地之中,对敌人作战,岂不指堕肤裂,在那零下十度甚至八十度地区,连头都会冻掉,汽油都会冻冰,大炮都会冻缩;拿破仑和希特勒便失败在那上面,可不哀哉。然而只要采用柏杨先生的妙法,包管暖和如春,士气大振。无他,把女人的玉腿砍掉,剥其皮制成手套、耳套、皮袄、皮靴,使兵老爷穿之戴之,再冷都不在乎。此项专利一经核准,柏杨先生就可捞上几文,以后就不再写稿啦。
问题是女人的腿不怕冷,出自先天者少,出自后天者多,柏杨先生在东北时,隆冬零下二十度,洋女人照样光着其腿,中国女人看到眼里,心里发痒,也跟着光之。于是,有一天,我那个漂亮的侄女儿回家,飞奔进屋,双手乱捶,落泪如雨,口中哎哟哎哟,念念有词曰:“冷死啦,冷死啦。”脱袜视之,果然青斑累累。呜呼,洋女人出则汽车中有暖气,入则房间中亦有暖气,只上车下车的几步路,单薄一点,没有关系。中国女人怎有资格效法乎哉。硬讲摩登的少女少妇,到了老年,准得“寒腿”之疾,咦,何苦来也。
女人穿袜,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发明穿鞋,已是了不起的贡献,发明穿袜,则其贡献更大,盖穿鞋只不过是为了护肤御寒,穿袜则进了一步,同时还为了美感,为了性感。李白先生曾有咏赤脚的诗曰:“六寸圆肤光致致”,惜哉,这首诗竟成了千古绝唱,李白先生之后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再没有提到过女人赤足矣。这不是以后的作家不如李白,而是女人都把脚装到袜子里去,想咏也咏不出来也。
袜子对女人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偷情。想当年南唐皇帝李煜先生跟他那美貌绝伦的小姨幽会时,小姨为了躲避姐姐耳目,乃“刬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试想她纤手提着高跟鞋,用穿着玻璃丝袜的玉脚,一步一步,慢慢下楼,这种镜头,用不着她真的“一晌偎人颤”“教君恣意怜”,便是想一想都会发羊癫疯。
古袜与今袜有其本质上的不同,从前的袜是穿到脚上,如今的袜则是穿到腿上,古袜顶多高到脚踝,今袜则像抗战时的物价一样,扶摇上升,直抵大腿。如果将小周后“刬袜下香阶”时穿的那双香袜,拿来和目前流行的丝袜比较,一个短如一块砖,一个高如摩天大楼,不可同日而语。人类各方面文明固然都进步得很快,但像袜子这样一下子进步到如此程度,恐怕数得上第一。
(柏杨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古话,那时的女袜直抵大腿,柏老已经惊为奇迹。现在八○年代矣,“裤袜”出笼,直抵腰窝,真不知伊于胡底,谨此鞠躬。)
鞋也、发也、耳也、眉也、乳也,既然都有花样,袜子自不例外。抗战之前,流行麻纱袜子,依柏杨先生老脑筋之见,麻纱袜子紧包玉腿,可以说集天下之至美。但玻璃丝袜兴起之后,麻纱袜子像义和团遇到八国联军,不得不全军覆没。现在如果再想找一双麻纱袜子,真得费点功夫。记得玻璃丝袜初流行时,我在重庆,一个女学生来访,蒙其告曰:“玻璃丝袜是透明的,穿了跟没有穿一样。”言毕指其玉腿以证明之,不禁大惑——此惑至今未解,既然穿了跟没有穿一样,则又何必穿之耶?女学生又言,玻璃丝袜最容易破,动辄得咎。她告辞之后,我一夜都没有睡着,盖我住在山顶,她拾级上下,不知道她的大拇脚趾头把她那穿了跟没有穿一样的袜子,戳了个洞没有也。
我这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一直到今天,太太小姐们穿玻璃丝袜时,都好像如临大敌。即以老妻柏杨夫人而论,每一出街,她老人家仅穿袜就得二十分钟,先将袜子恭置案头,再戴上手套,然后再像捧眼镜蛇一样,把它捧到面前,细细翻转,慢慢往腿上细套,屏声静息,惟恐怕出气稍微一粗,跳了线也。盖玻璃丝袜断虽不易,一旦跳了一根线,便面目全非。除了用指甲油涂之,暂保现状外,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缺点不改进,三天一修,两天一织,钱去如流水,对作父作夫的人而言,真是一大灾难。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袜缝哲学
有钱而不用钱的人,遇事穷兮兮。想用钱而没有钱可用的人,遇事也穷兮兮。这两种人岂不是相同乎哉?曰:现象上相同,盖都是穷兮兮也,但实质上却不相同,一则是自己的安全感不同,二则是社会上的观感不同。再吝啬的富佬,到处都有人拍他的马屁,希望拍出几滴油水来;而再慷慨的穷光蛋,绝不会有几人看重他也。
玻璃丝袜也是如此,穿了既然跟没穿一样,何必穿之耶?虽没有穿却假装穿啦,岂不是也可以乎?跟上面举的那个例子仿佛,现象上可以,实质上有其不同之处。玉腿上巨大疤痕,像牛痘、像疮痂,玻璃丝袜固掩盖不住,但玉腿上小的疤痕,像搔伤,像小疖子,玻璃丝袜却是可以净化它们,看起来光洁无瑕。
太太小姐们一年四季暴露其腿,恁凭风吹雨打,和胸和臀相比,腿真是倒了大楣。北方不必讲矣,即令台湾,到了冬天,因斲丧过度,玉腿上往往会浮起一层皮屑,观之如霜,用手摸之,随指而落。如果穿上玻璃丝袜,则这种毛病便谁也看不见矣。且袜子颜色发亮,穿到腿上,光鉴照人。呜呼,修长而光鉴的玉腿,便是上帝的杰作。
前不是引用过圣人之言乎:“心中正,则眸子了焉,心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柏杨先生套之而以言玉腿,曰:“女人整齐清洁,则袜缝直焉,女人窝囊懒散,则袜缝歪焉。”玻璃丝袜上那一条缝,重要之极,穿得再漂亮再华贵,如果她的袜缝曲曲弯弯,甚至扭到前面去啦,奉劝男士,远之为宜。我敢用一块钱打赌,她的内衣准脏得可观;而她的家庭和卧室,也准乱七八糟;作丈夫的每天恐怕都得张牙舞爪,杀条血路,才能冲出去上班。
玻璃丝袜已流行了二十年,最摩登的一种已将袜缝取消。咦,古人云,天衣无缝,今天真正做到了此点,而且缀以亮晶的珠子焉,挂以晃荡的穗子焉,别的样子似乎也在陆续出笼。关于这一点,女人的警觉最高。邻居有母女二位,一天女儿回家曰:“现在流行黑袜子啦,今天看一位同事穿着,漂亮得很,问她那里买,她说是从香港带来的,快托人呀,妈!”该老母是不是马上就坐计程车去拜托亲友,我不知道,只知道第二天该女儿回来,手执黑袜叫曰:“那死女人骗我,街上有的是,二十块钱一双。”
黑袜是不是较肉色而透明的玻璃丝袜更性感,目前还在未定之天,不过我发现男人们见了裹住玉腿的黑袜,似乎都要多看一眼,这对女人是一种鼓励,且等着瞧可也。
臀,音“屯”,不音“殿”,然而很多人硬是念“殿”,足证他对屁股没有研究。臀者,指腿之上背之下那块肥肉而言。译文言为白话,像译“溺”为“尿”,译“欲”为“要”,译“至”为“到”,译“舆”为“轿”,译“冠”为“帽”,都比原文显得亲切,只有译“臀”为“屁股”,却似乎有点邪门,尤其用到女人身上,不够尊严,真是教柏杨先生为难得很也。
中国人的屁股,有二大功用,一是坐之,一是挨官老爷的板子。民国以来,后者免去,展览的机会被剥夺,地位遂一落千丈。但女人对之却另眼相看,渐渐的成为美的主角。盖三围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屁股占其一焉。假使屁股瘦而且小,恐怕胸脯再大,也没有用。《易经》上有言曰:“臀无肉”——屁股上没有肉,为不吉之兆。为不吉者,具体地说,便是不够漂亮,缺少魅力。既没有人请看电影,也没有人送项链,甚至没人求婚,自然吉不起来。当然,除了审美观点,屁股大小,还象征骨盘大小。骨盘太小则不易怀孕,不易生产,一个没有子女的女人,不要说在五千年前,便是在今天,如不速谋对策,恐怕亦很难吉之的焉。
柏杨先生不是生理学家,不懂男女在走路时,为什么先天的就有很大差异。古时有很多女扮男装的故事,像《龙凤再生缘》的孟丽君小姐,扮成男人,官拜宰相之职;花木兰小姐更是叫座,代父从军,把洋大人打得落花流水。别的方面不说,仅只在走路上,我便怀疑她们有啥办法不启人疑窦。孟丽君小姐当然是假的,至于花木兰小姐,似乎确有其人。而男人走路,其直如松;女人走路,左扭右扭,左突右突,若刚下过蛋的鸭子然,一眼都可看得出来也。
前数年有一个电影,曰《飞瀑怒潮》,其中玛丽莲梦露女士走路那个镜头,曾风靡了不少男子汉。玛小姐在那个镜头上,背向观众,向前走去,她的屁股在包得紧紧的窄裙(中国则是旗袍矣)的里面,左右摆动,其扭之剧,其拧之烈,其旋转之猛,其幅度之大,臭男人看啦,连喉咙都要发干。
于是,乳欲其隆,有义乳。臀欲其隆,则自然有假屁股焉。有些电影明星游泳时都戴着义乳假臀,自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亦可看出男人对女人要求之苛。好在这两处都是禁地,即使是电影明星和名女人,也不是每个人都可实地考察的。真真假假,无从证实。不过我真为屁股叫屈,坐的时候固受最大压迫,走动的时候又得拼命摇晃,以便男人欣赏,实在太辛苦了也。
称臀为屁股,在潜意识上,觉得不太高雅,我们可以问太太小姐曰:“你的臀围多少?”她不会以为忤,假使我们问曰:“你的屁股多大?”则有吃耳光的危机。不过,耳光再厉害,屁股仍是屁股。
从前的裙子,裙底甚大,中世纪以前,西洋女人的裙子更大得可怕,必须时时提之。在如此这般的裙子之下,再伟大的屁股都无法发挥威力。而今宽裙子渐渐绝迹,变成窄裙子矣;中国旗袍的下摆也小得要命,和窄裙的功用一样,其目的就是为了要使屁股亮相。
俗称“臀无肉”的女人,就是“没有屁股”的女人,非科学上的没有屁股,乃艺术上美学上的没有屁股也,窄裙旗袍乃没有屁股女人的大敌,穿到身上,看起来清汤挂面,使人叹息。柏杨先生有一个朋友,前去参观中国小姐选拔,开了眼界之后,回来告人观感,有警句曰:“她们硬是漂亮,身材亭亭玉立,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大哉斯言,一个女人的身材如果成不了葫芦,而成了橄榄——当中腰围粗,两端胸围和臀围细,那就简直他妈的也。
中国文学作品对女人身上任何地方,包括鼻子耳朵,都有或多或少的描写吟咏,独对屁股无之,一则是道貌岸然的人太多,一则也是女人对它保守得太机密。眼不见,心不烦,根本看不见它,灵感也就无从产生。而今既已登大雅之堂,则行且见巨臀与双乳齐飞,屁股与面孔一色,《飞瀑怒潮》那一段不过是刚刚滥觞耳。
为迎合人类爱美的特性,各地都有美容院整形院之设。你是个单眼皮,他可为你双之。你的鼻子低,他可为你高之。你的乳房小,他可注射一种药剂为你鼓之。医的好医的不好,那是另一回事,但女人们如欲在玉体上加以美化,总有医生可找。只有屁股,跟台湾的“看天田”一样,一切全凭老天爷做主。教你“臀有肉”,是你的福;教你“臀无肉”,是你的命。迄今为止,尚未听说有隆臀之术者,可不悲哉。义臀虽可治标一时,外表上露一手,但心里总有缺陷,总不如根本治疗为宜也。
属于美容的任何手术,都有其越治越糟的危险——柏杨先生年高德劭,见得多矣,很少有好结果者,例子太多,写三天也写不完,且可能被美容医师一状告到衙门,故不再详赘。究其原因,是病人不肯和医师合作乎?像医师吩咐不可吃辣椒,病人硬是非吃不可乎?曰:非也。然则是医生饭桶,只知利用人性弱点乱搞钱乎?曰:亦非也。盖任何一个为美而动手术的人,死都肯干,绝不敢对医生的话大意。而再坏的医生,无不望病人痊愈,无不望猪八戒都能变成赵飞燕。
问题似乎在于,所有需要动手术的地方,全都属于高级细胞,移植困难,痊愈不易。我想将来隆臀之术流行,准不会出什么乱子,无他,屁股上的细胞乃低级细胞,即令有什么毛病,亦可消于无形,不知道有没有人考虑挂个招牌,专门医太太小姐的屁股,包管既无危险,而又利市百倍。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分握之摸之吻之
吊古战场文曰:“如足如手”,实际的意思是“如足与手”,手足相连,模样儿相似,其代表的气质亦相似。脚不常见,手则经年累月露在外面,和门牙一样,掩也掩不住,盖也盖不久也。
脚有鞋袜,手则有手套,其功用在于保护,亦在于藏拙。再不美观的脚,除非大趾骨太大,否则塞到高跟鞋里,再配上粗细均衡的小腿,立刻令人倾倒。玉手自然也是如此,手套功能虽不比鞋袜,但其增加女人之美,则固一样的也。仔细研究起来,女人手套的花样不亚于女人鞋袜的花样,有夏天戴的白手套焉,有冬天戴的黑手套焉,有春天戴的黄手套焉,有秋天戴的红手套焉,有统子可到腋窝,跟玻璃丝袜一样的长手套焉,有只到手心似乎只是“指套”一样的短手套焉,有四指合而为一的棉手套焉,有露孔露洞,玉肌斑斑外泄的花手套焉,有五光十色,上边满布晶晶珠子的富贵手套焉。
手套在事实上没有袜子那么普遍,但是有钱有闲,或注意美感性感的太太小姐,对自己身上从不放松一点,玉手之保护及美化,自不能例外。既不能例外矣,一双一双又一双买将起来,今天见邻居有一绣花者,妒火中烧,非买双绣花的不可;明天见同事有一貂皮者,醋意上冲,也非买双貂皮的不可。手套虽是小小之物,其开支也够瞧的。
手套的妙处在于戴之的刹那。再漂亮的玉手,你拉过来看之摸之,可乎?——咦,会相面的朋友有福啦,一位道貌岸然的家伙,朱熹先生的门徒也,一向都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但他一见了美丽的女人,不管她是太太也好,小姐也好,其相面之术,就突然爆发,非义务为她效劳不可。于是,该太太小姐端坐如观音,且为了不失礼或忍俊不住的缘故,杏脸往往还含微笑,该圣崽除了猛看一通之外,还用手猛抚其香腮曰:“有福!”猛按其前额曰:“有福!”然后拉住玉手,猛揉猛掐,猛玩猛捏,曰“聪明”,曰“仁慈”,曰“刚强”,曰“明年可去美国”,曰“后年定嫁菲律宾华侨”(太太则有离婚再嫁的可能)。于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普通情形下,猛拉玉手而观之,其可能不限于吃耳光,恐怕还要闹到警察局,有大名上报的危险。但只要她备有手套,看她熟练的戴之的表情,照样可以过瘾。当其要戴之时,玉掌徐徐展开,纤纤焉,白白焉,尖尖焉,再徐徐插入那该死的玩艺之中,观众在侧,如果没有点哲学修养,恐怕真要跳将起来,握之吻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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