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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綠色經濟的困難及建議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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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支持普洱綠色經濟發展的實踐及成效
(一)金融支持特色農業發展迅速,綠色農業品牌逐步樹立普洱是農業大市,農業人口占全市總人口的86.7%,山區面積占總面積的98.3%,是典型的以農業為主的地區。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發展生態、綠色的特色農業,是普洱建設國家綠色經濟實驗示範區的重要內容。截至2012年末,全市涉農貸款餘額158億元,同比增長19.4%,新增涉農貸款24.6億元,占全部新增貸款的48.5%,全年累計向茶葉、咖啡、生物藥、煙草、蔗糖、蠶桑、橡膠等特色農業發放貸款38.6億元,貸款餘額26.7億元,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支持了普洱優勢特色產業的發展和綠色農業品牌的樹立,成功開發出了「帝泊洱」茶珍、「愛伲咖啡」、「佳浩繭絲」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綠色農業產品。以咖啡為例,普洱市已成功註冊了思茅咖啡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思茅小粒種咖啡」已經成為國際公認的品質最好的咖啡,通過金融機構「公司(合作社)+農戶+信貸」金融服務模式的支持,以及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農民種植咖啡的積極性空前高漲。2012年全市金融機構累計向咖啡企業發放貸款8.1億元,有效解決咖啡種植、收購、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的資金需求,為普洱咖啡走出普洱、走向世界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金融支持園區經濟初見成效,優勢產業更加鮮明工業園區是普洱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是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加快工業園區發展,有利於培植壯大產業經濟,形成特色突出、帶動力強的產業集群。全市金融機構堅持以支持新型工業化發展為核心,推行扶優扶強策略,努力做大做強支柱產業、骨幹產業,支持天士力生物茶科技、福通木業、愛伲農牧、大唐漢方製藥、佳浩繭絲綢、瀾滄江啤酒等一大批入園重點企業、龍頭企業發展,助推普洱茶、林產加工、咖啡、生物製藥、蠶桑、綠色食品等綠色產業集聚園區的基本形成。截至2012年末,園區內已建成4個金融機構網點,累計向園區發放貸款3.48億元,支持園區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園區內企業貸款餘額29.4億元,同比增加8.3億元,增長39.4%,高於各項貸款增幅21個百分點,支持園區工業發展結構更趨合理,產業鏈的輻射效能更加明顯。2012年前三季度,全市工業園區累計入園企業255戶,完成工業總產值63.9億元,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42%,同比增長103.8%,財政一般預算收入2.4億元,同比增長52.5%,實現利潤0.94億元。普洱市工業園區已發展成為雲南省40個重點工業園區之一。
(三)金融支持林業發展方式轉變「,森林普洱」建設成效顯著2009年以來,普洱市金融機構圍繞建設「森林普洱」,構建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和生物基因庫,打造現代林產業基地的發展目標,積極支持低效林改造、特色經濟林種植和林下資源開發,形成了以「林紙為龍頭,林板林化為兩翼,林下資源開發為一體」的林產業新格局,森林產業體系更加鞏固,截至2012年末,全市林業及林產加工企業貸款餘額27.3億元,同比增長20.1%,累計發放24.8億元;林權抵押貸款餘額19.3億元,惠及2281戶林農和林企,業務開辦以來累計發放林權抵押貸款51.1億元,餘額和累放數穩居全省首位,有效緩解林業融資難題,使傳統林業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目前,全市森林覆蓋率達67%,森林生態總面積居全省第一,累計完成低效林改造面積101萬畝,以茶葉、核桃、橡膠、咖啡為主的特色經濟林種植400萬畝,以石斛、砂仁、草果、茯苓等為主的林下資源開發10萬畝,實現了林紙、林板、林化和林下資源利用的產業化開發。
(四)金融支持文化旅遊產業穩步發展,城市品牌效應初步顯現普洱市具有區位、氣候、生態、資源、普洱茶文化和邊疆多民族文化的比較優勢,發展文化旅遊產業潛力巨大。文化旅遊產業已成為普洱經濟新的增長點和支柱性產業。全市金融機構緊緊圍繞把普洱建設成為國際性旅遊度假休閒養生基地的戰略目標,不斷加大對文化旅遊產業和重點旅遊養生建設項目的支持。2012年,發放文化旅遊產業貸款2.6億元,重點支持了景邁芒景、惠民柏聯、景蘭等一批景點景區、高端酒店以及廣電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成功打造了一批有效益、有知名度的旅遊精品項目。近年來,慕名前來普洱觀光旅遊的遊客越來越多,各界人士也對普洱的發展表示出濃厚的興趣,並給予高度的稱讚與肯定,為打造「中國著名、世界聞名、世人矚目」的普洱國際品牌和「妙曼普洱、養生天堂」的城市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五)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成效顯著,政銀企合作進一步深化縣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全市經濟發展的大局,而融資難問題是長期以來制約縣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瓶頸,因此,深化銀政企合作、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是建設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的重要舉措。通過積極探索和不斷創新,普洱市建立起了「市級牽線搭橋、縣級對接搭台、銀行企業唱戲、合作共贏發展」的縣域經濟銀政企合作新模式,目前已在四個縣(區)成功舉辦了銀政企合作座談會,共與290餘戶中小微企業及項目簽訂意向合作貸款74.8億元,截至2012年末,實際到位資金65.3億元,履約率達87.3%;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138.3億元,同比增長41.6%。另外,為推進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建設,普洱市政府還聯合省政府金融辦成功舉辦了「金融支持普洱行」系列活動,省市兩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普洱市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未來五年,將有望為普洱發展投入信貸資金822億元,為普洱綠色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六)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社會誠信體系初步形成如果說金融是普洱綠色經濟發展的血脈的話,金融生態則是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建設的根基。伴隨著金融生態建設越來越成為主流取向,金融生態已逐漸成為檢驗各級政府執政能力和金融支持程度的重要指標。2011年以來,普洱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陸續出台了《關於建立林業金融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關於建立普洱市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關於做好企業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普洱市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於印發普洱市金融穩定工作協調製度的通知》、《關於印發<普洱市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關於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金融生態建設的長效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政府、企業、社區、農村和公民「五位一體」的誠信體系初步形成,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截至2012年末,農村信用社已為全市44萬農戶建立信息檔案,占農戶總數的80.76%,核貸農戶42.3萬戶,核貸金額78.7億元。全市共評定信用戶32.7萬戶,占建檔農戶的74.1%。共評定信用組2939個,信用村221個,信用鎮9個。發放中小微企業貸款卡402張,發放基本賬戶機構信用代碼證13524戶,發放比例達96.4%。
二、金融支持普洱綠色經濟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普洱建設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區域、產業、生態、環境、社會的重新優化布局,需要金融資源的大量投入和優化配置。當前,普洱市金融業發展滯後,多元化的金融組織體系、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多功能的金融服務體系尚未建立;金融機構整體實力較弱,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還不夠強,與發達地區相比投資收益低、風險大,金融支持普洱綠色經濟發展還面臨一些困難亟待解決。
(一)金融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不完善,綠色金融發展受到一定製約首先,缺乏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對資金的需求巨大,該產業所涵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節能環保等產業的發展無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這些項目的回報期通常都比較長,與傳統產業相比較綠色產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顯而易見,綠色產業的發展需要綠色金融的支持、需要一個全方位的創新金融支持體系。從中國當前的情況來看,全方位的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的建立尚未提到議事日程。其次,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已開發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後於市場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CDM項目審核缺乏一套專業性和可操作性較強的具體執行標準;二是中國發展自願減排市場的相關管理辦法仍處於擬定之中,自願減排市場政策缺位;三是綠色信貸推進尚無切實可行的環境評估標準、行業指導目錄、信貸披露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四是國家對綠色產業的貸款沒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和政策激勵,對金融部門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可能出現的風險缺乏相應的財政貼息等補償政策,影響了金融部門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容易形成在綠色經濟發展支持上的商業信貸缺位。五是國家針對綠色金融尚未制定相應的人才培育計劃和人才支持政策,金融從業人員在環保和綠色信貸方面的經驗與能力相對欠缺。
(二)金融組織體系不夠合理,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能力不強當前,普洱市的金融組織體系仍然是一個典型的以銀行為主導的體系,全市共設立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含11家地方法人機構),8家壽險公司、9家財險公司、2家證券公司以及21家小額貸款公司。總體上看,一是各銀行機構的信貸市場份額分配不均,存在「一社獨大」的局面。如2012年末,農村信用社存、貸款市場份額均位居全市首位,分別占全市44.4%和38.4%,四家國有銀行占46%和51.9%,其餘僅占9.6%和9.7%;二是銀行業存貸比較低,資金利用率不高。2012年末,全市銀行業存貸比為66.2%,低於全省10.9個百分點、全國2.5個百分點,存款占比較高的農信社、農行、郵儲銀行其存貸比均低於全市平均水平,資金利用明顯不足,閒置或外流現象突出。三是保險業發展不平衡,保險市場滯後。儘管保險機構眾多,但發展差距較大,僅中國人壽和中國人保兩家機構就占據了保險市場50%以上的份額,且存在保險險種較少、涉農保險覆蓋面較低、保險保障功能不強的情況。四是小額貸款公司資本金普遍較低,融資難、稅賦重、利率高、信息不對稱等弱化了小額貸款公司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作用。
(三)金融結構調整步伐緩慢,銀行信貸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足一是現行信貸管理體制約束,基層金融機構支持力度孱弱。由於金融機構總分行制定的各項信貸政策,在客戶的選擇評估上處於一個較高的起點,未能充分考慮各區域發展的不平衡性,這樣使得經濟落後地區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在當前的信貸產品營銷中可操作性空間較小。如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權主要集中在省級,市級授信額度小,縣級除抵質押貸款外,普遍沒有貸款權,每發放一筆貸款以及收回再貸款需報市行、省行乃至總行審批,環節多、程序繁、效率低。二是創新的綠色金融產品缺失,產品同質化傾向明顯。據調查,普洱市金融機構並未針對綠色產業開發新的創新形式的產品,也很少開闢金融綠色通道,對於綠色經濟項目融資的業務及服務還停留在一般企業的信貸產品上,綠色信貸產品較少,結構較為單調,且存在明顯的同質化傾向,特別是中間業務方面的產品開發滯後,無法滿足市場和企業多樣化的產品需求。由於綠色信貸產品對於銀行業績的貢獻尚小,因而銀行在綠色信貸研發方面的投入不足,導致綠色信貸的產品創新遲緩,這一新的業務領域蘊藏著的業務發展機會和市場潛力沒有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在綠色信貸的管理上,銀行很大程度上還依然照搬傳統信貸的那一套做法,沒有體現出節能環保企業與項目的特點和差異性。
(四)金融市場發展滯後,企業直接融資規模較小從國際經驗來看,綠色產業融資主要依靠風險投資、企業內部融資、創業板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等融資管道,特別在技術轉化階段、產業化初期和企業成長期更是如此,而傳統的銀行間接融資模式多是上述融資方式的補充。當前,普洱市經濟市場化程度較低,大多數企業不具備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的條件,難以從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同時由於綠色化企業商業信用不暢,融資租賃、商業票據、投資基金等間接融資工具使用量小面窄,甚至處於空白。據調查,截至2012年末,普洱市僅有1家上市公司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僅發行了1支金額為8億元的公司債券和2支總金額為20億元的信託投資產品;票據融資規模3.1億元,僅占銀行貸款的0.9%;風險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處於空白;除銀行貸款外,絕大多數項目和產業基本沒有其他融資渠道。
(五)中介服務體系不健全,金融生態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一是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如房產評估費用未按房產評估價值的不同檔次區別徵收,而按統一比例進行徵收;林權評估機構資質較低,專業的資產評估人才稀缺;抵押登記機構分散,登記手續時間長、收費標準高;信用評級機構、會計事務所、第三方核證單位、碳交易結算登記機構等專業性中介服務機構處於空白。二是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支持功能孱弱。一方面,擔保機構註冊資金規模小,業務開展難。普洱市現有16家擔保公司,註冊資本5.3億元,其中56%的擔保機構註冊資本低於2000萬元,註冊資本上億元的只有2家機構,多數機構難以達到與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融資擔保業務合作的要求,只能與農村信用社或小額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合作,但仍有4家民營擔保機構自設立起至今未發生一筆業務。另一方面,擔保機構資金利用率不高,目前普洱市融資性擔保業務在保貸款餘額僅為其凈資產的0.95倍,遠低於政策規定的10倍上限,擔保基金的槓桿效應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三是銀行抵押物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造成部分抵押貸款風險加大。以林權抵押貸款為例,截至2012年末,全市林權抵押貸款不良率達9.36%,農行和建行高達39%和53.4%,由此帶來的後果便是農行和建行的林權抵押貸款審批權限被上收到總行和省行,影響了全市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六)人民幣跨境流通渠道不暢,人民幣跨境結算體系缺位由於與普洱市接壤的緬、老、越邊境地區經濟發展落後、人口稀少、交通不變、金融機構缺失,人民幣跨境結算困難。特別是與我市接壤的緬甸撣邦第二特區由於其政治地位的特殊性,雙邊銀行之間難以建立正式的、官方的、長期穩定的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體系,不利於我市邊境貿易的發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老緬越四國邊境綠色經濟自由貿易區建設的步伐。
三、金融支持普洱建設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的建議
(一)健全促進綠色經濟發展的法律制度和政策體系,為試驗示範區建設提供經濟金融政策支持一是從支持全國綠色經濟發展的角度,建議充實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或重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經濟促進法》,並同時修訂相關的法律或條例,強化以生產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強化綠色化產業政策的規範和引導,明確關於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具體要求,建立激勵機制和法律責任追究制度;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相關金融法律,將綠色經濟、綠色金融理念嵌入金融法律制度和金融服務決策流程,使「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作為一個變量內生於銀行、保險、證券等其他金融活動中,使支持綠色經濟成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活動的內在部分;修改《貸款通則》等相關制度,具體落實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綠色金融政策,如在信貸操作上可規定:銀行在確定貸款額度時,可以確定一個綠色化係數;在對貸款進行定價時,把綠色化因素加進去,給予符合綠色化要求的借款人或借款項目比較優惠的利率,鼓勵綠色化的產業、企業優先發展。二是從支持試驗示範區的角度,建議對試驗示範區內的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實行總行直貸或給予單獨的貸款額度補充支持,中央投資給予支持,實行零配套政策;全面提高各商業銀行在普洱分支機構的各類授信業務權限,對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建立貸款優先審批快速通道,為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增加中長期貸款比例,中央財政給予貼息支持;給予普洱市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信貸規模傾斜;支持普洱市建立與緬甸、寮國、越南等國家間人民幣跨境結算體系;放寬外資銀行到普洱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的准入門檻等。三是對普洱實施金融人才幫扶計劃,在金融人才培養的政策和資金方面給予支持和傾斜,大力引進、使用、培養發展綠色經濟急需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通過外派學習、組織培訓等方式,使金融從業人員熟練掌握綠色金融、綠色信貸以及周邊國家金融法規政策等相關知識和業務,更好地服務於試驗示範區建設。
(二)建立支持普洱綠色經濟發展的區域政策性金融組織,為綠色化生產提供政策性或廉價的金融支持一是加大現有政策性銀行對綠色經濟的資金支持,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資金,改變現有政策性銀行單一的局面。政策性金融可利用環保部門和政府部門的平台,形成有重點、有層次的總體融資支持,通過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等方式,彌補綠色循環經濟基礎項目長期建設過程中商業信貸缺位的問題。二是建立「普洱綠色發展銀行」,以財政資金和發行金融債券籌集資金為主要資金來源,對區域內綠色產業、低碳節能項目、綠色環保企業提供長期、低利率的信貸資金和相關金融服務,弱化金融企業的逐利性,降低金融風險,並達到引導商業性機構跟進的目的;還可以與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搭建平台,積極配合項目投資重點和方向的調整,實行有重點有層次的金融支持。三是創建專為綠色化中小企業和項目提供資金融通擔保的政策性綠色擔保公司。在機構的組建上,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出資建立;在擔保運作過程中,遵循市場規則,保證信用擔保機構能夠獨立、自主地向符合貸款條件的綠色化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在相關政策上,各級政府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四是設立綠色經濟發展專項基金,建議資金來源40%由中央、省、市財政逐年投入,60%由企業、社會、國際資金投入。該基金主要用於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經濟補償,以及農業技術突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和專業技術人才培育等方面的資金投入。
(三)建立適應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激勵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商業信貸支持試驗示範區建設的積極性一是建議國家對綠色信貸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適當降低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項目中的營業稅稅率以及相關的所得稅稅率,允許相關貸款撥備稅前列支,出台綠色項目的認證規則、機制,為金融機構介入綠色環保項目提供支持和指導,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培植綠色環保項目。二是建立由財政出資的貸款損失補償機制。對支持綠色經濟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應給予必要的政策激勵,如在其產品創新、兼并重組、新設機構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對綠色信貸業務,可實行有別於一般貸款業務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該類業務的貸款風險容忍度,將綠色項目產生的風險區別對待,提高銀行對綠色項目的長期投入性。三是各級政府部門應根據當地實際,出台支持綠色經濟發展的績效考評獎勵辦法,將支持綠色重大產業和重點項目作為衡量轄內各金融機構年度績效的一項標準,並給予相應的獎勵,實現企業與銀行效益的雙贏。四是商業銀行應建立和完善有別於傳統信貸且能體現節能環保產業特色的綠色信貸管理制度,積累與綠色經濟有關的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本機構對綠色化企業和項目的授信管理能力。
(四)推進與綠色經濟相關的金融資源創新,滿足試驗示範區內企業多樣性融資需求一是積極創新信貸業務。通過動態監測、循環授信等具體方式,拓寬抵押擔保範圍,創新擔保方式,研究推動應收賬款、收費權質押以及包括專有知識技術、許可專利及版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質押等貸款業務。二是學習國外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的特點,致力於推出支持綠色產業的金融產品,包括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綠色資產抵押債券等產品。比如可以針對能源利用和污染程度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發行票據,以此來鼓勵生產節能環保的產品;也可以完善和推廣「綠色保險」,由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所發生的污染突發事故受害者進行賠償,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與企業的賠付壓力;另一方面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對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督。靈活運用金融工具,滿足綠色產業的多樣性融資需求。
(五)培育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綠色經濟的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而資本市場在有效配置資源的過程中發揮著其他市場無法比擬的作用,因此,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普洱綠色經濟發展的支持功能,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十分必要。一是建議適當放寬對試驗示範區內綠色化企業的上市標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核准試驗示範區內綠色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扶持一批優質的綠色產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增資擴股,努力打造「普洱板塊」;二是建議優先核准符合綠色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和項目發行債券。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探索龍頭企業與產業鏈上配套、協作企業之間的融資渠道,利用龍頭企業的信用優勢和規模效益優勢,通過發行短期債券、中長期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等方式解決配套協作企業資金不足問題。
(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試驗示範區內經濟、金融的良性發展普洱市金融系統應以「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助推綠色城市形成、培育金融綠色文化」為長遠目標,以建設「生態普洱、和諧普洱、妙曼普洱」為契機,加快形成有利於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綠色金融生態機制。一是以信用評級為手段,大力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評級活動,將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等級與其可能獲得的貸款金額掛鈎,真正在全社會營造一種「守信光榮、失信可恥」以及「信用好的可多貸款、信用差的少貸款甚至不貸款」氛圍,進而推動全社會信用意識的整體提升,促進經濟、金融良性發展。二是鼓勵現有中介機構參與綠色金融業務,培育基於綠色金融業務的專業中介機構,如發展本土的第三方核證機構、綠色信用評級機構等,進一步落實資產抵押、評估等收費優惠政策,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安定。三是保障金融機構合法取得的抵押物權,當發生信貸風險時,確保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對抵押物進行處置變現,彌補因企業違約造成的資產損失。四是完善經濟金融信息共享機制,一方面,試驗示範區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經濟信息,包括資金需求信息、生產經營信息和市場信息等;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及時向試驗示範區主管部門傳導金融政策、金融產品和金融信息。建立試驗示範區發展項目庫,並及時向各金融機構發布,以最大限度地發揮信息資源的作用。
作者:白韶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普洱市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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