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證申請應該在多長時間內提出
聽證申請的應當在3日內提出。聽證人員在聽證預備階段必須完成核對聽證參加人身份宣讀聽證紀律徵詢當事人是否申請聽證人員迴避等事項,舉行聽證時由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適用聽證程序行政處罰建議。提醒您,具體如下:
1.聽證程序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通過公開舉行由有關利害關係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的程序;
2.聽證申請人以郵寄挂號信方式提出聽證要求的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聽證申請人直接送達聽證申請的以公安機關收到的日期為準。
二、組織聽證需經過哪些流程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迴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6.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7.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三、行政處罰聽證後多久出決定書
在聽證會結束後一般一周左右就會出決定書,如果聽證會認為行政機關當初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就是公平合理的,那在聽證會以後發出的決定書就正式的具備了法律效力,其實之前行政機關會先下發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然後聽證結束了以後,最終下發的就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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