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不適宜結婚的情況

2023年11月10日

- txt下載

  在現實生活中,當事人雙方想要結婚的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需要雙方滿足結婚的條件,那麼不適宜結婚的情況?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不適宜結婚的情況


  (一)一定範圍內的親屬不允許結婚。
  首先是直系血親間不允許結婚,包括父母和子女 、祖父母、和孫牋牋 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等;其次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不 允許結婚,具體是指兄弟姐妹間(同父異母,異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間具有全血緣或半血 緣關係的,他們可以均不允許結婚;而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間沒有血緣關係的,他們可 以結婚)堂兄弟姐妹間、表兄弟姐妹間、叔、伯、姑、姨、舅和侄子、侄女、外甥、外 甥女間不允許結婚。
  (二)有一定的疾病的人不允許結婚。
  首先是患有麻風病未經治癒 的人不允許結婚;其次是患有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不允許結婚,主要指性病、愛滋病、精神病等。
  這並不是由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說了算的,而是需要經過專業的鑑定之後才能確定。當然,日後若疾病治癒的話,在符合其他結婚條件的情況下,仍舊允許當事人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二、結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一)結婚是要式行為,取得結婚證時,才確立夫妻關係。
  (二)結婚行為具有人身性,當事人應親自辦理,不適用代理。
  (三)復婚的,也應進行登記,否則不產生夫妻關係。
  (四)其中「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的規定,一定程度上恢復承認了事實婚姻,即兩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補辦登記,領取結婚證。這一規定從積極角度重申了辦理結婚登記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結婚條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應儘早補辦登記,以使自己的婚姻行為合法化。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三、不能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對禁止結婚的疾病,婚姻法沒有明確加以列舉,而是採用概括性的規定,至於哪些屬於應當禁止結婚的疾病,必須由醫學上進行鑑定。根據我國母嬰保健法的規定,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對診斷患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但婚姻法規定禁止結婚的除外。
  (二)指定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愛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對於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如制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嚴重遺傳性疾病,為確保子女的健康,我國母嬰保健法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診斷患醫學上認為不該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但婚姻法規定禁止結婚的除外。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