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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名

2023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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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印度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India)。國土面積298萬平方公里(不包括中印邊境印占區和克什米爾印度實際控制區等,印度政府稱其領土為328.78萬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七位。東部與緬甸接壤,西孟加拉邦的東部是孟加拉國;南部是斯里蘭卡、馬爾地夫等島國;西北部與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接壤;北部與中國、不丹和尼泊爾接壤。瀕臨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海岸線長7000多公里。全境分為在北部的喜馬拉雅山區的高山區、中央平原/恆河平原(Indo-Gangetic Plain)以及南部的德干高原。肥沃的印度恆河平原覆蓋了印度北部,中部和東部的絕大部分。而德干高原占了印度南部的絕大部分。印度西部是塔爾沙漠,這是一個岩石和沙塵的混合沙漠。印度的東部和東北部邊境線涵蓋了喜馬拉雅山脈。由於與巴基斯坦的領土糾紛,印度的最高點存在爭議。按照印度的說法,其最高點(在有爭議的克什米爾地區)是K2(Qogir),海拔8611米;最高點是干城章嘉峰(Kanchenjunga),海拔8598米。多條河流發源於或流經印度,如恆河(Ganges,全長2525公里)、布拉馬普特拉河(Brahmaputra River,2900公里)、亞穆納河(Yamuna River,1370公里)、哥達瓦里河(Godavari River,1465公里)以及克里希納河(Krishna River,全長1400公里)。其中恆河為境內最長的河流。截至2005年7月,人口為10.80億,居世界第二位。有十個大民族和幾十個小民族,其中印度斯坦族約占總人口的46%,泰盧固族9%,孟加拉族8%,馬拉地族8%,其他還有泰米爾族、古吉拉特族、坎拿達族、馬拉雅拉姆族、奧里雅族、旁遮普族等。居民中約有81%信奉印度教,其它宗教有伊斯蘭教(13%)、基督教(2%)、錫克教(2%)等等。
英語和印地語同為官方語言。此外還有預定可為官方使用的語言:阿薩姆語、孟加拉語、多格拉語、古吉拉特語、卡納達語、克什米爾語、孔卡尼語、邁蒂利語、馬拉雅拉姆語、曼尼普爾語、馬拉地語、尼泊爾語、奧利亞語、旁遮普語、梵語、桑塔利語、信德語、泰米爾語、泰盧固語、烏爾都語等。其他使用人口超過500萬但非官方語言的還有:阿瓦德語、比爾語、博傑普爾語、班得里語、恰蒂斯加爾語、貢德語、哈里亞納語、印度斯坦語、卡瑙吉語、果達古語、庫特奇語、摩揭陀語、馬爾瓦爾語、圖盧語等。
印度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至1500年間,創造了印度河文明。公元前1500年左右,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次大陸,征服當地土著,建立了一些奴隸制小國,確立了種姓制度,婆羅門教興起。公元前4世紀,被孔雀王朝(Maurya Empire)統一。阿育王(Ashoka,前304?~前232)統治時期疆域廣闊,政權強大,佛教興盛並開始向外傳播。公元前2世紀孔雀王朝滅亡,小國分立。公元4世紀,笈多王朝建立,後形成中央集權大國,統治時間達200多年。到6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1526年,蒙古貴族後裔建立莫臥兒帝國,成為當時世界強國之一。1619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西北部建立首個據點。1757年起,印度逐漸淪為英殖民地,1849年被英全部占領。印度人民與英國殖民者間的矛盾不斷激化,民族運動蓬勃發展。1920年起,聖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 ~1948)通過「非暴力」的公民不合作,最終使印度擺脫了英國的統治。1947年6月,英國公布「蒙巴頓方案」,將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同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大英國協成員國。歷史上,中國對印度的稱呼幾經改變。西漢譯為「羌獨」,東漢稱它為「天竺」。唐代玄奘則仔細探討了天竺的名稱,放棄了天竺、身毒、賢豆這些名稱,而根據當地發音,稱做「印度」。而「天竺」、「身毒」、「印度」等譯名皆源於印度河的梵文名稱「Sindhu」,其波斯語變音為「Hindu」、希臘語變為「Indu」、龜茲語為「Indaka」。印度人自稱「婆羅多」(Bhārata),對於這一名稱的來歷,在印度國內也有多種說法。耆那教傳說,教祖里施波德沃的長子叫「波勒德」,他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國王,他的國家便以波勒德的變音「婆羅多」命名。《往世書》記載,包勒沃王朝著名國王杜施因德的兒子叫「波勒德」,擅長武功,在繼任國王期間,打敗了許多雅利安人小王國。
在世界人名文化中,印度的種姓制度具有獨特的地位。公元1000多年前,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大陸。為了把自己較白的膚色同土著居民較黑的膚色區別開來,開始使用「瓦爾納」(Varna,意為「色」、「種」、「質」等)一詞。最初只有兩個瓦爾納,即雅利安(白色人種)和「達薩」(即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黑色人種)。隨著社會的分化,原來從事祭祀的僧侶和以部落首領為首的武士集團雅利安人逐漸從普通雅利安人群體脫離開來而成為兩個特權等級。一般的雅利安民眾則成為雅利安人社會內部的第三等級。這樣,再加上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在社會上便自然地形成4個地位不同的社會等級。關於這4個等級產生的最早記錄,見於《犁俱吠陀》最後一篇的普魯沙讚歌。其中依次提到其中依次提到婆羅門、羅惹尼亞(即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隨著社會的進一步分化,種姓已逐漸形成為一種制度。婆羅門獨攬宗教事務,其中的還有部分人參與政事,從而形成祭司階層,並占據著種姓中的最高等級;種姓中第二級是是掌握軍政大權的武士階層剎帝利。從事農業、畜牧業和商業等的普通雅利安人稱為吠舍,他們是種姓中的第三級。種姓中的最低等級是首陀羅,基本上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但也有少數貧困的雅利安人,從事手工業和農牧業,其中大多數是奴隸。
維護種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另外,在每個種姓內部都有人監督本種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的情況。職業世襲化和種姓內婚制是種姓制的基本特徵。按《摩奴法典》規定,高級種姓由於「窮困」可以從事低級種姓的職業;而低級種姓則不得從事高級種姓的職業。各種種姓所從事的職業原則上是世襲不變的。《摩奴法典》規定,高級種姓之男因「貪慾」可以娶低級種姓之女;相反,低級種姓之男不得娶高級種姓之女。前者稱「順婚」,後者稱「逆婚」。各種姓原則上同級種姓內通婚,即實行內婚制。觸犯種姓制度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淪為賤民。
印度獨立後,廢除了種姓制度,憲法明文規定不准階級歧視,但印度社會仍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種姓制度給每一個印度人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事實上,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不到人口的4%,卻占有7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國會席位。
種姓制度幾乎貫穿印度人名文化形成和發展的整個過程。然而,印度地域遼闊,種族、宗教眾多,不同民族、地區、宗教的人名都有各自命名系統,所以印度的人名不能一概而論,必須按照相對可以劃分的地區、種族和宗教來分別介紹。
印度人名從宗教上分有印度教、錫克教、耆那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等;從語言上分除了印地語、烏爾都語、旁遮普語等這些主要語言,還有泰盧固語、泰米爾語、埃納德語等。
印度教人名中有一個教名,也可以有一個中間名。在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古吉拉特邦等地,父親的名字常常作為中間名,如「聖雄」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的父親的教名為「卡拉姆昌德」(Karamchand,1822~1885),而其兒子(Harilal,1888-~1948)的中間名為莫罕達斯(Mohandas)。
錫克教徒的姓氏大多來自古梵語,如「馬辛德」(Mahinder)源自梵語「馬哈」(Maha Vishnu,印度教諸神毗濕奴)、「卡邁勒」(Kamal,梵語意為「紅色」)等。此外,錫克教徒加上一個錫克教徒的標識名稱,男性用「辛格」(Singh,意為「獅子」),女性用「考兒」(Kaur,意為「公主」)。有人認為這種名稱是錫克人的姓,也有人認為這就是錫克教徒的標識,如印度總理希克族人曼莫漢•辛格(Manmohan SINGH,1932~ ,2004~ 在任)、電影導演塔希姆•辛(Tarsem Singh DHANDWAR,1961~ )、印度瑜伽唱誦大師絲娜坦•考爾(Snatam Kaur KHALSA,1972~ )等。
耆那教徒的姓氏多來自於梵語或古印度語,如印度國父甘地的姓氏「甘地」(Gandhi,意為「香水商人」)、指揮家祖賓•梅塔(Zubin MEHTA,1936~)的姓氏「梅塔」(Mehta,梵語意為「讚揚」或「偉大」)、2004年印度小姐沙哈(Jeevika SHAH,1976~ )其姓氏「沙哈」(Shah,源於梵語「聖人」或「僧人」)等。
在印度的穆斯林信徒基本保持伊斯蘭教姓名習俗,如穆斯林學者和新聞記者阿布•卡拉姆•阿哈邁德(Abul Kalam Muhiyuddin Ahmed,1888~1958,筆名「Azad」)、印度第11任屆總統卡拉姆(Avul Pakir Jainulabdeen Abdul Kalam,1931~ ,2002~2007在任)、印度電影演員阿卜杜爾•拉希德•薩利姆•沙爾曼•汗(Abdul Rashid Salim Salman Khan,1965~)等。
印度各地各民族有不同的語言,使用這些語言的人名也有些差異。
泰盧固語人名通常比較簡短,一般是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如西洋棋女子運動員德羅納瓦利•哈麗卡(DRONAVALLI Harika,1991~),其姓氏為「德羅納瓦利」(Dronavalli),名字為「哈麗卡」(Harika)。
埃納德語人名的基本結構為:地名+父名+姓氏+本名,姓氏可以是部落或部族名稱,也可以是職務頭銜,還可以是標識等級的種姓。人名的形式可以使用全部人名構件,也可以只用其中的一部分。一般來講,地名總是放在第一位的,但也有受到西方的影響把本名放在第一位的例子。如文學家昆達普爾•文卡塔帕•普塔帕(Kuppalli Venkatappa Puttappa,1904~1994),昆達普爾(Kuppalli)是地名,文卡塔帕(Venkatappa)是父名,普塔帕(Puttappa)是本名;著名律師卡迪達爾•曼加帕(Kadidal Manjappa,1908~1992),「卡迪達爾」(Kadidal)是地名,「曼加帕」(Manjappa)則是其名字;印度政治家羅摩克里希納•馬哈巴里希瓦爾•赫格爾(Ramakrishna Mahabaleshwar HEGDE,1926~2004),「羅摩克里希納」(Ramakrishna)是本名,「馬哈巴里希瓦爾」(Mahabaleshwar)是父名,「赫格爾」(Hegde)是姓氏。
泰米爾語人名的基本結構是:地名+父名+本人名。外國人通常容易把本名誤會為姓氏,還有一些人會模仿西方起2個名字(一個類似教名,一個為本名),如農業科學家蒙康布•桑巴希萬•斯瓦米納坦(Monkombu Sambasivan Swaminathan,1925~),「蒙康布」(Monkombu)是家族起源的村莊名稱(屬於地名),「桑巴希萬」(Sambasivan)是父名,「斯瓦米納坦」(Swaminathan)是本名;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錢德拉塞卡•文卡拉•拉曼(Chandrashekhara Venkata Raman,1888~1970),「錢德拉塞卡」(Chandrashekhara)其父名,梵卡塔(Venkata,梵語意為「毗濕奴的神山」)和「拉曼」(Raman)皆為本名,但是西方人誤認為「拉曼」是姓氏。
泰米爾語人名中經常會出現一種「維拉桑」(vilasam)的人名構件,用以標記父親7代祖先的名字,「維拉桑」是採用父輩的前7輩祖先名字的第一個音節,從「維拉桑」上一眼就可以看到血緣關係,如「穆•考•卡•穆•塔•厄•甘納什」(Mu. Ko. Ka. Mu. Tha. Er. Ganesh)與「穆•考•卡•穆•塔•卡•甘納什」(Mu. Ko. Ka. Mu. Tha. Ka. Ganesh.)兩人的名字顯示他們為堂兄弟。
從地域上看,不同地域的人們也會不同人名習俗。
南印度人的姓名系統長期以來一直是比較單一的,一般有三種人名構件,即村名、姓氏、名字,不同的民族或宗教的人們的人名由這三種人名構件進行組合。如印度七弦琴演奏家基狄•巴布(Chitti Babu,1936~1996)中的「基狄」(Chitti)為村名,「巴布」(Babu)為本名;南印度第一統治者普利瑟瓦爾(PULITHEYAR),他的名字就是姓氏;納提克音樂歌手馬杜賴•馬尼•艾耶(Madurai Mani IYER,1912~1968)中的「馬杜賴」(Madurai)是地名,「艾耶」(Iyer)是婆羅門種姓,「馬尼」(Mani)是名字。而操坎納語、馬拉耶拉語的人以及淡米爾人一般使用「本名—父名」的人名系統,其中淡米爾的人名有顯著的外形特徵,男子為「B-s/o-A」(B為A之子)、女子為「C-d/o-A」(C為A之女),如印度改革者庫馬拉斯瓦麥•杜拉伊塞梅(Kumaraswamy s/o Duraisamy,1906~ )表示「杜拉伊塞梅」的兒子「庫馬拉斯瓦麥」。
北印度的某些特定語族與斯里蘭卡的僧迦羅人奉行「本名—姓氏」傳統。其姓氏部分源出於各該族群之文化傳統,其餘則與宗教、職業及個人的種姓階級有關,如印度詩人克塞弗•馬力克(Keshav MALIK,1924~)的姓氏「馬力克」(Malik)意為「部落酋長」。
操阿薩姆語、孟加拉語、古嘉拉蒂語及北印度語者所組成的北印度人,擁有本民族的姓氏,如北印度桂冠詩人本德(Sumitranandan PANT,1900~1977)的姓氏「本德」(Pant)即是北印度特有的姓氏,該姓氏來自梵學家,屬於婆羅門種姓。
另外也有一部分人採用類似西方國家的名字(一個或兩個)加姓氏的人名結構,如印度比哈爾邦財政部長安哥拉•納拉揚•辛哈(Anugrah Narayan SINHA,1887~1957)。
東印度和西印度的姓名與南印度和北印度的人名有較大差異。在阿豪姆旺統治時期,阿豪姆按自己獨特的人名系統取名。其基本形式為:名字+父名+姓氏。姓氏多數表示職務名稱或社會地位,如作家布哈本德拉•塞基亞(Bhabendra Nath SAIKIA,1932~2003)的姓氏「塞基亞」(Saikia)的意思是指揮超過100名的士兵(「sa」意為「100」),多面藝術家布胡朋•哈扎利卡(Bhupen HAZARIKA,1926~)的姓氏「哈扎利卡」(Hazarika)的意思是指揮超過1000名士兵的軍官(「Hazarika」,意為「1000」);前國會主席德夫•康特•巴魯(Dev Kant BARUAH,1914 ~1996,1975~1977在任)的姓氏「巴魯」(Baruah)有「長者」的意思。
西孟加拉邦的孟加拉人一般有兩個名字,一個是使用正式場合的名字(bhalo nam),另一個是在親朋好友中使用的類似綽號的名字(dak nam)。人名的全稱形式為:名字(bhalo nam)+姓氏(family name)+綽號(dak nam)。如塞弗登•喬杜里•坎瓊(Saifuddeen CHOWDHURY Kanchon),其中「塞弗登」(Saifuddeen)為名字,「喬杜里」(Chowdhury)為姓氏,「坎瓊」(Kanchon)為綽號。
由於印度地域遼闊、民族眾多,所以只能按照地區來進行姓氏排行統計:
北印度(包括德里、哈里亞納邦、旁遮普邦等)的三大姓氏:夏爾馬(Sharma)、維爾馬(Verma)、古普塔(Gupta);
東印度(包括奧里薩邦、孟加拉等)的三大姓氏:查特吉(Chatterjee)、森(Sen)、波色(Bose);
南印度(包括卡納塔克邦、泰米爾納德邦、喀拉拉邦等)的三大姓氏:奈爾/納亞(Nair /Nayar)、皮萊(Pillai)、饒(Rao);
中印度(包括北方邦、中央邦)的三大姓氏:辛格(Singh)、亞達夫(Yadav)、賈達夫(Jhadav);
西印度(包括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等)的三大姓氏:沙阿(Shah)、梅塔(Mehta)、帕特爾(Patel)。
除非是親朋好友,否則不能以名字相稱,而應該稱「某先生」、「某夫人」、「某小姐」。通常對男人只稱呼姓不稱呼名,女人通常只稱呼名。
印度人沿襲「妻隨夫姓,子承父姓」的習俗,女子結婚以後一般要改姓夫姓,如英迪拉•尼赫魯(Indira NEHRU,1917~1984,1966~1977、1980~1984在任總理)與費羅慈•甘地(Feroze GANDHI,1912~1960)結婚後,隨姓甘地(Gandhi),即英迪拉•甘地(Indira GANDHI)。他們的兩個兒子拉吉夫•拉特納•甘地(Rajiv Ratna GANDHI,1944~1991,1984~1989在任總理)和桑賈伊•甘地(Sanjay GANDHI,1946~1980)都姓「甘地」(Gand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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