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留守兒童情況登記制度。各班級要對在校留守兒童進行全面登記,了解和掌握留守兒童基本情況,以利於對留守兒童開展有針對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兒童監護人聯繫制度。每學期向留守兒童臨時監護人通報留守兒童在校學習、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況,提出留守兒童管理教育的針對性建議。班主任每學期要對全班每位留守兒童進行一次以上家訪,了解指導監護人開展正確的家庭教育。學校開通「幫扶熱線」,暢通家校聯繫渠道。
3、建立留守兒童情況報告制度,對帶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4、建立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通過師生之間一對一、學生之間一對一等多種形式,與留守兒童結成學習、生活幫扶對子,使留守兒童得到學習、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關懷和幫助。
5、建立留守兒童溝通交流制度。將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過組織開展多種學生喜聞樂見又積極參與的少先隊活動、社區服務活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文體活動、法治安全教育活動等,為留守兒童增進與同齡人的交流溝通、師生間的關愛互動、社會環境人際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諧的情感交流平台。
6、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教育責任制度,形成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共同關心、教育、管理留守兒童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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