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出資的規定
公司法出資的規定有如下內容:
1.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禁止轉讓的除外;
2.出資只能以所有權進行出資;
3.其他內容。
二、出資不實的法律責任
股東若沒有按章程約定的義務繳納出資額,應該承擔三種責任:
1.是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2)外部責任 :
出資不足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實出資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是行政責任,因其出資不足面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行政處罰。
3.是刑事責任,可能因其出資不足,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公司股東出資如何認定
公司股東出資有以下方式進行認定:
1.股東以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可由評估機構依法評估非貨幣財產的價值;
2.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根據其出資的數額直接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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