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某某公司章程

2023年11月07日

- txt下載

某某公司章程


寧波某某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寧波某某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寧波市某某區某某鎮。
第四條 公司在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公司經營期限為 長期。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在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公司經營範圍為: 等。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十條 本公司認繳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叄佰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一條 公司由4名股東組成:
股東一:
實際經營者(執行董事):李某某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以現金方式認繳出資105萬元,共計認繳出資105萬元,合占註冊資本的35%,已在2017年8月10日前一次足額繳納。
股東二:林某某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以現金方式認繳出資75萬元,共計認繳出資75萬元,合占註冊資本的25%,已在2017年8月10日前一次足額繳納。
股東三:陸某某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以現金方式認繳出資75萬元,共計認繳出資75萬元,合占註冊資本的25%,已在2017年8月10日前一次足額繳納。
股東四:郭某某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以現金方式認繳出資45萬元,共計認繳出資45萬元,合占註冊資本的15%,已在2017年8月10日前一次足額繳納。
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當依法辦妥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第1項至第10項職權,還有職權為:
11、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12、對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除本條第11項以外的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13、對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
股東會以召開股東會會議的方式議事,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參加,自然人股東由本人參加,因事不能參加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
股東會會議為定期會議:
定期會議一年召開2次,時間為每年6月、12月召開。
第十四條 股東會的表決程序
1、會議通知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2、會議主持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股東共同推舉一名股東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執行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3、會議表決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規定),股東會每項決議需代表多少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規定如下: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除上述股東或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4)股東會的其他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會議記錄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詳細作好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五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經股東會選舉產生,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第1至第10項職權,還有職權為:
11、對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除本章程第十二條第11項以外的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第十七條 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執行董事就任前,原執行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務。
第十八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經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 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第1至第6項職權。
第六章 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二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先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決議應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並蓋章、簽字。如全體股東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股權轉讓的其他事項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至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執行董事由實際經營者李某某先生擔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執行董事每月工資暫定為人民幣 元,如需變動工資可由全體股東另行商議。公司年終利潤少於人民幣 萬元時,執行董事應獲取利潤的5%作為報酬;當公司年終利潤高於(含)人民幣 萬元而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執行董事應獲取利潤的10%作為報酬;當公司年終利潤高於(含)人民幣 萬元而低於人民幣 萬元時,執行董事應獲取利潤的15%作為報酬;當公司年終利潤超過(含)叄佰萬元時,應由股東會決定執行董事應獲得的報酬(此比例應不得低於15%)。
第二十七條 股東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決定收回其全部股份和所得收入並對造成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6.收取回扣或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 股東、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原件共五份,每個股東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寧波某某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2017年9月7日
自然人股東簽字: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