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長期聘請協議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 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 甲方為乙方的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 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 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 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 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 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 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 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 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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