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合同需要滿足的法律要素有哪些
建議合同的要素有:
1.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
2.一方當事人發出要約,其他當事人作出相應的承諾;
3.當事人均在合同上簽字;
4.簽字前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
二、合同成立適用原則
提醒您,合同成立適用原則有:
1.意思自治原則,即自願原則。當事人有從事合同行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選擇合同的相對人、訂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內容,依其自由意志創設權利義務關係。只要具備意思表示這一基本事實,合同即告成立。
2.公平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3.誠實信用原則。誠信原則要求一切市場參加者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4.綠色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5.守法及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6.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三、合同有效期限應該如何寫
合同有效期限應該這樣寫:
1.合同各方一般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有效期從某個時間到某個時間;
2.有些協議是在某個事項完成之日結束的,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
3.有些合同雖然約定了有效期,但未完成的,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
4.一般來說,沒有特別約定有效期的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作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時間;
5.具體到合同案件,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生產生活的需要,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自由約定合同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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