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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業技術顧問違法嗎

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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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業技術顧問違法嗎
技術顧問聘用合同糾紛是否屬於勞動爭議的問題,要根據聘用人員的身份性質和建立的合同性質來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存在勞動關係則屬於勞動爭議,受《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法系的調整;不存在勞動關係則屬於雇用合同關係,適用於《合同法》與《民法通則》來調整。
在務實操作中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聘請的顧問屬於退休返聘員工。
如果聘請的顧問已退休,按照《勞動法》規定,退休人員已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不能再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發生的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
二、聘請的顧問屬於國有性質企業或大型企業的內退人員。
如果聘請的顧問已在其他企業內退,則該顧問的勞動關係仍隸屬於原內退企業,聘用單位也只能與其簽訂《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發生的糾紛也不屬於勞動爭議。
三、如果聘請的顧問處於離職狀態且未退休或內退。
如果這類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關係,雖然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而是以《勞務協議》或《聘用協議》代替,發生的糾紛應屬於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公務員或是國家有關單位的人員想要去做企業技術顧問的時候,是否符合規定還需要看相關的要求,如單位不允許身兼多職最好是不要去擔任它。如果你對於能做企業技術顧問條件好奇,建議你可以點擊在線諮詢系統直接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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