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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合集8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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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合集8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 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 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 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資料(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理解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能夠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能夠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光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光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職責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潛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貼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光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狀況之一的,乙方能夠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狀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狀況.
  六、違反合同的職責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貼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職責.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能夠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 務:
  乙 方:
  性 別: 年 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需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有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年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序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裁委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定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 別: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終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並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另行制定。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換、提升或降低。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實行每一天八小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規範。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支付形式為貨幣。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九條 工資標準(含稅)根據乙方的受聘職務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確定。甲方為乙方代扣 代交個人所得稅。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工作崗位、職務的變化,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完成情況,對乙方進行相應的獎勵。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第十三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乙方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2、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納的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遵循甲方的企業文化,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及培訓;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員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依照合同規定予以一次性補償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苛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三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九、違反商業秘密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離職後兩年內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開辦或參與同行業務與甲方競爭。否則乙方賠款甲方伍萬元整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甲方開展業務的技術方案、數據及技術訣竅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經營策略、管理訣竅、客戶名單、客戶信息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不同工作崗位和職務,對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薪金獎懲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 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為其解決戶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
  二、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 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不期限。如:培訓一部:培訓師服務三年;培訓二部:野外運動教練 服務兩年;客服部 :客服專員服務兩年。銷售部:銷售代表 服務一年;策劃部:網頁設計 服務一年:
  四、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 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託人:身份證: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年齡
  文化程度
  市(縣)街、巷(鄉)號(村)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二、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一、實習協議的性質
  實習期間,實習單位與學校學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實習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實習期間待遇及工作時間、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內容,對雙方形成一定的約束,從而保證實習質量和實習期間若發生爭議,有章可依。
  在校大學生,並非勞動法所規定的合格的勞動者,因此,這種合同是一種普通的民事合同即勞務協議或者僱傭合同,但不屬於勞動合同範疇,應由民法和合同法的相關法條和基本原則來解決。
  二、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兩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屬於《勞動法》的範疇,而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係的依據,屬於《民法》、《合同法》的範疇。
  2、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後,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並不存在這種隸屬關係。
  4、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5、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而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
  三、實習協議常見條款的有效性
  1、乙方在參加實習前,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助學金人民幣××元。
  2、甲方在實習進行到第六個月時,將對乙方進行綜合考察和評估,如果不合格者,將結束實習,按照實習期限退回助學金。
  3、如果成績合格,在畢業後乙方必須簽約甲方或者於甲方指定公司。否則必須
  向甲方交納違約金人民幣××元。
  4、乙方必須放棄讀研究生。
  這些條款是明顯傾向於實習單位的,而且,實質上這就是一個變相的勞動合同:以合意的方式延長了試用期(3個月),剝奪了勞動法上勞動者的選擇權,變相的規定了實習期的工資而且增加了工資的不確定性。
  這樣的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的。在這裡勞動法中傾向保護勞動者的重要原則被合同的合法形式跳過了,是以合法形式達到不公平的狀態。所以合同是部分無效。
  四、實習單位如何設計實習協議?
  一、注意合同性質的定性
  在校大學生,並非勞動法所規定的合格的勞動者,因此,這種合同應該是一種普通的民事合同即勞務協議或者僱傭合同,但決非勞動合同,合同所援引的法律是我國的《民法通則》、《合同法》,而非《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二、注意合同術語的表述
  工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勞動者—受僱人員。
  三、實習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
  應將5%到45%的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改為20%的勞務稅率。
  四、解除終止合同時、違約金、經濟補償金如何約定?
  實習協議並非勞動合同,所以實習協議的解除以雙方約定為準,並不受提前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實習協議解除之後,是否支付違約金,也是由雙方自由約定,法律不作干涉。經濟補償金的概念屬於勞動合同法,實習協議中可以約定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勞動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鐘點工形式招用乙方,乙方負責將甲方小孩從幼兒園按時、安全接到甲方家中,招用時間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時勞動報酬為人民幣元。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勞動報酬,於每月月底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須戴齊護具,因個人技術和不戴護具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乙方有嚴重違紀、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合同違約金元。
  六、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訂後各保留一份。
  簽訂時間:年月日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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