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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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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1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約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對應前款: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主要針對事業單位改制,對應前款的訂立;國有企業改制,對應前款的重新訂立
  前款:訂立或重新訂立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3、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40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對應前款: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個合同期滿,就滿足了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勞動者提出續訂,用人單位只能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換言之,只要進入了第二個合同期,除非勞動者放棄,必然會導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提高就業的質量和穩定性。
  因此,在訂立第一次合同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一年為最佳選擇,除非你一年換一批人;職工中勞動合同到期時段應當拉開距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合同:出現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只規定優先留用;放寬了經濟性裁員的條件。
  這些規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業的穩定性外,還考慮了市場經濟下企業對勞動力既要保持相對穩定、又要合理流動的需求。
  3種情形已經邏輯地包含了原《勞動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勞動法》規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不作為一種情形羅列。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2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性別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3


  編 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划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
  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4


  案例
  張某是一家公司的老員工,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每5年與公司簽訂一次勞動合同。20xx年,張某已經在該公司工作了12年,但其勞動合同還有3年沒有到期。張某想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門告訴張某其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因此沒有辦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簽訂的話,也需要勞動合同到期之後才可以簽訂。公司的解釋是否成立呢?
  評析
  《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以上規定,「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有3個:一是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二是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三是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3個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雙方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上規定還表明:「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只在雙方續訂勞動合同時發生,是對雙方勞動合同續訂中有關期限的一種限制性規定。
  但是《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通過該規定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而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應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
  因此本案中,張某的勞動合同雖然還沒有到期,但其已經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了,已經具有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了。因此,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該公司應當與張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5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下面請看「租賃合同:租花業務合同」一文:
  租賃合同:租花業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室內、外租花業務由乙方承接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1.擺放各種花卉植物的品種以雙方能接受的價格為準,並將花木價格清單(經雙方蓋章簽名後確認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確定花擺放地點為:_________,雙方核定租金為_________,租金付款日期為每月_________日前。
  3.如甲方提出需要增減或更換其它花卉的品種,按預算標準進行增減相應的費用。
  4.經雙方協商本租花合同從_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職責:要愛護所有擺放的植物,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需按花的價值給以賠償。
  6.乙方職責:保證所擺放的植物生長正常,無病蟲害,及時修剪植物殘枝,專人負責日常管理,並定期派人檢查植物生長情況,生長不好的植物免費替換。
  7.雙方必須遵守合約,一方如解除合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免造成對方的損失,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執行本協議,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 20xx年xx月xx日 _ 20xx年xx月xx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6


  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一)用人單位首先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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