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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集合10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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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集合10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者合同文本已領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員工工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乙方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___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簽字畫押):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可採取以下三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採用這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合同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 篇4


  (職工) :
  鑒於(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本單位現定於年月日與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請你於年月日前辦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我國《合同法》第12條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條款,也允許當事人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訂立一個具體、明確、當事人都無疑義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關鍵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審理合同糾紛的直接證據。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各種原因,當事人應當約定的條款而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其產生的原因可分為:一是當事人對某些合同條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當事人雖有約定但不明確;三是當事人約定某些條款在合同訂立後另行約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條款因違法而被確認無效或為撤銷。約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勢必給當事人履行造成困難,但為了鼓勵交易、節約交易成本,則應當儘量予以補充,並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根據《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之規定,約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
  (一)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
  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通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並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於我國《合同法》第61條所規定的「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二)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原則
  約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紛爭時,首先應當適用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合同法》第61條後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
  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結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因為合同是一個整體,當事人就某一具體條款明確規定,但在其他條款中涉及這一問題時,就可以按照該條款加以確定。
  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按照人們在同樣的交易中通常採用的合同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無論在國內交易中,還是在國際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許多交易習慣:這些交易習慣可以用來補充當事人合同的內容。
  (三)法定補充原則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在適用當事人協商補充原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仍不能確定時,就應當適用法定補充原則。所謂法定補充原則,又稱合同的補缺規則,是指法律規定的,適用主要條款欠缺或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但並不影響其效力的合同,以彌補當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確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內容合理、確定,便於履行的法律條款。
  我國《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分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該條之規定,即為法定補允原則的法律根據、。法定補充原則是在長期經濟活動中形成的法律原則,也是對商業慣例和經濟活動一般準則的確認。
  現實生活中並不能用約定的形式將勞動合同中有關的權利義務列舉完,一般這種時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規則來履行勞動合同。通過上文中介紹的三種履行原則,相信勞動者以後遇到類似情況都知道勞動合同該如何履行。

勞動合同 篇6


  喬葉今年1月任職於上海某貿易公司北京辦事處,擔任業務代表,未簽勞動合同就能剋扣工資?否!任職前談好待遇是固定工資,試用期3個月,每月1000元,轉正後每月1600元,業務費用實報實銷。到4月份他順利轉正,當月的工資為1600元。5月28日,他向辦事處經理提出辭職,經理讓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經理說他不適合從事這工作,當天上午就讓他離開公司,並說好6月3日去領5月份的工資,。
  6月3日他去領工資及報銷差旅費,工資單上他5月份的工資成了250元,喬先生與經理交涉,經理拒不改變。因為經理認為當時並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喬先生不知這事該如何處理,他還能否拿到應有的工資。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 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其他情形。
  喬葉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按照約定,喬葉5月份的工資是1600元,公司不應該剋扣他1350元,只發給他250元,經理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藉口剋扣工資是違法的,喬葉可以向勞動保障大隊舉報,也可以提起仲裁。因為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還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1.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 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2.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3.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 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4.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並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 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5.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後續訂單 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
  6.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7.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 司機密及飛單行為。(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 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訂______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基本工資______元,提成額按照合同額的______%。提成款的發放方式:合同簽訂後,確定收到客戶定金後三日內付提成額的______%,收到客戶第二期應收款後三日內付提成額的______%,餘款,等客戶結清餘款三日內付清。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
  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勞動合同 篇8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正規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10


  案例
  入職時,我們都會填一份入職申請表,但如果你把這張表當成勞動合同,那就麻煩了。市民小秦就遇上了這樣的問題,不過他很好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去年6月22日,小秦進入了湖城一家公司從事木工工作。當時是在公司廠長處應聘的,小秦簽署了一份入職登記表,上面具體記載了小秦的基本情況及該公司廠長老黃簽名確認的試用期及試用期工資。
  3個月後小秦離職了,並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7月22日至9月15日期間的兩倍工資。
  但公司辯稱,入職登記表是雙方簽訂的不正規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要件;如該份入職登記表不能視為勞動合同,則其上約定的小秦的月工資也無效。
  分析
  本案例爭議焦點為入職登記表上的工資約定是否有效?小秦主張的兩倍工資,是否應當得到支持?
  首先,文書本身就明確為入職登記表,而不是合同或協議。
  其次,合同應當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而該份入職登記表只涉及了勞動者基本信息、勞動報酬、試用期,但未明確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相關勞動權利義務內容,並且無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因此不能被視為書面勞動合同。
  再次,《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本案例中雙方雖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老黃是該公司廠長,負有代表用人單位主管公司的職責,其在該份入職登記表上的簽字代表了用人單位,因此該工資約定合法有效。
  最終,經仲裁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該公司支付小秦3000元。
  工會提示
  兩倍工資的設置目的在於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和諧社會的進步發展。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的法律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要提高法律意識,依照勞動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此類爭議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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