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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集合六篇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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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集合六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者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用為__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止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以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駁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20xx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准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障礙物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1)為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等規定以及責任制方針,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 元,以作為甲方對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考評的獎罰。
  (2)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具體參照附件。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責任人:
  20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執 照 注 冊 號 碼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籍貫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號碼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的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第 項的勞動合同類型與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某項工作名稱)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下列第 項的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必須按照規定報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相關工資制度規定,同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項工資形式(選擇√,不選×):
  (一)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崗位工資元/月,技能工資元/月,輔助工資元/月。
  (二)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周、日、時)元。
  (三)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計算標準和辦法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四)實行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 元/月,計提標準 。
  (五)實行年薪工資制:年薪工資 元,每月工作 天,每月預付 元。
  (六)實行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製度。
  (七)實行其它工資制度: 。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年薪制工資、獎金的結算日,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工資規定,執行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將工資表冊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依法給予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周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費,直到恢復工作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和喪假等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終斷或轉移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非國家強制性規定部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章、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定期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依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並在公開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預防。
  未經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迫勞動,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的無視職業安全健康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尚不明確的,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重大損害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都可由甲方在規章制度中規定。
  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不得解除。
  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事前通知工會,對工會提出的意見,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如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即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的三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相關的書面文件或證明,原勞動合同文本由甲方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在法定時間內結清乙方工資,在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即時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並辦理相關檔案轉移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 元(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範圍),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賠償乙方合同中斷履行期間的工資及其直接經濟損失。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還應向乙方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甲方違反限業補償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業規定製約。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限於以下範圍:
  (一)甲方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用;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對生產經營(工作)、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造成經濟損失,事先
  沒有約定違約金,且具體數額難以計算的,可以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相關調解機構提出進行調解,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的招工簡章、規章制度和變更或補充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書以及下列專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如填寫的,甲乙雙方可以簽字或加蓋指印的形式加以確認)。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如遇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年 月 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名稱:
  地址:
  性質: 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縣(區)鄉(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為導遊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遊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 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遊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 訓並取得導遊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遊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 ,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 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 、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遊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於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遊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遊服 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後須為甲方服 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當地勞動部門鑑證後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
  鑑證時間: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項目部):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
  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製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
  地址: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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