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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彙編15篇)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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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彙編15篇)
  在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_________,男/女,漢族(或具體的_____名稱),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加班費共_________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_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2、休息日加班費_________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以上二項合計: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_________一職至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_________,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外,星期六、日還要求我加班,平均每月星期六、日_________天以上(公司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_____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加班,我早上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上班,直到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下班,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_________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_________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_________元)為基數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21.75_________1.5倍_________個小時_________周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21.75_________2倍_________個小時_________天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_____》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_____,請求_____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_____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___市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一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3、工資條複印件;4、律師代理費收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xx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xx
  住所地:住xx市xx區xx(縣)路xx號
  聯繫電話:xx(如果委託了律師,不要寫申請人自己的電話)
  被申請人:xx
  住所地:住xx市xx區xx(縣)路xx號
  聯繫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仲裁請求: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建立勞動關係,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休息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元,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元;
  三、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高溫津貼元;
  四、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自xx年xx月xx日起xx年xx月xx日,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二倍工資差額,共xx計元;
  五、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xxx元;
  六、請求裁令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元/畢業證/學位證;
  七、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購買社保、未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而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xx元;
  八、請求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上述第項至第項申請請求金額共計xx元。
  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部分,應當緊扣仲裁請求簡要說明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的建立、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
  「申請人於年月日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或「申請人於年月日起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任一職,但至今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的建立)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要求法定節假日照常上班,但被申請人未依據法律規定額外支付3倍工資……。在申請人工作過程中,被申請人未依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高溫津貼……(勞動合同的履行)
  年月日,公司人事部未與申請人協商,擅自將申請人崗位從廣州調至北京……(勞動合同的變更)
  「年月日,公司人事部在申請人工作未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或「年月日,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依法提前n天向被申請人提出辭職」或「年月日,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未依法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加班工資等原因委託律師向被申請人發函解除了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的解除)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xx,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 直在 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 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申請人在 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並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 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 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 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徐xx,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xxxx村xx巷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街xx號(通訊地址:xx路xx號東鼎大廈xx號) 法定代表人:陳xx 電話: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xx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xxx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x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x萬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凈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
  被申請人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6


  申 訴 人: 聯繫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__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__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_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申請人: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徐xx,男,漢族,xxx年6月16日生,住江蘇省泰興市xxX,身份證號碼:X。
  被申請人:蘇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蘇吳江經濟開發區X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x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xx年至20xx年共45天x254元/天x300%)—(45x254)】;
  三、支付申請人xx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x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x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xx年度、xx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x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x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x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持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性別,住所:,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元。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連帶支付申請人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公休日加班工資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元。
  ……、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職位是,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法定節假日未休息,但被申請人卻從未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無故解僱申請人,已構成違法解除,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經濟賠償金。
  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提出申請,請貴會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事項。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xxx,女,1962年3月14日出生,漢族,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下洋村xxx號
  被申請人:海口xxx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中山南路水果市場二樓
  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事項:
  1、請求確認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征稽部門確定;
  3、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12x(『850÷21.75』x10x3)+(『850÷21.75』x104x2)〕;
  4、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1471+(8x2x『1471÷21.75』)x11〕;
  5、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1471+(8x2x『1471÷21.75』)x13x2〕。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15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衛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後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麼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後等路面整修完畢後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後的20xx年4月27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後,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5月18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xxx年5月18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裡,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鑒於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於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海口市瓊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六月三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0


  請求事項:
  1、 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d2]
  2、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xx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女士於xx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於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xx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並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文件、電子文檔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xx年7月28日至xx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並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於xx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xx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xx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xx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xx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xx年7月17日至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 請 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焦__,女,___年6月20日出生,漢族,現住__省__市__路5號
  被申請人核工業第七研究設計院。地址:__市__區並__路西一巷五號。
  法定代表人劉__院長。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__市某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___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___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於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於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著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現申請人已在__市某建築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手續至__市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焦__
  ___年七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楊xx,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xx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xxxx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6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xx,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xx,電話:xx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xx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xx區xx路xx號,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烏魯木齊市xx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XXX,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聯繫電話.被申請人:單位名稱,住所地。 負責人: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鑑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上班,擔任XX一職。XXXX年XX月XX日XX時左右,申請人上班時因工作原因,受傷。送XX醫院,被診斷為:雙額顳腦挫裂傷,雙額顳頂硬膜下血腫,雙額顳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側額顳頭皮裂傷。
  XXXX年XX月XX日,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XXXX年XX月XX日,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工傷作出X級傷殘的鑑定。申請人因工傷應獲得的賠償為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鑑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〇xx年六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市XX區XX路XX小區,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共計10個月)未簽訂合同雙倍工資XX元(X元×10=X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行政主管一職。雙方約定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XX元,但被申請人並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合同約定每月工資X元。合同簽訂後,被申請人並沒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將勞動合同交付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被申請人分管副總經理XX電話通知申請人,公司已經招聘新行政主管人員頂替申請人職位,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儘快做好交接工作。X月X日至X月X日,根據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準備好相關交接資料。X月X日,申請人與新聘用的行政人員正式交接資料。交接完成後,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不用來上班,並表示儘快將當月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髮放給申請人。X月X日,被申請人通過快遞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以無故缺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且不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申請人認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期間,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向被申請人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被申請人為了達到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目的,在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申請人完成工作交接後,再編造「擅自曠工,無故缺勤」的謊言解除勞動關係,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人已經在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時間,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XX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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