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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202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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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承包經營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塊數(塊):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東:________南:________西:________北:________
  面積(畝):____________
  第三條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轉讓補償金分兩次付清。
  4、支付時間及金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後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屬勤豐七社(村)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幣轉讓給乙方(註: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幣的價
  格轉讓給乙方)。該宅基地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該宅基地的轉讓費後,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負責辦理本宅基地產權、使用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換髮乙方新的土地證。在乙方辦理本宅基地變更手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
  本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等糾紛。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該宅基地的轉讓費________人民幣給甲方後,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四: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五:附加條款:
  1、今後甲方及其親屬和後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發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出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後該宅基地如被國家或其他集團徵用或再次轉讓及它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轉讓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證明人:
  乙方證明人: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將位於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甲方,乙方不干預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後,乙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權;
  2、在該土地範圍內建築房屋;
  3、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後的賠償款(限於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甲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剩餘款項在轉讓手續辦理好之後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乙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元轉讓費後,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乙方家庭所有,轉讓成立後乙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無償提供辦理手續所需的證件。
  4、乙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乙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土地平面圖經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耕地(坐落: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土地質量:)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後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於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後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並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徵得甲方家庭成員同意,甲方自願將其本戶取得的政府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因政府徵收尋旺鄉西南村 隊的集體土地,建設桂平市第五中學,其中徵收甲方土地 畝。編號為: 號。按照規定,甲方被徵收土地後,取得的25%政府返還補償用地一塊,面積: 畝,座落於長安工業集中區農戶土地被征安置區(返還補償用地的性質以甲方與政府簽訂的合同為準,征地合同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甲方將被征地取得的上述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價格按照甲方被征地面積計算為 萬元/畝。合計轉讓價款為 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給甲方(乙方已付定金的應予扣減),甲方應出具收條給乙方收執。
  三、甲方保證:
  1、保證被徵用地無權屬糾紛,負責與政府辦理好一切征地的手續。
  2、保證返還補償用地交由乙方使用,保證返還補償用地相關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產權登記手續,將土地使用權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
  3保證處理因征地及領取返還補償用地產生的糾紛。
  4、負責本戶所有家庭成員同意轉讓返還補償用地給乙方。
  5、保證在交付所轉讓的土地和協助乙方辦理手續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雙方成交後甲方將與政府所簽的征地協議書原件一同轉交給乙方。
  四、辦理產權登記等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約違約金為轉讓價的兩倍,如因日後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的損失,導致的利益風險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一方違約解除本協議,本協議仍然適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以及甲方收到款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村委會:
  年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xx鄉xx村二組朗其永。
  乙方:朗其生孔進茂榮金武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xx至x公路西側x江旁。東至公路;x溝至x華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2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陸萬陸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xx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xx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乙方(受讓方)簽字:
  xx村村委會簽章:xx村民小組簽章: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
  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威寧縣海邊村安置區,集體土地證號為:威集用(20xx)第X003號,土地使用權人:耿昆,使用權面積為300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A205,東至A203,南至威雙大道,北至廣聚路。(註:該宗土地是由耿昆轉讓給馬關志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趙正國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柒拾
  捌萬陸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複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8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
  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
  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
  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
  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
  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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