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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構建探析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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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農村地區的經濟也獲得了快速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做好農村地區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為了能夠確保農村地區在經濟發展中保持良好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並保證財務審計的廉潔性,國家有必要建立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這樣才能讓農村整體的財務系統更加穩定。文章首先對構建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重要意義進行闡述,其次對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最後對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與應用策略進行研究,以期為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關鍵詞]農村;財務審計;監督體系
0引言
近年來,我國大力發展農村經濟,這對農村地區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開展及體系的構建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以往的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在實施中出現了很多問題,這對農村經濟發展而言無疑會產生一定的隱患,不符合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要求,同時也會阻礙農村的經濟發展。作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核心部分,財務審計和監督體系的作用十分明顯,只有將其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才能使農村經濟真正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從而提升農村整體經濟發展水平。文章將圍繞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其構建策略展開分析,以促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
1建立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重要意義
為了能夠提高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管工作的成效及推動農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構建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是非常必要的,原因有五。其一,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長期存在不規範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據調查,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會計人員素質較低、會計工作交接過程不規範的情況,如此相關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就可能會出現資金使用不規範的問題,甚至一些農村地區出現了資金使用混亂的問題[1]。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實現對資金使用人員的監督和約束。其二,按照會計法內容,經濟發展對實現法律約束的目標有相應的要求,但農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並不能滿足這一要求。此外,在國家出台的針對農村經濟的法律條文中,關於財務審計與監督方面的內容存在缺失問題,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因此對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進行構建有著重要的意義[2]。其三,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財務管理已經成為各方所關注的重要話題,這與農村經濟發展有直接的關係,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能夠讓農村財務管理更加規範、透明,避免出現違規問題。根據審計要求,農村財務管理需要對各項職責進行明確,讓農民真正參與財務管理監督工作,禁止出現財務管理不公開或者假公開的現象。其四,構建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能夠實現對農村賬務的有效督查,及時解決腐敗問題,確保農村財產不會受到侵犯,有利於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守法意識。在財務審計過程中,需要村幹部熟悉相關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從而提高綜合能力。其五,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能夠對各種矛盾進行有效化解,促進財務工作在法律範圍內有效開展,讓群眾能夠了解各類財務賬目,從而實現公平公正的賬目審核,對問題進行合理的解決。審計人員在審計中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調研,並向審計部門提交審核結果。如果幹部沒有問題,要及時予以澄清,消除農民疑慮,激發民眾參與監督的熱情,增強村幹部廉潔意識,從制度層面讓黨和群眾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融洽。
2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財務會計人員更換頻繁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農村地區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隊伍建設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這必然會給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帶來不利影響。例如,一些農村地區的財務會計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強,崗位存在不穩定的情況,經常更換工作,導致農村財務管理需要頻繁地進行審計和監督工作的交接,通常是上一任財務會計人員的審計和監督工作還未完成,就由下一任財務會計人員中途接手這些工作,導致出現問題也很難進行追責,更加無法對其中的問題進行改正[3]。另外,財務會計工作頻繁更換,這必然會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設和規範化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從而提高財務核算出現問題的機率,增加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隱患。此外,農村地區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無論是在業務能力方面還是在自身的綜合素質方面都有待提升,很多農村地區的財務會計人員所採用的管理方式方法仍然十分傳統,缺乏財務審計和監督意識,無論是入賬環節還是開票環節都過於隨意,並未注重對精細化財務管理理念的合理應用,難以有效落實財務監督和審計等工作,無法有效地應對農村經濟發展形勢下財務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困難和挑戰[4]。
2.2財務體系缺乏可操作性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農村地區的財務體系都是從城市財務管理體系中照搬過來的,並不符合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缺乏可操作性。這些照搬而來的財務管理制度雖然看似非常完善,實際上很難真正落實到農村地區的財務管理工作中,無法為農村地區的財務審計與監督工作提供製度上的保障,僅僅是流於形式,因這一情況而導致的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問題經常出現,如財務數據審核不仔細、對資金支出的監督不及時、財務審計工作敷衍了事等,這都會對農村地區的經濟穩定發展產生不良的影響。
2.3審計監督力度不夠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地區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財務審計監督力度不夠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一些負責審計工作的財務人員敷衍了事,對於一些不規範的財務管理行為置之不理,使得財務審計工作流於形式,無法體現出其所具有的公平性和客觀性[5]。其次,一些農村地區的財務審計人員對於會計人員十分信任,對他們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十分認可,認為無須對會計工作進行審計監督,因此在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時僅僅是走個過場,使得審計監督工作流於形式。最後,一部分農村地區的居民並未充分意識到財務審計監督與他們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因此沒有積極參與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從而使得農村地區缺乏足夠的財務審計監督力量,給財務審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帶來不利的影響。
3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與應用策略
3.1明確監督主體
在農村地區的財務審計監督體系中,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確監督主體。按照法律法規,監督主體為單位人員或會計機構人員,因此在農村地區的財務審計監督過程中,應該將村集體作為監督主體,主要由村委會或者全體村民對農村財務進行管理,並接受相應的審計監督。除了需要群眾監督,也需要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特別是註冊會計師。此外,在開展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過程中,除了要將會計法中的內容作為主要依據,也要結合農村地區的實際情況建立會計管理制度,確保農村審計監督工作能夠有章可循[6]。
3.2增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十分有必要成立一支專業能力強且綜合素質高的財務審計監督隊伍。在建設該隊伍的過程中,應該注重優秀人才的引進,給予他們更多的晉升機會,利用合理的福利待遇和薪資標準來吸引更多的審計專業畢業生或者具備豐富審計經驗的人才加入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團隊。同時也要在基層會計人員和審計人員的聘用上進行嚴格篩選,並對他們進行定期考核,建立一支更加穩定的農村財務管理隊伍,他們自身所具備的綜合素養和業務能力可以推動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順利開展。與此同時,也要注重對農村現有財務審計監督人員的培訓,提升整個隊伍的工作水平。從審計監督團隊建設的角度來看,除了要有農村財務會計人員加入,也要防止他們在工作中過於隨意,對村幹部的財務行為也要進行嚴格規範和監督。另外,也要讓更多的村民參與到財務審計與監督工作中,通過群眾的力量推動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3.3建立財務會計體系
不同的農村地區有著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相互之間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在構建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時,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使其能夠符合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要求,通過借鑑城市或者先進農村中的財務會計體系,加強自身財務會計體系建設,使其具備更強的可操作性,充分體現出農村經濟發展的特殊性[7]。例如,多個村莊可以實現財務審計與監督方面的聯動,定期組織財務審計監督人員開展交流,對本村中的財務審計與監督措施進行分享,對其中的問題進行討論。因為相鄰的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似,所以能夠達到優勢互補的效果,使得構建的財務審計監督體系更具實用性。
3.4以法律監督為基礎
在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過程中,相關人員應該將該體系中法律監督的重要作用發揮出來,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針,從法律層面對財務審計與監督問題進行解決,對農村中的集體資金使用進行合理的規範。另外,相關人員要對政府所出台的股權量化、產權界定和清產核資等法律文件進行積極的學習,深入研究相關的政策,將其作為經濟組織產權制度建設的重要依據,對其中的改革程序進行嚴格的把控,做到審計監督合法合規,避免村民在這個過程中受到利益損害。簡而言之,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需要以法律監督為基礎,發揮法律監督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確保該體系在實施過程中能夠實現對農村財務的依法管理,對農村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管理,解決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3.5政府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首先,要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將政府的指導作用充分發揮出來,並積極進行制度方面的創新和改革。其次,相關部門的管理者應該要求負責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的工作人員能夠從日常工作中吸取經驗,並促進審計人員之間的互動和交流,相互學習工作技巧和方法,從而提高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最後,要重視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並對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進行充分的明確,從而逐步形成更為完善的農村法律法規體系。
4結語
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進行財務審計與監督體系的構建是非常必要的,不僅能夠推動農村經濟發展,還能夠更加合理地分配農村的資金,它是農村財務管理監督的有效途徑,能夠保障村民的合法權益。此外,政府要加強對農村財務審計與監督工作的管理,提高審計監督能力和審計人員素質,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農村審計工作的開展營造更加良好的氛圍,以此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有效開展。
作者:何琳 單位:綿陽城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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