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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心交通兩難監管方案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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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心交通兩難監管方案


近年來,隨著我區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區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城區範圍交通承載過大,中心城區道路交通「行車難和停車難」問題日漸突出。為有效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著力解決「出行難」問題,現就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近期緩解,遠期暢通」的總體目標,堅持政策機制、規劃工程、管理疏導相併重,分階段、有重點地優化交通組織,平衡交通流量,發展公共運輸,調節停車需求等綜合性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近期工作目標:城區交通組織更加合理,東海路通行能力明顯提高,濱港路交通更加有序,停車難問題有所緩解,公交組織更趨合理,市民交通意識明顯提高,交通擁堵狀況有所改善,市民對城區疏堵保暢工作滿意度提高。
二、組織領導
為紮實有效地推進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各項工作,區政府專門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副區長任副組長,區府辦、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物價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規劃分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招投標辦、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和協調相關工作。
三、任務分工
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現將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領導小組分工、人員組成及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1.綜合協調組
責任單位:區府辦
職責:負責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負責搜集和掌握工作信息和動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2.政策處理組
牽頭單位: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區住建局
配合單位:區法制辦、區公安分局、規劃分局、區城管執法局
職責:負責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涉及到拆遷的相關政策處理工作。
3.宣傳教育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配合單位:區監察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
職責:負責推進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的宣傳報道工作,落實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的宣傳教育工作。
4.拆遷建設組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國資公司
配合單位:區發改局、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規劃分局、區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區城管執法局、區招投標辦、區工商分局、區電信分公司、區移動分公司、區聯通分公司、區自來水分公司、區供電分公司、區藍焰分公司、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
職責:負責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的房屋拆遷、道路建設改造、交通標誌標識安裝、資金安排等工作。
5.交通整治組
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執法局
配合單位:區物價局、區交通局、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
職責:負責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的交通組織管理、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的綜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根據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工作任務分工,各單位於2月中旬完成對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方案的制定,並著手落實相關工作措施。
(一)推進東海路、濱港路全線改造
1.根據市規劃設計院擬定的對東海東路、東海中路的改造方案,由區住建局先期做好準備,分段實施。全段八個路口由東往西逐個推進,增加路口的轉彎車道,對部分公交站點進行遷移或改建為港灣式,並對東海中路全線調整機非綠化帶隔離為護欄隔離、東海東路全線設置機非隔離。由區住建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國資公司、規劃分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沈家門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配合。改造中涉及到沈家門第一小學西門和引導學生家長到西門周邊接送學生主要由區教育局負責。改造中涉及對天豐樓門口退讓、停車的影響及沿街店面等各類上訪群眾工作主要由沈家門街道辦事處負責。工程建設3月上旬開始,6月底完成。
2.濱港路全線改造方案4月底完成,5月中旬啟動工程建設,9月底完成相關工作。夜排檔區域的停車問題根據停車場建設進展及時推進。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物價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配合。
(二)優化交通組織措施
實行同濟路西段、東大街由東往西,西大街由西往東,北安路由北往南,伏虎路由南往北單向交通組織,充分發揮支路在疏解主幹道交通流等方面的作用,減輕區域性交通擁堵症狀。由區公安分局組織實施,完成期限: 年6月底。
(三)加快停車設施建設
1.新建停車場地。東海東路、東海中路周邊建造二個停車場(點)。由區住建局牽頭,區國資公司配合,完成期限: 年7月底。佛國商城地下室根據規劃,設置為非機動車停車場,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區住建局、區國資公司配合,完成期限: 年6月底。
2.增設路側停車。配合城區單向交通,在同濟路、東大街、西大街實行單側停車。由區公安分局實施,完成期限: 年6月底。調整濱港路北側停車為南北兩側雙向停車,並在部分過寬人行道增設停車位。由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組織實施,完成期限:待魯家峙海底隧道建成後一個月內完成。
3.適度提高停車收費標準。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核心區高於其它區」的基本原則,根據不同區域、不同時段,對現行的收費結構和標準進行合理調整。由區物價局負責,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配合,完成期限: 年6月底。
(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
1.調整或遷移部分公交線路。配合城區道路改造,近期主要開展對電信大樓站點、東河路站點等公交線路多於10條等有關站台的調整、優化,電信大樓站台位置暫不做調整。由港城公交公司負責,區交通局配合,完成期限: 年6月底。
2.加快公交港灣式停靠站改造。要抓緊制定對東海東路、東海中路、東河路、濱港路公交港灣式停靠站改造方案,結合道路用地條件,啟動部分港灣式公交站台改造。由區住建局負責,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配合,完成期限: 年6月底。
(五)提升城區交通管理方法
1.嚴格把關建築改建項目。各部門要嚴格把關建築改建項目的審查、審核工作,避免出現新的交通問題。城區網點申請營業要嚴格落實聯合會審制度,先足額配建或新增停車位,未達到規定配建指標的,各部門不得批准改變建築用途、核發許可證明及營業執照。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全體聯合會審單位配合。
2.開展住宅小區停車位改造試點和整治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問題。由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牽頭,規劃、建設等部門配合,於 年5月底前各選擇一個小區進行停車位改造試點工作,協助停車場做好停車位使用管理和居民的宣傳引導工作,試點成熟後,於 年9月底在本區範圍內逐步加以推廣。由住建局牽頭,沈家門街道辦事處、東港街道辦事處配合,指導各小區物業單位規範小區內車輛停放管理,整治不在停車位停放、占道停放等現象。於 年9月開始啟動。
3.加強城區交通綜合治理。確定五、六、七三個月為城區交通綜合治理集中整治月,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等相關部門配合,重點解決群眾呼聲比較大的機動車亂停放、隨意變更車道,非機動車占道行駛、逆向行駛及公交車、計程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各部門加強聯動,嚴格處罰,並予以正確引導。四月份起由區府辦組織機關單位人員上路參與交通違法行為先期勸導,城管和交警在整治期間要成立聯合執法小分隊,加大對路側和人行道停車的管理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問題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部門要從城市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由主要領導親自抓,組織專門班子,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
(二)部門聯動。本方案涉及到的工作影響面大、時間緊迫,除上述涉及具體措施實施的相關單位外,國稅、地稅、工商等相關部門也要全力配合,在辦理各類審核審批時,要簡化手續,便捷渠道。在對各類政策的處理上,各部門要打好組合拳,確保各項措施順利推進。
(三)加大宣傳。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將緩解城區交通「兩難」工作的有關背景、政府決心和相關措施等藉助各類新聞媒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活動。同時,加大對整治期間嚴重影響道路暢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眾知曉度,加強輿論監督。各級機關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宣傳教育,使他們成為社會文明交通的典範。
(四)全力保障。各部門要落實對緩解城區「兩難」問題各項工作措施的保障,區監察局要加強對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全程監督管理。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要加強對整個改造期間的執法保障,建立預警機制,組建維穩隊伍,處置相關維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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