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經濟合同範文7篇

2023年11月13日

- txt下載

經濟合同 篇1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簽訂於深圳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2


  摘要:高校是當前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重要參與對象,並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高校的經濟建設步伐也隨之不斷加快。為了與時下的社會經濟發展保持在同步狀態,實現高校內部經濟合同管理的科學性和規範性,高校的管理人員一直在加強校內各項設施的完善工作,並按照社會經濟的發展動向制定學校的建設目標。本文就以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為研究論題,針對當下高校經濟合同的管理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析。
  傳統的高校管理總是以教書育人為教學目標,通過學校對人才的培養推動當下社會的進步。然而,在如今的網絡化的背景下,信息遍布於網絡的各個角落,這也預示著傳統的高校管理顯然已經不符合當下高校建設發展的要求。要想促進學校的發展,必須立足於現代社會經濟的基礎之上,並積極的參與到社會經濟活動中來。尤其是在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高校參與的社會經濟活動日漸增多,並且表現的日漸活躍。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是確保高校經營順利、安全的有效保障,同時也是高校參與市場經濟的重要途徑。因此,加強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是確保高校運行安全的重要保障。
  1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1.1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含義是高校對自身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上的規定,履行相應義務行為的總稱。在高校履行的'眾多合同內容中,訂立、變更、解除、終止是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內容,而監督、審查、控制則是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手段措施。在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整個合同管理的流程必須具備一定的系統性、動態性。然而目前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內容和管理手段都沒有一個較為完整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更甚者在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完全不存在任何的規範化。一方面,學校簽訂的對外合同中,都是由校內的各項結構進行單獨化的管理,因而很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缺位現象,進而出現合同糾紛。另一方面,學校因無法完全掌控經濟運行的趨勢,容易造成重複購置現象,滋生一些違法犯罪的行為。這就非常不利於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甚至對高校自身的建設發展也會造成嚴重的阻礙。
  1.2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問題
  針對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問題,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1.2.1高校經濟合同簽約的主體不合格
  高校是有獨立法人財產事業單位的法人,也有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責任。在高校簽訂的合同中,簽訂對象必須以學校的名義,學校內部的校長或是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才是簽訂對外合同的合格主體。然而,在合同管理中其簽約的主體往往是簽約合同的工作人員,這並不符合簽約合同的主體資格,容易在今後合同的履行中造成安全隱患。
  1.2.2高校經濟合同內容不規範嚴謹
  高校經濟合同內容中的相關條例不規範不嚴謹,容易造成合同持有人的誤解,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現象。因為訂立的合同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履行合同,所以,合同的內容上應該充分的體現合同雙方的真實意願,才有助於今後合同簽約雙方的共同履行。否則一旦出現合同內容不嚴謹、規範的現象,容易造成簽約雙方的利益受損。尤其是對簽約的學校而言,一旦出現合同簽約內容問題,不僅僅是學校的經濟效益受到損傷,還影響高校教學計劃的正常開展。
  2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相關措施
  2.1建立科學化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執行關鍵需要有一個科學化的制度保障,科學化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能夠減少合同簽訂雙方的利益損傷。但是,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並不能照搬其他學校或是單位的經濟合格管理制度,必須以學校的發展為基本點,建立適合學校發展以及符合學校實際情況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能為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管理依據,還能規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行為,使得高校經濟合同管理逐步向規範化、法治化邁進。
  2.2加強學校內各個機構之間工作交流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不是一個單一部門能夠完成的工作,需要學校內部各項機構之間的密切配合,通過有效信息的交流共享,讓各機構之間對彼此的工作有一個整體性的認知,才方便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應該有一個明確的分工以及一個清晰化的管理流程,便於對高校內部重大決策的商議。針對這種情況,高校內部可以建立自己經濟合同管理網絡平台,藉助於網絡平台的交流,實現各機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進而更方便對高校經濟合同開展管理工作。
  2.3加強對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高校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離不開管理人員專業的管理知識和管理技能。在推動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高校的管理人員應該注重對管理人員的培養,並在校內定期的開展各項管理方面的相關活動,對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知識技能的考核。只有這樣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才能不斷的提升自己的管理技能,進而方便其開展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相關工作。
  3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當下經濟社會的發展,各個領域行業之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化,為了能更好的適應當下的經濟環境,提升自身的經濟實力。高校內部的教學目標、校園建設也有了全新的規劃,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是高校與社會經濟發展相接軌的一個連接橋樑。通過這個橋樑的連接,使高校的發展和社會的發展保持在同一水平。然而,針對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項問題,還需要高校內部領導人員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進一步完善高校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促進高校經濟效益的提升。

經濟合同 篇3


  【網友諮詢】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合同 篇4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合同書。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簽訂於深圳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5


  甲方 ( 用人單位 ) 乙方 ( 員工 )
  名稱 : 姓名 :
  經濟類型 : 性別 : 年齡 :
  工齡 : 籍貫 :
  地址 : 戶口所在地:
  電話 :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 : 現住址 :
  電話: 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 工種 )
  甲方根據生產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 ,深圳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 ( 試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為 個月。 (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 , 每周工作 40 小時。
  2 、不定時工作制。
  3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 , 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 , 可延長工作時間 ,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 , 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 一 ) 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 月 ;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為發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 , 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合同範本《深圳勞動合同》。
  ( 五 )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 , 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 , 工資照發。
  ( 六 )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 七 )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 , 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 有權拒絕執行 ; 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 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 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二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二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二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四 ) 愛護甲方的財產 , 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 五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
  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後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經濟合同 篇6


  受聘人員:
  新世紀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 為本園 ,擔任 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止。
  二、聘用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聘用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1、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2、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五、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六、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七、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九、本合同於年 月 日簽訂,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7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電視、電話、寬頻、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5).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6).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