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目標責任書(精選3篇)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提成每3個月為一個周期發放。
3100萬業績目標說明:
目標期限:銷售人員從簽署本《銷售人員目標責任狀》起到20年10月31止。
第四條、差旅費與交通費
1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2交通費用:
市內拜訪客戶產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發票。
(1)拜訪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運輸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4)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試崗期銷售人員的費用報銷(交通費+差旅費)原則上按照轉正銷售人員標準公司全額報銷,但試崗期銷售人員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公司解僱,費用報銷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
第五條、在試崗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乙方在試崗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彙報制度如下:
一、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內容:
1、每日工作彙報:1)意向客戶情況(參見第八條意向客戶考核標準)2)當日完成每日計劃任務量對比情況。
2、每周工作彙報:
1)本周內拜訪客戶的數量統計。
2)本周內意向客戶的數量統計。
3)上周意向客戶跟蹤情況說明。
4)上周計劃與本周總結完成情況對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採取的措施和建議。
6)下周的工作計劃安排。
二、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方式:
1、日工作記載:銷售人員必須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銷售工作的相關記錄,具體包括:《銷售業務日誌》,《客戶拜訪記錄表》。
2、日工作彙報:銷售人員如果因直接去拜訪客戶,上班與下班未到單位考勤的,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800-820與下班時間1640-1700通知辦公室文員或總經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後,在下班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向總經理髮送(抄送文員,下同。)當日的工作日誌,彙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有重要情況時,可先通過電話向總經理彙報。
有特殊原因當日未能按時上報的,最遲應在第二天上午9點前發送工作彙報資料。
3、每周工作彙報:對派駐外地工作的銷售人員,原則上應在每周末回公司向總經理做一次工作彙報,彙報時一併提交《周工作總結》,《客戶拜訪記錄表》(周整理表)等。
對駐外地區
不能返回公司彙報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點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周工作總結》,《周客戶拜訪記錄整理表》(周整理表),進行工作彙報。
四、銷售工作彙報資料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銷售工作資料的管理,所有業務人員每天的工作彙報資料,由文員負責對每天的彙報內容進行匯總、編輯、整理、存檔、長期保存。
五、銷售工作彙報工作的考核
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記載,按時上報。
彙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準確記錄工作內容與客戶資料,不准弄虛作假。
公司總經理每月不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實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如發現沒有按時上報的,每延遲發送1天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銷售資料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警告和500元經濟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辭退且工資不予發放。
第八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標準實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戶判斷標準如下:
1)拜訪客戶的情況(提供:公司情況、聯繫人、部門、職位、電話、交談時間、客戶計劃項目實施時間,客戶和公司有初步的溝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現場勘查污染的情況。(污染情況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個意向客戶,其中一個為方案洽談客戶。
一周內不足3個意向客戶的,每減少一個新增意向客戶或方案洽談客戶給予200經濟處罰。
3半月考核:兩周考核未達到3個意向客戶,一個方案洽談客戶,則試崗期未通過。
4月考核:要求與客戶(銷售額30萬以上)進入方案洽談一到兩次階段或進入招投標階段,如未達到此標準公司予以辭退並扣除崗位工資20%。
520年10月14日-20年10月31日止階段考核:要求與客戶(總銷售額=100萬,上下浮動10%)進入合同商談、簽訂階段。
未達到此標準但已完成50萬及以上業績,公司予以通過初期考核;未達到此標準且未完成50萬業績,此考核階段工資不予發放。
第九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15天主動提出辭職或者未通過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工資不予發放。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提成每3個月為一個周期發放。
____________萬業績目標說明:
目標期限:銷售人員從簽署本《銷售人員目標責任狀》起到年月止。
第四條、差旅費與交通費
1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2交通費用:
市內拜訪客戶產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發票。
(1)拜訪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運輸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4)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試崗期銷售人員的費用報銷(交通費+差旅費)原則上按照轉正銷售人員標準公司全額報銷,但試崗期銷售人員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公司解僱,費用報銷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
第五條、在試崗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乙方在試崗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彙報制度如下:
一、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內容:
1、每日工作彙報:
1)意向客戶情況(參見第八條意向客戶考核標準)
2)當日完成每日計劃任務量對比情況。
2、每周工作彙報:
1)本周內拜訪客戶的數量統計。
2)本周內意向客戶的數量統計。
3)上周意向客戶跟蹤情況說明。
4)上周計劃與本周總結完成情況對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採取的措施和建議。
6)下周的工作計劃安排。
二、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方式:
1、日工作記載:銷售人員必須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銷售工作的相關記錄,具體包括:《銷售業務日誌》,《客戶拜訪記錄表》。
2、日工作彙報:銷售人員如果因直接去拜訪客戶,上班與下班未到單位考勤的,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800-820與下班時間1640-1700通知辦公室文員或總經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後,在下班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向總經理髮送(抄送文員,下同。
)當日的工作日誌,彙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有重要情況時,可先通過電話向總經理彙報。
有特殊原因當日未能按時上報的,最遲應在第二天上午9點前發送工作彙報資料。
3、每周工作彙報:對派駐外地工作的銷售人員,原則上應在每周末回公司向總經理做一次工作彙報,彙報時一併提交《周工作總結》,《客戶拜訪記錄表》(周整理表)等。
對駐外地區
不能返回公司彙報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點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周工作總結》,《周客戶拜訪記錄整理表》(周整理表),進行工作彙報。
四、銷售工作彙報資料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銷售工作資料的管理,所有業務人員每天的工作彙報資料,由文員負責對每天的彙報內容進行匯總、編輯、整理、存檔、長期保存。
五、銷售工作彙報工作的考核
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記載,按時上報。
彙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準確記錄工作內容與客戶資料,不准弄虛作假。
公司總經理每月不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實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如發現沒有按時上報的,每延遲發送1天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銷售資料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警告和500元經濟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辭退且工資不予發放。
第八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標準實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戶判斷標準如下:
1)拜訪客戶的情況(提供:公司情況、聯繫人、部門、職位、電話、交談時間、客戶計劃項目實施時間,客戶和公司有初步的溝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現場勘查污染的情況。
(污染情況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個意向客戶,其中一個為方案洽談客戶。
一周內不足3個意向客戶的,每減少一個新增意向客戶或方案洽談客戶給予200經濟處罰。
3半月考核:兩周考核未達到3個意向客戶,一個方案洽談客戶,則試崗期未通過。
4月考核:要求與客戶(銷售額30萬以上)進入方案洽談一到兩次階段或進入招投標階段,如未達到此標準公司予以辭退並扣除崗位工資20%。
年月日-年月日止階段考核:要求與客戶(總銷售額=100萬,上下浮動10%)進入合同商談、簽訂階段。
未達到此標準但已完成50萬及以上業績,公司予以通過初期考核;未達到此標準且未完成50萬業績,此考核階段工資不予發放。
第九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15天主動提出辭職或者未通過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工資不予發放。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正式銷售員,就聘用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聘用職務和銷售區域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為 一職。
3、指定銷售區域為: 省 市 縣(區)。
二、甲方責任1、甲方負責提供產品、最新價目表及產品經營手續。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營銷模式、技巧,提供整套營銷方案。
3、甲方以產品銷售提成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三險的支付(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乙方必須確保在各地以此款繳納三險費用。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關入職手續,其中包括:入職情況調查表、職位申請表、個人聲明、經濟責任擔保書,由甲乙雙方簽訂銷售人員用工合同,雙方確認無誤後乙方正式上崗。如乙方個人資料、擔保人資料及以上手續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及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所銷售所有產品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銷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
3、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了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認知及忠誠甲方的經營理念,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4、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四、銷售指標任務
1、為配合乙方順利開展銷售工作,甲方給予乙方區域保護,若乙方沒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實行,或者沒有完成銷售量,甲方有權更改或取消乙方銷售區域的銷售權。2、乙方必須保證完成甲方要求的銷售任務。
五、業績計提、要求
1、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入職手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辦理相關手續,劃定營銷區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價格向甲方提貨。甲方按提貨價格統計乙方的銷售業績,按每年銷售大綱規定給予乙方返利及獎勵。
3、乙方常規收入為所提貨物銷售的差價、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動中提供的贈品或返利。乙方自負勞務信息費、市內運費、差旅費、應酬費等一切市場費用。
4、所有產品原則上不能低於甲方規定市場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六、注意事項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許的地區範圍之外銷售。
2、禮貌待人,儀表端莊,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為。
3、乙方必須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出賣、泄漏甲方商業機密(包括甲方產品底價信息、銷售企劃方案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及有權追究乙方經濟和刑事責任。
6、乙方不得從事非甲方所供產品銷售和非甲方工作範圍的其他事情,否則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乙方工作期間不得借用工作職能對甲方所屬貨款進行挪用及侵占,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求其法律責任。
七、解約
1、乙方連續三個月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量,或沒有切實履行甲方的營銷方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2、乙方做出違背本合同以上規定內容,甲方有權要求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協議,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確認無誤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附屬協議,該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證粘貼處
以下為空白處
銷售人員目標責任書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提成每3個月為一個周期發放。
3100萬業績目標說明:
目標期限:銷售人員從簽署本《銷售人員目標責任狀》起到20年10月31止。
第四條、差旅費與交通費
1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2交通費用:
市內拜訪客戶產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發票。
(1)拜訪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運輸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4)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試崗期銷售人員的費用報銷(交通費+差旅費)原則上按照轉正銷售人員標準公司全額報銷,但試崗期銷售人員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公司解僱,費用報銷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
第五條、在試崗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乙方在試崗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彙報制度如下:
一、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內容:
1、每日工作彙報:1)意向客戶情況(參見第八條意向客戶考核標準)2)當日完成每日計劃任務量對比情況。
2、每周工作彙報:
1)本周內拜訪客戶的數量統計。
2)本周內意向客戶的數量統計。
3)上周意向客戶跟蹤情況說明。
4)上周計劃與本周總結完成情況對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採取的措施和建議。
6)下周的工作計劃安排。
二、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方式:
1、日工作記載:銷售人員必須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銷售工作的相關記錄,具體包括:《銷售業務日誌》,《客戶拜訪記錄表》。
2、日工作彙報:銷售人員如果因直接去拜訪客戶,上班與下班未到單位考勤的,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800-820與下班時間1640-1700通知辦公室文員或總經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後,在下班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向總經理髮送(抄送文員,下同。)當日的工作日誌,彙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有重要情況時,可先通過電話向總經理彙報。
有特殊原因當日未能按時上報的,最遲應在第二天上午9點前發送工作彙報資料。
3、每周工作彙報:對派駐外地工作的銷售人員,原則上應在每周末回公司向總經理做一次工作彙報,彙報時一併提交《周工作總結》,《客戶拜訪記錄表》(周整理表)等。
對駐外地區
不能返回公司彙報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點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周工作總結》,《周客戶拜訪記錄整理表》(周整理表),進行工作彙報。
四、銷售工作彙報資料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銷售工作資料的管理,所有業務人員每天的工作彙報資料,由文員負責對每天的彙報內容進行匯總、編輯、整理、存檔、長期保存。
五、銷售工作彙報工作的考核
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記載,按時上報。
彙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準確記錄工作內容與客戶資料,不准弄虛作假。
公司總經理每月不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實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如發現沒有按時上報的,每延遲發送1天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銷售資料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警告和500元經濟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辭退且工資不予發放。
第八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標準實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戶判斷標準如下:
1)拜訪客戶的情況(提供:公司情況、聯繫人、部門、職位、電話、交談時間、客戶計劃項目實施時間,客戶和公司有初步的溝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現場勘查污染的情況。(污染情況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個意向客戶,其中一個為方案洽談客戶。
一周內不足3個意向客戶的,每減少一個新增意向客戶或方案洽談客戶給予200經濟處罰。
3半月考核:兩周考核未達到3個意向客戶,一個方案洽談客戶,則試崗期未通過。
4月考核:要求與客戶(銷售額30萬以上)進入方案洽談一到兩次階段或進入招投標階段,如未達到此標準公司予以辭退並扣除崗位工資20%。
520年10月14日-20年10月31日止階段考核:要求與客戶(總銷售額=100萬,上下浮動10%)進入合同商談、簽訂階段。
未達到此標準但已完成50萬及以上業績,公司予以通過初期考核;未達到此標準且未完成50萬業績,此考核階段工資不予發放。
第九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15天主動提出辭職或者未通過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工資不予發放。
銷售人員目標責任書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提成每3個月為一個周期發放。
____________萬業績目標說明:
目標期限:銷售人員從簽署本《銷售人員目標責任狀》起到年月止。
第四條、差旅費與交通費
1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2交通費用:
市內拜訪客戶產交通工具乘坐標準: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發票。
(1)拜訪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運輸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4)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試崗期銷售人員的費用報銷(交通費+差旅費)原則上按照轉正銷售人員標準公司全額報銷,但試崗期銷售人員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公司解僱,費用報銷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
第五條、在試崗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乙方在試崗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彙報制度如下:
一、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內容:
1、每日工作彙報:
1)意向客戶情況(參見第八條意向客戶考核標準)
2)當日完成每日計劃任務量對比情況。
2、每周工作彙報:
1)本周內拜訪客戶的數量統計。
2)本周內意向客戶的數量統計。
3)上周意向客戶跟蹤情況說明。
4)上周計劃與本周總結完成情況對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採取的措施和建議。
6)下周的工作計劃安排。
二、銷售業務工作彙報的方式:
1、日工作記載:銷售人員必須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銷售工作的相關記錄,具體包括:《銷售業務日誌》,《客戶拜訪記錄表》。
2、日工作彙報:銷售人員如果因直接去拜訪客戶,上班與下班未到單位考勤的,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800-820與下班時間1640-1700通知辦公室文員或總經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後,在下班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向總經理髮送(抄送文員,下同。
)當日的工作日誌,彙報當天的工作情況。
有重要情況時,可先通過電話向總經理彙報。
有特殊原因當日未能按時上報的,最遲應在第二天上午9點前發送工作彙報資料。
3、每周工作彙報:對派駐外地工作的銷售人員,原則上應在每周末回公司向總經理做一次工作彙報,彙報時一併提交《周工作總結》,《客戶拜訪記錄表》(周整理表)等。
對駐外地區
不能返回公司彙報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點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周工作總結》,《周客戶拜訪記錄整理表》(周整理表),進行工作彙報。
四、銷售工作彙報資料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銷售工作資料的管理,所有業務人員每天的工作彙報資料,由文員負責對每天的彙報內容進行匯總、編輯、整理、存檔、長期保存。
五、銷售工作彙報工作的考核
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記載,按時上報。
彙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準確記錄工作內容與客戶資料,不准弄虛作假。
公司總經理每月不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實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如發現沒有按時上報的,每延遲發送1天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銷售資料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警告和500元經濟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辭退且工資不予發放。
第八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標準實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戶判斷標準如下:
1)拜訪客戶的情況(提供:公司情況、聯繫人、部門、職位、電話、交談時間、客戶計劃項目實施時間,客戶和公司有初步的溝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現場勘查污染的情況。
(污染情況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個意向客戶,其中一個為方案洽談客戶。
一周內不足3個意向客戶的,每減少一個新增意向客戶或方案洽談客戶給予200經濟處罰。
3半月考核:兩周考核未達到3個意向客戶,一個方案洽談客戶,則試崗期未通過。
4月考核:要求與客戶(銷售額30萬以上)進入方案洽談一到兩次階段或進入招投標階段,如未達到此標準公司予以辭退並扣除崗位工資20%。
年月日-年月日止階段考核:要求與客戶(總銷售額=100萬,上下浮動10%)進入合同商談、簽訂階段。
未達到此標準但已完成50萬及以上業績,公司予以通過初期考核;未達到此標準且未完成50萬業績,此考核階段工資不予發放。
第九條、乙方在試崗期內,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15天主動提出辭職或者未通過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工資不予發放。
甲方:
乙方:
日期:
銷售人員目標責任書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正式銷售員,就聘用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聘用職務和銷售區域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
2、甲方聘用乙方作為 一職。
3、指定銷售區域為: 省 市 縣(區)。
二、甲方責任1、甲方負責提供產品、最新價目表及產品經營手續。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營銷模式、技巧,提供整套營銷方案。
3、甲方以產品銷售提成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三險的支付(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乙方必須確保在各地以此款繳納三險費用。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關入職手續,其中包括:入職情況調查表、職位申請表、個人聲明、經濟責任擔保書,由甲乙雙方簽訂銷售人員用工合同,雙方確認無誤後乙方正式上崗。如乙方個人資料、擔保人資料及以上手續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及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所銷售所有產品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銷售政策在甲方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
3、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了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認知及忠誠甲方的經營理念,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4、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四、銷售指標任務
1、為配合乙方順利開展銷售工作,甲方給予乙方區域保護,若乙方沒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實行,或者沒有完成銷售量,甲方有權更改或取消乙方銷售區域的銷售權。2、乙方必須保證完成甲方要求的銷售任務。
五、業績計提、要求
1、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入職手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辦理相關手續,劃定營銷區域。
2、乙方按甲方指定價格向甲方提貨。甲方按提貨價格統計乙方的銷售業績,按每年銷售大綱規定給予乙方返利及獎勵。
3、乙方常規收入為所提貨物銷售的差價、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動中提供的贈品或返利。乙方自負勞務信息費、市內運費、差旅費、應酬費等一切市場費用。
4、所有產品原則上不能低於甲方規定市場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六、注意事項
1、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許的地區範圍之外銷售。
2、禮貌待人,儀表端莊,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行為。
3、乙方必須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出賣、泄漏甲方商業機密(包括甲方產品底價信息、銷售企劃方案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及有權追究乙方經濟和刑事責任。
6、乙方不得從事非甲方所供產品銷售和非甲方工作範圍的其他事情,否則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乙方工作期間不得借用工作職能對甲方所屬貨款進行挪用及侵占,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求其法律責任。
七、解約
1、乙方連續三個月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量,或沒有切實履行甲方的營銷方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2、乙方做出違背本合同以上規定內容,甲方有權要求解除與乙方的用工關係。
3、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協議,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完成清算程序由甲方確認無誤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附屬協議,該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證粘貼處
以下為空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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