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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智慧財產權合同範文10篇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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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智慧財產權合同範文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今天小編將與大家分享:智慧財產權共享相關合同範本。以下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智慧財產權共享合同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智慧財產權協商以下智慧財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於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鑒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體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體許可接受方使用;鑒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__ 系統。
  1.5 程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 系統的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序有關的文件、數據、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統程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序如下:(應加入該程序的內容、運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 份用戶指南;b: 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_%的預付金;其餘_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 和許可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並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體安裝運行後,雙方按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運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 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複製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序相同的、關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序從任何雇員。接受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c.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d.在___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序。
  8.2 許可方保證程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運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後,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天內以航空挂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 b. 許可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簽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夥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4


  許可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專利項目(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 、專利法定有效期限: )。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秘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
  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同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5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中顧法律網南充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現經各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智慧財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智慧財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智慧財產權人才,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准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智慧財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智慧財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智慧財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智慧財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智慧財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乙方(受讓方):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騰訊大廈
  電話:
  聯繫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甲方、乙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軟體智慧財產權合同。
  軟體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軟體」)
  版本號:
  著作權人:
  本合同所指甲方軟體,並不限於為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所提交內容,亦包括以各種形式、格式及媒介存在的原始碼、資料庫、文檔、技術資料、圖形、地圖、形象、情節等。如果該軟體在本轉讓合同簽訂前發生任何更新、升級、修訂,則該更新、升級、修訂部分亦屬於甲方軟體的一部分。依據本合同進行智慧財產權轉讓的甲方軟體指甲方用於參加乙方於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8月30 日期間舉辦的「騰訊公司校園之星網際網路開發大獎賽」活動(以下簡稱乙方活動)並獲得「入圍決賽資格」的軟體作品,
  一、 甲方將其依法享有完全智慧財產權的甲方軟體的全部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及應當由軟體權利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無償且無地域限制的轉讓給乙方。
  二、 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自甲方軟體創作完成之日起即轉至乙方享有。
  如轉讓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需要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辦理並承擔全部相關費用。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碼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持有的甲方軟體權利狀況真實、合法、有效。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軟體。
  四、 甲方保證甲方軟體為甲方的原創作品,且在任何範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任何人對甲方軟體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五、 甲方保證對甲方軟體享有完全的智慧財產權,且甲方軟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六、 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軟體智慧財產權(包括第三方主張享有智慧財產權或使用權的情形)的,甲方應一次性全額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頒發的獎金( )元人民幣,並支付不少於獎金數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就不足彌補部分,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協商。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分別為正副本各一份)。
  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團隊作品請全部成員簽名並分別註明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二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簽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夥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簽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智慧財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代理商):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甲 方:北京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繫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毀的辦法給予銷毀。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周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復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10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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