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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轉讓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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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轉讓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概念
  合同的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轉讓,也就是合同主體的變更,準確的說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即在不改變合同關係內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權利主體或者義務主體發生變動。
  二手房屋轉讓合同協議書
  一般來講,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轉讓合同至少應具備如下主要條款:
  一、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包括雙方的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基本要素;應寫明房產歸屬,即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以及物業管理費及其他交費情況。
  三、價款。這個步驟很關鍵,需要註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需要註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以及稅費、其他費用的分攤問題。
  五、違約責任。這個環節說法不明確就容易產生糾紛。合同里需要說明哪些情形屬於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以及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的條件和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以及如果合同無效或被撤消,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件。
  十、附件。詳細說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律師建議: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買賣雙方都要從法律的角度,把該說明的和事先約定的意思表示表達得清楚明確,如果可能,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起草、修訂合同,並由律師針對個案即每一起二手房轉讓的特殊問題約定一些特殊的/個性化的條款,這樣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糾紛發生並規避特定的風險。
  專利轉讓合同
  一、合同約定事項
  ①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應載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合同。
  ②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了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徵。
  ③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④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之後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
  ⑤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⑥價款及支付方式。
  ⑦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⑧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願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仲裁機構。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合同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
  二、更多知識:轉讓注意事項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店鋪轉讓合同
  一、簽訂店鋪轉讓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轉讓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受讓人,為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如果轉讓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轉讓人必須具有轉讓權。
  2、在合同中約定,商鋪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鋪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的配套設施等。
  (二) 轉讓合同之轉讓物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
  (三)轉讓合同之交接條款
  1、在合同中約定,店面的交接時間,確定具體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店面無法如期交接,應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2、在合同中約定店面交接時,轉讓人應騰空非轉讓財物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店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3、在合同中約定,辦理店面交接手續時,應由雙方進行現場驗收,點驗、接收有關財物。
  4、在合同中約定,交接時受讓人發現轉讓店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受讓人有權拒絕交接,轉讓人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
  (四)轉讓合同之保證金及轉讓費條款
  1、為了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受讓人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轉讓人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轉讓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2、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①轉讓費,包括一切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②轉讓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五)轉讓合同之拆遷補償條款
  當前由於規劃原因導致的拆遷經常發生,在合同中約定,轉讓店面在轉讓期內遭遇政府拆遷或其它因素給受讓人經營造成影響的情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費。因為政府規劃,國家徵用原因拆遷店面的,有關補償的歸屬應進行明確約定。
  (六)轉讓合同之轉讓手續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人有義務協助受讓人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受讓人要及時憑鑑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
  (七) 其他事項
  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轉讓期限、轉租、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作為受讓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注意細節
  你應當仔細看看你的上家與房東所簽的合同內容,明確哪些條款可以繼承、哪些可以借鑑,哪些必須重來。方便的話,你還可到所在一條街或附近商鋪經營主那裡了解這個地帶租賃費及上面轉讓費的一些大致情況。同時在簽訂店面租賃合同之前,簽署合同時雙方應當拿出各自身份證或戶口簿,簽上各自的真實姓名,並寫上身份證號碼。雙方相互「驗明正身」。等等
  三、合同簽訂
  正確的做法是,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 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簽訂轉讓協議之前應與房屋產權人及轉讓方三方會面,並對房屋產權人進行核實(查看房屋產權證、詢問物業方進一步確定房屋產權人真實性,以防轉讓方協同欺詐)

轉讓合同 篇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20xx年8月31日前將位於東圃路36號之一的店鋪(面積為8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月租為1500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20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方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______年,並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_月,剩餘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______天按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______天按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摘 要】合同轉讓制度在司法實踐和經濟生活中具有廣泛的使用性。債勸讓與、債務承擔、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是合同轉讓制度的三大組成部分,其功能各異,集體規定也有差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 三人」。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 同意」。第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 給第三人」。
  【關鍵詞】合同轉讓、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
  在日常合同關係中因債權債務轉移而產生的糾紛卻屢見不鮮,材料所訴述的情況,我認為丙公司可以採取向法院請求判令甲公司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也可以進行債務的轉移,就是讓債務人甲所欠的100萬還給債權人丙,此舉乙只需通知債務人甲即可,但需取得債權人丙的同意,如不同意則無效,不能進行債務的轉移。關於債務的轉移的相關知識和問題如下:
  一、轉讓制度的現狀分析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轉讓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以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債務承擔制度同樣也經歷了由不承認至一定條件下允許的演變經歷。我國民法①也承認合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一旦轉讓,就會在轉讓方與受讓方及相對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轉讓方與受讓方而言,在全部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將成為新的合同主體,或取得轉讓方的權利,或承擔轉讓方的義務,或兼而有之。而轉讓方將脫離合同關係,由受讓方代其位;在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與轉讓方或一同成為債權人,或一同成為債務人。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轉讓不可能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因為該活移轉的兩種情況中,無論是合同的'承受,還是企業的合併,都是全部轉讓,由此可見一班。另一方面就轉讓方與相對人而言,在合同權利義務轉讓以後,相對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合同當事人主張權利,請求履行,而應當向新的合同當事人作出履行。如果相對人仍向轉讓方履行債務,則不構成合同的履行,更不應使合同終止。
  二、合同債權讓與的構成要件
  1、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
  合同債權的有效存在,是該合同中的權利能夠被讓與的基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無效的債權讓與他人,或者已經消滅的債權讓與他人,即為標的不能,其轉讓行為為無效。如果受讓人因此遭受損失,讓與人應予以賠償。因可撤銷法律行為所發生的債權以及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也可以成為債權讓與的標的。但是,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於無效,或者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
  2、合同權利須通過協議轉讓合同債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轉讓合同債務的協議,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依據。
  3、讓與的債權須具有課轉讓性並非所有事的債權都可以轉讓的。《合同法》②第七十九條規定了三種不得轉讓的債權:一是依照合同的性質不可以轉讓的。此種權利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有效,否則會違反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二是當事人特別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的債權,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不得轉讓。三是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4、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讓與經讓與人和受讓人達成一致協議① 郭明瑞、房紹坤:《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② 王玉梅:《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即可移轉權利於受讓人,但如果債權人不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對讓與人履行合同。若債權讓與的效力在讓與合同成立時也對債務人發生,則意味著債務人不知道債權已經讓與的事實而對讓與人實施履行的行為無效,這顯然對債務人不公平。《合同法》所確立的原則是讓與通知主義,即只要讓與人將讓與事實通知了債務人,債權讓與便對債務人發生了法律效力。實踐中,因交易內容不同,讓與通知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三、債權讓與的效力
  1、債權讓與的對內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人和受讓與人雙方當事人的效力。在債權全部讓與的情況下,讓與人脫離原債權債務關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享有原合同債權;債權部分讓與的,原債權人就轉讓的部分喪失債權,與受讓人一起就各自的部分,享有獨立的債權。讓與人應當告知受讓人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包括債務人的住所地、履行方式,並應交付債權證明文件、占有的擔保物等。讓與人對出讓的債權及其從權利負責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如果因權力瑕疵給受讓人造成損失,讓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債權讓與的對外效力,即債權讓與對讓與合同當事人之外關係的效力。一是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全部轉讓的,讓與人與債務人完全脫離關係,債務人成為受讓人的債務人;債權部分轉讓的,讓與人就轉讓的部分與債務人脫離關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對其受讓部分履行債務。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務,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二是對保證人的效力。債權讓與一般不增加保證人的風險和負擔,所以原則上保證責任並不受債權讓與的影響,只是在保證期間內的債權讓與,保證人就應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與保證人事先有保證責任僅限於特定債
  權人的約定,那麼保證人可以不再承擔發生債權讓與後的保證責任。四、債權債務轉移引起的訴訟主體變更債的權利主體是債權人,債的義務主體是債務人。債的實現取決於債務人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就可能引起民事訴訟,作為債務人在民事訴訟中成為當事人既順理成章,也符合法律規定。材料中,當債權債務轉移以後發生糾紛時,需要確定訴訟主體。前文我們簡述了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方式以及成立要件,這是基於合同法的規定,對債權債務轉移成立的基本要求,也是債的當事人在轉移債權債務時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所以,
  ⑴在債權讓與情況下,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通知義務是債權讓與成立的關鍵。如果未盡到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如果引起訴訟,原債權人才是適格當的訴訟主體。
  ⑵在債務承擔情況下,債務人則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退出債的關係,否則引起訴訟,原債務人仍然是適格的訴訟主體。
  ⑶在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時分兩種情況,法定的概括轉移無須通知、同意,合併、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定的成為合同當事人,也是適格的訴訟主體。而意定的
  概括轉移須經合同相對方同意後才能退出合同關係,從而排除訴訟上的主體資格,充其量也只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些債務人或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或因出現不可預料之情事可能出現原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新債務人,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在我國,債務承擔應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債務承擔屬於債的變更中的主體變更,即只變更債務人,但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承擔的特徵是第三人加入債務,完全或部分的替代債務人的地位;如果債務得不到履行,債權人得向第三人主張全部或部分權利。債務承擔的實質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承擔人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可轉讓的債務。若法律明文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或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得協議轉讓。
  第二,債務承擔須不改變原債務的內容,這是債務承擔的本質特徵。
  第三,債務承擔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第四,依法律規定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合同,債務承擔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方能生效。
  第五,債務承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債務承擔的形式要件應要求債務承擔必須依書面協議成立。
  五、債權債務轉移的種類
  1、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將其享有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行為。就債權讓與的性質而言,其實是債權人處分其權利的表現。這就要求處分人(債權人)必須享有處分權。合同的當事人自然享有對合同權利的處分權,而在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須事先取得處分的特別授權或者事後取得處分權的追認。
  2、債務承擔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其債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行為,稱為債務承擔。該第三人叫作承擔人。就債務承擔的性質,其實質則是債務人轉嫁其義務的表現。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的履行,義務的轉嫁意味著對權利存在潛在的侵害。所以,就債務的承擔、要求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律手續後才能產生其預期的法律效果。
  3、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所謂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是指一方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一併轉移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權利義務的行為。由此不難看出,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實際包括了債權讓與和債務承擔兩個行為,但又不是這兩個行為的簡單疊加。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轉移和法定概括轉移兩種,意定概括轉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是基於當事人之間民事行為而產生的,而法定概括轉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天添賓館」財產轉讓經營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將自願接受轉讓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商貿城36棟玉蘭路284號現「天添賓館」,共一至五層樓。房屋產權不轉讓,仍歸甲方所有。
  二、該賓館的`轉讓總價為貳拾萬元整,包括賓館內的全體設備。轉讓費一次性付清。
  三、轉讓手續完成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將相關的證照過戶到乙方名下,為其開展正常營業活動。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年檢費用歸甲方承擔,如遇到國家政策,拆遷不能正常營業,終止合同後,相關證照乙方必須再過戶到甲方。
  四、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此前經營產生的一發債權、債務將自行承擔。轉讓後,乙方在該賓館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考慮到三年內政府可能對望城坡房屋進行整體規劃,如發生房屋拆遷而導致合同被迫中止時,乙方收購的20萬元財產將蒙受一定的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做如下補償:
  1、一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壹拾伍萬元。
  2、二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拾萬元。
  3、三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伍萬元。
  4、三年後拆遷導致經營中止,乙方無權介入拆遷事宜。
  六、承租期內,如乙方確實經營虧損,無法維持,乙方可考慮將項目轉讓給另一方,在不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給予支持和幫助。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作協商後,可作為本合同附件,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須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違約後果。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仲裁委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體清單明細見附件。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舞蹈室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位於_____ ____的舞蹈室(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該舞蹈室是甲方與 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為_____元人民幣,合同期滿後續簽工作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舞蹈室轉讓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 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 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全部由乙方負責,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舞蹈室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功放1台、碟機1台、音箱2個、椅子、 沙發、茶几、水煲、存物櫃、辦公桌、風扇)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房東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舞蹈室轉讓之後,白天現有課程不變,開卡的會員所剩下的所有課時由乙方負責承擔,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自簽約之日起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_________ 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六條
  該舞蹈室的營業執照甲方已辦理好,經營範圍為舞蹈培訓,轉讓後甲方將注 銷該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
  轉讓後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
  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於20xx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 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得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日期 :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星雅俊園,編號為s098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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