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盜竊一般要判刑多久
入室盜竊一般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提醒您,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額較大為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二、入室盜竊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竊取行為雖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竊取,但盜竊不能限定在秘密竊取上,否則會造成處罰的不公正。
(2)竊取行為是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係的過程,如果只是單純地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則不是盜竊。
(3)竊取是一種通過平和方式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第三人占有的過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盜竊。
(4)要成立盜竊,需要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各地的經濟不同而定。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
(2)對盜竊後果的預見。
(3)非法占有不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占有。
三、盜竊多少錢可以立案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應當 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
2.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結合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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