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售需要注意的事項主要包括一房多賣、不要一次性付全款、交易時到公證處進行相應的交易公證等。安置房買賣協議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況、付款的方式等內容。
一、
安置房出售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注意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
2.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資金安全;
3.注意在原戶主房產證下來後簽訂買賣合同辦理交易及過戶手續,或者在交易時到公證處進行相應的交易公證;
4.簽訂買賣合同注意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要求共有人簽名。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
安置房買賣協議該在協議中寫明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內部設施設備、付款的方式以及期限、雙方當事人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三、
民法典中買賣安置房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就是有效的。但是因為安置房三年內不得交易,且安置房的產權容易發生糾紛,因此買賣安置房協議有可能得不到履行,最終買房人有得不到安置房產權的風險。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條
一、
安置房出售需要注意的事項
安置房出售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注意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
2.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資金安全;
3.注意在原戶主房產證下來後簽訂買賣合同辦理交易及過戶手續,或者在交易時到公證處進行相應的交易公證;
4.簽訂買賣合同注意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要求共有人簽名。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
安置房買賣協議該怎麼寫
安置房買賣協議該在協議中寫明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內部設施設備、付款的方式以及期限、雙方當事人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三、
民法典中買賣安置房協議有效嗎
民法典中買賣安置房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就是有效的。但是因為安置房三年內不得交易,且安置房的產權容易發生糾紛,因此買賣安置房協議有可能得不到履行,最終買房人有得不到安置房產權的風險。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