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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研究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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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黨校 教務處,湖南 株洲 412008)
摘要: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呈現出創業隊伍日益壯大、創業領域日漸擴展、創業政策日臻實用、創業平台日趨完善等特點,也存在創業項目“落地難”、 創業資金“籌集難”、 創業政策“出彩難”、 創業人員“紮根難”等問題。通過全面客觀評價了湖南留學歸國創業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指出了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的人性化和精細化導向,進一步突出服務網絡信息化、服務流程精簡化、創業平台多元化、創業政策高效化和公共服務民生化。
關鍵詞: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人性化;精細化
中圖分類號:G964.2 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672-2272.2017.18.028
*基金項目:2016-2017年度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系統招標課題“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管理創新研究公共服務人性化與精細化”(XTKT201605)
作者簡介:劉文鋒(1979-),男,中共株洲市委黨校講師,碩士,研究方向:網絡經濟及管理、區域戰略。
收稿日期:2017-06-28
目前,作為自主創業的主力軍之一的留學人員歸國,創業數量逐年增加、層次不斷提高,服務領域日益廣闊。因而,必須加強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進一步推進公共服務人性化與精細化,著力打造政策引領、創業輔導、在線教育、投資扶助、基地孵化、加速催化相結合的“全鏈條”服務模式,為歸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提供更優質、更精準的服務,開創歸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新局面。
1國內外研究現狀述評
近些年來, 我國學者在汲取和借鑑國際創業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國內實際情況開展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學術理論研究,取得部分有價值的成果,主要內容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現狀和特點。孫大海、樂文、施立華(2009)認為,從整體上看,我國海歸群體是個具有技術層次高、知識結構高、管理經驗水平高的群體,成功者都具有很強的技術能力或是很好的商業模式。覃麗芳(2014)認為,留學回國人員中碩士及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占絕大多數,都掌握著領先的技術,而且很多人曾就職國外大型企業或科研機構,有著豐富的研發或管理經驗,視野開闊,思維活躍。
(2)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困難和出路。李良成(2011)認為,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主要困難在於執行政策不到位、投融資渠道不暢、園區集聚度低、專業孵化功能不強、配套設施欠缺、中介相對滯後,化解對策在於落實相關政策、完善服務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共享信息平台、解決其子女教育。蘇滄(2016)認為,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後顧之憂主要有:嚴格的戶籍制度導致人才流失、行業選擇受限喪失自主發展機會、配偶子女就業上學難缺乏創業信心,可以通過優化服務環境、加強產業引導、搭建創業平台、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組建自律組織來解決。
(3)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政策分析與完善。許國成(2013)通過問卷調查,分析了杭州留學歸國人員的政策了解度、政策滿意度,認為創業政策是比較全面、具體的,但政策滿意度和了解程度有待進一步提升。范巍、蔡學軍、行娜娜等(2015)運用GEM創業環境模型和要素組合創業環境模型,完成了留學回國人員創業政策的效用評價,認為創業政策存在"碎片化"、"雷同化"等突出問題,儘快制定具有頂層制度設計性質的留學回國人員創業政策體系框架。
四是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服務評價。呂微、唐偉、韓晉樂(2010)通過問卷調查,對山西留學歸國人員的創業服務進行了客觀評價,基礎設施服務比較完善、中介服務和培訓服務有待進一步改善。張再生,李萌(2014)評價了天津市創業型留學歸國人員滿意度,其中工作和生活的滿意度不是很高。
通過梳理現有的研究成果,發現許多學者提出了一些創新性的觀點,但仍存在一些偏差:①定性研究和理論思辨較多,實證研究較少;②政策分析和服務評價上,人文精神指標考慮不夠;③從單一角度探索較多,從多學科的綜合視角出發較少。
2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演進特點
2.1創業隊伍日益壯大
據湖南省海歸協會的不完全統計,2014年,新一代“海歸”有44.1%的人選擇創業,26.5%的人選擇就業,選擇創業的人數遠高於選擇就業的人數。從2015年開始,湖南省“海歸”選擇自主創業的人數以年均13%以上的速度遞增。到2016年,僅長沙就有歸國留學人員3萬多人,投資創辦企業1 500多家。
2.2創業領域日漸擴展
相比老一代“海歸”,新一代“海歸”的創業形式更加靈活多樣。老一代“海歸”創業主要集中在生物醫藥、能源、電子、機械工程製造等高尖新的領域,新一代“海歸”創業主要集中在金融業、商業服務業、先進制造業、文化體育與娛樂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批發零售與住宿餐飲業等領域。
2.3創業政策日臻實用
近幾年,湖南對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大。比如湖南省委組織部出台了吸引高層次“海歸”的“百人計劃”,根據他們在省內從事全職或非全職工作的區別分別提供3年50~100萬的經費補助。此外,長沙高新區每年安排2億專項資金用於引進高端人才,對於海外高層次人才領銜的創業項目最高給予2 000萬元的資金支持,以助推“萬僑創新”。
湖南各地對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扶持政策涉及面越來越廣、量化越來越精細。如長沙高新區關於支持“僑夢苑”建設與發展的扶持政策包括:財政每年安排設立“僑夢苑”建設專項資金1億元;華僑華人領銜的創業項目,最高給予2 000萬元的資金支持;華僑華人領銜的創新項目,最高給予研發經費資助100萬元;鼓勵僑資企業設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後工作站,一次性獎勵30萬元。
2.4創業平台日趨完善
2.4.1湖南省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
2015年11月,致公黨湖南省委牽頭成立了“湖南省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旨在打造政策引領、創業輔導、在線教育、扶資扶助、基地孵化、加速催化相結合的“全鏈條”式服務模式,支持留學人員創新創業,首批成員單位62家。
2.4.2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2015年7月,首個國家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落戶長沙高新區,面積達50萬多m2,第一期就有50多家企業入駐,全面建成後可容納300餘家“海歸”創辦的企業。
2.4.3華僑創新創業產業園和湖南長沙“僑夢苑”
2014年,湖南省華僑創新創業產業園落戶長沙高新區,已吸納新僑企業100餘家;“僑夢苑”是全國第九家“僑夢苑”落戶長沙,成為華僑華人創新創業中心、高端製造研發轉化基地和創新創意產業集聚區。
3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的主要障礙
3.1創業項目“落地難”
3.1.1手續辦理缺乏“綠色通道”
留學人員回國後需花大量時間辦理學歷認定、戶籍證明、醫療保險、社會保障等手續,因為涉及較多的政府部門,所有花費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非常高。因此,需要為留學歸國人員設立快捷方便的“綠色通道”(高層次海歸人才除外),讓留學歸國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用在創業上。
3.1.2信息渠道比較狹隘
當前,對大部分留學歸國人員來說,缺少必要的信息渠道了解創業過程中需求的項目信息、技術信息和人才信息。這些留學歸國人員中,出現了不少有項目但缺乏資金,有資金但沒有項目,懂技術但不擅長管理,懂管理但不懂技術的現象。湖南目前也缺少一種渠道與機制能讓項目、資金、技術與管理有效結合起來。
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研究管理論評
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研究
3.2創業資金“籌集難”
目前,回國創業留學人員融資渠道較少,除了一部分是自我資金積累之外,決大部分是依靠私人投資,來自較大投資機構的資金占比非常少,“融資難”是留學歸國人員在創業初期普遍面臨的問題。
第一,創業貸款困難。在留學歸國人員創業融資中,由於小規模、短周期、高頻率等特點和資信不足、手續複雜、限制條件多、缺乏抵押擔保、銀行惜貸等原因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揮的作用不大。因此,大部分大學生創業融資主要依靠父母資助或親友借款。
第二,政府支持偏小。由政府支持的留學歸國人員創業貼息貸款、創業基金及單位贊助的創業大賽等,資金數額有限且申請起來其過程和手續相當繁雜,對留學歸國人員創業融資而言杯水車薪。
第三,當前,湖南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融資租賃等還不發達,加上沒有固定資產抵押、信譽擔保以及湖南風險投資公司發育不足等原因,實際上留學歸國人員及其企業難以得到有效的風險投資支持。
3.3創業政策“出彩難”
3.3.1扶持力度仍需加強
雖然目前有多種形式的優惠政策,例如創業獎勵和配套資金,但資助力度均不大,且申請手續繁瑣。留學歸國創業人員普遍認為這些優惠政策對於新創規模以上企業來說力度不夠。
3.3.2系統性和針對性不夠
創業政策的系統性、針對性不夠,現行政策的效用尚未充分發揮;目前有關創業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於改善外部通用環境,或者解決創業活動中的一般問題,而比較忽視創業活動自身的孵化措施、創業人員的職業生涯管理、創業能力開發等方面。
3.4創業人員“紮根難”
3.4.1後期服務不到位
因為創業環境的後期扶持、孵化和服務不到位,一些人才被引進之後發現實際的環境、條件沒有達到期望的標準,於是造成這些留學歸國人員再次流失。
3.4.2社會生活問題依然突出
“子女入學”和“住房”等問題成為不少留學人員是否選擇回國創業或工作的先決條件,成為制約留學歸國人員創業與發展的瓶頸。子女入學”是各地創業扶持政策中出現頻率最高的一條優惠措施,但是不少留學歸國人員對“子女入學”和“住房”等政策並不滿意。
3.4.3社會人脈關係不佳
中國是“關係本位”社會,由於缺乏人脈關係能,不少新一代“海歸”的創業遭受到了阻力。調研中發現,新生代海歸與國內聯繫少,回國以後由於思維、生活方式等原因,無法在短時間內建立良好的社會人脈關係。
4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的客觀評價
課題組設計了湖南留學歸國創業服務質量調查表和湖南留學歸國創業管理水平調查表,在長株潭地區高等院校和留學生創業園,對208名擬出國留學大學生和269名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進行了湖南留學歸國創業管理的問卷調查,比較全面客觀評價了湖南留學歸國創業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4.1服務體系完善度和服務質量的評價
4.1.1問卷調查的基本情況
課題組確定了基礎設施服務、專業培訓服務、投融資服務、信息網絡服務、中介服務、服務軟環境、辦事效率、諮詢投訴渠道和總體評價9個指標,對湖南留學歸國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度和服務質量進行了問卷調查(見表1)。
4.1.2問卷調查分析
(1)在所有指標中選“很不好”的比重都在10%以下,說明湖南留學歸國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度和服務質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在所有指標中選“很好”的比重都在20%以下,說明湖南留學歸國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度和服務質量提升的空間仍然很大。
(2)“基礎設施服務”、“信息網絡服務”和“中介服務”的好評較高、差評較低,而“服務軟環境”、“ 辦事效率”和“諮詢投訴渠道”的好評較低、差評較高,說明服務的軟實力落後於硬體設施。
第三,“總體評價”中選“很好”和“比較好”的比重達52.8%,選“不太好”和“很不好”的比重只有21.2%,說明湖南留學歸國創業服務體系和服務質量總體上得到了創業者的認可。
4.2創業管理水平評價
4.2.1問卷調查的基本情況
課題組確定了創業政策感知度、創業政策執行度、創業政策適用度、創業政策調整度、創業政策滿意度、創業指導滿意度、工作環境滿意度、生活環境滿意度和總體評價9個指標,對湖南留學歸國創業管理水平進行了問卷調查(見表2)。
4.2.2問卷調查分析
(1)在“創業政策感知度”中選“很低”和“比較低”的比重達49.9%,而選“很高”和“比較高”的比重達29%,說明創業政策的宣傳力度不夠。
(2)在“創業政策適用度”中選“很低”和“比較低”的比重達48.9%,而選“很高”和“比較高”的比重達30.4%,說明創業政策的適用度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3)在“創業政策調整度”中選“很低”和“比較低”的比重達58.5%,而選“很高”和“比較高”的比重達19.7%,說明創業政策的遠遠滯後於經濟的發展和創業形勢的變化。
(4)調查中“工作環境滿意度”比“生活環境滿意度”高,一是由於留學歸國創業人員的生活習慣有些“水土不服”,二是由於創業中有不少生活方面的問題急需解決,如住房問題、子女上學問題。
5人性化和精細化: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管理創新的新取向
5.1突出服務網絡信息化
5.1.1建立湖南留學人員信息港
湖南留學人員信息港聯繫和服務海外廣大留學人員的重要窗口和橋樑。
一方面,建立海外留學生檔案,通過駐外大使館、海關、出入境管理處、派出所以及海外華人組織等渠道,大量採集海外留學人員信息,主要包括:學歷、年齡、 留學國家、研究領域、是否有回國發展意向、待遇要求、工作地點等。
另一方面,在湖南留學人員信息港平台上,向留學人員發布國內經濟發展狀況和趨勢、各行各業人才缺口情況、創業政策等。並定期及時地更新這些信息,供海外留學人員隨時參考。
5.1.2建立湖南留學回湘人員專業人才庫
在湖南留學人員回湘服務信息網平台上,建立湖南留學回湘人員專業人才庫,既能暢通留學回湘專業人才的供需渠道,促進留學回湘專業人才的合理流動、合理配置、合理使用,又能促進留學回湘專業人才在項目、政策、資金、信息資源的交流與共享。
5.1.3加強網絡繼續教育和培訓
一方面,建設各類執業資格繼續教育與培訓的網絡系統和網絡教育培訓中心;另一方面,與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創辦遠程繼續教育學院。
5.2突出創業平台多元化
在大力建設創業谷、創業聯盟和創辦創業論壇、創業沙龍、創業聯誼會、創業項目接洽會等傳統創業平台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創業平台多元化。
5.2.1建設特色創業基地
基於湖南產業特色,著眼於提升創業成功率,以“加速孵化發展” 為目標,採取全程跟進的創業扶持方法,與基地內創業企業結成一對一幫扶,形成企業孵化、 政策扶持、 項目徵集、 專家指導、 跟蹤服務為一體的服務機制,積極打造創意文化產業、 動漫產業、 零成本商鋪等各具特色的創業孵化基地,切實提高了創業穩定性。
5.2.2創辦區域創客星空
創客星空是一家匯聚各類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一站式專業服務的創投服務平台。這類平台以路演為紐帶,將優質創業者和項目、智慧星“創業導師”和天使投資人聯結在一起,實現資源有效利用的最大化回報。
創客星空既為創客提供包括財務、法務、專利申請等在內的創業基礎服務,也可以為天使基金擬投資的有潛力的項目提供集中場地進行孵化,還能夠為基金已經投資的項目提供加速的空間和為新三板企業提供辦公場所。
5.2.3構建繼續教育與培訓平台
一是多領域建設專業技術人才繼續與培訓平台,儘快建設湖南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繼續教育與培訓中心;二是建立創業能力素質測評與診斷平台、創業能力素質提升項目平台、創業案例培訓課程平台;三是建設各類執業資格繼續教育與培訓平台,加強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岩土)工程師等繼續教育與培訓,提高留學歸國創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適應國情的能力。
5.2.4完善投融資平台
(1)長株潭地區率先構建“一個基礎、六項機制、十條渠道”的投資融資體系。“一個基礎”是指以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為基礎;“六項機制”包括信用激勵、風險補償、以股權投資為核心的投保貸聯動、分階段連續支持、銀政企多方合作、市場選擇聚焦重點等機制;“十條渠道”包括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境內外上市、代辦股份轉讓、擔保融資、企業債券和信託計劃、併購重組、信用貸款、小額貸款、信用保險和貿易融資。
(2)建立項目融資、項目推介體系。充分利用政府資金、風險投資、民間資本等多種融資渠道,建立“留學歸國創業人員擔保貸款綠色通道”,更加有效地幫助留學歸國創業人員創辦的企業迅速成長的擔保貸款、 “大家抬”、訂單抵押、企業授信等金融手段,通過舉行大型項目推介活動、 “三三會”等方式,幫助留學人員創業企業進行項目融資和推介。
(3)建立政府資金支持體系。建議在長株潭自主創新示範區專門設立留學人員回湘創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創業企業資助資金、小額擔保貸款“綠色通道”、創業園房租補貼等不同資金形式,重點支持有資質和有潛力的相關人員和企業。
5.3突出創業政策高效化
5.3.1優化政策體系
深入研究留學歸國人員在創業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充實和完善,及時出台更加適合扶持留學人員歸國創業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創業更具體、更具可操性、更具人性化。
5.3.2積極探索新政策
一是可以改革人事聘用方式,探索性嘗試將國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回湘就業或創業的留學人員,其在境外學習和工作的年限,可作為工齡予以認定。
二是可以探索將公務員與事業單位招考政策向新生代海歸傾斜,放寬報考條件,改革招聘流程,增加新生代海歸進入體制內的機會。
5.3.3建立落實政策的監督機制
協調步驟,統籌配合, 實行“管辦分離”,並做到政務公開,體現人才工作的層次性和系統性,使政策落實的力度進一步加強。
5.3.4營造落實政策的社會環境
隨著吸引留學人員歸國工作的深入,亟待轉變政府職能,明確政府定位,協調部門權責,達成部門共識,形成整體合力,用好並真正落實現有人才政策及法規,提高政策效力。
5.3.5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
一是可以依託海外使領館、留學生團體和華人華僑社團,宣傳湖南留學人員創業政策的優勢;二是可以藉助網際網路擴大湖南留學人員創業政策的影響力;三是可以多舉辦些宣講會,邀請海歸創業人士參加,讓他們對湖南留學人員創業政策有深刻了解。
5.4突出服務流程精簡化
5.4.1完善“一站式”服務機制
通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整合公安、教育、衛生、社保等部門的服務資源,採用“一窗接件、並聯預審、集中反饋、專員辦理、集中建檔”運行模式,針對留學回湘創業人員需要的社保、戶口、簽證、認定等一系列服務,建立“留學回湘創業人員一站式服務窗口”,集中為留學回湘創業人員提供相應服務,對留學回湘創業人員的特殊需求給予靈活、方便的照顧,節約留學回湘創業人員辦理這些手續的時間與精力。
5.4.2簡化辦事程序
精簡和規範辦事程序,特事特辦,構建全程化、全方位、無障礙、高質量的服務體系,爭取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建議地方政府儘快成立一個高效的協調機構,整合人事、勞動、僑務、計劃、教育、外經委以及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的資源,統一協調,簡化手續、理順關係、整合力量,做好歸國留學生創業的配套服務工作。
5.4.3強化指導和溝通
一方面,建立湖南留學人員回湘服務機構互動線下平台,可由某個民主黨派牽頭,定期舉行留學人員回湘服務工作聯席會,教育廳、公安廳、人事廳、科技廳、稅務局可派專門負責留學人員服務工作的專員參加聯席會,討論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及其解決辦法,共同營造和諧的服務工作環境。
另一方面,增強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引導作用,主要體現為:一是要強化政府支持留學人員創業的政策環境導向作用;二是要加強投資環境建設對留學人員創業的推動作用;三是要完善支持與服務環境對留學人員創業的支持作用。留學人員創業園可以通過面談、輔導、培訓、會議和活動等多種形式,主動幫助企業尋找自身問題、提供具體幫助、克服發展困境,並通過宣傳獎勵、 提供專項資金等方式, 幫助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提升企業競爭能力, 增強留創園對留創企業發展的引導作用。
另外,拓展服務內容。開展就業創業指導服務,通過組織留學人員開展形式多樣的聯誼、座談、交流等活動,加快留學人員對國內就業創業環境的了解,解答就業創業困惑,幫助解決就業創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5.5突出公共服務民生化
公共服務民生化就是及時了解、解決留學歸國人員遇到的在生活方面的困難和問題,要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確保在公共運輸、公共醫療、公共文化、公共教育等方面提供點對點、一對一的服務。
5.5.1妥善解決子女教育問題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本著“適當照顧、特事特辦”的原則,儘可能為留學歸國人員子女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如就近安排其在條件較好的中小學入學,合理控制國際學校的學費,對存在語言障礙的學生開設“雙語班”或“漢語補習班”, 對在湖南參加中考或高考的子女給予適當的加分照顧等。
5.5.2妥善解決社會保障問題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三甲大型醫院與境內外保險公司開展商業醫療保險合作,方便留學歸國人員在湖南就醫;鼓勵和支持留學歸國人員可按湖南省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將留學歸國人員出國前、在國外期間和回國後的工齡,按國家有關規定可連續計算的應連續計算,與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5.5.3妥善解決落戶住房問題
加大戶籍制度改革,放開留學歸國人員落戶政策,降低留學歸國人員落戶門檻;對投資並繳納一定稅額、符合入戶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業主及納稅達到一定數額的個人,按規定優先辦理入戶;留學回國人員配偶調動時不受調干、調工指標限制並免調干、調工考試;凡來湖南入戶的留學歸國創業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免交城市基礎設施增容費。
對來湖南創業的留學歸國人員,政府進一步加大購房和租房財政補貼力度,並簡化程序和降低門檻;來湖南創業的留學歸國人員可申請按照優惠價格租住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的短期周轉性住所,對來湖南創業的留學歸國人員逐步放開保障性住房和也可由用人單位以合約形式提供住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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