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於2020年5月份招聘了兩名臨時工,6月份發放臨時工工資時,應按工資薪金還是按勞務報酬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關於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僱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係。
因此,如果A企業招聘的臨時工與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稅,如果臨時工與單位不存在僱傭關係,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繳納個稅。
臨時工工資賬務處理
1、企業與臨時工存在實際僱傭關係,發放臨時工工資時,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企業與臨時工不存在實際僱傭關係,個稅由付款方企業代扣代繳,做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關於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僱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係。
因此,如果A企業招聘的臨時工與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稅,如果臨時工與單位不存在僱傭關係,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繳納個稅。
臨時工工資賬務處理
1、企業與臨時工存在實際僱傭關係,發放臨時工工資時,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企業與臨時工不存在實際僱傭關係,個稅由付款方企業代扣代繳,做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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