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名分型、收養型以及形成法律撫養關係的共同生活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一般是繼父母之間解除婚姻關係即可,但如果是收養型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則可以協議解除或到法院起訴解除。
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形成類型有以下三種: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撫育關係。這種形式的繼父母子女關係而言,其並沒有形成養父母養子女關係,而且也不具有扶養關係,只是因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關係。
2.收養型。即繼父或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養該子女為其養子女,同時,該子女與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為直系血親關係,而不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權利義務則隨之消滅。
3.形成法律扶養關係的共同生活型。生父(母)或繼母(父)再婚時,繼子女尚未成年,他們隨生父(母)一方與繼母(父)共同生活時,繼母(父)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應視為形成了撫育關係。
1.名份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在這種關係中,只要生父/母與繼母/父離婚,或生父/母死亡,繼父母子女關係自然就解除了,無需通過其他方式結束彼此關係。
2.形成撫養關係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法院的調解協議或或判決解除。提醒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關係如何解除。
3.收養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可協議解除或法院判決訴訟解除。
分為兩種情況:
1.是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比如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成人,受繼父母的教育,從法律上講他們之間的關係視同親父母子女,因此即使繼父母離婚,繼父母子女之間也不能結婚。
2.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係,比如繼父母結婚時,繼子女都已經成年,或繼父母結婚時,子女雖然未成年,但繼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撫養或者(外)祖父母撫養長大,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子女之間可以結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之間是法律擬制直系血系,法律禁止他們結婚。
一、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形成
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形成類型有以下三種: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撫育關係。這種形式的繼父母子女關係而言,其並沒有形成養父母養子女關係,而且也不具有扶養關係,只是因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關係。
2.收養型。即繼父或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養該子女為其養子女,同時,該子女與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為直系血親關係,而不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權利義務則隨之消滅。
3.形成法律扶養關係的共同生活型。生父(母)或繼母(父)再婚時,繼子女尚未成年,他們隨生父(母)一方與繼母(父)共同生活時,繼母(父)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應視為形成了撫育關係。
二、繼父母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1.名份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在這種關係中,只要生父/母與繼母/父離婚,或生父/母死亡,繼父母子女關係自然就解除了,無需通過其他方式結束彼此關係。
2.形成撫養關係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法院的調解協議或或判決解除。提醒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關係如何解除。
3.收養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可協議解除或法院判決訴訟解除。
三、繼父母子女可以結婚嗎
分為兩種情況:
1.是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比如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成人,受繼父母的教育,從法律上講他們之間的關係視同親父母子女,因此即使繼父母離婚,繼父母子女之間也不能結婚。
2.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係,比如繼父母結婚時,繼子女都已經成年,或繼父母結婚時,子女雖然未成年,但繼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撫養或者(外)祖父母撫養長大,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子女之間可以結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之間是法律擬制直系血系,法律禁止他們結婚。
收藏